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用他人身份證入職遇事故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2019-11-23 22:02施倚
勞動保護 2019年6期
關鍵詞:李峰易安工傷保險

主持人,你好!

我公司張子奇持“李峰”的身份證原件,以“李峰”的名義入職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公司根據張子奇提供的“李峰”身份信息,以“李峰”名義為張子奇參加工傷保險。2016年10月1日7時5分許,張子奇因交通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易安網友

易安網友,你好: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第二款“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和《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的規定,張子奇冒用他人身份證入職,并冒用“李峰”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參加工傷保險,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如實說明”的法定義務,也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由此而產生的不利后果只能自行承擔,不能認定工傷。

猜你喜歡
李峰易安工傷保險
蘇幕遮·懷南宋詞人有感
工傷保險法律問題三則
放棄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約定無效
高地上的千紙鶴
靜翕:李峰、張廣慧、陳勇勁作品展
加班摔倒引發腦出血算工傷嗎
李峰作品選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