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山東通過監測評估各市納入國家、省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的斷面和跨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情況,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山東對各市考核斷面的21項考核指標年平均濃度進行年度考核,全部達到年度水質考核目標的,可按照斷面數量獲得1600萬元至2000萬元的斷面達標基本補償資金。同時,還開展水質同比變化補償。單個考核斷面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氟化物等4項考核指標月濃度同比改善1個百分點的市,省級給予4萬元的補償。4項考核指標月濃度同比惡化1個百分點的市,向省級繳納5萬元至200萬元的賠償資金。
生態文明新時代2019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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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世界熱帶農業信息》2024年3期
5《家庭醫學》2024年2期
6《中國中醫藥現代遠程教育》2024年10期
7《創新創業理論研究與實踐》2024年5期
8《江蘇農業科學》2024年7期
9《吉林醫學》2024年3期
10《電氣技術與經濟》202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