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玲
(甘肅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甘肅 蘭州 730030)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進入了嶄新的發展階段。從科學研究、檢驗檢測、生產加工到藥品生產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用已經非常廣泛,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已經成了影響社會安全和穩定性主要因素,由于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不善和不法分子對易制毒化學品伺機濫用,極大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因此,國家對于毒品的管理頒布了具體的法律法規,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實驗室是易制毒化學品制作研發及使用的重要場所,應該認真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杜絕意外情況的發生。
在我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說明,一共列出了3 類24個品種,第一類化學品有麻黃素、胡椒醛、異黃樟腦、醋酸酐等,第一類化學品主要是用于毒品制作的原料;第二類和第三類主要是用于毒品制作的配劑,如丙酮等。
易制毒化學品采購需要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對于易制毒化學品的庫存地點、種類、數量和相關使用情況,按規定流程向管轄地公安部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報備,并制定年度采購計劃,由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確認后,報公安機關審批、備案,然后進行計劃采購。
易制毒化學品的運輸需由專業機構負責,在運輸之前,需對承運企業的資質和運輸管理制度及其運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運輸企業需有完善的化學品運輸流程。從業人員要有良好的專業素養,接受過專業培訓,熟悉掌握安全運輸知識,取得相關上崗資格證。工作人員要知曉所運化學品的危害性,在出現意外時能及時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將事故風險降到最低,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專門的保護裝備和應急防護設備。相關托運人必須向主管部門提交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合同及營業執照等資料。
(1)對于化學品的存放管理,首先要規范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針對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學品申請、采購、驗收、發放、丟失及被盜等各項制度和要求。實行五雙制度,包括雙人保管、雙人領料、雙人收發、雙鎖鎖門和雙本賬目,提高管理效率,當易制毒化學品有出庫記錄時,要及時更新并反饋到前端數據。
(2)易制毒化學品種類多和危險性高,管理人員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強烈的安全意識和負責的工作態度。選派責任心強、熟悉其管理制度的專業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倉儲保管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力度,對庫管人員及時有效監督,從根本上提高毒化學品庫存管理的安全系數。
(3)易制毒化學品的存放環境管理。針對不同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屬性,使用單位應配備專用儲存設備和設施,要對庫房的光線、通風、噪音、溫度、濕度和氣味等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做好相關防護措施,最大程度上保證化學品的儲存安全。
(4)加強入庫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入庫驗收內容包括名稱、規格、單位、數量、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及產品生產合格證等,應根據其標簽上所列的室溫、光照等儲存條件進行儲存,及時登記易制毒化學品專用標簽并簽字確認,實行批號、批件和責任追蹤等綜合管理模式,方便隨時查找和監管。必須按照屬性合理分類,按類存放,防止不同化學品發生反應。
綜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制定單位內部科室之間易制毒化學品周轉的領用記錄,在滿足日常使用量的前提下,優化庫存,設定使用部門領用基數,設專人負責管理,專柜加鎖,責任到人。
使用單位須對易制毒化學品使用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安全教育,確保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操作,做好每個環節的對接工作,規范管理每個流程。使用人員在領用化學品時,需做好使用記錄,對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進行統一編號,對實驗項目、實驗過程、實驗工藝等實行計數計量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使用臺賬。
(1)在儲存或使用過程中,易制毒化學品出現因包裝損壞、產品過期、變質等因素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由各使用部門的專屬保管員整理及時交回庫房,并按要求填寫報損單。
(2)在實驗過程中產生有害物質為液態和固態物質,根據熔點、沸點、閃點和溶解性、禁忌物、健康危害等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盛裝危險廢物。參考《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材質和襯里要與危險廢物相容,包裝容器必須質量良好、結構合理,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應與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相適應,并便于裝卸、運輸和儲存。每個包裝容器只能用于一種危險廢物的包裝,每一個包裝容器上危險廢物標簽張貼完好,填寫完整。
(3)包裝好的危險廢棄物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危險廢棄物處置機構統一回收處理。
國務院、公安部根據我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實際先后頒布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 號),《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 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做出了明確管理規定。作為涉及易制毒化學品機構(實驗室)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驗室)的特點, 按照“抓好制度建設,做到按規矩辦事”的精神和要求落實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章制度。要遵守“五個原則”:對先前好的制度保留完善,不切合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實際的、過時的、不適宜的要廢除、修改和重新訂立;對未涉及到的,實際工作中在運行的要補充到位;修改完善新制度,首先要符合法律法規、上級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對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依法依規管理,保證工作的規范性、嚴肅性;各種制度要經得起實際治理效能、時間考驗,切實推進長效機制管理的建立;要堅持可操作性原則,注重指導性、針對性、有效性、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
對于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應該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影響因素。從實驗室管理角度來說,應該基于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斷調整、深化實驗人員的安全意識,定期展開培訓,進一步加強實驗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危害性的認知。從社會角度來說,可以采用多樣化的方式進行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知識宣傳,具體方式有微博宣傳、網絡安全知識漫畫版宣傳、講座宣傳等,提高人們對毒化學品的安全認知。工作人員對毒化學品的使用、清洗、存儲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掌握毒品分類知識,從源頭上做好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
基于可持續發展理念,使用單位要建立廢棄物管理制度并配備相關設備設施,對于可循環利用的易制毒化學品要物盡其用,最大程度降低其危害。無法循環利用的廢棄物要及時收集,做好標記,統一交由專業單位進行處理,個人不能隨意銷毀。
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使用單位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設備設施、配備專業人員、加強運行監管、建立預防措施、規范使用管理、安全環保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無死角管理,確保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合法、合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