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艷
搭乘天然氣概念大熱的東風,新潮能源在近一個月內成功實現股價翻倍。然而,頗具戲劇性的是,就在股價節節攀升的過程中,公司收到了監管層的預處罰罰單。與此同時,公司“內斗”還在升級,對頁巖油的投資亦存在分歧。
9月3日晚間,新潮能源發布關于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因涉嫌違反信息披露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各方罰款,合計100萬元。
告知書顯示,此案還要追溯至2017年的違規擔保事項。2016年6月1日,恒天龍鼎出資5億元作為優先級投資人,參與新潮能源非公開發行股份收購資產項目,2016年6月13日,恒天龍鼎與北京正和興業簽訂《回購協議》,約定正和興業在恒天龍鼎支付5億元后9個月內回購。2017年,恒天龍鼎將該基金份額轉給恒天中巖,正和興業與恒天中巖簽《回購協議》,同時新潮能源對前述《回購協議》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017年10月14日,新潮能源時任董事長黃萬珍、時任總經理胡廣軍安排時任監事楊毅在《保證合同》上加蓋公司公章。主要內容為:新潮能源作為保證人,為正和興業的履約義務提供擔保,擔保范圍為正和興業基于《回購協議》所負義務,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涉及擔保金額6.13億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審計凈資產11.24%。經證監會查明,對于上述擔保,新潮能源未及時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年半年報中披露。
2018年6月20日,因正和興業始終未按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恒天中巖將正和興業、新潮能源起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要求正和興業支付回購價款6.13億元及違約金0.63億元,并由新潮能源承擔連帶擔保責任。2018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向新潮能源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2021年3月22日,恒天中巖就該案提出撤訴申請。
基于以上違法事實,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投資者于2020年5月29日收盤時持有新潮能源,并在2020年5月30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均可發起索賠,您只需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新潮能源大股東易主后,先后收購美國得克薩斯州Crosby郡的常規油田、Howard和Borden郡的頁巖油藏資產。同時,上市公司相繼完成了對浙江犇寶、藍鯨北美的收購和對大地房地產、秦皇體育、新潮鍋爐、新潮網絡、鑄源鋼構、銀和怡海等資產的剝離。目前,公司主要從事原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和銷售。
同時,新潮能源還是一家頗有故事的公司,2019時曾因“新潮能源股東議案被扔垃圾桶”、“部分信披內容不實”等信息讓其一度成為了資本市場熱議公司。公司在經歷2019年的股權爭斗后,就一直處于“內斗”的漩渦中。
2021年8月10日下午,新潮能源召開媒體發布會,公司新任管理團隊成員,常務副總經理傅斌認為,新潮能源的現狀是原管理團隊綁架董事會,嚴重侵犯股東權益,公司治理結構存重大缺陷。他呼吁原管理團隊成員積極履行法定義務,停止爭斗、配合交接。
而早在此前的7月8日,包括寧夏順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資有限公司在內的新潮能源的9名股東(合計持股超過10%),召開了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罷免劉珂等9名原高管,并選舉產生王進洲等新任管理層。這個臨時股東會決議,并沒有獲得原管理層的認可。7月21日,新任董監高成員和股東來到新潮能源的北京辦公室,雙方發生激烈沖突,接管工作陷入僵局。
8月5日,新潮能源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董事長劉珂掌控的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向新潮能源提起訴訟,要求判令撤銷7月8日9名股東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時,所做出的罷免劉珂、范嘯川等現有董事及監事成員的股東大會決議。
此案已獲法院受理,并于8月9日召開聽證會。對于此案,新管理層表示,按照股東的理解,是新任董事會作為被告,而不是劉珂(原公司管理層),9個股東召集人應該作為利害關系第三方。
頗為“魔幻”的是,盡管“內斗”趨于白熱化,股價卻乘上天然氣的東風不斷上漲。與此同時,公司業績亦出現向好跡象。2021年上半年實現歸母股東凈利潤3.03億元,同比增長200.87%,增添了投資者維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