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現象可類比經濟學一個很著名的原理——劣幣驅逐良幣。最通俗的解釋是:當你的錢包里有一張嶄新的百元鈔票和一張破舊的百元鈔票時,你總是傾向于把那張破舊的先花出去。久而久之,流通中的貨幣越來越破舊,新錢沒有花出去,仍然待在錢包里,于是劣幣驅逐了良幣。
這一原理原本是說:古時候,因為鑄造貨幣工藝的差別很大,人們就傾向于將那些足值的“良幣”收藏起來,并試圖將那些成色差的“劣幣”轉讓給他人,這樣市場上就同時流通著劣幣和良幣,且劣幣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如此循環,良幣就會被驅逐出市場,質量差的貨幣反而在市場上流通了。
在現今社會中,大家可以不必擔心劣幣驅逐良幣,人們雖然會排斥殘幣,但是對于新幣的收藏偏好并沒有古代那么強烈,或者說,即便收藏了新幣,也不能兌換更高價值的東西。并且,鈔票的更新成本并不算高,市場上的殘幣大都被商業銀行收集起來,送交到人民銀行銷毀了。
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已經被廣泛引申到各個領域,人們用這一法則來泛指價值不高的東西會把價值較高的東西擠出流通領域,這個劣勝優汰的淘汰定律,可以引申出不同版本:比如,官場的劣幣驅逐良幣是“貪官排擠清官”;婚姻市場的劣幣驅逐良幣是“丑女先嫁,美女成為剩女”;在信用領域的劣幣驅逐良幣,就是格雷欣法則即“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失利”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