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新的《消防法》。這次修正,共涉及11大類修改。
《消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為“根據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精簡審批環節的要求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等文件中關于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規定,草案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9個條款進行了修改,調整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主管部門,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具體規定進行了調整和完善?!笨梢?,本次修正主要是為配合國家機構職能劃轉而進行的法律上的銜接,另外從實際修改的內容看,還有一部分是在消防隊伍轉隸后機構稱謂的調整。
本次《建筑法》和《消防法》的修正,“進一步壓縮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限,使城鄉鎮規劃具備一致性”,“調整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主管部門,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具體規定進行調整和完善”。正值智慧城市、智慧消防建設,用科學技術手段提升城市效率和綜合防制能力之際,相關法律的修正使各部門權責更加明確,協同,便于全局規劃和布局,預判本次修正將有利于建立統一的城市規劃防災和應急救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