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間,幾位退休的老同事相聚,聊起一個受到誣告的朋友。對于近期組織上為他作出澄清正名的事,大家都很感慨。
這個朋友在被“舉報”后的近兩年時間里,因為精神壓力巨大,患上了抑郁癥,常常徹夜難眠。因為被人反復“舉報”,組織上卻一直沒個說法,他也變得心灰意冷,“看透了,想開了,不扯了”。
我們幾位老同事在崗時也都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對這個朋友的遭遇感同身受?,F在不少領導干部不敢擔當不作為、不愿擔當慢作為,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擔心“今天我對事業負責,明天誰能為我負責”。
我認為,建設清明的政治生態,激勵廣大干部勇于擔當、積極作為,必須把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盡快全面落地,以實事求是的態度看待失誤、對待干部。今借黨刊一角呼吁:黨組織不但要給被誣告者大張旗鼓地證清白,也要對誣告者、誹謗者“有說法”;要努力為受到誣告的同志及時正名,不要讓他們的心都等得涼透了。
讀者 仲新生
仲新生同志:
你來信提出的問題的確值得關注?,F實生活中,此類情形確有發生,許多同志也存在不少困惑。在這里,我們向關心這一話題的讀者推薦《中國紀檢監察報》2018年12月6日刊發的一篇文章,希望大家從中能夠得到某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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