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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民國時期蒙陝邊界帶“賠教地”研究*

2019-10-14 05:52
中華文史論叢 2019年2期

王 晗

提要: 晚清民國時期蒙陝邊界帶的“賠教地”問題,始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鄂托克旗爲償付聖母聖心會(Congregation of the Immaculate Heart of Mary)賠款而劃出“賠教地”,終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陝甘寧邊區政府將該區域收歸國有,前後歷經近半個世紀。在此期間,聖母聖心會招納民衆,興修八里河水利,從事農牧業生産,改善區域自然條件,形成畸形發展的區域經濟社會。同時,由於聖母聖心會傳教士的強勢介入,打破了蒙陝邊界帶原有的地方政府、蒙旗貴族、地方士紳和基層蒙漢民衆的四元社會結構,導致區域內社會權力結構進行重組,各階層在地方事務的話語權伴隨著土地權屬的更迭、政治局勢的變革而發生改變。

關鍵詞: 蒙陝邊界帶 賠教地 聖母聖心會 土地權屬

一 問題的提出及學術史研究

清代末年,伊克昭盟之“鄂托克、札薩克、烏審”三旗因庚子教案需賠償聖母聖心會(1)聖母聖心會,拉丁文名稱爲Congregation Immaculate Cordis Mariae,英文名稱爲Congregation of the Immaculate Heart of Mary,縮寫爲CICM。清同治三年(1864),羅馬教廷正式指定中國長城以北蒙古地區爲比利時、荷蘭兩國的聖母聖心會傳教區,以接替法國遣使會在內蒙古傳教。該教會在內蒙古地區的傳教時間頗長,效果也很明顯,擁有的土地面積較多,入教信民規模較大,對於地方社會的公共事務和自然環境都具有明顯的影響。堆子梁教堂白銀十四萬兩。其中,鄂托克旗將安邊堡屬補兔灘、草山梁及紅柳河以東等三處土地抵押給聖母聖心會,以抵銷六萬四千兩的賠款銀,這些土地被稱爲“賠教地”。(2)無標題檔案,光緒二十七年六月初四日,陝西省檔案館藏,全宗號4,目録號1,案卷號77。由於這些土地位處毛烏素沙地南緣,常年受大陸性季風氣候的影響,寒暑劇變,起風沙的頻率高,農業生産對降水變化敏感。因此,在這一區域內從事“開墾荒野,興辦水利,移民屯墾,組織農村”(3)Mgr C. Van Melckebeke著,傅明淵譯《邊疆公教社會事業》,北京,上智編譯館,1947年,頁9。等社會經濟活動,流經“賠教地”的八里河便被視爲最爲寶貴的自然資源。這樣一來,八里河沿岸的士紳民衆、聖母聖心會都希冀通過這條河流定期泛濫的洪水來淤灌土地,以達到保證和擴大農業生産的目的。也正是因爲此,民、教之間時有爭執,而且愈演愈烈,至民國二十一年(1932)最終以“三七慘案”的發生而凸顯出來。(4)《陝西省定邊縣挽回大會致南秘書長關於庚子賠款及失地之説明書》,1931年,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人委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0311。

(民國二十一年)三月七日早晨,堆子梁教堂教士梅濟昆等派遣本堂教侶等衆及臨時招募莊勇、雇工共計四百餘人,其率領頭目爲邵文蔚、張太平、郭五義、馮輔德、喬樹忠等,各執鐵鍬、钁、棒等件,越境行兇,齊赴八里河上游河壩之處,意欲掘壩放水。逢人便打,不由分説,驚天動地,叫喊聲聞,民衆每被摧殘,一時麇集,以備防護。而教侶、雇工均受金錢指使,異常奮勇,格拒不及,卒傷十二人,內有五人命在旦夕。又一面遣人報告安邊公安局、保衛團,請即派人至河彈壓。公安局派來三名,團丁二名。無此該教等衆不服制止,爲財捨命,事前早有風聞。蓋自去年該教士至縣懇求執行第二高級法院之判定,經定邊縣郭縣長牌示,許以本年陰曆二月間再行辦法,蓋以案未確定之故也。(5)《快郵代電》,1932年3月21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人委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008,案卷號312。

“三七慘案”表面上看來是聖母聖心會梅濟昆教士趁榆林第二高級法院和定邊縣政府出現意見分歧之際,糾集教衆至八里河上游決壩放水,並和前來阻止的當地民衆發生械鬥。但是在整起事件的過程中,無論是直接參與械鬥的定邊縣士紳民衆、聖母聖心會,還是對事件給予高度關注的地方政府和蒙族貴族,都紛紛介入其中,而且迅速作出反應。由此可見,這起事件反映的不僅僅是長期爭執不下的八里河水事糾紛問題。那麼,這一系列事件背後更深層次反映的問題是什麼?這些問題對於蒙陝邊界帶及其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的變遷存有怎樣的影響?甚至對於研究區內的自然環境存有怎樣的影響?

蒙陝邊界帶及其周邊地區的人地關係問題,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關注,相關著述頗豐。(6)安漢《西北墾殖論》,南京,國華印書館,1932年,頁304—306。楊增之、郭維藩等《綏遠省調查概要》,歸綏,綏遠省民衆教育館,1934年,頁57—58。George B.Cressey著,龍章節譯《鄂爾多斯沙漠》,《邊政公論》1945第4、5、6期合刊,1945第7、8期合刊。羅來興《陝北榆林靖邊間的風沙問題》,《科學通報》1954年3月號,頁40—46;嚴欽尚《陝北榆林定邊間流動沙丘及其改造》,《科學通報》1954年11月號,頁28—34;М·Л·彼得洛夫《中國北部的沙地(鄂爾多斯和阿拉善東部)》,參見中國科學院治沙隊編《沙漠地區的綜合考察研究報告》第2號,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年,頁1—40。侯仁之《歷史地理學在沙漠考察中的任務》,《地理》1965年第1期,頁18—21;侯仁之《從紅柳河上的古城廢墟看毛烏素沙漠的變遷》,《文物》1973年第1期,頁35—41;李孝芳、陳傳康《毛烏素沙區自然條件及其改良利用》,北京,科學出版社,1983年,頁14—16;陳育寧《鄂爾多斯地區沙漠化的形成和發展述論》,《中國社會科學》1986年第2期,頁69—82;《中國自然地理·歷史自然地理》,北京,科學出版社,1982年,頁251—252。董光榮、李保生等《鄂爾多斯高原晚更新世以來的古冰緣現象及其與風成沙和黃土的關係》,《中國科學院蘭州沙漠研究所集刊》1986年第3號,頁63—80;李華章《中國北方農牧交錯帶全新界環境演變的若干特徵》,《北京師範大學學報(自科版)》1991年第1期,頁103—110;鄒逸麟《明清時期北部農牧過渡帶的推移和氣候寒暖變化》,《復旦學報(社科版)》1995年第1期,頁25—33。???、趙淑貞《關於歷史時期鄂爾多斯高原沙漠化問題》,《中國沙漠》2000年第1期,頁67—70。韓昭慶《明代毛烏素沙地變遷及其與周邊地區墾殖的關係》,《中國社會科學》2003年第5期,頁191—204。韓昭慶《清末西墾對毛烏素沙地的影響》,《地理科學》2006年6期,頁728—734;鄧輝、舒時光等《明代以來毛烏素沙地流沙分布南界的變化》,《科學通報》2007年第21期,頁2556—2563;侯甬堅《鄂爾多斯高原自然背景和明清時期的土地利用》,《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7年第4期,頁28—39。N·哈斯巴根《鄂爾多斯農牧交錯區域研究(1697—1945)——以準噶爾旗爲中心》,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07年;張萍《邊疆內地化背景下地域經濟整合與社會變遷——清代陝北長城內外的個案考察》,《民族研究》2009年5期,頁91—101;李大?!肚宕量苏衙碎L城沿線“禁留地”諸概念考釋》,《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3年2期,頁36—47;吳承忠、鄧輝、舒時光《清代陝蒙交界地區的土地開墾過程》,《地理研究》2014年8期,頁1579—1592;張力仁《民國時期陝綏劃界糾紛研究中的幾個基本問題》,《內蒙古大學學報(哲社版)》2016年5期,頁57—65;徐建平《清中期以來阿爾泰山地區分界研究》,《復旦學報(社科版)》2018年3期,頁56—67等。這主要是由於研究區域位於毛烏素沙地與陝北黃土高原的邊界地帶,是歷史時期中原漢族農民與北方少數民族遊牧民交互活動的地域,多次戰爭的間隙中,不同民族的經濟生活方式以及文化形態在地域組合上迭爲交替,從而具有善移多變的鮮明特性。也正是因爲研究區具有上述特點,因此,研究者很自然地將歷史上的人類活動(尤其是農牧民的社會經濟行爲),同當地土地退化或沙漠化的過程聯繫在一起。由此而呈現的相關研究或是強調人爲過度農墾加速了毛烏素沙地的繼續蔓延和擴大;(7)陳育寧《鄂爾多斯地區沙漠化的形成和發展述論》等認爲歷史上對鄂爾多斯的第三次大規模的開墾是從清末開始的,其嚴重後果是大大加快了庫布其沙漠和毛烏素沙漠的繼續蔓延和擴大?;蚴钦J爲沙地擴大化的成因以自然因素爲主,人類活動只是疊加其上而已;(8)董光榮等《鄂爾多斯高原晚更新世以來的古冰緣現象及其與風成沙和黃土的關係》;李華章《中國北方農牧交錯帶全新界環境演變的若干特徵》。還有學者提出明清以來人類活動的強度雖然呈現不斷增加趨勢,但毛烏素沙地並沒有隨之發生大規模的向東南或西南的擴展。(9)鄧輝、舒時光等《明代以來毛烏素沙地流沙分布南界的變化》。

然而,上述研究仍存在進一步探討、完善的環節: (1) 有關研究一般將人地關係中“人”的因素表達得較爲抽象,即看不到特定人羣的社會經濟活動,忽視了區域內的“人”是存有差異的。在研究區內,來自清和民國政府、蒙旗貴族、聖母聖心會、地方士紳、基層民衆等不同階層由於所處社會地位、土地占有情況等方面的不同,都會對土地進行或直接或間接的利用,從而對環境産生不同程度上的影響。(2) 以往研究強調並彰顯土地的自然屬性,忽略、甚至無視土地的社會屬性。不難看出,許多研究者理想化地將人類活動疊加在不同自然條件下的“地塊”上,繼而推導出環境的可能性變化。而在實際生産、生活中,土地的社會權屬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特定人羣的社會經濟行爲,特定人羣也會因土地權屬的變化而對環境發生影響,而且這種影響的力度和程度往往具有突變性。(3) 以往的研究多將人地關係進行了抽象的模式化表達。即以現代科學的視角來打量當時的人地關係,很少站在當時人的角度,從“地方經驗”出發來復原特定時空條件下的人地關係。因此,在研究的過程中,需要加入對當時當地社會發展狀況的人性化考察。

二 西南蒙古教區的發展和“賠教地”的出現

蒙陝邊界帶在清至民國近兩百餘年的開發過程中,中央、地方兩級政府針對漢民承租蒙民土地,從事農牧業生産這一環節在不同時期制定了相應的墾殖政策。(10)王晗、郭平若《清代墾殖政策的調整與陝北長城外的生態環境變化》,《史學月刊》2007年第2期,頁86—93。從清中葉起,清政府在移民較集中的內蒙古南部邊緣地帶陸續建立了一些廳、縣治所,實行蒙漢分治。蒙陝邊界帶雖未設縣,但先後受寧夏理事廳、神木理事廳等機構管理。其中,神木理事廳“係乾隆八年新設,駐紮縣治,專管蒙古鄂爾多斯六旗夥盤租種事務”。(11)盧坤《秦疆治略》之《榆林府神木理事廳》,臺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0年,頁175。該機構官員與蒙古王公相比,官微職卑,不僅不能過問旗方事務,反而時常要承受來自於旗主方面的種種壓力。(12)烏蘭少布《從寧夏與阿拉善糾紛看近代內蒙古的省旗矛盾》,《內蒙古大學學報(哲社版)》1987年第3期,頁58—76。多頭管理機構並存導致政令的混淆不明,加之出邊墾種、定居漢民的不斷增多,至清中期,研究區內以“夥盤地”(13)道光《增修懷遠縣志》卷四《邊外》,《中國地方志集成》〔陝西府縣志輯36〕,南京,鳳凰出版社影印,2007年,頁697—700。另,道光《神木縣志》卷三《建置上·附牌界》(《中國地方志集成》〔陝西府縣志輯37〕,南京,鳳凰出版社影印,2007年,頁491上)載,“伙盤,民人出口種地,定例春出冬歸,暫時伙聚盤居,因以爲名”;民國《綏遠通志稿》卷三八中《墾務》(《綏遠通志稿》〔5〕,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頁321—397)記“民人出口種地,向例春至冬歸,名之夥盤,蓋暫時夥聚盤居之謂。對於沿邊各縣,亦止有差徭,而無供納”。爲組織形式的村莊化進程逐步加快。其範圍從清初的“邊牆以北,牌界以南”(14)道光《神木縣志》卷三《建置上·附牌界》,頁491上。逐漸向北推移。蒙漢雜居局面的出現,促成錯綜複雜的地方治理問題,(15)張淑利《“禁留地”初探》,《陰山學刊》2004年第1期,頁92—95。從而出現較大的管理盲區,爲民間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可能性。(16)N·哈斯巴根《鄂爾多斯地區農耕的開端和地域社會變動》,《清史研究》2006年第4期,頁1—16。聖母聖心會在該研究區內的傳播和發展便是以此爲契機推展開來的。

18世紀初,天主教因中西“禮儀之爭”的影響遭到清政府的嚴厲禁止。(17)衛青心著,黃慶華譯《法國對華傳教政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頁5。但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後,天主教重新獲得發展的機遇,傳教士逐步深入中國腹地。(18)德禮賢《中國天主教傳教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33年,頁87。同治三年(1864),羅馬教廷正式指定中國長城以北蒙古地區爲比利時、荷蘭兩國的“聖母聖心會”傳教區,以接替法國遣使會在內蒙古傳教。同治十三年四月,聖母聖心會士德玉明(Fr. Alfons Devos)和費爾林敦(Remi Verlinden)來到鄂爾多斯南部的城川開教,隨後又有司福音(Jan-Bapitst Steenickers)、桂德貞(Edward Cuissart)前來相助。(19)顧衛民著《中國天主教編年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年,頁399。這些傳教士在傳教之時,正值同治回變和光緒丁戊奇荒等危機交替出現,加之清政府面臨此起彼伏的邊疆危機和入不敷出的財政收支等諸多壓力,傳教士們利用蒙古地區地價低廉、土地權屬不明確的特點,從蒙旗大量租、買土地,然後轉租給急於得到土地的晉陝漢族移民,以此吸引他們入教。(20)張彧《晚清時期聖母聖心會在內蒙古地區傳教活動研究(1865—1911)》,暨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張彧通過對晚清時期聖母聖心會在內蒙古地區傳教活動的細緻研究,認爲聖母聖心會教士以漢族農民爲主要傳教目標,把鄉村作爲傳教重點,通過購買、租賃蒙古人的土地組建新的農村(天主教村),以入教就可以耕種教會土地爲手段,吸引當地或者外省來的窮苦漢族農民、災民入教,向他們提供必要的救濟和醫療,組織生産和生活。經過傳教士的經營,陝西三邊一帶遂成爲西南蒙古教區(21)Mgr C. Van Melckebeke著,傅明淵譯《邊疆公教社會事業》載:“1883年,羅馬教廷將內蒙古地區劃爲三個代牧區: 東蒙古代牧區(卓索圖盟、昭烏達盟和熱河,後改稱熱河教區,主教堂在松樹嘴子)、中蒙古代牧區(察哈爾,後改稱察哈爾教區,主教堂在西灣子)和西南蒙古代牧區(土默特旗、包頭、巴彥淖爾盟、伊克昭盟、寧夏、陝北三邊地區,主教堂在今磴口縣三盛公,1900年遷於薩拉齊二十四頃地村)。三代牧區內共有教民約14 000人?!表?。重要的傳教區域之一。

這種以土地吸引農民入教的方式,最初對教會與農民都有利,“教堂方面通常采取蒙旗習慣之分收方法,即視耕地優劣,待耕作物成熟之後,即與耕者按三七或二八分收農作物,此種分收成數,取決於領地之時,視即中等年歲之好壞,二者同甘苦共利害”。對於飽受苛捐雜稅的農民而言,租種教堂土地“頗少其他臨時變動,教堂亦不再立其他租稅名目,耕者捨此之外,亦無其他負擔”。(22)一寰《綏寧邊區教堂問題》,《邊疆通訊》1943年第1期(6),頁1—4。此外,教會還向入教民衆供給生産工具和生活必需品。如此優惠條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選擇入教的貧困農民日漸增多。而對教會本身而言,土地不僅使教民數量增加,地租也爲各個教堂帶來了穩定的收入。因此,教會占有的土地數量愈大,其擁有的教民也就會越多。(23)聖母聖心會最初招納的教民並不穩定,“只有那些沒飯吃的人才肯領洗進教,有錢人多不願奉教”。Daniel Verhelst《向中國傳教的比利時》,《塞外傳教史》,臺北,光啓出版社,2002年,頁208。聖母聖心會招收的這些“吃教”的“糜子教友”普遍素質不高,對天主教談不上真的信仰。正如一個饑民在答應信教後,對教士所言,“神父你看,你也懂得,如果我還有些口糧的話,我絶不來奉教”。所以有教民用順口溜來形容進教的原因:“你爲什麼進教?我爲銅錢兩吊。你爲什麼念經?爲了黃米三升?!彼扌奈俊短熘鹘虃魅腠憧诘貐^述略》,《磴口縣文史資料》第6輯《三盛公天主教史料輯》,1989年,頁16。

據統計,義和團運動發生前,聖母聖心會以購買、租種等形式獲取的土地爲一百五十餘頃,(24)劉映元《天主教在河套地區》載,傳教士購得當地一個叫馮世耀的五十畝地,後因天主教鑑於土房實在不利於傳教事業的發展,又讓司神父在土房附近購置蒙地幾十畝用於小堂口的建造?!妒妨蠎浭觥?1),內蒙古自治區文史研究館,1986年,頁45—47。Mgr C. Van Melckebeke《邊疆公教社會事業》載,光緒十六年(1890),教士在小橋畔購買蒙地五十頃,作爲擴大傳教之用。光緒二十一年,傳教士又在寧條梁附近的大羊灣購買蒙地一百頃,初步開展起這個小堂口的傳教活動。頁14。發展的教民漸成規模。(25)劉映元《天主教在河套地區》載,鑑於光緒初年左宗棠平定了天山南北,穩定了西北局勢,寧條梁的商業逐步得到恢復,附近的人們不再像戰亂初定期間那樣需要教堂的救濟;附近民衆相信民間流傳的外國人到中國挖眼割肺的荒謬傳説而不敢入教。因此,小橋畔初建堂口而傳教效果並不很理想。爲了改變這一局面,司神父將把寧條梁鎮上在山西入了教的幾戶買賣人家遷到小橋畔居住,當地人親眼看到教堂裏的中國人並未被挖眼割肺,很多人才加入天主教。頁45。在此期間,突發事件對於教民數量和教會土地的增加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就教民情況來看,在光緒二年到三年的丁戊奇荒期間,陝北、關中等地受到嚴重影響,糧食價格大幅度提升,“渭北各州縣苦旱尤甚,樹皮草根掘食殆盡,賣妻鬻子,時有所聞”。(26)《續修陝西省志稿》卷一二七《荒政一·賑恤》,65冊,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頁32—33。陝北長城沿線諸縣民衆苦不堪言,“神木、靖邊本望有秋,又爲嚴霜所侵”。(27)《續修陝西省志稿》卷一二七《荒政一·賑恤》,頁32—33。定邊縣雖然自“光緒年來,蒙給牛種,漸得休息”,然而在光緒三年“又逢歲歉,賴設平糶局,尚無大創”,(28)光緒《定邊鄉土志》第一編《歷史·戶口》,光緒年間抄本,葉56—57。民衆多有逃亡,教會通過對貧困民衆的賑濟,發展了一些教衆。(29)Mgr C. Van Melckebeke著,高培賢譯《閔玉清傳》,內蒙古民委油印本,頁79。但是這些教民並不穩定,他們一遇好年景,便紛紛脫教,自尋出路。如城川蘇壩海子“光緒三年遇荒年,有很多人去入教,依靠教堂的施捨度荒年。以後年景好轉了,教徒也逐漸減少,只剩三十來戶”。(30)天主教會長波都勒口述,曹德巴整理《天主教傳入鄂托克旗的情況》,參見《鄂托克前旗文史資料》(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鄂托克前旗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1989年,頁111。就教會土地情況來看,如光緒二十一年(1895),閔玉清神父以小橋畔教堂遭到毀壞爲由,迫使鄂托克旗王公賠償大量土地。(31)Mgr C. Van Melckebeke著,高培賢譯《閔玉清傳》,頁108。實際上,這種購買、出租土地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威脅到蒙古王公和地方士紳階層的既得利益,同時也激化了和蒙古王公的經濟矛盾。光緒二十六年,蒙族王公極力反對聖母聖心會的行爲顯然是和其經濟利益的衝突頗有關聯。(32)在內蒙古西部,鄂托克、烏審和達爾察克聯合旗就參加到對漢族天主教徒的攻擊之中。參見Joseph Leonard van Hecken, les reductions catholiques du pays des Ordos: une methode d’apostolat des missionnaires de Scheut, p.20。轉引自狄德滿《義和團民與天主教徒在華北的武裝衝突》,《歷史研究》2002年第5期,頁79—93。此外,經濟利益矛盾的凸顯,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人們對聖母聖心會傳教事業的正義和神聖性産生懷疑。(33)馬占軍《晚清時期聖母聖心會在西北的傳教(1873—1911)》,暨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年,頁40—43。

光緒二十六年夏初,義和團運動自直隸、山東等地擴展到蒙古東部和西南部。(34)進入內蒙古的“義和團”摻雜了蒙族的“獨貴龍”、漢族的“紅燈軍”以及其他的民間組織。他們和官軍、蒙古軍隊相聯合,對聖母聖心會形成強有力的威脅。在此期間,位處蒙陝邊界帶的小橋畔教堂因先後接納城川、堆子梁等處教堂的教士和教民成爲遭受圍攻的重點。(35)泰亦赤兀惕·滿昌編《蒙古族通史》,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年,頁1023。這一曠日持久的衝突前後共四十八天,無論是地方化的“義和團”力量、蒙族王公、清政府,還是聖母聖心會都或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其中,而且都在此役中蒙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雖然此次衝突最終以義和團與蒙古騎兵進攻小橋畔教堂的失敗而結束,但聖母聖心會和蒙漢民各階層的矛盾非但未能解決,反而愈演愈烈。(36)寶玉《賠教地始末》載,1903年1月定邊客民任天緒組織小橋畔鬧教風波,這起反教事件雖然未給教會造成實際損失,清政府仍向教會賠償5 000兩白銀?!秲让晒艍▌昭芯俊?,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頁30。

義和團運動結束後,接踵而至的是賠教事宜的展開。光緒二十七年四月,由陝西巡撫、綏遠城將軍、歸化副都統委派的官員,與鄂托克旗、烏審旗、札薩克旗的蒙官在寧條梁鎮會集後,到小橋畔教堂與傳教士楊光被、巴士英(Braam Jan-Theo)進行賠教談判。談判各方首先確認了教會的損失: 鄂托克、烏審旗、札薩克旗“三旗燒拆城川口、硬地梁、小石砭、科巴爾大教堂四處,祭器、什物、教民器用等件概歸烏有,並毀各鄉村教民房屋六百三十一間,是爲一宗。掠取教堂及教民牲畜大小約三千頭,是爲一宗。糧米約一千三百數十石,是爲一宗。傷斃教士一人,教民十人,應賠命價,是爲一宗”。(37)無標題檔案,光緒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3。另據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十日,“綏遠將軍信恪爲照抄鄂托克等旗辦結教案摺單等事諮軍機處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編《清末教案》(3),檔案號1423,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105。傳教士提出“連烏審舊案,共索賠銀十七萬八千五百兩有奇”。經過談判,鄂托克等三旗認賠銀十四萬三千五百兩。其中,鄂托克旗、札薩克旗認賠九萬八千兩,烏審旗認賠四萬五千五百兩。傳教士同時對於“蒙旗首禍黨、惡人漢民、漢民助圍攻寨諸事,均亦概不追究”。(38)無標題檔案,光緒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3。另據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十日,“綏遠將軍信恪爲照抄鄂托克等旗辦結教案摺單等事諮軍機處文”。

協定達成後,鄂托克旗在賠付的同時,又代札薩克旗賠付了一部分,即“認交八萬兩,以牲畜賤價抵付一部,並指牌借地以北,東西二百里,南北二十里至五十里地一段以償之,謂之賠教地。烏、札二旗賠數未詳,其賠款由三旗除自行籌付者外,不敷之數,則由陝撫籌墊交清”。(39)民國《綏遠通志稿》卷六《教案篇·蒙旗教案賠款》,《綏遠通志稿》(5),頁595—599。另,光緒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綏遠將軍信恪爲辦理蒙旗教案及呈繕清單事諮呈外務部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編《清末教案》(3),檔案號1498,頁238。而關於“賠教地”,鄂托克旗舊檔和光緒《定邊鄉土志》都對該區域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記録,其中,鄂托克旗舊檔録有《鄂旗賣地原約全文》(蒙文漢譯),詳文如下:

鄂爾多斯正盟長鄂套克貝勒喇什札□蘇及其司官奇莫特多爾、什拉什、滿勒克爾等,情因本旗公項急需銀兩,故憑中説合將本旗生地三塊: 一乃紅柳河東生地,東至烏審界高家垣,西至熟地,北至明沙,南至大路,四至分明;一乃草山坡地: 東至真拉五堆幹溝子、西至忽魯克爾堆臭水坑,南至雅爾窊坡高家圈,北至大路,四至分明;一乃安邊堡補杜灘,東至圪坨堆伯喀尼巴喀才當,西至馬家寨、郭家寨、三十里井等處熟地,南至呂家寨、蔣家寨熟地界,北至明沙、臭水窊、瑪尼圖等處,又西北外連至馬家寨熟地界,四至分明,情願出據於小橋畔天主堂名下永遠管業耕種,毫無差事租課。價銀六萬四千兩,即日交足,毫不短欠。地內樹株、金石一切在內,不與原主干涉,又若地內如有居民舊日地土、廟宇、房屋,原主當另行置,不許存於原地。此係兩廂情願,並無他人勒逼等情。今恐口言無憑,故立約畫押蓋印永遠存之,以爲證用。(40)《鄂旗賣地原約全文》,時間不詳,陝西省檔案館藏,全宗號6,目録號021,卷號1766。此文獻是時任定邊縣縣長郭維藩於1931年爲解決定邊縣民衆和天主教區的土地爭議而遣員薛凌雲專赴鄂托克蒙王府抄録的舊卷,“去後旋據梁廷瑞呈稱法教會原□確係蒙漢文對照,謹照抄回一份”(《爲呈齎送抄法教會得據及搜集到縣志請鑑核□考由》,時間不詳,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008,卷號312)。因此,該文獻應當真實可靠,能夠作爲考察當時鄂托克旗“賠教”情況的重要依據。另,光緒《定邊鄉土志》第一編《歷史·宗教》(葉59—60)載,“光緒庚子教案內償天主堂地在定邊偏東邊牆外鄂爾多斯新堆界南,東至黑圪塔,西至黑頭梁,約八十里,北至古界堆,內南亦新築界堆,約七八里不等,奉教耕牧者,五方雜處,良莠不齊,不皆定人焉”。

從上述文獻分析可得,鄂托克旗爲償付賠款,共將旗內的三塊“生地”由天主教“永遠管業耕種”,而且在這三塊“生地”內“如有居民舊日地土、廟宇、房屋,原主當另行置,不許存於原地”。(41)另,《教堂之土地糾紛卷》載,“附邊六十里以內新居住之漢民,頓失其地,無可奈何只得仍入內地,讓外國人及入教之徒侵占其地”?!?919—1948年陝西省政府關於天主教蒙、靖、定、鹽池縣邊界問題的規定、調查、處理》,1927年11月,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561。此次賠付直接導致區域社會矛盾的激化。而這些社會矛盾集中體現爲以下幾點: 其一,聖母聖心會由一開始從蒙古王公處大量地租、購土地轉而接收賠付的土地,其傳教區域由小橋畔以及城川附近的幾個孤立傳教點逐步“伸展到補杜爾灘和白泥井灘,連成一片”,(42)《天主教在西南蒙古三邊教史》(稿本),轉引自戴學稷《西方殖民者在河套鄂爾多斯等地的罪惡活動——帝國主義利用天主教侵略中國的一個實例》,《蒙古近代史論叢》(1),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74。這就成爲聖母聖心會在西南蒙古教區擴大傳教勢力、發展教民的重要基礎和經濟來源。其二,伊盟各旗王公貴族也逐漸從過去歡迎和支持教會轉向反對聖母聖心會在蒙古的傳教活動。其三,基層民衆的生計變化,原在“生地”內從事農牧業生産的蒙漢民衆被迫遷離他們的耕種土地和遊牧場所,成爲區域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其四,聖母聖心會利用賠付的土地大量招納漢族貧民前來耕種,從而引發了原住居民和新移民之間的矛盾和衝突。

光緒二十六年(1900)庚子賠款以後,聖母聖心會在西南蒙古教區,尤其是鄂托克“賠教地”得到長足發展。傳教士大量招納前往口外謀生的民衆,在移民初到時,向移民供給必需的物資,如耕牛、農具、籽種,甚至幫助新到農戶籌備住宅和食糧。在移民生活穩定下來從事農牧業生産時,通過收取一定地租來維持教會的日常開支和改進教民村的基礎設施。(43)《農情彙志》之《綏陝邊境教堂勢力彌漫》載,“小橋畔、框子梁、白泥井、大陽灣、廣陌灣、新火場、毛團楞圖各教堂,多置有土地分租於教民,秋收後與教民或對半或三七或四六分股”?!吨袊r村》第1卷第8期,1935年,頁81—87。經過多年經營,至民國三十一年(1942),聖母聖心會在鄂托克小橋畔分教區的教務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44)據《僞陝西省政府與有關機關和羣衆關於處理帝國主義教會侵占陝西“三邊”等地土地一案的來往文書》載,從1900年賠教地産生開始,截至1942年,聖母聖心會先後共五次獲得來自鄂托克旗、烏審旗和定邊縣等處的土地,而且“每次皆有契約,載明永租,石主教曾以契約照片相示”。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315。如表1、表2所示。

表1 小橋畔分教區教産種類數目統計

注:堿地不能耕種,未列入本表之內。

資料來源:《僞陝西省政府與有關機關和羣衆關於處理帝國主義教會侵占陝西“三邊”等地土地一案的來往文書》,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315。

表2 小橋畔分教區教民(含望道友)數目統計

資料來源:《僞陝西省政府與有關機關和羣衆關於處理帝國主義教會侵占陝西“三邊”等地土地一案的來往文書》,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315。

從表1和表2的統計情況來看,小橋畔分教區各教堂分屬各類土地(不含堿地)共154 000餘畝,這其中不包括城川和堆子梁大量尚未開墾的土地。(45)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中記録了1923年前後城川“東西長約六七十里,南北寬七八里至十餘里不等,共地二千餘頃,開墾之地已有十分之四”,圪丑灘“東西斜長四十里,南北寬二十餘里,土質黃沙,地在三千頃左右,爲鄂旗中等地畝。開種之地已有十分之三”。而在1946年的調查所顯示的資料表明,上述兩處的土地開墾量尚有較大餘地。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綏遠墾務總局鉛印,1928年,參見內蒙古圖書館編《內蒙古歷史文獻叢書》之六,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07年,頁74—75。與此同時,各教堂所屬教民和望道友人數已達到13 850人,其中教民人數達到8 993人,是1903年小橋畔分教區教民數量的8倍有餘,是1911年小橋畔分教區教民數量的近3倍。(46)從整個小橋畔分教區來看,教徒數量從1903年的1 183人增長到1911年的 3 014人。參見Patrick Taveirne: Han-mongol encounters and missionary endeavors: A history of Schout in ordos (1874-1911), p.637。聖母聖心會通過賠教對大量土地的占有和利用使得教務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小橋畔分教區在當時社會紊亂、政出多門、民不聊生之際,能保持一個特殊區域,使得這裏的社會經濟呈現出有別於其他區域的畸形發展。

三 民、教之爭:“賠教地”問題的爭議和解決

聖母聖心會在地方政府、士紳、蒙古貴族和基層蒙漢民衆的“關注”下招納民衆,興修水利,組織民衆從事農牧業生産,逐步構成畸形的經濟社會發展局面。在非教民看來,自然是羨慕不已。實際上,僅從糧食産量來看,聖母聖心會除八里河灌區外,與教區外其他區域相差不多,只是少了苛捐雜稅的束縛。(47)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頁74—75。但從教民的衣食住行,尤其是精神面貌仍能夠體現教民生産、生活的“優越性”。如《中國農村》曾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對小橋畔分教區的社會經濟狀況進行報導,“綏陝邊境地多不毛,沙跡遍野,一望無際,居民生活,艱苦萬分,掘穴藏身,米草以果腹,夏衣棉敗絮,冬著破羊皮。然有一特殊現象,居名雕梁畫棟,食即麵包西餐,出則車馬,閑即喃喃,是桃源耶?實乃外人在是地設立之教堂建築與外國牧師之快樂生活也?!鞔蠼烫?,建有城堡,置有槍械,遇有匪警,以資防禦。所有教民皆居堡中,且設有男女小學校,校中教職各員皆爲教民,學生食宿各費,由教堂中供給”。(48)《農情彙志》之《綏陝邊境教堂勢力彌漫》,《中國農村》第1卷第8期,1935年,頁81—87。這些報導內容雖不無誇張,但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當時外界民衆對於賠教地教民“優越生活”的基本認識。這種認識充滿了外界民衆對教區生活的想象、對教區土地的無限渴望和失去這些土地的懊喪、痛恨。普通民衆對聖母聖心會土地的看法尚且如此,其他階層,如地方政府、地方士紳、蒙古貴族等更是複雜。因此,賠教地的經營雖然在聖母聖心會拓展小橋畔分教區教務中發揮重要作用,但同時也成爲引發當地民、教衝突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其中,八里河灌區“水權”的爭奪成爲民教衝突的導火索。

八里河上游位處黃土丘陵溝壑區,主要由羊山澗、孤山澗、鷹窩澗等澗地組成,溝寬三百至四百米,深二十至三十米到五十至六十米不等,溝內地下水出露,匯成八里河。河道下游爲平原灘地,河床曲折寬坦,水流左右擺蕩。安邊附近河床寬二十米左右,兩岸漫灘狹窄。在長期引洪漫灌的過程中,地面形成3.0‰的坡降,而水面比降僅2.5‰—2.0‰(49)黃委會規劃設計處中游組《八里河引洪淤灌調查》,《人民黃河》1964年11期,頁18—20。。由於地面坡降大於水面比降,因此河床愈向下游愈高出地面,成爲地上懸河。(50)趙永復根據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所《陸地衛星假彩色影像圖》(1∶50萬)之“137-34靖邊幅”和“138-34定邊幅”認爲這顯然是一條河流的上源,河谷切割一般深達數十米。在衛星影像圖上可以清楚地看出,今八里河三源深深切割在白於山北坡,下游匯注入一窪地,這一窪地呈東北-西南走向,長約25公里,寬約7公里,東、北兩端爲沙地所隔絶,東距紅柳河(無定河)不足10公里,北距城川約5公里?!对僬摎v史上毛烏素沙地的變遷問題》,《歷史地理》第7輯,頁171—180。根據地形圖和衛星影像圖比較分析,今八里河石洞溝段爲人工管道,位於窪地北端,南端沿著窪地爲線狀分布的較爲密集的居民點或沼澤。此外,八里河周邊地區由低緩的內陸小盆地和灘地組成,地面開闊平坦,灘地和盆地中部低窪,有的積水成湖。如表3所示:

表3 1987年定邊縣內陸海子羣統計 (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陝西省榆林地區地理志》,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頁95。

表4 賠教地土地狀況統計

資料來源: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綏遠墾務總局鉛印,1928年,參見內蒙古圖書館編《內蒙古歷史文獻叢書》之六,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07年,頁74—75。

由表3、表4所列內容不難看出,八里河及其周邊地區地勢低窪,多有鹽湖、鹽堿地分布其間。表3中所列定邊縣境內大小湖泊共二十八處,但大部分爲鹽堿湖泊,只有六處爲淡水湖。此外,研究區內地下水豐富且埋藏較淺,存有地域上的分布差異。(51)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統計,賠教地內教民村莊土地的地下水位埋藏深度由東而西、自北及南逐步從二十餘米過渡到三米左右。由於地下水位過淺,加之含鹽量相對較高,一旦當地民衆缺乏基本的灌排調蓄技術,(52)綏德水土保持科學實驗站靖邊分站《靖、定山澗地區的引洪漫地措施》載,灌排調蓄技術的原理是“以漫爲主,引、漫、蓄、排相結合”?!奥笔且槁氐闹黧w,只有以漫爲主,才能最有效的興利除害;蓄、排是對特大洪水的對策,漫用不完的洪水才蓄,蓄不完的洪水才排?!靶睢卑押樗泻ψ饔玫墓爣揿毒植?,有害影響限於暫時;“排”把洪水有害的部位,從澗地移至坡腳,不是通過洪水的自然流路,而是在人的控制下,在洪水破壞作用最小的地方排入溝中;“引”是達到漫、蓄、排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度嗣顸S河》1964年第6期,頁36—37。盲目地進行不合理的耕作灌溉,那就容易促使地下水擡升。在當地蒸發量大於降水量的條件下,土壤表層鹽分增加,最終引發土地的鹽磧化。爲了擴大農業生産,當地民衆逐漸創造了一整套擁有總幹渠、支渠、支濠、田間工程和生産解危濠的淤灌體系。(53)李令?!墩撚俟嗍侵袊r田水利發展史上的第一個重要階段》一文對淤灌制度進行高度評價:“淤灌是指在河道或溝口修堤築壩,開渠建閘,引取高泥沙含量的渾水淤地或澆灌莊稼,它充分利用了渾水中的水、肥、土等有益資源,爲農業墾殖和增産服務,是一項與改良鹽堿及水土保持相結合的綜合性農田水利措施,特別適應於我國北方的水文與氣象特徵?!薄吨袊r史》2006年第2期,頁3—11。這樣的做法既可以利用總幹渠、支渠、支濠和田間工程將每年的徑流、泥沙全部有計劃地輸送到耕地裏,得到均勻分布,不斷增加淤灌土土層的厚度。同時,又可以利用生産解危濠分洩洪水,引洪水至淤灌區的邊緣,淤灌新的荒地,使長畦全部土壤的不良耕性得到改進。(54)周鴻石《利用洪水泥沙,改良土壤,發展農業生産——陝西省定邊縣八里河淤灌區介紹》,《人民黃河》1964年第3期,頁29—30;綏德水土保持科學實驗站靖邊分站《靖、定山澗地區的引洪漫地措施》;黃委會規劃設計處中游組《八里河引洪淤灌調查》;賈恒義《引渾淤灌改良土壤》,《中國水土保持》1982年第1期,頁10—13。因此,八里河定期泛濫的洪水成爲這一淤灌體系的重要一環,(55)當然,一旦八里河缺乏完整的防洪工程,河道來水行洪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加之河堤防洪標準不高,一遇洪水便泛濫成災,羣衆生命財産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據報導,1994年、1998年、2001年上下游連降暴雨,使八里河洪水暴漲,河道多處堤毀,造成石洞溝鄉主灌區及下游堆子梁鎮一片汪洋,致使5萬畝糧田被淹,2 380間房屋被沖毀,大量家畜被洪水沖走,820人無家可歸,無糧可吃,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 800萬元?!兑粭l流域和2.3萬人的命運——定邊縣石洞溝鄉八里河流域綜合治理記》,新華網陝西頻道2006-04-04,http://www.sn.xinhuanet.com/2006-04/04/content_6644276.htm。也成爲聖母聖心會獲取“賠教地”、發展傳教事務的關鍵所在。

庚子賠款後,鄂托克旗所償付的賠教地和八里河灌區相交錯,聖母聖心會開始和灌區民衆接觸,並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在堆子梁一帶放種土地時向沿河民衆請商一、二日水期,爲教堂澆灌菜園地及泥水工程所用。(56)《三邊收回教區失地運動大事年表》,時間不詳,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委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0318。隨後,傳教士通過對八里河水文狀況的瞭解和利用,組織教民填封上段水口,迫水下流,廣漫教區堿地。這一行爲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有助於教區內鹽堿灘地的整治和耕地面積的擴大,但同時引發教區外民衆的不滿,以致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訟事不休。

光緒三十二年,定邊縣知縣吳命新爲解決當地民衆和聖母聖心會關於八里河灌區水源的使用問題,對八里河進行踏勘,重新勘驗河身,丈量地畝,釐定水章,並和教堂訂立合同,以三分之一水讓給教堂,使民教兩方各遵水章,以息爭端。(57)該水章“定八條,以防爭執,後續九條,以擴水利”,見《三邊調查材料》,時間不詳,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委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5,卷號185。隨後聖母聖心會於民國四年(1915)將河身加寬兩倍,橫開溝渠十餘里,將漫草灘地淤漫爲上好水地。自此,灌溉面積得以初步固定。至民國十二年前後,曾有在鄂托克調查礦産的學者對八里河灌區進行詳細記録,“八里河,……流入鄂旗堆子梁教堂地東南十餘里。河身寬有一丈二尺,深約八尺,水色與黃河相同,環繞境內長約四十餘里,可以澆灌地畝一千餘頃”。(58)周頌堯《鄂托克富源調查記》,頁74—75??梢?,經過八年的整治,八里河灌區在洪汛期間可灌溉面積得以進一步擴大。不過,由於洪水時有不足,“遇天旱水缺”時,八里河灌區上下游民教爭水糾紛不斷,並引發對整個賠教地領土歸還的爭議。(59)1927年,八里河沿岸民衆成立“安邊八里河公民挽水會”與教方抗衡,公推田寶箴、薛凌雲爲代表。後隨著事態的發展,定邊縣和沿邊其他各縣先後成立“定邊縣挽回領土大會”和“陝西三邊挽回領土總會”等以應對時局。由於國際形勢的影響,(60)光緒三十四年(1908),美國在“查明原定數目過巨,實超出應要求賠償美國人民所受損失數目之上”,“爲促進中美兩國邦交起見”,經國會議決,退還美國賠款中的一部分。庚款清償史上首開了“退還”的事例。第一次世界大戰過後,在國際間(主要在歐洲)清理、清算舊債潮的局勢中,中國國內按既有的成例興起要求銷除庚款的要求。有關國家政府各爲本國利益謀,爲適應時勢,也有作出“退還”庚款決策的。參見亨脫《美國退還庚子賠款再論》,《亞洲研究》第31卷第3期,1972年,頁539—559;李守郡《試論美國第一次退還庚子賠款》,《歷史檔案》1987年第3期,頁100—107。上自國民政府外交部、法國駐華使館,下至地方政府、士紳、基層民衆和小橋畔分教區傳教士,紛紛介入進來。(61)《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西安楊主席鑑”,1931年8月9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1;《教堂之土地糾紛卷》附《定邊喪失領土史》,1931年11月9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1;《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定邊縣政府呈陝西省政府事由”,1931年11月10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1;《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陝西省政府指令第10471號令定邊縣縣長郭維藩”,1931年11月28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1。

在這次曠日持久的爭議中,定邊縣民衆針對“鄂旗賣地契約”中“地內如有居民舊日地土、廟宇、房屋,原主當另行置,不許存於原地”的規定表示強烈不滿。他們認爲早在清代乾隆初年,由川陝總督慶復和兵部尚書班第組織的勘界事宜,已經將定邊縣“邊牆以外六十里內,漢民居住耕種之地,久已歸屬漢民”。而自庚子年鄂托克旗將補杜灘、白泥井、堆子梁等處土地賠付聖母聖心會時,“漢民明書其故,欲出而爭執,乃懲我國外交失敗,授鼠忌器,緘默忍受”。同時提出賠教地的賠付期限爲十五年,(62)定邊縣民衆呈文中對於賠付期限沒有準確的認識,在民國十六年時曾認爲“定擬以十八年或二十年爲期”,後在民國二十年又認爲“限期十五年歸還”。參見《教堂之土地糾紛卷》,1927年11月,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1;《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西安楊主席鑑”,1931年8月9日。且強調“阿套旗蒙王於該教出立契據,實係有限期條約”,而“法國對於我國庚子所得賠款,一概歸還,則此地因係我國領土,迄今尚未退還”。(63)《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西安楊主席鑑”,1931年8月9日。

聖母聖心會則以“鄂旗賣地契約”爲依據,認爲“補杜灘、白泥井、堆子梁等處,當蒙人未售與本堂之前,原本蒙人遊牧之地,其中雖有八里河水灌溉之處,嚴禁漢民耕種”,而且“自出售本堂之前荒蕪爲今日蒙人居住之地”。同時,聖母聖心會認爲定邊縣和鄂托克旗民衆之所以要求“賠教地”的返還,是因爲八里河灌區的地理優越性日漸突出,當地民衆通過水利訴訟未能成功而對整個“賠教地”提出“無理要求”。

定邊縣政府在提交陝西省政府的呈文中認爲,在“庚子反教案件發生後,原係綏遠將軍及陝西巡撫專員會同蒙旗王、法教士相商辦理,地方官吏不過送往迎來,供支一切,故未存有案卷”,而相關檔案應“在蒙王府備案存檔”。同時,定邊縣政府認爲雙方爭執的原因在於榆林法院關於“安邊八里河水利訴訟”一案並未處理妥當,以致出現定邊縣民衆和聖母聖心會同時向陝西省政府提交呈文要求公正處理的情況。陝西省政府責令定邊縣政府查找相關的卷宗進行比對,以求作爲判斷的依據。

定邊縣政府根據陝西省政府的批示,委派李伯義、胡棟臣等於次年(1932)一月五日前往鄂托克旗抄録鄂旗賣地契約卷宗。(64)《委任李伯義、胡棟臣、郭景山等前往鄂托旗抄録卷宗一案》,1932年2月14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2。正在定邊縣政府積極籌措再次赴鄂托克旗抄録鄂旗賣地契約卷宗之時,定邊縣民衆和聖母聖心會之間連續發生了兩起械鬥事件,而且這兩起事件前後僅有一個月。(65)第一起械鬥事件爲“二八械鬥”,“這場從來未有之血戰肉搏,經三小時後始告結束。我方計傷有七,其中三人得傷過重;惡徒計傷有三,其一亦重”?!稉ㄟ吙h收回領土代表陳俊山呈報該縣因收領土交涉,民教發生械鬥,請辦理等情》,1932年2月25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2。第二起械鬥即爲“三七慘案”?!犊爨]代電》,1932年3月21日。這一連續事件促成陝西省政府委派新任定邊縣縣長劉開和靖邊縣縣長張志立聯合地方士紳和鄂托克旗王公改組原陝西省定邊縣挽回領土大會,(66)《陝西省定邊縣挽回大會致南秘書長關於庚子賠款及失地之説明書》,1931年。並擴大爲陝西三邊挽回領土總會,(67)《轉呈挽回領土總會簡章及職員表請鑑核立案由》,1932年7月11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3?!耙曰謴褪У?,挽回拯救人民爲宗旨”,向聖母聖心會及蒙旗往返辦理交涉。(68)《陝西省政府批字第392號》, 1932年4月18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卷號313;《轉呈挽回領土總會簡章及職員表請鑑核立案由》,1932年7月11日。同時,該系列事件的發生也引起了中央政府和寧夏主教區的關注,並在隨後的幾年中陸續就“賠教地”問題做出階段性處理。(69)《陝西省政府與有關機關和羣衆關於處理帝國主義教會侵占陝西省“三邊”等土地一案的來往之書》、《整理陝西三邊天主堂教産協定》、《關於收回教區失地運動大事年表》、《擬收回陝西省安、定、靖邊比國天主教堂所占土地之見》、《三邊調查材料》,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313-325。

民國二十三年底,陝西省教育廳長周學昌會同外交部專員靳志在北平與石揚休磋商,並於次年初達成十項協議,“在平北京飯店正式簽字,於是八里河訟案得以逐步解決,周氏隨即由平返陝,向省府報告,並於日前(十四日)下午四時在教廳接見各報記者,談述該案經過情形”。(70)《三邊領土收回十餘年懸案圓滿解決陝教長報告交涉過程》,1935年1月16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辦公廳“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0318。從磋商的內容來看,雙方對“賠教地”的接管和分配細節多有研究,並根據實際情形制定出較爲合理的讓買程式和細則。不過,此次協議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因抗日戰爭爆發而暫時擱置。

民國三十五年三月,安邊新民主政府召開臨時參議會,原陝西三邊挽回領土總會成員劉文卿、陳俊山等二十二人聯名提出“三邊教産整理意見書”,主張收回教區土地。(71)《三邊收回教區失地運動大事年表》,時間不詳。陝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第一次大會于同年四月通過了《收回三邊教區土地案》,並由三邊專署會同靖、安二縣政府暨地方人士與邊區政府少數民族事務委員會駐城川辦事處組成委員會進行交涉,並最終收回“賠教地”。(72)《三邊收回教區失地運動大事年表》,時間不詳。

從光緒二十六年(1900)鄂托克旗爲償付聖母聖心會賠款而劃撥“賠教地”開始,伴隨著“賠教地”問題的爭議過程和最終解決,區域社會中的不同階層對於聖母聖心會“傳播教義,發展教衆”的反應呈現出逐步加深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無論是基層民衆,還是地方政府和士紳,都在圍繞“賠教地”的土地所有權屬問題而展開或緩和或激烈的鬥爭。這在某種程度上也促進了陝西三邊地區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深化。

四 結 論

晚清民國時期,蒙陝邊界帶“賠教地”的土地權屬問題,是影響和推動整個區域經濟社會演進過程的關鍵問題。由於土地權屬的變化牽動著中央和地方政府、蒙旗貴族、聖母聖心會、地方士紳、基層民衆等不同階層的利益,因此,這種變化不僅僅指的是土地權屬變化的結果,更涵蓋土地權屬變化的過程。從土地權屬變化的結果來看,需要關注的是光緒二十六年鄂托克旗賠付聖母聖心會“賠教地”前後的變化和民國三十五年陝甘寧邊區政府收回“賠教地”前後的變化。而從土地權屬變化的過程來看,需要將關注的視野拉寬,不能僅僅關注到兩個時間節點的變化,應該將關注的重點放在兩個發展過程中。其一,自聖母聖心會勢力由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聖母聖心會士德玉明(Fr. Alfons Devos)和費爾林敦(Remi Verlinden)來到城川開教爲始,到光緒二十六年“賠教地”的形成。其二,自“賠教地”出現後,到民國三十五年陝甘寧邊區政府收回“賠教地”前,尤其是對聖母聖心會“開墾荒野,興辦水利,移民屯墾,組織農村”的過程,以及抗戰期間“賠教地”的土地管理和使用過程進行細緻考察。此外,更應該引起較大關注的是,在光緒二十六年前,鄂托克旗蒙古王公對於“賠教地”有著絶對的所有權和支配權,基層民衆只能遷出原居土地,其“坐此破産者、受害者不一而足”。(73)《教堂之土地糾紛卷》,1927年11月。即便是地方官員在“賠教地”協議簽訂時也“不過送往迎來,供支一切”,甚至連存放案卷的權力都沒有。(74)《教堂之土地糾紛卷》之“定邊縣政府呈陝西省政府事由”,1931年11月10日。而在民國二十四年“陝西三邊天主堂教産協定”簽訂時,沿邊地方政府和基層民衆獲得了所有蒙漢界線以南的土地權屬。(75)《整理陝西三邊天主堂教産協定》,1935年1月9日,陝西省檔案館藏,陝西省人民委員會“舊政權檔案”,目録號008,案卷號0320。前後對比,“賠教地”雖然由聖母聖心會劃歸國有,但具體的使用權則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因此,對於上述兩個時間節點、兩個發展過程和相關細節進行細緻的考察,才可能對“賠教地”的土地權屬問題有一個全面而翔實的瞭解。

此外,西方傳教士的強勢介入,打破了由原有的地方政府、蒙旗貴族、地方士紳和基層蒙漢民衆組成的四元社會結構,導致區域內社會權力結構進行重組,原先官、紳、民之間的隸屬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而且在地方事務的決策中各階層所扮演角色亦在發生變化。聖母聖心會的特殊社會地位促使原有的不同階層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這種應對措施可以視爲地方階層對西方力量的應激反應,也可視爲是一種地方社區自身語境之內發生的變化。(76)Judith Wyman指出,以往的歷史著作往往把地方民衆對基督教的攻擊視爲在宗教、社會、經濟和政治互動的背景之下對帝國主義的憎恨,這種知識框架基本上把中國與西方置於截然相反的兩個對立面加以認識,而沒有考慮到地方民衆對西方滲透的反應,必須被看作是地方社區自身語境之內發生的變化。Judith Wyman, “The Ambiguities of Chinese Antiforeignism: Chongqing, 1870—1900”, Late Imperial China Vol.18,No.2 (December, 1997).而這一系列的應對措施促成區域經濟社會的變遷,聖母聖心會通過賠教對大量土地的占有和利用使得教務和社會經濟呈現出有別於其他區域的畸形發展,同時也成爲引發當地民、教衝突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

伴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自然環境也在承受著因土地權屬變化而帶來的或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並隨之而進行調適。從自然地理區劃的分布上來看,“賠教地”處於乾旱、半乾旱區,基本上處在遊牧經濟形式和農耕經濟形式的分界線上,該區域沙漠化的進程表現爲愈趨晚近愈爲劇烈。(77)鄒逸麟、張修桂、王守春編《中國歷史自然地理》,北京,科學出版社,2013年,頁877。因此,聖母聖心會要在這裏構建農業社會的“世外桃源”,就需要對當地的自然環境進行不同程度的影響。他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利用盡可能多的自然資源,同時,“嚴禁樵采,違者即責其賠償”,(78)《教堂之土地糾紛卷》,1927年11月。以致多年以後漸有規模,(79)民國《綏遠通志稿》卷二三《林業》載,“本旗南境有牌子地、教堂地,漢人村莊較多,尚植有榆、柳、楊各樹株,各召廟亦有少數榆樹。此外居民既不植樹,又無天然森林,故無林業可言”?!督椷h通志稿》(5),頁380。從而在盡可能地保護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逐步改變當地的農牧業比例。其中,八里河灌區由於農業技術的提高、水利技術的推廣,至民國三十一年,“賠教地”內的水漫地已達到三萬餘畝,(80)《三邊教區土地問題》,1932年9月27日,陝西省檔案館藏,全宗號2,目録號21,案卷號1766。成爲蒙陝邊界帶重要的糧食生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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