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律師刑事辯護困境辨析

2019-09-10 18:26郭珊雷興穎鄒云婷
新生代·下半月 2019年3期
關鍵詞:權利保障辯護律師司法

郭珊 雷興穎 鄒云婷

【摘要】:刑事辯護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而設定的。辯護人的權利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息息相關,保障律師的辯護權利,實質上就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律師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刑事辯護業務舉步維艱,甚至倒退,本文針對刑事辯護過程中會見難、閱卷難、取證難以及根源的剖析,指出刑事辯護的出路不僅在于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更重要的是改善辯護律師的執業環境,而這需要各個領域的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

【關鍵詞】:刑事辯護 辯護律師 律師權益 司法 權利保障 執業環境

律師業得到長足發展的今天,這個行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 社會上仍存在著對律師的偏見,律師法中已作規定的“律師調查權”到了舉步維艱的地步。刑訴法中的“律師會見權”在現實操作中也難以兌現。一段時間以來,律師更傾向于從事非訴案件,而不愿意介入訴訟尤其是刑事訴訟,表面原因不外乎刑事訴訟收費低,無法體現律師價值等等;深層次的原因則是辯護律師執業困難,執業風險大,現有法律體系沒有給律師執業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律師的辯護權利長期被漠視甚至被侵犯,導致律師辯護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刑事辯護在立法、司法、實踐等方面都陷入了嚴重的困境?!?】

一、律師刑事辯護困境原因

造成律師刑事辯護困境的原因不一而足,歸結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律師本身的問題。

為了目的而不擇手段本是人的天性,律師作為具有專門法律知識的社會人,也許更具有爭強好勝的性格,再加上對經濟利益的不當追求,有的律師常常樂于采用一些不當手段調查取證。甚至為了迎合當事人的不當需求,有些律師背離律師職業道德,追求一案成名,喪失律師執業的獨立性,從而走上違規、違法甚至犯罪的道路。有的見利忘義.以高額收費承諾為當事人包打官司。其結果是官司輸了,當事人到處告狀.形成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與矛盾。這些行為雖然為數甚少,但卻給人們一種錯誤的認知,最終使社會對律師產生一種整體的偏見。

(二)執業權利缺乏保障。

在一些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看來,律師只是私權利的代言人,其所作所為是和國家對著干的,所以律師常常處于被防范和排斥的地位。有許多人認為律師是幫壞人說話的,誰有錢就替誰說話沒有社會正義。由于對律師性質、作用認識上的偏差,在對方律師的言行不利于自己時,甚至對對方律師采取過激行為。辯護律師的職責是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然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偵查階段律師無權自行調查取證,無權查閱偵查階段的任何卷宗材料【2】,還經常會因為正?;蚵杂需Υ玫男袨?,受到錯誤的追訴和不法的侵害,辯護律師常常在辯護時成了被告。本來是幫助別人的,卻成了需要別人幫助的人?!?】我國《刑法》第306條的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規定直接針對的就是律師,而且,什么是‘引誘’及什么行為才構成‘引誘’,至今沒有立法和司法解釋?!边@種現狀的直接后果就是律師在刑事辯護中如履薄冰,要么是走走形式,敷衍了事,這樣更加重了社會的偏見;要么是一不小心便身陷囹圄,身敗名裂。當辯護律師的權益都危如累卵時,又怎能指望他為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奮起直爭呢?

(三)制度原因

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與律師制度的構建不完善。刑事訴訟制度中控辯失衡和控審不分現象比比皆是,辯方的訴訟權利受到制約,被告人通過正當程序接受公正審判的理念難以真正實現.【4】從訴訟規則看,保護弱者的法律條文甚少,律師能了解到的控方證據少。在偵查中一些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可能被控方隱瞞或不予取證。偵查機關取證有一定的強制性,而辯護人無此特權,許多來自控方的證人可以被證明被告人無罪或罪輕的證據可能就此湮滅?!?】司法實踐中還大量存在著審理與判決脫節的現象,遏制了辯護權的行使和作用的發揮。

律師沒有職業豁免權,相反卻有許多限制律師的規定,日益增大著律師們的執業風險?!耙粋€成熟的社會沒有任何放棄法治的理由,中國社會的不成熟,正表現在了輕易為急功近利的理由放棄法治?!爆F階段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關鍵時期,律師是實現目標的中堅力量。在一個法治社會中,律師的缺席或 者地位卑微,就如同一幢宏偉的大廈里缺少了一根重要的柱石?!?】良好的從業環境是實現法治社會的關鍵,改善刑辯律師從業環境首當其沖。

二、改善刑辯律師困境的方式

我國應當貫徹律師權利保障的國際標準,通過具體制度的構建與完善加強對刑事辯護中律師最易遭受侵害的權利的保障。

(一)充分保障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以及閱卷權和調查取證權。

我國現有法律賦予律師的調查取證、會見權、 閱卷權很不充分和完善,律師實際上很難操作,因而建議從立法上加以修改和 完善,使之科學化、合理化,便于操作。律師閱卷權的完整性對辯護職能的發揮至關重要。閱卷是目前律師了解案情的最主要的途徑,立法上理應予以充分的保障。如果賦予辯護律師充分的閱卷權并能夠認真聽取正確的辯護意見,對檢察機關把好起訴關有益而無害。律師在偵查階段沒有調查取證權,只有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才有,建議此時不再附加“個人”、“單位”同意的條件,同時法律應強調法院、檢察院“應該”許可,而不是“可以不”許可。這樣,既能使我國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形成統一,又能實現作證標準的統一,使作證真正成為公民的一項義務,而不是在立法上人為地制造雙重標準。為保護律師依法執業,公安、最高檢察院應發文強調不能隨意剝奪律師的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包括因案情需要可以多次會見。

(二)建立律師刑事辯護豁免權制度。

律師的執業豁免權,是指律師只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那么在訴訟活動中所實施的職務行為本身不應該受到國家的法律制裁,由此可見,律師執業豁免權是為了保護律師的人身權利,即是 對律師執業權利的重要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人身自由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受非法拘傳、拘留、逮捕而使刑事辯護工作中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向法庭提供或出示的文件、材料失實時,凡非故意偽造者,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律師的自我防范。

1.增強自我保護、預防在先意識.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2.嚴格遵守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提高自身修養.增強自律意識

3.,在偵查階段要特別注意相應的法律限制,如:偵查階段律師的工作內容只限于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申請取保候審、代理申訴和控告。取證時出示調查函和律師的身份證明,向證人交待作偽證應負法律責任并記入筆錄,嚴格把握取證程序.防止涉嫌”妨害證據罪”?!?】

(四)對報考律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嚴格限制。

律師職業是一項對專業性要求極強的職業,它不僅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良好的法律功底,還要有極強的思維能力、推理能力和表 達能力。對于法律素質的培養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經過長時間的積累與學習。對報考律師資格的人員也應該進行人格和品行的審查。律師所從事的法律服務工作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師必須嚴格的依照 法律辦事,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一旦發現有品 行不良者,應立即取消去考試資格,這不僅是對律師行業負責,也是對社會公眾負責,更是對法律負責。

三、結語

總之,完善我國律師刑事辯護權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司法機關刑事訴訟理念的革新、律師職業素質和執業水平的提高、立法機關及時、科學的制度配備為必要條件。結合我國當下依法治國的呼聲不斷提高的實際情況,我們有理由相信律師執業過程中的困境將逐步消失,律師依法執業以及依法享有的權利將會得到強有力的保障,律師制度將會在我國有長足、健康的發展, 律師也必將會在我國法治進程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層面發揮越來越強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陳凱. 我國律師執業的困境及出路研究[D]. 云南財經大學, 2013.

【2】湯茂定, 李建明. 論我國刑辯律師有效辯護的制度保障[J]. 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2, 29(3):110-113.

【3】杜清森. 刑事辯護的困境--從制度和理念層面分析[J]. 海峽法學, 2005, 7(2):26-34.

【4】陶維東. 控辯失衡與制度缺陷——兼評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下辯護律師作用發揮的障礙[J]. 社會科學研究, 2005(2):88-91.

【5】邸志遠. 控辯失衡對刑事訴訟的影響[J]. 人民司法, 2002(3):25-26.

【6】周璐儀. 論我國刑事辯護律師的困境與出路[D]. 華東政法大學, 2014.

【7】吳家林. 當前律師刑事辯護困境的原因及對策[J]. 寧德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5(1):19-22.

【8】張俊果. 律師刑事辯護困境分析[J]. 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S1):55-56.

猜你喜歡
權利保障辯護律師司法
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忠實履職
網絡司法拍賣如何更具公信力
是辯護權的濫用還是意見的合理表達?
未決羈押與權利保障之二律背反及其調適
律師在刑事辯護過程中保障人權問題研究
未成年服刑人員的執行問題研究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勞動力轉移的法治保障
英國司法周開幕 系中國法院首次舉行國別司法周活動
辯護律師行使會見權時的人數之我見
法庭驅逐辯護律師問題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