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了《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對規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活動,加強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管理等進行了明確。
《辦法》顯示,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引導和規范粉絲行為,不得組織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等活動和集會。
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嚴格規范信息發布,不得發布或雇傭營銷號發布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賞排名、刷量控評、虛構事實、造謠攻擊等方式進行炒作,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
《辦法》要求,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依法對服務對象代言的廣告進行審核,不得為內容違法的廣告合作提供經紀服務。
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依法納稅,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依法履行納稅和代扣代繳義務。
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發現服務對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予以制止,視情節輕重采取停止營銷、暫停經紀服務等措施,并及時向有關節目制作機構、播放機構通報和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辦法》強調,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導致“飯圈”亂象,發生數據造假、違背公序良俗、敗壞行業風氣等問題,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并依法依規予以記錄、公示。5C2D653B-AEBD-4D38-A5AE-8F95770C5A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