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應:按照現行制度規定,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可以參保,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但并不是強制性的。
人社部表示,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原來的政策規定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其中明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自愿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人社部稱,不僅平均工資口徑調整、標準降低,選擇范圍也變大,選擇低基數的可以進一步減輕繳費負擔,收入較高的人員也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基數,來提高自己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
此外,個人身份參保人員可以選擇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以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繳納養老保險費。這些政策,應該說充分考慮了個人身份參保人員沒有固定工資性收入的特殊情況,更加便于他們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