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析非典型擔保中的的讓與擔保

2022-05-16 16:37賈天航
錦繡·下旬刊 2022年1期

摘要:非典型擔保,是經濟社會約定俗成,立法上又未明確規定的擔保。讓與擔保作為非典型擔保的一種在現今社會中并不少見,但我國現行民法典并未對讓與擔保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致使在司法實踐上,對讓與擔保的特征以及權利人如何實現權利,有不同程度上的爭議。因此本文將以一個案例對讓與擔保進行分析,以期指引司法實踐。

關鍵詞:非典型擔保;讓與擔保;擔保特征;權利實現

我國一直以來沒有在立法層面上規定讓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直到《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首次對“讓與擔?!弊隽硕x。讓與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就該標的物受償的一種非典型擔保。雖然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中沒有對該非典型擔保予以確認,但基本延續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規定,并對讓與擔保合同的定義、效力、實現方式均予以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在實現讓與擔保的選擇上,我國采取的是清算型的讓與擔保,即不認可流質型的讓與擔保。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讓與擔保的一些特征:讓與擔保具有附屬性,其設立的目的在于擔保主債權的實現,要以當事人之間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為前提;約定將標的物的所有權移轉給債權人。債務人或第三人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而將擔保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債權人,讓與擔保并不以轉移占有為前提;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原債權債務的合意,標的物的所有權移轉只是形式上的,而非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債權人應當返還標的物的所有權;所擔保的債權需要經過法定程序。在債務人未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得對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款項來實現債權,但債權人不能未經法定程序直接取得擔保物的所有權。

那么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對于債權人又如何實現讓與擔保呢?我們試舉一個案例進行說明:2011年5月12日,楊某某及其夫王某某虹向王某借款,并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7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還銀行貸款;借款日期為3年,自2011年5月12日起至2014年5月11日止,月息為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借款人用涉案房屋提供擔保。同日,雙方簽訂收據,載明收到借款70萬元。2013年2月1日,楊某某與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買房人王某,賣房人楊某某。楊某某以房屋作擔保向王某借款,因到期沒有能力償還,因此,同意將房屋暫時過戶給王某。雙方經自愿協商達成如下事項:1.房屋產權人楊某某同意將名下的房屋賣給王某,房屋成交價為98萬元;2.房屋過戶后,產權人王某同意將此房屋出租給楊某某居住,租金每月2200元,租賃期為三年;3.王某同意房屋過戶后三年以內,由楊某某以同等價格98萬再贖回此房;4.三年以內王某不得將此房屋出租或轉賣給楊某某以外的任何人;5.在租賃期內楊某某按時繳納房租,如不能按時交納,王某有權處理此房屋;6.如果三年期滿楊某某不能贖回此房時,王某有權處理此房。同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10萬元,并辦理了上述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涉案房屋所有權變更為王某。2014年9月19日至2015年2月15日期間,第三人代楊某某累計償還王某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00萬元。

筆者認為本案中楊某某的訴訟請求證據充分,法院應予支持其訴訟請求。該案中雙方于2013年2月1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對楊某某向王某所借70萬元的借款本息(本金為70萬元,利息自2011年5月12日起計算至2013年2月1日止的利息28萬元)提供的讓與擔保,非房屋買賣關系,《房屋買賣協議》中約定的房屋價格98萬元即指前述本息。故第三人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5年2月15日期間代楊某某償還上述借款本息后,王某就應將《房屋買賣協議》中約定的已辦理轉移登記的涉案房屋變更至楊某某名下。

結合上述案例對于讓與擔保的實現可以歸納以下幾點:債權人必須完成物權的權利變動才有就該財產依據擔保物權的規定優先受償。讓與擔保雖然屬于非典型擔保,但在主張優先受償的物權效力時,仍應當遵守物權法定原則,非經登記,不產生物權的效力;債權人僅取得擔保物的權利外觀,在未取得真實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其對于擔保物的處分屬于無權處分;債權人負有返還擔保物剩余折價款的義務。讓與擔保以實現債權為目的,當債權人的債權已獲清償時,所剩余的折價款理應返還給債務人或者第三人。

結語:

當今社會是一個經濟飛速發展且社會生活復雜化的社會,讓與擔保制度作為非典型擔保制度,其對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堅持以清算型的讓與擔保,有效降低了當事人的違約救濟成本,不僅有利于當代擔保制度的發展,也有利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杜萬華.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409-433.

[2]楊立新.后讓與擔保:一個正在形成的習慣法擔保物權[J].中國法學,2013.3:81-82.

作者簡介:賈天航(1995-),男,遼寧黑山人,本科,研究方向:物權法。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