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野 陳莎
近日,在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的監督下,該市農業農村局和市場監管局針對某鄉鎮存在私自屠宰生豬、對外批發銷售的違法行為,兩部門當即對非法屠宰點進行查封、對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進行查扣、立案查處。
4月26日,該院面向食品安全領域繼續發力,在開展“守護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藥品專項檢察行動時,發現某鄉鎮存在私自屠宰生豬對外批發銷售的違法行為。經查,某鄉鎮屠宰場已于2020年5月被依法關停,屠宰場肉制品檢驗公章也于當年7月收回。隨著生豬銷售價格持續走高,當地村民徐某某、李某某在沒有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情況下,私自開設臨時屠宰場,從去年11月以來,長期購買生豬進行屠宰并將沒有檢驗檢疫的豬肉向某超市批發銷售,導致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侵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大冶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經審查認為,徐某某、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某超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侵害了群眾的合法權益,當即向負有監管職責的大冶市農業農村局和大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兩單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p>
大冶市農業農村局在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當即對徐某某、李某某私自開設的生豬屠宰點進行查封,并對其違法行立案查處;大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對市場上銷售的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予以查扣,并對某超市違法行為立案查處。下一步,大冶市檢察院將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督促生豬屠宰、銷售行業監管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大生豬屠宰、銷售監管力度,有效增強生豬及主產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促進生豬屠宰市場規范、有序,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