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建單位(含建設、施工、監理等)項目負責人是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管控到位。
2.1 防控機制
組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工作組,指定專人負責對接工程項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區及定點醫院。
2.2 專項方案
編制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復產組織方案,對現場管理、人員管控、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等作出安排,明確具體要求和措施。
2.3 人員健康管理
2.3.1 指定專人負責人員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檔”制度。
2.3.2 嚴格執行項目所在地人員管控要求,加強異地返程人員管理。
2.4 施工現場準備
2.4.1 采取封閉式管理,設置隔離區和符合標準的隔離室。
2.4.2 對施工現場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殺菌。
2.4.3 配備體溫計、口罩、消毒劑等疫情防控物資。
2.4.4 設置防疫垃圾(廢棄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裝置。
2.5 質量安全檢查
2.5.1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原則上應當到崗履職。
2.5.2 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為重點的教育培訓。
2.5.3 嚴格做到“五個必須”:建設單位必須召開安全例會,施工單位必須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項目部必須安全檢查到位,項目人員必須安全教育到位,監理單位必須安全監理履職到位。
2.5.4 全面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
3.1 人員登記
3.1.1 嚴格執行門衛登記檢查制度。
3.1.3 建立人員實名名冊和健康卡。
3.2 施工組織
3.2.1 修訂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等。
3.2.2 優化施工計劃與組織,杜絕人員聚集性作業。
3.2.3 保證施工作業區、工地生活區和辦公區內洗手設施的正常使用。
3.3 宣傳教育
3.3.1 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射頻技術包括射頻熱凝術以及射頻脈沖術。該技術的最大優點為可通過射頻針直接靠近神經可辨別神經類型(感覺神經或運動神經)。最初的研究認為射頻技術主要通過射頻過程中產生的溫度使神經變性以達到治療效果,從而出現射頻熱凝術。
3.3.2 開展衛生防疫崗前教育。
3.4 作業區管理
3.4.1 對長期密閉作業場所進行消毒項。
3.4.2 檢查作業環境及施工人員防護防疫措施是否滿足施工防疫要求。
3.5 辦公及生活場所管理
3.5.1 現場辦公場所、會議室、宿舍應保持通風。
3.5.2 宿舍人員按減半安排,減少聚集
3.5.3 食堂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
3.5.4 食堂就餐應采取錯時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
3.5.5 定期對重點場所進行消毒。
4.1 隱患排查
4.1.1 認真檢查專項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實情況。
4.1.2 認真檢查腳手架、高支模等支撐體系安全狀況。
4.1.3 認真檢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
4.1.4 認真檢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樁)安全狀況。
4.1.5 認真檢查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條件。
4.1.6 對排查出的安全和質量問題(缺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4.2 風險管控
4.2.1 嚴格把好材料、設備等進場質量安全關。
4.2.2 堅決杜絕盲目搶工期。
4.2.3 加強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安全驗收管理。
5.1 應急準備
組建應急隊伍,配齊配足應急物資,并接受專業培訓,制定應急預案。
5.2 應急處置
5.2.1 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啟動預案、第一時間采取停工措施。
5.2.2 按照預案先期處置,相關人員及密切接觸者至隔離區隔離。
5.2.3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和現場全面消殺。
5.2.4 向有關部門及時、全面、準確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6.1 加強對復工復產期間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6.2 對造成疫情蔓延擴散或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實施停工整改。
7.1 依法與建設單位協商合理順延合同工期。
7.2 因疫情防控發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7.3、7.4 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四不準”:不準要求施工企業帶資承包;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不準形成新的拖欠;不準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不準以未完成決算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結算和支付。
7.5 減輕企業資金負擔:保證金到期及時予以返還;暫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其他保證金可采用銀行保函或緩繳等方式。
7.6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政策的解讀、宣傳,真正讓企業得到實惠、受到激勵,更加堅定復工復產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