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導報訊 記者郭亞妮 山西是傳統中醫藥文化大省和中藥資源大省。省人大常委會圍繞中央決策部署,立足省委全面實施中醫藥強省戰略,制定《山西省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漢琦表示,制定《條例》有利于進一步凝聚共識、破解難題、增進活力、促進發展,將山西建設中醫藥強省、推動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潛力優勢轉化為制度優勢。
《條例》共6章49條,規定了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和產業發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張漢琦介紹,其中一些條款山西特色鮮明,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比如,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緩解人民群眾看中醫難方面,明確“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至少舉辦一所獨立的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在充分發揮中藥在衛生應急工作中的作用方面,規定“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可以根據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處方,依法預先調配或者集中代煎預防性中藥”;在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方面,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利用本地中醫藥資源優勢,發展中醫藥養生、休閑等特色健康產業”。
針對山西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薄弱、人才匱乏這一突出問題,《條例》規定了中醫藥人才向基層傾斜的內容,將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進修培養等方面給予保障。針對一些地方中藥代煎服務中存在質量不達標、操作不規范等問題,《條例》專門作了一條有關中藥飲片代煎服務的規定,旨在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規范的煎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