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劍 編輯/清風
腫瘤仍是當今世界直接危及人類生命的一種最常見、最嚴重的疾病。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全世界現有腫瘤患者約7600萬,每年新增700萬,因癌癥死亡的達600萬,占總死亡人數的12%。在我國,腫瘤在前十名主要疾病排名中列第二位,死亡率為8.58/10萬,占死亡總人數的21.58%。
抗腫瘤藥物需要進行治療藥物監測并及時調整血藥濃度,同時要結合患者自身體征制訂個體化的用藥方案??鼓[瘤藥物注射劑使用不當,不僅無法達到預期治療效果,而且易導致嚴重的不良反應。故在抗腫瘤藥物使用時,除了常規關注的載體種類、載體量、給藥劑量、給藥途徑、配伍禁忌外,還需留意給藥順序、給藥時間等特殊注意事項。
同種藥物的不同劑型,同樣需要根據其特點選擇不同的載體。不同的給藥途徑需要選擇相應的載體,例如阿糖胞苷鞘內給藥時應選擇生理鹽水溶解。
部分藥物說明書中對抗腫瘤藥物的載體用量有明確的規定,通過對配置后終濃度或滴注時間長短的要求來限制載體用量大小。
載體量過大,使得藥物濃度低于有效血藥濃度而無法充分發揮療效,同時增加腫瘤細胞耐藥可能性。載體量過小,則藥物濃度過高,滴注過程中刺激靜脈血管,引起血管疼痛,或因溶解不夠充分,藥物微粒導致靜脈血栓而引發靜脈炎。
(1)滴注時間不宜過長:一些抗腫瘤藥物則因穩定性較差,易發生理化性質的變化,因而限制其載體量不宜過大,以免滴注時間過長而影響藥物療效。
(2)滴注時間不宜過短:抗腫瘤藥物,尤其是周期特異性藥物,保持有效血藥濃度足夠長的時間比提高血藥峰濃度更能促進療效,減輕不良反應。
因此,應根據藥物理化性質和藥代動力學特點來選擇適宜的載體量,在保持有效血藥濃度的基礎上控制藥物滴注時間,既能保證藥物的穩定性和療效,又能減少因載體量選擇不當引起的不良反應。
通常根據患者體表面積或體重,參照藥品說明書或治療指南的推薦劑量范圍來給予患者抗腫瘤藥物,有效的化療方案必須要有合理的給藥劑量才能達到預期的療效。劑量過低未能達到所需的血藥濃度,不能有效殺滅腫瘤細胞,甚至可能誘導腫瘤細胞產生耐藥性;劑量過高則易引起藥物蓄積,加重細胞毒性和不良反應,導致患者難以耐受。
一些藥物因給藥劑量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治療效果。如甲氨蝶呤,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維持治療、淋巴肉瘤、乳腺癌、膀胱癌使用小或中劑量方案,而骨肉瘤使用大劑量方案;又如阿糖胞苷,治療難治性或復發性急性白血病使用中或大劑量方案,原始細胞增多或轉化型原始細胞增多的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使用小劑量方案。大劑量使用阿糖胞苷可能對消化和神經系統造成嚴重的不良反應,并影響治療效果,應根據患者病癥選擇合適的劑量。
一些藥物,如紫杉醇、多西他賽、利妥昔單抗、多柔比星脂質體等,易導致過敏反應,需先給予小劑量進行過敏試驗,在滴注過程中注意觀察患者體征。若無不良反應,再將剩余藥物劑量溶于適宜體積的載體中繼續給藥,以免因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中斷滴注而造成藥物浪費。
為提高抗腫瘤治療效果,多采用兩種或以上藥物聯合的化療方案,在聯合用藥的過程中應注意藥物之間相互作用、抗腫瘤藥物作用的周期特異性和細胞毒性的變化,正確地安排給藥順序可以促進抗腫瘤藥物的合理應用,提高療效的同時,減少或避免毒性,消除或延遲耐藥性。
化療方案的給藥順序應遵循以下3個原則。(1)相互作用原則:抗腫瘤藥物之間發生相互作用包括藥動學(主要影響代謝和排泄)和藥效學(主要為療效的協同和增敏作用)兩方面,應注意給藥的先后順序。(2)細胞增殖動力學原則:生長較慢的實體瘤處于增殖期的細胞較少,G0期細胞較多,先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一部分腫瘤細胞,使其進入增殖期再用周期特異性藥物;而生長較快的腫瘤應先用周期特異性藥物大量殺滅處于增殖期的細胞,減少腫瘤負荷,然后用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殺滅殘存的腫瘤細胞。(3)刺激性原則:刺激性抗腫瘤藥物宜選擇中心靜脈給藥或經外周靜脈置管給藥,使用非順序依賴性化療藥物,應根據藥物的局部刺激性大小和濃度高低安排給藥順序,刺激性大者先用,刺激性類似者則按照“先濃后稀”的原則,因為化療開始時靜脈的結構穩定性好,藥液滲出幾率小,對周圍組織的不良刺激也小。
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的藥物峰濃度是決定療效的關鍵因素,常采用短時間內一次性給藥的方式;而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達到一定劑量后,療效不再提高,縮短給藥間隔時間,延長作用時間,可以讓更多腫瘤細胞進入細胞周期中對藥物敏感的時相,提高療效。
一般根據腫瘤所在部位、所選化療方案,并結合抗腫瘤藥物的性質來確定具體的給藥途徑。最常見的給藥途徑,如靜脈滴注、靜脈注射和肌內注射,也可以針對性地選擇特殊的給藥途徑腹腔灌注、胸腔灌注、膀胱灌注、鞘內注射、動脈注射、腫瘤內注射等,不僅對腫瘤組織產生靶向作用,提高腫瘤局部的藥物濃度,降低全身性毒性反應,而且能控制藥物釋放的速度和程度,縮短到達腫瘤組織的時間,延長藥物與腫瘤的作用時間,最大限度發揮對腫瘤的治療作用,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抗腫瘤藥物屬于高警示藥品,且穩定性大多較差、價格昂貴。為免影響其治療效果,抗腫瘤藥物注射劑一般主張單獨使用,不宜與其他抗腫瘤藥物或輔助藥物在同一袋輸液中配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