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的一天,斯坦福與科恩圍繞“馬奔跑時蹄子是否著地”這件事發生了爭執:斯坦福認為,馬奔跑得那么快,在躍起的瞬間四蹄應該是騰空的;科恩認為,馬應該是始終有一蹄著地。兩人各執一詞,爭得面紅耳赤。于是,二人就請英國攝影師邁布里奇做裁判,可邁布里奇也弄不清楚,不過攝影師畢竟是攝影師,點子還是有的。邁布里奇在一條跑道的一端等距離放上24個照相機,并將鏡頭對準跑道,在跑道另一端的對應點上釘好24個木樁,木樁上系著細線,細線橫穿跑道,接上相機快門。
一切準備就緒,邁布里奇讓馬從跑道的一頭飛奔到另一頭,馬一邊跑,一邊依次絆斷24根細線,相機轉接拍下了24張相片,相鄰兩張相片的差別都很小。相片顯示:馬奔跑時始終有一蹄著地。于是,科恩贏了。
事后,有人無意間快速拉動那一長串相片,奇跡出現了:各相片中靜止的馬竟重疊成一匹運動的馬,相片“活”了。就這樣,電影的雛形便出現了。
【大道理】
要做生活中的有心人,留心生活的每一個瞬間,并對其進行探究,也許就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
【適用話題】
留心生活;發散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