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疆
日前,一名8歲女童被父母毆打的視頻在網絡上曝光,引發廣泛關注。很難想象,怎樣扭曲的人格,才會讓父母對親生子女如此兇殘?怎樣的絕望,才會讓年幼的孩子默然面對多舛的命運?時至今日,仍有人固執地將子女視為“私有財產”,隨心所欲地處置子女。民政部門在碰到類似問題時,無論家長是否有能力或有資格繼續撫養,只要雙親尚在,即使孩子頻頻遭受虐待,甚至是多次離家出走,處理方式仍是把孩子送回家。當社會救助的終極指向不過是將孩子送回家長身邊的時候,如果家長本身存在問題,孩子未來的命運將會怎樣?為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民政部門理應在監護方面肩負起兜底之責,其中第一步就是剝奪那些不稱職監護人的監護權。此舉的積極意義,不僅在于平等保護每個公民的人身權利,而且能避免不稱職的監護人繼續給未成年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