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二:懲罰性賠償的適用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2021-11-12 08:44
民主與法制 2021年32期
關鍵詞:懲罰性樣板要件

劉士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限于“故意”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侵權人違反國家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害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金賠償?!?/p>

此規定僅限故意,在侵權責任編的三審稿審議時,就有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過失”造成嚴重損害也應適用懲罰性賠償,否則不利于對企業起到警示作用。之后匯集的民法草案沒有增加“過失”的規定,似表明全國人大法工委對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謹慎態度。至于賠償的額度,草案沒有具體規定,僅原則規定被害人有權請求相應賠償。

王利明:懲罰性賠償制度自產生以來一直以故意為要件

關于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是否應當以故意為要件,對此存在不同觀點。

有觀點認為,既然民法典的規定目的是要擴大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那么就不應當將其限制為故意。

作者認為,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應當以行為人故意為要件,因為從懲罰性賠償的產生和發展來看,由于懲罰性賠償具有加重責任的性質,因此為了防止被濫用,或給行為人施加過度責任,自懲罰性賠償產生以來,就一直以故意為要件。

一方面,將懲罰性賠償的適用限定為故意侵權,是因為故意是懲罰和制裁的正當性基礎。懲罰性賠償通過給不法行為人強加更重的經濟負擔來制裁不法行為,從而達到制裁的效果。

另一方面,懲罰故意行為也是發揮懲罰性賠償的遏制和預防功能的基礎。懲罰性賠償也稱為示范性賠償,是因為通過對故意行為的懲罰從而確定一個樣板,使他人從該樣板中吸取教訓而不再從事此行為。這種懲罰顯然只能針對故意才能發揮作用,因為故意的行為相對于過失的行為具有更高的可避免性和可預防性。

因此,將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對象限于故意侵權行為,更有利于實現懲罰性賠償的懲罰和預防的社會控制功能。

猜你喜歡
懲罰性樣板要件
懲罰性賠償探究
美國職場性騷擾的構成要件
打造辣椒種植“樣板田”
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人大樣板”
第三人撤銷之訴要件的適用及其方法
應受行政處罰行為構成要件的反思與重構——從“三要件”到“三階層”
論抽象危險犯構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斷
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正當性及基本建構
懲罰性損害賠償判決承認與執行問題研究
傾斜的樣板樓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