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在梳理眾籌融資在我國的發展演變特點和主要的問題基礎上,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監管經驗基礎上分析我國監管政策情況,提出完善我國眾籌融資監管制度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眾籌融資;眾籌平臺;股權眾籌
一、 引言
隨著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新興金融業態不斷出現,眾籌融資在中國也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但隨著眾籌融資的大幅增長,完善眾籌融資的監管刻不容緩,如何科學制訂相應的監管政策顯得尤為重要。
二、 我國眾籌融資行業發展歷程及特點
2011年11月天使匯成立,眾籌融資正式進入我國,在經歷萌芽起步階段和爆發式增長階段(見表1)后進行行業洗牌階段,大量平臺轉型、下線,行業進入調整規范期。
截至2018年末我國累計上線860家眾籌融資平臺,其中只有251家正常運營,603家下線或轉型等問題平臺。眾籌融資在2016年、2017年達到高峰,分別發起58606個、76670個項目,成功48437個和69637個融資項目,獲得融資217.43億元和260億元。2016年后監管趨嚴,眾籌行加快業調整,平臺數量大幅下滑,行業集中度大幅提升,眾籌融資增速明顯趨緩,眾籌類型發展不平衡,股權類和權益類平臺比重上升,而物權類、綜合類平臺比重有所下降,公益類平臺雖大幅上升,但比重僅為5%。
三、 國外發達國家眾籌融資監管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從國外發達國家的監管經驗來看(見表2)美國強調嚴格監管,意大利突出分類執行標準,對我國均有較好的借鑒意義。針對我國眾籌融資相關監管制度、法律不夠完善的問題,可以借鑒美國的嚴監管原則,對平臺采用準入許可制度,嚴格規定并落實平臺權利義務。同時對投資人、發起人采用合格者準入原則,制訂不同類別的準入標準,切實體現眾籌原則。
四、 結語
對眾籌融資監管要堅持以下四點:第一,建立完善準入許可制度,做好機構準入管理,確保準入機構合格;第二,強化機構的日常行為監管,提高監管的及時性,確保機構行為合規;第三,建立完善機構退出機制,推動問題機構有序退出,確保退出有序;第四,強化監管制度研究,適時推動金融監管改革,提升監管制度、框架的適應性,確保監管制度科學有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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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曾小飛,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