工程建設項目領域“蓋百圖章、辦事慢、多頭跑”的情況有望終結。繼去年5月提出16個地區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后,今年政府報告明確“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
3月18 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就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黃艷表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繼續大力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研究部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李克強總理在去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的目標要求,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又明確提出“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韓正副總理多次作出批示并召開會議,部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黃艷表示,在全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目標是: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提高審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改革要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即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