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靈狐
一位小友向我訴說被前任“遛”的苦惱。她早已走出上一段感情的陰霾,但前男友卻時不時隔空自導自演一場朋友圈悲情大戲《憶前任》。每場戲都要把她拖出來遛一圈,要么寫一段好像是送給她的無主情話,要么發一張照片感慨物是人非。有人留言打趣是否難忘舊情,他也不否認,惹得眾人紛紛聯想。更有好事者截圖給她,慫恿他們倆破鏡重圓,搞得她又生氣又尷尬又傷心。因為他明明已經拉黑她,還有了新的女伴在旁。她好不容易釋懷了重新開始,結果他又要當眾表演深情。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倆藕斷絲連,可她分明沒有。
尤其他完全沒有復合的意思,為什么還要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遛前任”呢?
我一直覺得有些人得了一種病,叫“自我感動征”,癥狀是喜歡給自己加戲。明明是自己工作效率低導致了加班,卻要拍九張深夜加班圖發朋友圈,還要配上一段悲壯的文字,好像自己是千億資產的ceo正在為跨國商業版圖披肝瀝膽。都分手好多年了,連前任長什么樣都有些記不清,但不妨礙有些人頻頻把前任掛在嘴邊,時不時拖出來遛一下,發表一堆“要不是/如果/假如”的喟嘆。tA的心情簽名總是滿溢遺憾與悲情,可你要真的讓tA去追回自己喜歡的人,tA又不愿意,而且一定會找出上百條理由力證自己做不到,因為這是一場不可避免的遺憾。
我一貫認為,感情的事除了生死是人力無法抵抗的以外,剩下的只分兩種:當事人愿意與不愿意。能說出借口的都是不愿意,不愿意也沒什么,大方承認就好。但自我感動征患者不這樣,他們喜歡自欺欺人,假裝自己愿意,然后把責任推卸給外力、環境和其他人,并為自己塑造一個委屈、幽怨的傷感人設,還要把這個傷感人設展覽給大家看,顯得自己多么偉大、深情。這些人之所以喜歡“遛前任”,是因為這是一樁成本低、收益高的“好買賣”:不但能塑造深情形象,還能害現任患得患失,說不定還能撩到前任,簡直是一石三鳥。
所以我很不喜歡習慣于自我感動的人。
因為他們自私,并不顧及其他人的尊嚴與心情。他們又是懦弱而虛榮的,不敢克服現實的困難,卻要在虛擬世界展覽自己其實并不擁有的勤奮和深情。
真正的痛,是說不出來,也不想說出來的。
我在網上看到一句看似很蒼涼的話被很多人引用。這句話說:我很喜歡你,但我們不能在一起。這句話初看很美,類似的表達和情緒也曾在我自己寫過的短文中出現過。但我反省,在故事里向你頌揚這樣的情緒是對的嗎?
現在的我覺得是不對的。
我很喜歡你,可惜不能在一起——我們每個人一生中都會有過這樣沉重的遺憾與無奈。但一個內心溫柔的人,一個擁有成熟品格與責任感的人,是不會把這樣的話說出來的。尤其不會對那個人,那個自己喜歡卻又不能在一起的人說出來。多自私,多殘忍,自己放棄了自己喜歡的人,還要通知tA,還要把自己的痛苦悉數告訴對方,生怕對方從此過得幸福開心,所以非要拖tA陪著自己下地獄。
也因此想要提醒你,跟自我感動這種情緒和喜歡自我感動的人保持距離。他們負面、消極、懦弱,他們于事無補又給人平增煩惱。
如果有人跑來告訴你,很喜歡你,可惜不能在一起。
請氣勢十足、自信滿滿地告訴tA:不,我覺得一點都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