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共計21 條。內容包括在市場準入方面一視同仁、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幫助民營企業紓難解困等方面。
福建省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設置或者變相設置差別化市場準入條件。各級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不得對民營企業采取選擇性執法和監管。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信用好、風險低的民營企業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
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新掛牌交易的小微企業,省級財政給予最高3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不低于10 萬元、5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分別給予不低于50 萬元、100 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