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木
全國人大不久前審議通過的民法典中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F在這一條款正在北京加快落地。而今年下半年啟動的見義勇為相關立法調研,提出修法建議,根據新頒布的民法典增加見義勇為免責條款。
民法典中關于見義勇為的免責條款,也被稱為“好人法”條款,是鼓勵見義勇為,消除好人后顧之憂的基礎性法律保障?,F在,民法典正式頒布,這一條款也理應被高效吸納到地方層面的法律中,增加其執行上的可操作性,也讓其對社會善行善舉的兜底作用,盡快得到最大限度發揮。
近些年,針對一些見義勇為行為反被訛,或責任認定扯皮,見義勇為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現象,各地在相關法律和制度上,都有針對性回應。如2019年制定的《北京市見義勇為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方案》,就建立了市、區兩級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機制,對京籍、非京籍人員實行統一獎勵標準。2018年,北京還首次實施積分落戶政策,為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加20分。
(摘自《新京報》)
【多維解讀】
1.為見義勇為保駕護航。法律的底色是世道人心。民法典中新增見義勇為免責條款,這是順乎民心、順應社會正義期待的重要舉措。而要達成善治之效,就應該讓其盡快覆蓋到所有相關的地方法律、條例中去,讓“好人法”以最快速度保護、激勵好人。北京啟動相關立法調研,提出修法建議,旨在為見義勇為者保駕護航。北京如此高效行動,為全國帶了個好頭,其他地方也該跟上。
2.順應時代呼喚。近年來,一些見義勇為者被訛詐,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英雄流血又流淚”,這一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民法典,回應社會關切,增加免責條款,為見義勇為免除后顧之憂,深得人心,贏得了全社會的好評。立法要緊跟時代步伐,與時俱進,體現國家主張和人民意志,真正為人民謀幸福。
【適用話題】
時代呼喚、依法治國、與時俱進、弘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