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橋
2020年5月,湖北省鄖西縣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某鄉鎮修建在某山洼處的簡易垃圾堆場未辦用地審批、規劃、環境評價等手續,未建設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工程環保配套設施,場內垃圾也未進行無害化處理。
據了解,鄖西縣目前已有七個鄉鎮建成了垃圾填埋場。按照縣政府文件要求,該鄉鎮未建設標準垃圾填埋場,應將生活垃圾轉運至附近鄉鎮標準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但此鄉鎮未按照要求轉運生活垃圾,而是長期向簡易垃圾堆傾倒垃圾。鄖西縣檢察院認為,該鄉鎮政府的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侵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遂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該鄉鎮政府依法履行對轄區生活垃圾的治理責任。
該鄉鎮政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簡易垃圾堆場進行了消殺、覆蓋處理和正式關停,并全面啟用了新的垃圾中轉站。同時購置了壓縮式垃圾車和其他相關設備,每日由專人將生活垃圾壓縮后轉運至其他鄉鎮標準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近日,鄖西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來到該簡易垃圾堆場,對該垃圾堆場現狀進行檢查,為辦案成效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