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記者 哈隆
2009年,應江西省新余市政府邀請,在云南昆明經商順風順水的商人何明春,決定到家鄉新余仰天崗投資房地產。
10年來,因當地調規手續遲遲未出,何明春稱投資近10億元打了水漂兒,公司遭遇破產?!捌飘a重整過程有失公平公正,我被迫離鄉?!焙蚊鞔赫f,如今自己已不敢再回新余。
何明春祖籍江西,于2003年創辦云南盛世同創控股企業集團,旗下控股云南盛世千福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福公司”)自2004年起,在云南涉足房地產開發行業,在業界小有名氣。
2009年11月中下旬,新余市政府前往昆明招商引資,宣傳新余市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得天獨厚的優惠政策。經新余市政府動員,當年12月,千福公司與新余市政府仰天崗管委會在昆明簽訂合作協議。
何明春說,千福公司2010年至2011年合計投資7.084億元,完成了對新余藍天碧水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藍天碧水公司”)100%股權收購,獲得約1047畝項目建設用地,項目暫定名稱為毓秀山國際生態城,計劃五年開發完畢。
“何明春來到新余時,目標是把項目做到80億,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新余市仙女湖管委會政法委書記胡某根告訴記者,“這是新余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藍天碧水公司也很努力,剛開始一切都很順利?!?/p>
何明春坦言,藍天碧水公司前期自主開發的別墅項目和高層項目賣得都很好,不少開發商前來談合作。為了加快開發進度,2012年年底,藍天碧水公司開始與其他開發商簽訂協議,由他人開發剩余項目建設用地。
此后,藍天碧水公司和江某濤、張某文簽訂協議,約定藍天碧水公司以130萬元/畝計價,另收取1000平方米物業費(地上住宅或商業),有償向江、張提供土地;江、張繳納押金后,全權負責項目建設、銷售和經營管理工作。另外,江、張提供規劃設計方案,藍天碧水公司負責報建。
然而,上述合作成了藍天碧水公司命運的轉折點。
2014年5月20日,江某濤、張某文提起仲裁,緣由是藍天碧水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在3個月內完成項目報建,要求解除合同,歸還保證金并支付違約金。
經過一系列仲裁、訴訟等程序,2016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維持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藍天碧水公司向江某濤、張某文返還保證金及前期投入資金1.23億余元,并支付違約金。
“政府一直調整用地容積率,耽誤了項目報建?!焙蚊鞔赫f。最高法民事判決書顯示,江西省高院查明“藍天碧水公司多次向市有關部門、領導書面報告,請求盡快給包括本案項目在內的毓秀山國際生態城項目發放政府《抄告單》”?!暗掠嗍姓两裎聪掳l本案土地開發《抄告單》,致使江某濤、張某文無法進行實質性開發?!?/p>
何明春稱,項目落地新余8年多來,大部分投資資金都壓在了土地上,由于調規不斷,項目開發無限期延遲,公司訴訟纏身,土地和房屋等公司財產被法院查封,導致公司無法運轉,銀行信用喪失,資金鏈斷裂。
破產重整,成為藍天碧水公司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何明春介紹,六順公司目前正在處置藍天碧水公司的房產。 哈隆攝
2017年9月,藍天碧水公司向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該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指出,藍天碧水公司賬面資產總額18億余元,負債19億余元,資產負債率為104.57%,法院認為藍天碧水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裁定該公司破產重整。并出具決定書,指定由新余市仙女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組織成立藍天碧水公司破產清算組,作為該破產重整案的管理人。
本以為會獲得重生,但破產重整過程及結果讓何明春直接“跌入低谷”。
2017年,在資產評估環節,藍天碧水公司尚未開發的739.92畝土地,估價為每畝96萬~108萬元。
何明春告訴記者,早在2012年年底,藍天碧水公司和其他開發商合作開發簽訂協議時,土地均價都在130萬~155萬元。另外,每100畝贈送2萬~3萬平方米的商業物業,按商業物業市場價格每平方米5000~20000元不等計算,藍天碧水公司的土地價值合計每畝超過200萬元。然而,評估價明顯偏低。
“這么多年過去了,土地反而貶值了一半?”何明春覺得不可思議,2013年9月,針對藍天碧水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新余市信佳土地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佳公司”)給出了總價2.2億余元的估值,但破產重整資產評估時,卻只給出總價不足1.1億元的估值。
對此,信佳公司的《對〈土地估價報告的異議書〉回函》載明,估值差價巨大的原因在于2013年和2018年土地規劃條件不同。2013年該宗土地規劃容積率小于等于4.3,2018年容積率小于等于2.4,規劃的變動會直接導致價格變化巨大,況且,兩時間點評估目的也不同。
但何明春并不認同土地規劃容積率與地價成正比關系。
關于土地規劃容積率對土地估值的影響究竟有多大,記者前往新余市國土局了解情況,但相關負責領導外出開會,記者向有關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并留下采訪提綱,截至發稿日,并未收到回復。
而據權威專家介紹,土地價格不只是由容積率決定的,還與其所處地段、是否為學區房等眾多因素相關。而該項目正處新余市核心地段。
之后,藍天碧水公司破產管理人開始招募新的投資人,重整投資人共7家公司。經過公開招募評審小組打分,最終六順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六順公司”)評分第一。
2018年8月6日,新余市中院民事裁定六順公司為唯一投資人,自此六順公司順利接盤藍天碧水公司,以17億余元的對價被選定為重整投資人。
值得注意的是,六順公司其中兩名股東,正是江某濤和張某文。
而參與招募的贛州虔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虔江公司”)提供的《藍天碧水公司破產重整相關企業串通投標的控告信》顯示,控告人虔江公司認為六順公司存在串標行為。評分前三的單位,分別是六順公司、新余市信嘉投資有限公司、江西新雅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后兩家公司與六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系直系親屬或合作關系,不符合招投標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控告信》還指出招募材料可能外泄,此次評分標準未向其公開,而評分時六順公司的方案與評分標準完全吻合。評分第二、第三公司的方案與六順公司方案雷同。
據了解,此次招募評審小組成員共7人,來自新余市中院、仙女湖管委會和某律師事務所,新余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毛某擔任小組組長。
記者就虔江公司舉報一事向毛某及新余市中院求證,但未得到回復。同時,參與招募評審的某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也未回應記者的采訪。
此外,記者還多次電話及短信聯系藍天碧水公司破產清算組負責人,均未回復。
胡某根則回復記者,招募評審小組收到了虔江公司的舉報,并對有關部門進行了書面答復。記者要求提供該書面答復時,遭到拒絕。
胡某根說,招投標的原則不適用于招募投資人。其次,評分前三的投資人是各自獨立的企業,有資格參與招募。
何明春則質疑,評審結果出來后,破產管理人召開了債權人大會,但六順公司并未在債權人大會上獲得通過。但后來債權人大會被分為幾個小組,以小組形式通過。
“一開始,政府不斷調規導致藍天碧水公司違約,訴訟不斷,直至無奈申請破產重整。而江某濤、張某文等人成立六順公司,得到藍天碧水公司100%的股權?!焙蚊鞔赫f,目前,六順公司已經開始出售藍天碧水公司建好的房子了。
此外,何明春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時任藍天碧水公司副總王曼被鑒定為輕微傷的法醫臨床鑒定意見書。他說,2017年10月25日,仙女湖區委主要領導通知他們去辦公室談話,在辦公室里,江某濤與張某文當面辱罵、毆打他和王曼,致王曼輕微傷。
記者就以上情況到仙女湖公安分局核實。在公安分局大廳,記者恰好見到胡某根。當問及此事時,胡某根看了看材料苦笑了下,并未作答便離開。而公安分局局長恰好不在單位。
后記者又多次致電江某濤,但其3個號碼均未有人接聽。
2019年5月,江西省省長易煉紅作了主題為《家鄉人民永遠在路口等你回家》的招商引資演講,指出江西省要聚焦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四最”營商環境,加快建設忠誠型、創新型、擔當型、服務型、過硬型“五型”政府,全心全意為全世界的贛商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然而,面對家鄉的召喚,何明春心有余悸,不敢再回新余。
《請您斷案》答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市人社局針對‘劉峰在3月4日晚不屬于值班人員’這一事實,提供了調查筆錄、值班記錄、考勤等證據,結合諸多的證人證言,能夠形成證據鏈條證明劉峰在死亡當晚并非供電所值班人員,所以邢臺市人社局作出不予以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程序合法,依據充分。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劉新軍、胡驊訴訟請求。
這場官司中,劉峰家屬一直認為自己的敗訴緣于“供電所提供了虛假的值班表等證據”。其實,劉峰親屬敗訴的原因在于其“誤解”了工傷認定的相關法律。
工傷認定強調的是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死亡。從《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可看出,受到傷害的職工符合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情形,具有醉酒、吸毒、自殘、自殺等情形的,也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為工傷。一言以蔽之,員工去單位上班前或者在工作時飲酒、吸毒等,不是因工作原因突發疾病受傷、死亡的,也不能認定為工傷。
縱觀全案,劉峰死于單位是事實。但供電所出具的值班表等證據及證人證言均可證明劉峰不屬于案發當日的值班人員。多名證人證明劉峰在去單位過夜前有飲酒行為,劉峰的死亡是否與酗酒有關需要法醫尸檢確定,而劉峰家屬始終不同意尸檢,又不能提供死者案發前沒有飲酒的相關證據。在這種認定工傷證據缺失的情形下,市人社局如若認定死者為工傷,顯然會縱容一些不符合工傷認定的員工及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造成社保資金流失,從而危害社會。
接 P56 斷案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