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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的生境困境與消弭路徑

2019-07-13 06:27王洪珅韓玉姬梁勤超
體育科學 2019年7期
關鍵詞:少數民族民族傳統

王洪珅,韓玉姬,梁勤超

(1.成都體育學院,四川 成都 610041;2.成都中醫藥大學,四川 成都 611137; 3.成都師范學院,四川 成都 611130)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是我國諸多傳統文化中具有特殊性的組成部分,承載著民族的歷史文化,反映著人們生活方式的不同側面,集聚了人們的情感和精神,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更加多姿多彩。但凡一種文化,都會經歷曲折起伏的演變發展歷程。在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時代背景之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過往和當下應予以理性看待。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同其他類型的傳統文化一樣面臨各種傳承和發展難題,理性思考過后發現,問題的存在并非單向度的,而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需要找出一個看清難題所在的抓手,使各種因素得以清晰地呈現。生境,作為文化生態學的一個概念,其提出融合了生態學和文化學的理論和觀點,著重從文化與環境的相互關系角度來認識文化發展的一般規律。而文化生態學所著眼的恰恰是多種環境因素與文化發生、發展、變遷規律的學科,透過這扇窗可以尋見文化與環境間的綿密關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作為一種文化事項是各民族歷史和文化的良好承載,其發端、形成、演變、發展和轉型的每個環節都在一定的生境中進行??梢哉f,基于文化生態理論的生境,為認識和詮釋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提供了新的視角,探討分析生境對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影響和相互關系,可使視野得以橫向延展,從而更好地窺見少數民族傳體育文化在所處文化生態中的位置,進而使其面臨的發展問題得以更加明晰的呈現。

1 意涵與依歸:生境概說

1.1 詞源梳理

生境(habitat)是指生物出現的環境空間范圍,一般指生物居住的地方,或是生物生活的生態地理環境。這一詞匯也出現在“群落生境”中,具體指生物的個體、種群或群落生活地域的環境,包括必需的生存條件和其他對生物起作用的生態因素。由此可以推知,生態學領域中的“環境”即為生境概念的內涵所指。

“生境”一詞從生態學到文化生態學領域的過渡使用,是伴隨生態學、人類學、生態人類學、文化生態人類學、文化生態學幾個學科的交叉和發展而實現的。20世紀初,關于生態學的研究出現了以動物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種群生態學”和以植物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群落生態學”,相關研究因有利于建立起生物物種間的相互聯系而顯現出一定的價值。然而,生態學在得到一定程度發展的同時,在實質上并未突破自然科學領域的界限,人類的各種活動被排除在生態學的研究范圍之外。直到“二戰”以后的幾十年中,人類學家基于達爾文進化論中“自然選擇”和“人工選擇”的概念,開始關注人類社會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隨著信息論、系統論和控制論被學界的認同,生態學的研究獲得了發展機遇,生態學研究開始成為一門跨學科的綜合研究領域,并且與社會科學中的人類學交叉,形成了“人類生態學”這一分支。人類作為生物物種之一被納入自然生態系統之中去研究,這一改變為文化生態學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然而,以自然生態系統為領域的人類生態學,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還存在一定問題,即人類生態學關照了人類的生物性,但卻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的社會性,而社會性是與特定文化關聯的。英國社會人類學家、功能學派創始人之一的馬林諾夫斯基(Malinowski Bronislaw Kaspar)認為:“文化是某種生物現象,文化是建筑在生物基礎之上的”(何星亮,2007)。而其中所謂的“文化”是人類為了生存和生活而為自己創造的“新的、第二性的、派生”的環境。當然,“人類并不是創建了一個全人類共有的文化,而是分別由不同地區的不同人群(民族或族群)為自己創造了各不相同的具體文化”(羅康隆,2007)。時至20世紀末,從文化的視角觀察和認識人類面對的生態問題得到生態學和人類學研究者的認同,兩個學科相結合,創建了關于文化-自然研究的文化人類學分支學科——文化生態人類學。

20世紀初,社會關系與生態環境相互作用關系的研究開始出現,到了60年代,“生態人類學”(Ecological Anthropology)一詞開始使用,人類學和生態學的交叉研究更加深入?!岸稹焙?,人類學領域的“進化論”回潮,以懷特(Leslie White)為代表的“新進化論學派”興起,其中的代表人物對環境特別關注。懷特的學生斯圖爾德(Julian Steward),首次提出了“文化生態學”的學術名稱,并對不同生存背景如何誘導了文化的適應進行了研究,且非常強調文化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關系,認為文化之間的差異是社會與環境相互影響的特殊適應過程引起的。在其研究范圍內,外界環境是直接參與模塑文化的外界條件。斯圖爾德的學生薩林斯(Marshall Sahlins)在總結懷特和斯圖爾德關于進化的理解基礎上,提出了“雙重進化原理”,他認為任何一種民族文化都會經歷一種復合的進化過程,即“一般進化”和“特殊進化”。其中,特殊進化是指文化會針對其所處的自然生態系統而做出演化和發展,從不適應到越來越適應當地環境,進化的方向不是向上發展,而是橫向適應,發展的起點是不適應,演化的終點是高度適應。在薩林斯新進化論框架內的環境是各種文化所處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即生境。

1.2 理論基點

生境在文化生態學領域的內涵是本文的立基所在。在文化生態理論的內容體系中,文化與環境的關系是核心,而其中的環境是一個即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概念,即所謂的生境。與文化生態理論相伴而生的文化適應理論重點關注的是不同文化群體之間,因為發生不同程度的文化接觸而導致彼此相互影響,進而發生文化模式的適應性變化,即探討文化在進化過程中對于所處生境的適應性問題。依照上述2種理論來分析,作為一種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鮮明的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其起源、演變和發展也是在其所處的生境(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影響之下進行的,即少數民族體育是適應其生存環境的產物,具有明顯的適應性特征(王鈞 等,2018)。包括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在內的民族文化,其發展模式通過文化間接觸而發生適應性改變,而這種適應性的改變恰恰是由于文化生態理論框架中的生境的影響和模塑,傳統體育文化的特征也在適應的過程中逐漸形成,并作為一種文化個性融入民族文化的精神層面,進而成為一種促進民族認同的方式而世代傳承。

2 生境困境: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拘限

2.1 自然環境維度:作為原生場域的影響力逐漸讓渡

2.1.1 自然環境的重要作用逐漸減弱

人類是在不斷改造和利用自然的過程中進化和繁衍的,而文化也正是人類在適應自然環境的過程中創造的,一定意義上說,自然是滋生文化的土壤。文化受自然環境的作用,也受人文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其中自然環境包括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生物植被狀況等要素(范大平, 2005)。各民族先祖在特定自然環境中,集體創造出了地域特色鮮明的傳統體育文化,所謂“北人善騎,南人善舟”蘊含的就是自然環境之于傳統體育文化的影響。自然環境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地域范圍內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經濟類型,進而導致傳統體育項目類型的多樣性和風格上的差異性。如草原環境孕育了游牧民族和放牧文化,賽馬、叼羊、賽牦牛、古爾朵等項目就依托游牧文化而產生和發展;臨水而居的環境孕育出舟楫文化,劃龍舟、叉魚、游泳、獨竹漂等傳統體育項目就應運而生;居于山區的民族生發出狩獵文化,則創造出射弩、射箭、吹槍等具有生產性的傳統體育項目。

在自然環境的大范疇之內,有一部分內容與傳統體育文化關系密切,從文化生態的角度將其界定為“自然環境”——即自然環境中與文化生態直接相關的元素的集合。研究發現,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導致了少數民族地區生產生活方式的變革,這種反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自然環境對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影響,致使原本依賴于特定自然環境的傳統體育活動出現了生態層面的不適應,進而形成了一種短期內無法改觀的生態困境。具體以獨竹漂的考察來說明,獨竹漂是貴州赤水一帶特有的傳統體育項目,該項目所依存的自然環境主要是原材料的生長地和江河水域的開展地。隨著社會發展而出現的生態困境主要表現為陸路交通條件的改善。具體而言,隨著地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赤水一帶地區陸路交通條件大為改善,人們日常的出行工具也逐漸從獨竹漂過渡到現在的機動車,以河流為用武之地的獨竹漂,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逐漸被陸上交通工具所取代。

2.1.2 傳統體育文化與自然環境剝離

回望歷史不難發現,人類文化的創造之初都與自然環境密不可分,可以說,任何文化的剖解都能尋見自然的影子。自然資源能夠為人類的繁衍提供物質生活資料供給,由此形成相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進而推動了不同文化的產生和個性的形成。少數民族多聚居于山野邊陲,物質匱乏、交通不便、文化閉塞是早年少數民族地區的普遍情況,在此環境中孕育了多重功能指向的傳統體育活動,為了獲取更多食物而使用弓箭(弩)、吹槍獵殺動物,為了征服大江大河的阻隔而發明獨竹漂、龍舟等水上交通工具,為了克服對于大自然的恐懼而創造各種用于宗教祭祀的舞蹈等等。然而,隨著人類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強,社會的發展和變革加速,各種社會活動受自然因素的制約越來越小,而文化與自然環境的關系也在日漸消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也概莫能外。具體表現和實例如下:1)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與自然環境日漸脫離。這方面的典型實例是響箭,作為西藏工布地區流行的一種傳統體育活動,傳統響箭某種程度上也是自然環境孕育而生的。首先,其產生根源在于自然環境。響箭最初用于打獵過程中的信號傳遞,其產生以狩獵文化為基礎,而狩獵文化又取決于當地的山地環境。本源上講,是工布地區特殊的自然環境為響箭的產生提供了土壤和部分條件,為生活于此的藏族居民提供了激發智慧和潛能的前提。其次,就地取材原材料為自然環境所賜。傳統響箭的制作原材料以竹子、木頭、牛皮為主,其他如做弓弦用的麻繩、黏合竹片用的牛膠、縫制射箭手套的獐子皮等輔料也比較容易找到,而且價格低廉。就地取材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響箭的大量制作和大范圍使用,尤其是在社會發展早期經濟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制作成本相對較低的特點使更多的藏族居民可以接受。然而,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如今的響箭已經逐漸脫離了自然環境的影響,之前制作弓、箭、箭羽、靶圍等的原材料現在已經被現代化的復合材料取代,僅箭頭——碧秀還以當地的青岡木為原材料。而之前對響箭影響相對較小的社會生態因素日漸強勢,對傳統響箭的影響越來越大。從文化生態的角度來看,脫離自然環境可以說是一種歷史的選擇,但必須清醒客觀地認識到,是自然環境賦予了響箭鮮明的特征和獨特的文化價值,其所面臨的自然環境維度的生態困境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傳統技藝的進一步傳承和發揚。2)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依賴于自然的實用功能被替代。這方面的典型例子當屬獨竹漂,從其源起來看,最初是因為陸路交通的不便,人們不得已將水路作為出行的主要方式,這一背景催生了獨竹漂。然而,社會的發展也導致了自然環境的改變,陸上交通的改善大大改變了原來的出行方式,作為水上交通方式的獨竹漂優勢不再,其基于自然環境而具有的實用功能被取代,自然環境對于傳統體育的作用力和影響力日趨減弱。

綜上,任何一種文化都有其原生場域,每一種文化都能找到與其所處自然環境相適應的特征。然而,從歷史的縱向軸線梳理可見,自然環境并非一成不變,其在不同歷史階段發生變遷是必然規律,面對這種不可阻擋的趨勢,源于斯、長于斯的各種傳統文化,也在自然而然地接受種種改變的沖擊和影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也在其列。然而,最能體現其價值的“傳統”該如何正視和保持是一個挑戰,本文認為,“傳統”和“現代”是既相對又相輔相成的2個概念,只有找準了“現代”的立場,“傳統”的價值才能更好地體現和承揚。鑒于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面臨的原生場域變遷問題,應當置于未來視域來審視,畢竟傳統文化依然會在自然環境中傳承、發展和衍續。

2.2 社會環境維度:多因素的牽制作用日趨彰顯

2.2.1 民族節日平臺的過度依賴

節日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類民族傳統文化事項的重要載體?!肮潯?,古作“節”,《說文》中的解釋是:“節,竹約也,從竹即聲?!薄叭铡笔菚r間計算單位,“節日”一詞意在強調其特殊性,即區別于平常日的特殊日子。節日也因此比平常日子更具內涵和意義。就定義而言,“節日是各民族依據傳統的宗教祭掃、農事生產、歷法等因素而形成的有相對凝固的時間及地點、活動方式的社群活動日”(徐萬邦 等,1999)。此定義言明了節日的要素(時間相對固定、有特定主題、以某種活動方式表現)、活動內容構成及基本特征,同時也從側面反映出節日之于一個民族的重要性。節日,對于民族而言無疑是不可或缺的;而對于各種傳統文化而言,節日起到的是集中和整合的作用,既提供了展示平臺,也提供了存在、成長、演變、延續和發展的文化空間,同時還可以更好的增強族群文化認同。

一定程度上而言,節日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提供了生存空間和展示平臺。然而,在梳理文獻和實地考察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即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對節日的過度依賴。此觀點主要有2個方面所指:一方面,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的開展過度集中在節日之時。細數各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活動,絕大多數都與節日關聯綿密,如四川省涼山州彝族的賽馬、斗牛、摔跤等傳統體育活動,最為集中、影響最大、參與者數量最多的就在一年一度的火把節,其中賽馬用的馬、斗牛的牛在平時是作為生產勞作工具使用的,在臨近火把節賽馬比賽時才開始訓練。有些其他民族的傳統體育活動,其對節日的依賴現象更甚,一年之中僅僅在過某個節日的幾天中開展,平時則極少或從不進行。誠然,部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是源起于民族節日,但從節日民俗活動中分化出來成為體育活動之后,體育所具有的參與性不應被忽視,一年一度的參與頻率顯然不符合體育活動的基本要求。這種現象的客觀存在可以折射出2方面的問題:1)活動本身的體育屬性不明顯,把其列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之列有待商榷;2)參與或從事者趨利化的心態,畢竟大多數情況下,只有節日期間的參與才有回報。另一方面,傳統體育節日的脆弱性和異化。通過梳理不難發現,部分少數民族會定期舉辦傳統體育主題的節日,如西藏那曲和四川甘孜的賽馬節(會)、云南景谷的陀螺節等,這類節日很好地利用了節日的平臺作用,也在較大程度上促進了傳統體育項目的發展和項目文化的傳播。但此類節日因多種因素的影響而時有中斷,甚至出現了模式單一、缺乏特色、形式統一等異化現象,如貴州臺江的苗族獨木龍舟節就處于瀕危狀態,清水河沿岸村寨青壯年村民離鄉務工,使得苗族村寨空心化,沒有外出務工苗族青壯年的集體回鄉,每年一度的獨木龍舟節則難以為繼,由于苗族青壯年村民對獨木龍舟競渡有著強烈的文化認同,加之當地政府較大的節日經費投入,才使獨木龍舟節勉強維系,但參賽龍舟數量逐年遞減。再如西藏的藏北賽馬節、江孜達瑪節、盤坡賽馬節、天祝賽馬節、當雄賽馬節、定日賽馬節,均以賽馬為主題,但在節日之時,賽馬的相關比賽并無大的區別,而賽馬節(會)的主要目的在于物資交流,即以賽馬為表現形式的綜合性商業活動。節日,對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作用不置可否,但就長遠來看,某項傳統體育活動僅僅依賴于開展周期較長、開展時間較短、參與者大眾化程度不夠的節日來存續,顯然會出現后期乏力的情況。體育應該摒棄各種功利化,回歸大眾的日常生活。

2.2.2 制度安排上的缺失或乏力

制度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相對寬泛的概念,廣義上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戒律、規章等的總和。一般而言,制度具有一定的規范、約束、激勵和指導的特點。從文化發展的角度而言,制度的作用和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制度的存在和實施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社會選擇,而這種社會選擇所反映的是特定時期內的某種需求?;仡櫳贁得褡鍌鹘y體育文化的發展歷程不難看出,在不同歷史階段的制度安排有較大區別,在文革的社會背景之下,被當作四舊而遭到破壞的傳統文化不計其數,而當時的制度無疑是不適合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等傳統文化的存在和發展的,由此可以看出,文化的發展受制度的影響和制約是一種客觀事實。

任何一種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都離不開制度的支撐。當前,制度對傳統體育文化的影響依然明顯,制度缺失使某些傳統體育活動廟堂化擱置。從響箭的調查情況來看,工布地區關于響箭的支持性制度尚處于缺失狀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響箭作為自治區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相關的配套制度不健全。為了更好對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保護而不至于流失,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并于2011年6月1日起實施,此乃國家層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保護。響箭被列為西藏自治區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然而,自治區級的具體配套制度不健全,使響箭申報非遺項目成功之后又被置于邊緣,傳承人應有的待遇也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如期兌現,致使傳承人的積極性受挫;2)傳統響箭制作技藝的保護和傳承缺乏制度保障。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保護響箭文化的重要措施,然而,在考察中發現,關于傳統響箭各種制作技藝的保護方面未有實質性的具體措施,傳統制作技藝依然像以前一樣掌握在民間藝人手中,如何將這些珍貴技藝記錄、記載和體系化,并未見具體的保障措施。再者,在技藝的傳承方面,也缺乏技藝傳授或教育的制度性支持,傳承方式依然維持原有的樣貌和民間師徒式傳授方式,并未形成教育方面的制度化;3)推廣響箭的制度性措施缺失。響箭是一項藏族文化特色顯著的傳統體育活動,其推廣和傳播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藏族傳統文化的發揚,其推廣范圍可以從工布地區逐步擴展,使之一步步在西藏自治區內普及。然而,目前為止,響箭依然未能走出工布地區,這充分說明,之前通過全國民運會表演來推廣的模式效果不明顯,可以說,在推廣方面的制度性缺失使響箭的進一步發展舉步維艱;4)響箭的產業化開發缺少制度方面的引導。鑒于工布地區響箭的較好普及和碧秀的易損耗性,響箭相關的弓、碧秀、箭等部件的產業化在新的時代背景和社會需求中逐步萌生。然而,在旅游節中通過讓外地游客體驗射響箭而獲得一部分經濟收入、代理國外品牌弓和箭、舉行比賽等形式的產業化開發,因缺乏科學指導和制度方面的引導而長期處于較低層次的開發狀態,響箭產業的結構較為粗放,未能形成升級型的產業化鏈條??傊?,響箭發展過程中的制度性缺失較為嚴重,其部分內容的廟堂化擱置也在所難免。

2.2.3 嵌入旅游業的無奈與無助

文化與旅游的結合,在滿足了游客需求的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加速了旅游地傳統文化與旅游業的融合,嵌入旅游業不僅催生了更具文化品位的旅游產品,也促進了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在某種程度上帶動了當地文化的繁榮。然而,這種理想化的設計在經過多年實踐之后詬病顯現,出現了文化資源盲目開發及商品化和異化的現象,不僅無助于文化的持續發展,反而造成了新的文化生態危機。關于這一問題,國內不少學者進行了實證性研究,孫九霞(2009)通過潑水節的研究認為,在旅游者凝視支配下的移植,導致完整的族群文化被片段式展示、神圣性族群文化被娛樂化運作、多樣性族群文化被集中性處理。也有學者在研究中發現,進行旅游開發以后,旅游地的人受經濟利益的驅使而將文化過度商品化,致使某些文化的傳承面臨困境,甚至消亡。上述文化嵌入旅游業以及因此出現的問題,在少數民族地區普遍存在,雖然傳統體育文化是以表演或展演的形式出現在旅游景點,但存在的問題也基本類似,在某種程度上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置于新的生態困境之中。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器材工藝化和商品化中傳統文化內涵的流失。這方面典型的例子是藏族的古爾朵,西藏旅游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觀光旅游、民俗旅游、生態旅游、徒步、探險等旅游項目蓬勃發展,西藏旅游業逐漸實現了跨越式發展,逐漸成為推進西藏經濟結構升級優化的優勢產業。據統計,2015年西藏接待游客突破2 000萬人次、總收入達到280億元,分別比“十一五”末增長1.9倍和2.9倍(洛桑江村,2016)。在此現實情況下,各種形式的旅游紀念品被開發出來,古爾朵也在其列,西藏各景區的旅游門店經常會看到古爾朵,但其形質、樣式、大小、顏色等都與牧區經常使用的有一定的差異。作為工藝品和商品出售的古爾朵,其價值和功能已經發生了改變,而在此過程中,游客所感知的只是一種古爾朵的外在,對于其傳統文化內涵卻知之甚少。

第二,文化融合中的文化同化危機。旅游是一種以人口的跨地域流動為特征的社會性活動。大量游客在某種意義上是作為他族(異地)文化的載體而進入的,這種情況的長期存在必然引起當地文化與他族(異地)的接觸和碰撞,正如學者董學榮等(2009)所言:“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直接和間接的相遇,必然會引來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的沖突與融合,從而引發旅游目的地社會文化的變遷”。雖然由外來文化引起的當地文化變遷是一個漸進的緩慢過程,但卻是以犧牲當地居民傳統觀念為代價的,也就是說,外來文化會首先引起當地居民在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等方面的變化,在族群對外來文化表現為一種崇尚或趨同的情況下,作為本地居民所具有的那份文化自尊則被摧毀,進而形成當地傳統文化被同化的情況。這一點可以從Maccannell(1973)的研究中找到依據,即“在社區居民與來自更富裕的國家和地區的游客之間的文化差異非常明顯時,社區文化和風俗就可能會用來滿足游客的需求,甚至是以犧牲社區的自豪和尊嚴為代價”。

第三,傳統體育文化資源的開發失序。開發少數民族體育旅游,不僅可以豐富民族地區的旅游資源,拓展旅游空間,而且可以振興民族地區經濟(王天軍,2000)。誠然,傳統體育因其觀賞性強且可以參與式體驗而備受青睞,如騎馬、射箭、劃船、秋千等項目在多個少數民族地區的旅游景點都能看到,尤其是能夠營造歡快氣氛的項目更受歡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作為一種文化旅游資源進行開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認知范圍的擴大,實現更大范圍的傳播。但是,在實際的開發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傳統體育活動的嫁接、挪用、效仿等情況,如上刀山、爬天桿等活動,在不同地區的旅游景點都存在,盡管此項目并非本地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活動。因此,當民族文化的經濟效益被廣泛看重的時候,盲目開發、重利輕義、拋棄傳統、民風退化和道德水平降低等現象都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旅游開發的窄化發展(韓玉姬 等,2013)。

2.2.4 生產生活方式改變的影響

生產方式決定了生活方式,兩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對文化的產生和類型劃分產生重要的影響。生產方式是作為文化創造主體的人,在自然界生存時做出的一種適應性社會選擇,而生活方式是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文化發展的外在形式(周紀蘭,1987)。從某種意義上講,生產、生活方式是一種文化的表象。從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角度而言,生產方式的差異性決定了體育文化類型的多樣化,游牧生產生活方式孕育騎射文化、狩獵生產生活方式滋養弓箭(弩)文化、漁獵生產則催生舟楫文化。此處沒有褒揚“生產方式決定論”的企圖,但生產生活方式對傳統體育文化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少數民族地區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在發生著較大的改變,形成了一種傳統體育與新生產生活方式的錯位,從而使傳統體育文化處于新的生態困境。結合藏族傳統體育項目古爾朵概述如下:古爾朵是西藏自治區以放牧文化為基礎,而分化出來的傳統體育項目,其原本是以放牧工具的形式存在,廣袤草原放牧這種生產、生活方式是該項目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然而,隨著近年來牧區管理政策的變化,這一項目開始出現了社會環境維度的不適應。1)牧區草場承包所致的傳統游牧方式轉型,對古爾朵形成一定沖擊。游牧是傳統牧民的主要生產和生活方式,而這一生活方式也隨著社會的發展逐步轉型,自給自足的傳統畜牧業正逐步向商品生產的現代畜牧業轉變。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草原地區承包責任制初步實行,截至2010年,“西藏已落實天然草場承包面積0.48億公頃,占西藏草場面積的58.4%”(央珍 等, 2010)。那曲地區是一個傳統的純牧業地區,近年來也開始全面推行落實草場承包到戶工作,制定并完善了《那曲地區草畜平衡管理暫行辦法》《那曲地區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同時出臺了草地載畜量、畜群結構、牲畜飼養年限、草地建設保護和使用強度等方面的具體標準。實施草場承包政策以后,牧民在自己承包的草場拉起圍欄劃分界限,同時防止野生動物侵擾。一系列的舉措意味著傳統的游牧方式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牧民已經轉型為現代型的牧民,無須像以前一樣騎在馬上,用古爾朵放牧,這種巨大的轉變在很大程度上使古爾朵失去了原來的用武之地,其使用概率逐漸降低,實用功能也在生產方式轉型中逐步失去,古爾朵的生存空間受到一定程度的擠壓;2)現代化交通工具對古爾朵的發展形成一定影響。在考察訪談中發現,現在的阿里牧區,摩托車的擁有者比例達到九成以上,除了作為日常交通工具以外,摩托車也用來放牧,草原上相對平坦的地勢在速度上也體現出一定的優勢。然而,使用摩托車放牧時,雙手不能像步行一樣解放,撿石頭也更為不便,所以,使用古爾朵就受到一定的影響?,F在的阿里牧區,青壯年男性放牧基本都使用摩托車,只有婦女和兒童放牧時使用傳統的放牧工具——古爾朵。由此可知,隨著牧區經濟狀況的不斷改善,整個社會環境也在悄然發生變化,看似不相關的各個因素之間,其實都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古爾朵作為一項傳統體育項目,其發展的每個階段都會不同程度地受到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在生產、生活方式發生較大轉型和變革的情況下,傳統體育項目的存續和發展也將面臨新的生態挑戰。

2.2.5 針對性傳承機制尚未建立

文化的傳承是一個復雜過程,受傳承者、傳承途徑、傳承場域、傳承媒介、承者的接受能力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同時,文化自身的生命力、影響力等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傳承效果。不僅如此,任何一種文化都有其存在的外環境,包括具象的自然環境、相對抽象的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都會對文化的傳承產生重要影響??傊?,傳統文化的傳承并非簡單的、循環的、有效地在代際之間完成。結合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情況來看,其種類和數量可謂繁多、特征可謂多樣、內涵可謂豐富、功能可謂多元。因而,其傳承和發展必然呈現路徑的多樣性、進程的參差性和效果的差異性。

通過多年來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研究和考察中的直觀感受認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一定是一個分類推進的過程,并且需要構建多元化的傳承模式、探索多元化的路徑、借助于不同類型的介質、結合傳統體育文化的不同實際來進行??v覽我國少數民族地區,有55個民族和上百個傳統體育項目,分布在多種類型的地域上,其傳承機制建立的困難可想而知。在少數民族地區調研的過程中也發現,多數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普遍都處于一種原生狀態,雖然在開展場域上出現了挪移或改變,但其中未發生變革性的變化。

2.2.6 “非遺”項目申報中的曲解

國務院辦公廳于2005年3月發布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目標和工作指導方針進行了明確規定,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傳承和發揚為最終落腳點。但在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方面的“非遺”項目申報中,雖然各個地區也響應國家號召,在國家的頂層設計和部署下建立了地、市、縣級的“非遺”名錄體系,經過多年努力也有多個傳統體育項目被認定為“非遺”項目,然而,在文獻資料和實地考察中發現,不少地方對于“非遺”申報存有曲解,出現了一系列有悖于“非遺”名錄設置初衷的現象,具體表現如下:1)“非遺”申報的功利化思維?!胺沁z”名錄的設置旨在促進當地瀕危文化遺產的存續、傳承和發揚。然而,在某些地方“非遺”申報卻被附加了太多功利性。土家族擺手舞之鄉轟轟烈烈的爭奪就是典型實例,從文化傳承和發展的角度而言,擺手舞是所有土家兒女的智慧結晶,雖然由于行政劃分導致地域上的分隔,但所有土家兒女都是一家,應當群策群力來促進擺手舞的進一步傳承,為子孫后代留下寶貴的民族文化遺產。從擺手舞之鄉、原生態擺手舞之鄉、土家大擺手之鄉的認定和“非遺”名錄的情況來看,擺手舞已然被作為一種資源來爭奪,其背后的趨利心態無非就是多一張地方名片,在增強地方知名度的同時,以此為抓手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獲取經濟效益。合理利用是“非遺”工作所倡導的舉措,但總體目標還是落腳于傳承和發揚,否則,任何以“非遺”名義進行的經營獲利都是一種置傳統體育文化長遠發展于不顧的短視行為;2)“非遺”工作的文本偏重?!胺沁z”申報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工程,不僅需要深入了解某一項目的歷史、現狀、相關人員、瀕危情況等詳細信息,而且要充分挖掘、論證其內涵和價值。針對傳統體育類的“非遺”項目而言,還要進行文字、圖片、視頻等多方面的準備?!胺沁z”申報的前期準備其實是一次對當地傳統文化存續狀況的全面普查和摸底,相應的挖掘、整理、論證工作本身就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相對較低層級的“非遺”項目申報過程中,流于形式、未進行挖掘整理和價值論證、只重視申報文本的情況實有存在,通過這種方式列入的“非遺”項目,其后期的保護、傳承、發展措施的跟進也不到位,也就失去申報更高級別“非遺”項目的機會;3)“非遺”工作的虎頭蛇尾?!胺沁z”項目申報需要大量的前期準備,需要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挖掘、整理工作是一項需要花費大量時間的工作。工作固然困難重重、任務艱巨,但對于那些具有重要價值的傳統文化而言,卻是一次重生的機會。通過“非遺”申報,挖掘、整理出了大量瀕臨失傳的傳統體育項目,包括某些具有重要意義的開展場所、器材制作技藝、傳統器材實物等。然而,不少地方經過認真的準備申報成功之后,出現了傳承人待遇落空、配套制度不健全、忽視“非遺”項目后期發展等后續工作不到位的情況,反映出對于“非遺”申報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即認為“非遺”申報成功就意味著工作結束,而通過“非遺”引導傳統文化進一步傳承和發揚的最終目的卻被忽略。

2.2.7 傳承和發展平臺力量分散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需要分類推進,也需要在這一長期過程中搭建各類平臺,并串聯整合各類平臺的力量。目前,各少數民族在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方面做了積極的努力,做出了各種嘗試和探索。在傳承和發展的平臺搭建方面,主要形成了學校平臺、全民健身平臺、培訓(訓練)基地平臺、展演平臺和運動會平臺等,各種將本地傳統體育融入學校體育課的嘗試都依托學校平臺而進行,各類舞蹈經過改編后走入廣場是一種全民健身維度的嘗試,不同項目設立了青少年培訓或訓練基地是一種探索,發揮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優勢進行各種展演促進了舞臺化,各種級別的運動會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搭建了競技平臺。

上述平臺涉及不同年齡段的群體、不同社會功能的發揮和不同發展路徑的選擇,從不同側面、不同程度上促進了不同類型傳統體育的傳承和發展,各種有益的嘗試和探索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提供了更多的路徑和空間。但是,總體來看,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和發展平臺尚存在以下問題:1)各類平臺的分布分散。雖然上文中提到多種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和發展的平臺,但這些平臺并非每個地區都較為全面地搭建成功,各種平臺是呈分散狀態分布的,某一地區僅建設有其中部分平臺,如吹槍項目,在云南文山州的文山學院、文山二中和麻栗坡董干鎮的中學建立專門訓練基地,也成為州運動會的競賽項目,但卻沒有融入當地的全民健身,也未登臺展演。通過吹槍的實例可以看出,不同的平臺適用于不同的項目,當然還要考慮項目的具體特征;2)各類平臺的優勢和力量較為分散。雖然每種平臺都有各自的優勢,并非適合所有的地區和項目,但是,平臺與平臺之間的橫向關聯和縱向的優勢整合還相對欠缺。

2.2.8 傳統體育文化教育的滯后

文化傳承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基本機制,也是文化維系民族共同體的內在動因(趙世林,2002)。換言之,傳承性是文化的基本屬性,傳承是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而“傳承不僅使得人類的創造物能夠代代相傳,而且使得每一代都能夠在前人的基礎上改造文化”(周曉虹,2011)??梢?,文化的傳承是代際成員的一種責任和義務。廣大少數民族同胞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重要推動者和實踐者。然而,長期以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代際傳承更多的是一種融于生產生活的自然狀態,并未形成專門的教育環境,也未曾建立相應的制度來促進。從文化傳承的角度而言,教育在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過程中的作用長期被少數民族居民忽視,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第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家庭教育不規范。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少數民族地區,居民日常生活主要圍繞以生產資料獲取為主的經濟活動而展開,傳統體育也未曾在廣大居民思想觀念中上升到民族文化的高度,相應的傳習活動則只能自然而然、順其自然,只能依托于家庭或家族進行祭祀或慶?;顒訒r獲得傳習的機會,而這種群體化的傳習從嚴格意義上講遠遠達不到教育的層次,畢竟傳習場域的建構是臨時的、傳授技能技巧的人也是自然村民、傳習過程的互動性和效果缺乏監督、傳習的方式是口傳或模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在千百年來都依賴于這種家族式集體活動空間,嚴格意義上講是沒有形成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規范教育機制的。但其中有一種情況較為特殊,即某種傳統體育器材的制作,會通過師徒制的技藝傳承方式來實現,如獨木龍舟的制作、響箭靶圍和碧秀的制作、傳統弩的制作等,此外,武術類的傳統體育活動,也會通過突破家族的形式來實現傳承。

第二,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融入學校教育的失范。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日益受到國家的重視,義務教育深入推進加速了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建設。在此背景之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以校本教材、課間操、體育課、課外活動等形式進入中小學,如貴州興仁縣的苗族板凳舞以板凳操的形式進入學校,務川縣仡佬族的打篾雞蛋、推屎爬等項目也進入中小學課堂,藏族的押加、摔跤等項目也成為學校課外活動內容,還有的學校專門組織人員對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進行改編、簡化、編寫教材等。此舉著眼于豐富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資源,以及項目數量多、類型多、參與性和娛樂性強、受場地條件限制小等特征,可以說是一種有益的嘗試。然而,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大多數的嘗試都出現了如經費問題限制了器材的配備、學校管理層觀念不一造成活動開展中斷、師資力量缺乏導致活動開展盲目、進入體育課程的制度性限制等問題。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進入學校體育缺乏制度上的頂層設計。在全國中小學體育課程內容的確定過程中,基本都是推行以競技體育為中心、以三基教育為重點的傳統模式,傳統體育雖然在近年來多有提及,但在實踐層面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第三,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基地建設的短期效應。訓練基地是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普及、教育、傳承和發展的重要平臺,由于其設立一般都選擇高校等教育機構,具有多方面的優勢:1)相對穩定的生源既可為少數民組傳統體育項目的大范圍普及和技術、技能的教育傳承提供受眾的數量保障;2)訓練基地可為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開展、教育、訓練和競賽提供專業師資力量保障;3)政府提供的經費可以保障訓練基地的正常運行,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教育常態化進行,從而產生持續的教育效果。但是,有些省市在訓練基地的建設過程中僅著眼于短期效應,忽略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作為優秀傳統文化所應有的持續和長久教育傳承意義。2008年,貴州省先后在省內高校建立兩批15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基地,第一批建設的3個為綜合訓練基地,分別建在貴州民族大學、興義民族師范學院和銅仁學院,第二批建設的12個為單項訓練基地,以《貴州省民委 省體育局 省教育廳關于建立我省第二批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的通知》(黔族發〔2008〕54號)正式文件的形式確定。然而,上述15個基地在2011年以后,旨在培訓省民運會和全國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后備人選的基地,由于后續撥款終止而名存實亡。

3 消弭路徑: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取徑

3.1 自然環境維度:加強文化實體的建設與優化

3.1.1 加強傳統體育原生環境的保護

任何一種文化及其體系的形成和演變,都在某種程度上取決于這種文化創造主體——族民所生活和從事生產的自然環境。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民族文化在對自然環境的適應中孕育和發展,不同地域的民族文化風格各異、個性殊遠,恰恰說明自然環境對民族文化品格的重要影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作為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大家庭的一員,其個性特征也反映出了民族文化的地域性差異,“自然生態環境制約著民族體育文化活動的內容,而各民族的體育活動在社會實踐、認識關系和價值關系的每一個環節上發揮作用,都必須通過自然生態環境,并在自然生態環境的制約下才能得以實現”(張濤,2008)。因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須回歸到自然環境這一原點,必須以原生自然環境為出發點,唯有保護好“土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才能更好地成長并發展延續。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生態的自然環境因素因民族不同而有所差異,總體上有原生環境和次生環境兩類,在原生環境層面,地理位置、氣候、海拔、植物、動物、居住環境、交通條件、器材場地等因素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關聯較大,其中有些因素是非人力所能控制和改變的,但有些可控性因素的保護和建設尤為必要。然而,傳統體育原生環境的保護也應置于社會不斷發展變革的背景之下,不能一味抱守傳統而忽略與時俱進,畢竟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斷發展的。此處所指的傳統體育原生環境的保護,其內容和內涵也有所延展,保護的方式也因內容不同而有所區別,有些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器材都取材于當地植物,如西藏工布制作傳統響箭箭竿的西藏梨藤竹和制作碧秀的西藏青岡木、貴州獨竹漂所用的南竹、云南景谷制作傳統陀螺的柚木、貴州制作獨木龍舟的柳杉等,此類項目受自然環境的影響較大,相關的植物都該得到應有的保護,以保證該項目的傳統做法能夠延續下去。再者,有些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項目與當地的動物有密切關系,如藏族、水族、彝族的賽馬、藏族的賽牦牛等,所用馬匹和牦牛的優質品種須加強保護。隨著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居民的居住條件和交通條件大為改觀,與此有關的傳統體育項目也受到影響,如早先作為渡河工具的獨竹漂、用以代步的騎馬等??梢?,自然環境因素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和傳承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對其原生環境進行必要的保護,是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和發展的必要前提。

3.1.2 籌建傳統體育文化生態保護區

《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民族文化保護中提出,要“確定10個國家級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 or Eco-Cultural Preservation Area)”①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區域中,通過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修復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與之相關的物質文化遺產互相依存,與人們的生活生產緊密相關,并與自然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諧共處的生態環境”。。文化生態保護區旨在加強各類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生態的保護,目前以“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名稱進行嘗試,從2007年6月-2017年1月,全國各省市共設立了17個,其中西南地區有4個②西南地區的4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是: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四川省、陜西省,2008年11月)、迪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云南省,2010年)、大理文化生態實驗保護區(云南省,2011年1月17日)和黔東南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貴州省,2012年12月)。。設立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都是以地方特色文化為主題,為地方文化的發展拓展了地域空間和文化空間。①②

從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情況來看,在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方面設立的可能性不大,畢竟傳統體育文化是地方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鑒于此,一方面可以在已經設立或申報設立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內,設立或補充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主題的版塊,為其進一步發展創設應有的環境和空間。這一點在2017年茂縣舉辦的“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實驗保護區成果展演暨羌年慶?;顒印敝杏兴宫F,羌族羊皮鼓舞作為其中的一個內容進行展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在國家大力號召和倡導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背景之下,各省、市自治區可以設立省級、市級甚至縣級的地方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和積累經驗以后,再考慮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生態實驗區和保護區籌建奠定基礎。鑒于此,建設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生態實驗區或保護區,應以原生環境——居民村落為區域范圍,選取某一項傳統體育活動開展最具特色的自然村落或村落群為范圍,為各項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提供可以進一步成長的土壤和傳習所,避免某某傳統體育文化開發中心、傳承中心、主題公園等人為環境的建設,使各項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在原生地得到原生態、原汁原味的存續和發展,實現活態化的存在和賡續。

3.1.3 歷史遺跡、文物的建設性保護

任何一種民族傳統文化都是歷經長期積累和沉淀形成的,期間或許會經歷發展軌跡的起伏、或許會經歷各種形式的演變、甚至有些淹沒在歷史長河之中,但凡流傳至今的都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厚重感。作為以身體為載體和表現形式的傳統體育活動,在發展演變過程中會使用各種形式的器材或各種規格的場地,隨著歷史車輪的滾滾向前,各種民族文化發展的信息都承載于場地和器械之上,成為具有歷史價值的遺跡或文物。民族傳統體育作為社會文化的一種歷史文化沉淀和現實獨特表征,折射出一個國家的文化生態及其民族精神(白晉湘 等,2018)。某些傳統體育的古老場地或器材,承載著重要的體育歷史文化信息,如四川西昌彝族已有上百年歷史的賽馬場、西藏工布地區傳統的射箭場地和歷史久遠的箭靶、重慶土家族擺手舞歷史久遠的擺手堂等。此類屬于自然環境范疇的遺跡或文物,承載了某個項目的歷史積淀,應重點加強對此類遺跡或文物的保護,尤其在后期作為文化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的過程中,要防止各種可能會導致歷史文化信息丟失的做法,對其進行建設性保護,從而得到持續而又持久的有序傳承。

3.1.4 設立教育基地,促進縱向傳承有序有效

少數民族地區將當地的傳統體育項目進行課程開發并適當融入學校體育教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教育和傳播,也有助于緩解代際傳承危機?;诂F實層面考量,通過設立教育基地可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進入校園的舉措得以落地,從制度層面來看,原國家體委、教育部早在1983年就發布了《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試行辦法》(體群字〔1983〕108號),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2000年發布《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管理辦法》(體群字〔2000〕86號),之后又于2003年頒發《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評定辦法、標準及評分的通知》(體群字〔2003〕34號),2013年,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又頒布了修訂后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管理辦法》(體群字〔2013〕10號)。這一系列的制度性文件對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相關事宜進行了規范,在一定程度上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進入學校,成為傳統項目學校的備選項目提供了依據。從現實層面而言,之前批準設立的傳統項目學校有不少因為缺乏特色而取消,此類情況的出現跟所選項目沒有特色和優勢有直接關系,如果選擇當地群眾基礎較好、學生有參與興趣的傳統體育活動進行申報,獲批的可能性會增加。除了申報體育傳統項目以外,政府體育部門和文化部門可以結合當地傳統體育特色,選擇適合的學校建立專門的教育基地,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有更多機會被群眾認知和選擇,有更多機會提供給青少年群體去參與。

3.1.5 構建傳播平臺,突破橫向交流和融合障礙

文化的發展問題實質上是傳播的問題,文化的起源、演變和發展都是在傳播過程中實現的。從文化傳播的角度來看,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面臨的諸多困境都可以歸為傳播困境,如代際傳承困境實質上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在本民族內未能實現有效傳播,具體可歸結為傳播方式的不當或傳播渠道的不暢;他者認知度不夠的問題其實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對外傳播方面存在問題??梢哉f,文化的有效傳播是其發展的動力所在。鑒于以上所述,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困境走出,要將傳播問題作為重要的突破口,通過多元化傳播平臺的構建,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更大范圍和更有實效地傳播。

在實際操作層面,可以將傳統的傳播平臺融入新的傳播手段,實現多種傳播方式的整合。以往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統傳播平臺主要包括賽事、民族文化活動、節日文化展演和旅游等,此類傳播平臺主要通過人這一重要媒介來實現,通過身體的直觀感受和親身體驗實現文化的傳播。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科技進步而出現了多種新型的傳播方式,隨著移動互聯網而出現的、有“第五媒體”之稱的手機,還有一些便攜的上網工具,都為構建新型傳播平臺提供了可能。因此,要充分利用傳統的傳播平臺,并積極搭建以互聯網為載體的網絡平臺、微博平臺、微信平臺,同時實現多種傳播方式的整合利用,構建一種多元傳播方式共用、多個傳播平臺互補的立體化傳播平臺體系,從而實現族內傳播和對外傳播的聯動,通過基本內容、內涵和價值的傳播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

3.2 社會環境維度:加強內涵發掘和制度保駕

3.2.1 創設教育環境

教育的社會功能是多元的,其中,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因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要針對少數民族居民和學生兩個群體創設必要的教育環境:1)居民傳統體育文化教育環境方面。就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而言,其根本問題在于廣大少數民族地區群眾的知識欠缺、認知不夠以及觀念未樹立,之所如是講,是因為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對于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價值沒有客觀的清醒認識,大多數行為僅僅從個人的眼前利益出發,對于傳統文化的漠視和遠離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發揮創造主體應有的作用。究其原因,根本的一點在于教育的滯后,一方面不少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落后,尤其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多數居民接受正規教育的時間不長,導致包括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在內的民族傳統文化認知水平上的整體偏低;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少數民族地區受各種條件的限制,在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宣傳教育方面未能跟進。隨著國家義務教育的實施和推進,民族地區的教育狀況大為改觀,教育水平日漸提高,現已具備了文字材料閱讀、認知能力提高和觀念建立的基本條件。因此,通過宣傳使當地居民逐步建立傳統意識,不斷增強對于民族文化價值的理解,建立正確的傳統文化觀念實為可行;2)學生傳統體育文化教育環境方面。在學校教育層面,根據實際情況開發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為內容的特色課程或校本課程,在課間操、課外活動、體育課中進行開展,使作為傳承主要群體的青年一代增強對本民族文化的認知和理解,從而引發參與的積極性,進而實現代際傳承的過渡。這一點有不少民族地區已經積累了成功的經驗,如貴州興義地區將苗族盛行的板凳舞改編成板凳操,在各級學校的課外活動或體育課上推行;云南景谷縣益智鄉的學校中開設了陀螺課等。各種有益的嘗試都在很大程度上使青少年有機會接觸并理解本民族的傳統體育文化,對于緩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代際危機大有助益。因此,在各教育階段創設教育環境,不僅有助于不同類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分類推進,同時對其有序傳承和持續發展也具有培根助苗的重要作用。

3.2.2 建構制度環境

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生境的構建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體育、文化、宣傳、民族、宗教、環境等多個部門,具體工作的內容也是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門聯動、協調、配合。因此,加強制度建設,并形成良好的制度環境是保證各項工作開展的重要前提。制度環境是指一系列與政治、經濟和文化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習俗,是人們在長期交往中自發形成并被人們無意識接受的行為規范。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要依據現有的如《全民健身條例》《“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和《“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等國家層面的制度,制定出臺各省市、自治區和地級、縣級的具體實施條例和計劃。同時,2018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工作的指導意見》(體群字〔2018〕9號)(以下簡稱“《意見》”)也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兑庖姟访鞔_提出: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事業發展納入各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級體育工作、民族工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統籌安排,科學謀劃,制定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生境的構建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據,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對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了總體部署。以上述各項制度文件為基礎,各級地方政府會出臺相應的地方性意見,在此過程中,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內容適當融入,一方面可以解決制度性缺失問題,為各項工作做好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可以切實推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各項任務的落實??傊?,以現有的相關制度為基礎,進行地方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形成多制度的協同機制,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并保障落地是可行的有力舉措。

3.2.3 搭建交流平臺

少數民族大都聚居于相對偏遠的地區,千百年來,各少數民族因交通不便而與外界交流較少,長此以往,鑄就了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突出的地域性和封閉性特質。有些地區雖然是多民族共同居住,但彼此的文化交流相對保守和欠缺。而文化的傳續和發展是需要借鑒和吸收他民族文化精華的,否則文化的生命力和活力都會受到影響。同時,缺乏交流也會很大程度上阻礙文化的跨域傳播。隨著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交通狀況大為改善,各種通信設施也在廣大民眾中廣泛使用,當地政府體育和文化部門應結合實際,搭建多種形式的交流平臺,在重大節日慶?;顒?、文化交流活動、經貿活動中將本地傳統體育文化內容選擇性植入,借助各種形式的展演,使不同民族之間進行體育文化的溝通和交流,同時也為傳統體育文化的跨民族、跨地域傳播創造條件。再者,積極組織參與各地市州、自治區、省級乃至全國性的運動會,不論是表演項目還是競賽項目,都可以借此平臺實現傳統體育文化的交流和互動。此外,鼓勵各族居民組建民間表演團體,將本民族的傳統體育文化進行適當改編,與其他形式的歌舞一起,作為對外展演的內容,也是一種交流平臺的搭建。在這一點上,四川省阿壩州的蘿卜寨有成功的經驗,羌族推桿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表演之后,該村寨在支書的帶領下,組建了文藝表演團體,將推桿、羊皮鼓舞等傳統體育內容作為節目到外地表演,取得了良好的反響。此舉不僅促進了本民族傳統體育走出去,實現了對外的文化交流,也通過表演達到了居民增收的目的,可謂一舉兩得。

3.2.4 打造文化符號

一般意義上的文化符號是指具有某種特殊內涵或意義的標示,是某種獨特文化的抽象體現,也是某種文化所具有的內涵的重要載體和形式。文化符號具有豐富的內涵,但也具有很強的抽象性。從學術層面而言,關于文化符號的定義可謂眾說紛紜,蒙象飛2014年提出的定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文化符號是指一個民族、國家或地區長時間沉淀下來的文化資源的凝結式標示,是一個民族、國家或地區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精華,反映了某個特定社會或社會群體特有的精神、物質、智力與情感等方面的一系列特質(蒙象飛,2014)。從此定義可以看出,文化符號是一種特質文化的凝結,對于一個民族而言,該民族的文化符號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這個民族文化的內涵、特征和本質。日常生活中,每當我們提及某種文化,很自然地會聯想到某種客觀存在的標示,如提到中國文化會想到長城、書法、瓷器、京劇、少林寺等,提到美國文化,會自然而然地想到好萊塢、麥當勞、NBA、可口可樂等,提到西班牙文化會想起斗牛士,提到韓國會想到跆拳道,提到希臘會聯想到奧林匹克。同樣的,在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方面,提到羌族會想起推桿,提到蒙古族會與賽馬相關聯,提到苗族會想起獨竹漂和獨木龍舟等。凡此種種,都是文化符號對于人的主觀認知的影響,這是由于文化符號比一般符號更具有內涵和價值,更加具有民族性特征和凝聚功能,最重要的一點是文化符號在形象傳播功能方面更具優勢。從此意義上來講,各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如果能夠成為該民族的文化符號,會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人們對于該項目的認識和理解?;诖?,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可以將文化符號打造作為一個重要內容,將某個民族最具代表性的傳統體育項目進行歷史文化信息的深挖,使之民族特征更加明顯,更能體現某個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內涵和價值。某一項傳統體育活動能夠打造成文化符號,對于增加他者對于該民族及其文化的認知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對于本民族其他傳統體育活動的發展也具有輻射和帶動作用。

3.2.5 建立傳承機制

傳承有“傳”和“承”兩個維度的含義,傳承就是“傳者”和“承者”的有序對接,實現器物、技能、技術、技藝、文化的傳授、掌握和發揚。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豐富多彩、各具特色、風格殊異,正是這種百花齊放的狀況體現了良好的生態樣貌。然而,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而面臨著諸多發展困境,其中,最為突出的一個方面就是傳承鏈的斷裂。具體而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同其他類型的傳統文化面臨同樣的傳承困境,一方面是傳者數量的日減,另一方面是承者的青黃不接。究其原因,癥結在于未能建立有效合理的傳承機制,而傳承機制是保持傳統文化延續的基本保障。從傳統體育的情況來看,多數具有傳承價值的活動項目都在傳承方面遭遇瓶頸,抑或是傳者年事已高或離世、抑或是承者的傳承主觀意愿缺失或群體性遠離傳承場域、還有些存在傳承過程的封閉性和限制性。然而,一個狀況良好的文化生態,必然是多種文化共生共長、和諧共榮、傳承有序的樣貌。傳承雖然是民族傳統文化發展的一個基本環節,但卻有著不容小覷的重要作用。鑒于此,關于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困境,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就是傳承機制的建立,其中即包括對于傳承者的保護、“三技”(技術、技藝、技能)的搶救性保護和整理,也包括傳承模式的科學合理構建,還有承者群體的培育及傳承能力的培養,當然,更重要的是由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所承載的民族歷史、文化和精神內核的傳承。簡言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有序傳承的實現,需要在不斷變化的生態環境中通過多種實踐、以多種方式解讀其作為一種運動文化符號的表現形式及其內涵和精神,在不斷地調整和適應中找準自身定位,以更加切合的服務面向,與其他傳統文化類型一起,實現共生共榮、和諧統一、綠色活態的傳承和發展。

3.2.6 申報“非遺”項目

我國從2005年開始提出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的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已經建立并且取得了顯著成績,對于促進我國各地、各民族的傳統文化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源于群眾生活、世代相傳、見證歷史的一種歷史文化傳統,是國家、民族文化軟實力的重要資源。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已有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列入縣級、市級甚至省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盡管有些傳統體育項目是以其他名義(游藝、藝術、舞蹈、節日)形式列入的,但這對于傳統體育而言,是一個展現文化價值和歷史價值的機會,否則,傳統體育項目所蘊含的某個少數民族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就無法被他人認知和理解。因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要將“非遺”項目申報作為一個重要內容,當然,前提是要對傳統體育項目的各方面價值進行挖掘并通過論證,揀選出符合“非遺”標準的傳統體育項目進行申報。相信我們國家在“非遺”工作上所積累的多年經驗,會通過各種措施促進“非遺”項目的進一步流傳和發展??梢哉f,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其本身就是對本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工作,成功與否都在某種程度上使傳統體育項目有了被認知的機會。

3.2.7 動員社會力量

伴隨我國經濟增長的不斷加速,廣大少數民族地區居民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居住環境、交通條件、醫療衛生、信息傳播、文化教育等方面都逐步跟進。在物質文化生活得到滿足并日益富足的情況下,少數民族群眾的體育需求也被激發出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后國民體育需求蓬勃迸發的背景之下,少數民族地區的體育事業也面臨著體育需求增長和供給不足的矛盾。隨著《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頒布實施,少數民族地區的全民健身事業也扎實推進。在此背景之下,完全依賴政府提供體育公共服務來滿足民族地區群眾的體育需求,在短期之內還面臨諸多困難和現實問題。鑒于此,本研究認為,少數民族地區有著豐富的傳統體育文化資源,各地市政府體育部門和文化部門可以在政策層面進行引導,鼓勵、動員當地社會力量參與到全民健身事業中來,對原有的地方體育協會進行摸底調查,根據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支持和幫助,使其更好的發展。同時,出臺鼓勵政策,扶持培育一部分民間體育社會組織,對當地的民族體育進行挖掘和整理,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群眾體育活動和競賽活動,吸納群眾參與,借此為廣大少數民族居民提供體育公共服務,滿足其體育需求。此舉一方面促進了當地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發掘和利用;另一方面,促進了民族傳統體育與全民健身的融合,社會組織挖掘整理出來的本土化民族傳統體育健身內容,更加貼近當地群眾的生活和需求,同時又為政府分憂;而在此過程中還培育了大量的體育組織,這些組織的成長和良性發展可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當地群眾體育事業的良性運轉??梢哉f,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可有效拉近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與當地民眾的距離,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社會。而少數民族地區群眾體育事業的發展,也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在新時期的服務對象轉向于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助力鄉村振興計劃的實施,豐富廣大民眾的生活。

3.2.8 嵌入節日文化

節日是各族人民為適應生產和生活的需要而共同創造的一種民俗文化。各少數民族,在長期的民族演變和發展過程中創造了多種形式的節日,以一年為周期,在不同的季節有不同主題的節日,有的為了慶祝豐收、有的為了宗教祭祀、有的出于紀念、有的出于歷法??傊?,各少數民族都有屬于自己的節日。節日可以促進民族團結、民族交往和民族文化傳承,也可以增強族群認同、加深民族認可。大多數少數民族節日都是伴隨民族演變而流傳下來的,如彝族的火把節、哈尼族的扎勒特、珞巴族的昂德林節、傣族的潑水節、羌族的羌歷年、白族的三月街、水族的端節、卯節、景頗族的目瑙縱歌等,都是某個民族歷史文化的記憶,具有重要的傳統價值和意義。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也有些新的節日被設定,如藏族的賽馬節、苗族的龍舟節、傣族的陀螺節等是以民族傳統體育為主題的節日。從現實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都是依托節日而存在和開展的,可以說,節日為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提供的是“時-空”兩個層面上的保障,是一個民族多種傳統文化集中展示的平臺。從某種意義上講,節日可以說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孵化場和溫室。鑒于此,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發展,要把節日文化的營造作為重點內容,使其更好地融入節日文化,可尋求到更多的發展機遇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4 結語

新時代的發展要求繼承和弘揚我國優秀傳統文化,新時期體育事業發展同樣需要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體育文化(白晉湘,2018)。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有序傳承和持續發展是一個歷久彌新的課題,不論研討其保護、傳承、演變還是發展問題,理清與其所處生境諸要素的橫向關聯尤為必要。從自然環境維度可以窺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起源與依托,也會使其本源性特征得以更為明晰地呈現和認識;從社會環境的維度進行橫向展開,可以探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在傳承、演變和發展過程中與諸多因素的關聯及相互影響??梢哉f,從生境維度入手進行分析,某種意義上統合了縱橫兩個方面,使影響和制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發展的諸多因素有了一個被整合認識的抓手,同時也將這一文化事項置于文化生態理論的框架內進行審視,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研究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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