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懲戒也要“講信用”

2019-10-30 08:35王旭東
浙江人大 2019年8期
關鍵詞:講信用個人信用跳槽

王旭東

“個人信用分可以與守信激勵相結合,但不能用于懲戒?!苯?,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這些年不少城市以個人信用分為基礎,探索信用惠民,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不能以低信用分為由限制自然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權利和法律賦予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信用加分是把“雙刃劍”。我們看到,現在很多地方正在信用體系建設上“做加減法”:一方面給信用“加分”,讓守信者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與好處;另一方面通過對失信的懲戒,倒逼失信者付出代價。誠然,“無懲戒,不信用”,沒有必要的懲戒措施,失信者及其失信行為是難以糾正的。然而,確實不能以個人的低信用分來作為依據施行“限制權”,否則,就有濫用泛用信用懲戒之嫌。

“個人頻繁辭職和就業,信用將成問題?!庇械胤较嚓P部門負責人的上述發言,引起了外界的廣泛討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該官員回應,正常的跳槽肯定不會影響信用,針對的是惡意頻繁的跳槽行為,相關細則尚在研究中。但人們擔憂的是,辭職跳槽的權利一旦被信用綁架,勢必會“收縮權利”,產生“信用顧慮”。信用不能成為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

信用懲戒也要“講信用”。信用懲戒不能濫用,失信的標簽不能“亂貼”,濫用泛用也是一種“不講信用”。2016年9月份,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對失信被執行人規定了11類37項聯合懲戒措施,包含具體措施多達100余項。信用懲戒不能隨意“擴容”,也不能操之過急。信用懲戒的適用也應遵循一定的原則,避免以信用懲戒代替問題解決、逃避管理職責,甚至導致懲戒寒蟬。

當然,針對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一些亂象,信用立法有必要快馬加鞭。以法治方式引領信用體系建設更加可靠。應該講,信用立法是信用社會與法治社會建設的雙重需要。信用立法一方面可以讓信用體系建設駛入法治快車道,另一方面可以規范信用懲戒范圍,防止“失信標簽”的濫貼與失信懲戒的濫用。

猜你喜歡
講信用個人信用跳槽
食言而肥
個人信用信息何以應由憲法保護?——一個制度論證的進路
個人信用云平臺
言無常信,行無常貞,惟利所在,無所不傾,若是則可謂小人矣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直接與個人信用掛鉤
我該辭職嗎?
公務員跳槽是好事
猛將呂布緣何成了最失敗的跳槽者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