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據披露,山東臨沂市沂水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以結婚登記證照片要統一“編碼”為由,強制要求婚姻登記須到指定的沂水縣婚姻服務中心沖洗帶有“編碼”的照片。沂水縣婚姻服務中心違規收取照片沖洗費用,每次35元,且不提供相關費用收據和發票。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沂水縣婚姻服務中心收取照片沖洗費和其他相關引導性消費(如相框、道具等)費用300余萬元。這是國務院督查組日前發布的一個違規收費典型案例。
一個小小的照片沖洗環節,僅4年間就能斂財300多萬。這足以說明,這樣不僅來錢快,風險似乎也不大。若非國務院督查組暗訪,這個收費估計還停不下來??梢?,地方敢于如此亂收費、亂作為,除了尋求部門利益的因素外,根子仍在監管失責上。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2017年,財政部、發改委又下發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包括婚姻登記費在內的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而在多年以前,民政部也明確表態,要嚴格區分婚姻登記與婚姻服務的界限。
然而,在沂水縣,國家的政令并沒有得到貫徹落實。在操作上,婚姻登記處與隔壁的服務中心配合得十分默契:登記處負責制定規則,提出照片編碼的強制性要求,而服務中心則負責提供照片定制服務并收費。更離奇的是,婚姻服務中心的財務居然設在婚姻登記處,堪稱“兩位一體”“一體兩面”。
如此操作盡管也算是分開的,這邊索要照片,那邊沖洗照片,但實質上不過是權力操弄下的違規收費而已,是將一個違規的行政行為分為兩截的“障眼法”,是公然規避政策的違規之舉。
結婚離婚都要“切一刀”,對于這樣一個長達4年的收費行為,當地民政局怎么可能會一無所知?這樣一個引發民眾普遍不滿的做法,當地居然長期置若罔聞,令人不解。目前,還不清楚,沂水縣民政局與這些收費究竟有什么關聯,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這個問題會逐漸呈現在公眾面前。
結婚也好,離婚也罷,去辦手續的人都希望快一些辦好,這個時候,登記處找一套說辭,定一條規矩,收幾十塊錢,一般老百姓也不會深究細查。很多時候,一些地方和部門就是在這樣一點點蠶食民眾的利益。
對此,必須采取“零容忍”的治理舉措,一是要強化行政部門履職盡責的主動性,真正把民眾利益放在心上,切實減輕民眾負擔;二是要暢通監督舉報的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以督促公權力規范運行,避免制度性潰敗的發生。
當然,常態化治理之外,也要一查到底,查一查這些錢究竟流到了哪里?對涉及失職瀆職、失察失管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該退賠的退賠,該問責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