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關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意見》,“雙聯系”制度中聯系省人大代表的主體從常委會主任會議組成人員擴大到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建立起常委會委員聯系代表的制度。
早在2014年,省人大常委會便已建立了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聯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雙聯系”制度,其中明確了主任會議組成人員各直接聯系5名省人大代表。今年年初,在總結過去幾年“雙聯系”經驗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擴大聯系主體,在沿續以前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的基礎上,增加常委會委員聯系代表的內容。
意見明確每位常委會委員各直接聯系1-3名代表,直接聯系的代表主要為其所在選舉單位一線工人、農民等基層代表;在聯系方式上,明確常委會委員主要通過走訪、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約見、參加選舉單位組織的代表活動等方式直接與代表聯系。
在聯系內容上,意見明確可圍繞黨、國家和全省的工作大局,立法、監督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相關機構的活動,代表法和廣東省實施代表法辦法的貫徹實施,參與和管理國家事務以及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社情民意等方面聽取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意見還進一步明確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的服務保障,增加了“選舉單位應做好本選舉單位的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系代表的聯系協調工作,協助其確定所聯系的代表,落實具體活動安排以及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的規定,確保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工作落到實處。
省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負責同志表示,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系代表制度,是堅持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密切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進一步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和依法履職意識,促進代表深入基層,積極反映人民群眾的訴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