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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德”“保民”關系新論
——基于周初思想史的考察

2022-12-06 13:15林國敬
關鍵詞:保民周公天命

林國敬

(溫州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研究所,浙江溫州 325035)

為了論證“天命”轉移的合法性,讓天下方國和民眾認可周人的治理,周初統治者提出了“敬德”“保民”思想,“敬德”“保民”遂成為西周政治的核心要義。但學界對這兩個觀念產生的先后關系還沒有進行過專門的探討,只是從行動上預設了“敬德”為“保民”之前提①步近智、張安奇認為:“從‘敬德’出發,提出‘保民’和‘慎罰’的主張?!蓖踅苷J為:“周人之‘保民’思想是其敬德思想之延續,‘敬德’要落實到‘保民’上?!瘪T天瑜認為要“保民”就必須要“敬德”。這些觀點雖然沒有直接在時間先后順序上指出“敬德”先于“保民”,但都在具體行為邏輯上預設了“敬德”為“保民”之先。還有學者雖片段性地意識到周公思想的內在邏輯是“承天命―保民―敬德”的關系,但同時又認為文王時期已有“克明德―顯民―丕顯于天”的路線;因此,從思想史的先后關系看,該觀點同樣是默認了“敬德”先于“保民”的判斷。參見:步近智,張安奇.中國學術思想史稿[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30。王杰.神權政治向倫理政治的轉向:西周時期的敬德保民思想[J].理論前沿,2005(23):20-21。馮天瑜.中華原典精神[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272。李旭.《書》《詩》政教傳統下的《大學》義理綱維[J].哲學研究,2020(7):90-98。,這遮蔽了周初思想史由“保民”到“敬德”的演進邏輯。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學者們對“敬德”“保民”關系的理解大多依據《尚書·周書》中的周公思想②本文以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 2004年版)收錄的篇章內容為據,對有爭議的地方隨文予以注釋和說明。,對周人傳統文化(先周文化)關注較少。的確,《尚書·周書》對武王思想的記錄很少,唯有《牧誓》和《洪范》開頭小段,其余均以周公為主,難以引起人們對武王思想的足夠重視。實際上,有關武王的文獻并不少,只是不受《尚書》整編者所重視,如《逸周書》便保留了多篇可信的有關武王的文獻,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尚書·周書》對武王記錄的不足①這是目前除《尚書》外僅有的四篇可信的記錄武王的文獻。雖然清華簡有《厚父》一篇記載了“王”與厚父的對話,但這里的“王”是誰,至今未有定論。從思想內容看,《厚父》出現了大量與周公用語相關乃至完全相同的語匯與語句,如“恭明德”“敬德”“慎厥德”“經德”“不盤于康,以庶民惟政之恭”“沉湎于非彝”“墜厥命”“威儀”等?!逗窀浮分杏腥绱酥嘀芄珨z政期間才出現的語匯,我們可以肯定《厚父》為周公攝政之后寫定的文本,至于作者是誰尚不可考。。從這些早期文獻出發,并勾連其他文獻所昭示的先周文化,我們發現,武王時期乃至更早時期(先周時期)已經形成了較為豐富的“保民”思想,但尚未出現后來意義上的“敬德”思想。此為理解“敬德”與“保民”的關系提供了新的空間。

一、“敬德”概念的提出及內涵

“敬德”一詞最早出現在《周書·召誥》,共有三處:

嗚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1]396

今天其命哲,命吉兇,命歷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1]399

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1]398

另外,相關的也有三處:

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1]398-399

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1]399

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1]399

《周書·召誥》為周初“八誥”之一,一直以來被視為召公所作,時間大約在周公攝政五年?!熬吹隆痹谥艹跬c“配天”相關,“王”通過“敬德”而配享“天命”,如上文“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其他周初文獻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如“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保ā对娊洝ご笱拧の耐酢罚2]、“唯王龏德谷天”(《何尊銘》)?!褒姟惫磐ā肮А?,有“敬”義,“谷”為“順”[3],“唯王龏德谷天”即“王要敬德順天”,此也是“敬德”以“配天”思想的體現??梢?,“敬德”無論是在傳統文獻中還是在出土銘文中皆是從“配天”語境來言說的。

周公所言之“敬德”思想也是如此:

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眲t皇自敬德。(《周書·無逸》)[1]444

天休滋至,惟時二人弗戡。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周書·君奭》)[1]456

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后迷民,用懌先王受命。(《周書·梓材》)[1]389

茲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周書·酒誥》)[1]378

弗惟德馨香,祀登聞于天。誕惟民怨,庶群自酒,腥聞在上。故天降喪于殷,罔愛于殷,惟逸。(《周書·酒誥》)[1]381

前兩處之“敬德”雖然沒有直接體現出“配天”意識,但其語用還是指向“配天”的,“配天”只是在此沒有被說出。后三處“敬德”思想中“配天”意識較為明顯。如“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后迷民,用懌先王受命”之“先王受命”中所受的便是天命。孫星衍注:“言天既付中國民與其疆土于先王,今王思用德和服先道此迷惑之民,用終先王所受大命?!盵1]389此是“敬德”思想的完整體現。而“天若元德”,劉起釪依據殷墟卜辭“帝若”“帝不若”認為,這里的“若”是許諾之意,“天所允諾,引申有后代的天保佑之意”[4]1400,“天若元德”即“天佑助大德者”,是“敬德―配天”的表達?!案ノ┑萝跋?,祀登聞于天,誕惟民怨……故天降喪于殷,罔愛于殷”則言“紂王不敬德,無德之香氣升于天,唯民怨升于天,故天降下喪亡于殷”,同樣是“敬德―配天”思想的體現,只是從反面來申說??梢?,周初“敬德”說,無論是召公還是周公,皆是從“配天”而言“敬德”,“敬德”是“配天”的依據。此與后世從個體修養層面言“敬德”有很大的區別。

那么,“敬德”的具體內涵是什么呢?“德”字出現時間很早,甲骨文作,徐中舒在《甲骨文字典》中認為其“可隸定為徝”,并說“甲骨文徝字又應為德之初文”,依據是“金文‘德’作(《辛鼎》),與甲骨文‘徝’同,后增心字作(《毛公鼎》),即為《說文》德字篆文所本”[5]168-169。孫詒讓、羅振玉、唐蘭等學者則直接訓其為“德”[6]47-48。晁福林認為此“德”是一種天命觀和神意觀的表達,“殷人以為能夠得到天和先祖的眷顧而有所得,這就是‘德’”[7],“從甲骨卜辭的記載看,殷人所謂的‘德’更多的是‘得’之意。在殷人看來,有所‘得’則來源于神意”[7]。如“甲午卜,王貞,我有徝于大乙”(《英》一八六七)[5]13之“德”(徝)便是從太乙處獲得神意??梢哉f,在殷商的宗教語境下,“德”更多的是指王從神那里有所得,包含得之于上帝和祖先神靈的恩惠、神意等,其中也包括天命。因此,商之“德”主要有兩個面向:一是面向上帝而得,二是面向祖先神而得。

一方面,周人之“德”延續了殷人之“德”的內涵?!妒穳ΡP》銘文言:“上帝降我懿德?!编嶉_對此分析后指出:“‘降德’這個語詞表明了‘德’來自于‘天命’?!盵6]257這說明周人保持了“德”與宗教的相關性。另一方面,周人提升“民”的重要性,認為得天之命是通過得民而獲得的,“德”需要通過“保民”而非單純地敬畏上天來達成。在《尚書·周書》中,天外在于民,是最高的主宰者,但天又相關于民,深情于民,將天意通于民意之中,如“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①《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中,魯穆叔曰:“《太誓》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眳⒁姡汉榱良?春秋左傳詁[M].北京:中華書局,1987:623?!疤煲曌晕颐褚?,天聽自我民聽”②《孟子·萬章上》引《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眳⒁姡褐祆?四書章句集注[M].北京:中華書局,1983:308。。天以民為耳目,視聽人間,并深愛于民,從民之欲,王在此關系下被設立,以助天安民,即所謂“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帝,寵綏四方”③《孟子·梁惠王下》:“《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宋渫踔乱??!眳⒁姡褐祆?四書章句集注[M].北京:中華書局,1983:215。。天愛民,但天不能直接治理民,民又不能自治,因此天選立了有德君王,以助天安民。在此天、民、王三者關系下,“德”的重心被集中到“民”上,君王的職責被規定為“助天安民”,這是王者所應當的作為,也是天所賦予君王的“命”。因此,王者如能保安人民,便能實現上天賦予他的責任,便是有“德”,便能配享天命,即所謂“以德配天”。這是周人的“德”之所以具有人文理性精神的根本所在,也“正是在這個地方,顯示了周人‘德’觀念的前進步伐”[7]。

因此,雖然周初之“德”有天命、神意等意涵,但這部分是“德”已有的內涵,并非周公的創新所在,也非周公所強調的重心。周公所創的重心是由“民”而言“德”。評判君王是否“有德”的一個重要依據便是王者是否能“保民”,是否能幫助上天踐行安定下民的責任?!暗隆庇纱巳菁{了一系列與“保民”相關的內涵,如遵從祖先禮典、提高政治修養、克制君王私欲等。經過周公的詮釋后,“德”不再只是神意之“德”,而是同時具有了與“保民”相關的內涵。在新的語境下,王者唯有修“德”、尊“德”才能更好地“保民”,才能配享“天命”,于是“敬德”成了做好“保民”的前提,這就形成了“敬德―保民―配天”的思想。從這一思想形成的內在邏輯看,“敬德”的提煉源于對“保民”的再度詮釋和發展??梢?,“保民”當先于“敬德”,或者說“保民”孕育了“敬德”。此也與周初思想史的演進相吻合。

二、武王時期與周公早期無“敬德”說

以往研究對“敬德”“保民”的關系沒有進行過專門的談論,一般都是以《尚書·周書》中周公與召公的言論為依據,默認“保民”由“敬德”所演繹。但如果結合與武王和周公相關的文獻來看,將會發現“敬德”反而由“保民”所孕育。

目前關于武王的可信文獻比較少,主要在《尚書》和《逸周書》中?!渡袝分兄挥小赌潦摹芬黄容^可信,其是武王伐紂誓師之文。在該篇中,武王對紂王的批判以及對自己討伐紂王合法性的述說,沒有表露出“敬德―配天”的意識,更無一“德”字。此讓人非常意外。但如果結合《世俘解》《克殷解》《商誓解》《度邑解》這四篇較為可信的記錄武王思想的文獻來看①本文所引用的《逸周書》,以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所撰《逸周書匯校集注》為依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在這幾篇文獻中,顧頡剛認為《世俘》“必然是西周時代的一篇記載”;李學勤認為《商誓》是“周初之作”,其“重要性決不下于《尚書》中的周初各篇”;劉起釪綜合各篇考證認為《克殷》《世俘》《商誓》《度邑》四篇“就是周武王伐殷勝利的文獻”;黃懷信通過詳細的論證認為“《世俘》《商誓》《度邑》《皇門》《嘗麥》《祭公》《芮良夫》等七篇”,“屬于或基本屬于西周作品”。參見:顧頡剛.《逸周書·世俘篇》校注、寫定與評論[G].新建設編輯部.文史:第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63:41。李學勤.《商誓》篇研究[M]// 李學勤.古文獻叢論.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81,86。劉起釪.尚書學史[M].北京:中華書局,1989:96。黃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M].修訂本.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63。,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因為這四篇同樣沒有體現出“敬德―配天”思想。換言之,“敬德”思想在武王這里還未形成。

《世俘解》講述武王伐紂、伐方國的經過以及俘獲俘虜的情況,通篇未見“德”字?!犊艘蠼狻冯m在“殷末孫受,德迷先成湯之明”[8]354句中出現一個“德”字,但此“德”指紂王的行為,梁玉繩認為是“受之兇德”[8]354,與“敬德”之“德”無關?!渡淌慕狻肥俏渫鯇σ笊踢z民的一篇誥辭,通篇只出現一個“德”字,即“克用三德”[8]461,此“三德”指三種治理能力,《洪范》亦有提及,是“三種施行統治的心術”,“表現為三種統治的方法”[4]1173。統而言之,這三篇記錄武王思想的文獻未含“敬德”之義。

稍后的《度邑解》是武王與周公的對話,討論周公繼位、規度洛邑之事,全文也只出現兩處“德”字:

我維顯服,及德之方明。[8]473

乃懷厥妻子,德不可追于上,民亦不可答于朕②“朕”與下文的“下”語反。。下不賓在高祖,維天不嘉,于降來省。[8]477

此兩處“德”字值得仔細辨析。第一處“德”有兩種不同解釋:一種解釋為“德教”,側重的是“教”,如朱右曾注“我其明我事,使德教明于四方”[8]473;另一種解釋為“德威”,側重的是“威”,如黃懷信的譯文為“我想趁德威尚明的時候,充分馴服他們”[9]。兩相比較,黃懷信之翻譯更符合當時語境,武王初年其剛平定天下,威勢正盛,因此這里的“德”側重政治權威,體現為一種政治實力的威懾力量。此與“以德配天”“敬德”中的“德”不在同一個意義層面上,同時文中也未體現出君王要以此“德”配天的意思。第二處“德”,是在武王對周公說的話中。陳逢衡注:“言上無以對先祖,下無以答群臣百姓?!盵8]478全句意指,周公如果懷戀妻室,那么他的這一作為就上不能配祖先,下不能報百姓,武王也就不能配享于高祖,天也不會嘉佑,反而會降下災異。這里的“德”是指周公懷戀妻室這一作為,說的是他要是如此做,他的“德”(行為)就不能配比祖先,即“不可追于上”。此“德”猶如上文業已提及的“殷末孫受,德迷先成湯之明”之“德”,以及“夏德若茲”(《商書·湯誓》)[1]219之“德”,它們都是指人的行為,而且往往是指某人的不好行為。從語境蘊藏的語用信息看,雖然武王已經把個人的行為與祖先神靈、天進行溝通,其中隱含了“以善行配祖,獲天之嘉佑”的思想,但從整個語句來看,彼時尚未明確把王者的惠民、利民、愛民的政治作為和品質提煉為“德”,因而也就還未確立起后來意義上的“敬德”內涵。

周公早期思想也是如此。目前所見較為可靠的周公早期作品為《大誥》以及《金滕》里的一小段冊祝內容?!洞笳a》通篇未見“德”字,《金滕》里周公所說的冊祝內容中也無一“德”字。這兩篇均充滿了濃郁的天命鬼神信仰,與周公攝政后期思想存在較大差異?!兑葜軙愤€有《皇門》一篇,有些學者認為其是周初作品,但依據文本內容看,其當為周公平定“三監之亂”后所作[10],其中所涉之“德”為“臣德”,即臣以忠于、順服于周家為“德”①如《逸周書·皇門》中的“乃維其有大門宗子、勢臣,內不茂揚肅德,訖亦有孚,以助厥辟”“朕藎臣,夫明爾德,以助予一人憂”?!皟取睘椤柏琛敝`,“辟”指“君”。第一個“德”強調“以助厥辟”,第二個“德”強調“以助予一人憂”,“予一人”也是指君??梢?,兩者均是以忠于君、順于君為德,故屬于臣之德,與“以德配天”之“德”大為不同。參見: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M].黃懷信,修訂.李學勤,審定.中華要籍集釋叢書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546,558。,是“敬德―配天”(以德配天)之外的另一“德”說。

通過對思想史的前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周人早期尚未形成后來意義上的“敬德”思想。換言之,“敬德―保民―配天”的理論在武王時期尚未明晰②雖然《泰誓》(據《左傳·昭公二十四年》所引《大誓》)有“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之說,但此“離德”“同德”指思想信念上的一致與不一致,與“以德配天”不在同一個范疇?!赌印し敲隆费裕骸啊短摹分砸?,于《去發》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鑒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边@一段話中出現了“天有顯德”思想,并認為其是武王在《去發》中所言。此句能否作為武王思想之依據?楊善群分析此句意涵后認為:“武王伐紂時正是殷朝,何能說殷‘不遠’?殷王沒有被推翻,還在橫行作惡,怎么‘為鑒’?”此外,我們認為其中“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也不符合武王時期的語境,因為“九有”即九州,指國家,彼時商朝尚在,怎么能說“九有以亡”呢?因此,依據文理來看,此段當不是武王之文。參見:洪亮吉.春秋左傳詁[M].北京:中華書局,1987:762。孫詒讓.墨子閑詁[M].北京:中華書局,2001:281。楊善群.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J].齊魯學刊,2003(5):9-12。,在周公早期思想中也未有明確的體現。

三、“保民”孕育“敬德”

“保民”一詞在《尚書·周書》中共出現兩次:

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別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廢在王命。(《周書·康誥》)[1]361

惟曰:欲至于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周書·梓材》)[1]389

《說文解字·人部》:“保,養也?!盵11]《廣雅·釋詁》:“保,安也?!盵12]“保民”在《尚書》語境下主要為“養民”“安民”之意,此是天賦予君王的“命”(令),故與“配天”相關?!氨C瘛币惨虼伺c“敬德”一樣,皆在“配天”語境下來彰顯自身意義,如“用康保民,弘于天若”意為“安定保護百姓,才能大大地被老天爺所保佑”[13],“欲至于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意為“子子孫孫永保民,才能保有天命,長久為王”。因此,“保民”同樣是與“配天”關聯在一起,兩者形成“保民―配天”的思想意識。

“保民”概念雖為周公所提,但它的思想卻是源遠流長。由于周族在先周時期以農耕為業,王與民構成小共同體,王常常教民稼穡,與民共力共勞共苦樂,“不僅公劉、太王,即使是文王,很可能都沒有完全脫離勞動”[14]。因此,王在政治上自然而然踐行著重民意識,形成一種獨特的“保民”政治文化?!洞笱拧す珓ⅰ贰洞笱拧ぞd》《周書·無逸》等相關文獻顯示,這種“保民”政治文化在公劉、古公亶父、王季時代處于一種自在狀態,即“保民”在被自然而然地踐行著,但此時尚未有明確的、自覺的“保民”思想或理論[15]。在文王時期,先周的“保民”政治文化有了較大的發展,具有了鮮明的惠民、利民、愛民的政治特征和精神。如《周書·無逸》描述文王“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1]441。又如,《周書·康誥》言:“惟乃丕顯考文王……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盵1]359楊筠如注:“顯,猶只畏也……謂庸庸祗祗威威以敬畏民也?!盵16]可以說,文王此時對民眾傾注了極大的情感,惠民、利民、愛民已經成為文王之治的基本特征。所以《孟子·盡心上》說:“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盵17]294又說:“文王之民,無凍餒之老者,此之謂也?!盵17]355文王的這種政治精神是對先周“保民”政治文化的自覺繼承和發展。

在武王伐紂時期,這種“保民”文化被理論化提升,成為武王批判紂王、論證伐商的合法性依據?!渡淌慕狻啡慕詾槲渫鯇σ筮z民的誥辭,在如此重要的誥辭中武王沒有表露“敬德―保民”或“以德配天”思想,而是以君王是否能夠保安百姓作為獲得天命的依據。他對殷遺民說:“今在商紂,昏憂天下……昏虐百姓,奉①“韋”之誤,與“違”同。參見:黃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M].修訂本.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209。天之命。上帝弗顯,乃命朕文考,曰殪商之多罪紂?!盵8]454紂王擾亂天下,不遵天命,昏虐百姓,上帝因此不再福佑之,乃命文王滅紂。從這意思可以看出,天要保民,而紂王不僅不保民,而且還昏虐天下民眾,因此上天才賦予文王天命。在《克殷解》篇中,武王賢臣尹逸宣布紂王罪證:“德迷先成湯之明,侮滅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于昊天上帝?!盵8]354-355這些罪證同樣體現出紂王不能“保民―配天”的思想邏輯。在《度邑解》中,武王更是提出了“不淑充天對”[8]466的思想?!疤鞂Α敝柑焖⒌耐?,意為“不善民者不能配天成為君王”。

如果說對紂王的批判是從反面襯托“保民”與天命之間的相關性,那么武王對自身伐紂的合法性論證則是從正面論述“保民―配天”思想。他說:“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績,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維后稷之元谷(嘉谷)用蒸享?!保ā兑葜軙ど淌慕狻罚8]452-453在后稷時,周人便已遵循上帝之命,播種百谷,養育了天下民眾。在商朝時,周人則“明(潔)祀上帝,□□□□,亦維我后稷之元谷用告和,用胥飲食”(《逸周書·商誓解》)[8]453。也就是說,在殷商時期,周人繼承后稷之德業,敬祀上帝,用嘉谷養育天下萬民。武王時期也是如此,其言:“肆予小在發弗敢忘天命,朕考胥翕稷政?!保ā兑葜軙ど淌慕狻罚8]454武王同樣不敢懈怠天命,仍繼承后稷善政,勉勵于保民。武王在此為革命行為辯解的理由便是“保民―配天”思想。他追溯從后稷開始周人一直勤勞于農耕,保育人民,至今不敢懈怠。因此,在紂王荼毒天下、不顧天命的情況下,上天才將天命賦予周人——“上帝曰必伐之”(《逸周書·商誓解》)[8]454,所以武王說伐紂是“克致天之大罰”(《逸周書·商誓解》)[8]455。

《尚書·周書》中所體現的武王思想也與此一致。武王在《周書·泰誓》中曾言“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孟子·萬章上》所引)[17]308、“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所引)[18]。這一天民關系思想是武王伐紂之前觀兵孟津時誓師所言。此處武王將天意通于民意,而天以民之視聽為視聽,這表明王者唯有“保民”才能“配天”,相比《逸周書》所體現的武王思想,此處表述的理論性更強。

《周書·牧誓》也是如此?!赌潦摹肥俏渫醴ゼq時的誓師之文①《書序》言:“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商戰于牧野,作《牧誓》?!眳⒁姡嚎装矅?,孔穎達.尚書正義[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418。,在文中他批判紂王說:

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钘壺仕领敫ゴ?,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1]279-280

武王的批判主要包含四點:第一,紂王寵愛妲己,聽信妲己之言;第二,遺棄祭祀,“棄其所遺骨肉之親”[19];第三,喜愛任用四方罪惡逃亡之人,推崇他們,讓他們做大夫和卿士;第四,暴虐百姓,為害于商邑。此四點環環相扣,前三者是因,最后是果:正因為紂王寵信妲己,遺棄同胞賢人不用,用罪惡之人,最終致百姓于水深火熱之中,為害于國,從而不能擔負上天賦予君王的“保民”之責。因此,武王說自己是遵從天命——“惟恭行天之罰”。紂王的這些行為,按照后來周人的觀念,可以概括為“敗德”,但武王在此沒有使用“德”,體現的是“保民―配天”思想意識。

周公早期在政治理論上延續武王“保民―配天”思想,如周公在《大誥》中批判武庚復國、論證自己東征可行的依據之一便是“保民”,所言無一“德”字。他用以說服友邦的一個理由是“天棐忱辭,其考我民”[1]349?!翱肌?,劉起釪訓為“成全、安定”[4]1276,整句話的意思為,天會輔助有誠信言辭的人,目的是安定百姓。文中,周公還提到“天其相民”[1]348,認為天是助民的,而周家所做的事業便是保民事業,因此會獲得天的輔助。他接著又說“天明畏,弼我丕丕基”[1]348,認為只要是真心為了安民,那么天就會顯示出他的威罰,幫助成就偉業。此是“保民―配天”思想的體現,是對武王“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的天民思想關系的運用。

經歷“三監之亂”后,周公重新思考了政治合法性問題,將“保民―配天”思想進一步升華,其背后邏輯是將先王愛民、惠民等“保民”作為構建到“德”的內涵中,“德”于是與“保民―配天”緊密聯系在了一起,“敬德―保民―配天”的思想理論由此產生。此“德”是基于王自身而形成,可稱為“王德”。曾春海對“王德”內涵的形成作了分析:“周人綜合文王個人的道德修養與其政教方面的措施,形成了‘王德’概念,‘王德’的‘德’包含各種政教方面的‘善’‘善行’‘應當的行為’,以及為政者施予人民的一切恩澤與獎賞?!盵20]可以說,“敬德”說既把已有“保民―配天”納入了進來,同時又強調了君王主體性的獨特品質,將天命移變的聚焦點由“民”轉到王之“德”。此比純粹強調天命以民意為轉移的“保民―配天”或“以民配天”說更加圓融,也更加符合周人長期執政的合法性訴說。由于“敬德”說強調“德”是從文王一直延續下來的“王德”,是周人一代代安民、護民、愛民而形成的“王德”,所以此“德”不是一般人能夠隨意獲得的。周公反復強調周人是由于文王有德而獲得天下,目的在于將政權的合法性建立在“德”上。

“敬德”強調了君王自身的品質和能力,促使君王不斷加強自身的修為,否則就會成為一名不合格的君王,這無形中給君王設定了一道道德約束力,對“保民”形成有力的規范。因此,在之后的文獻中,如《康誥》《酒誥》《梓材》《多方》《多士》《君奭》等,無不強調“德”的首要性,“德”字呈井噴式涌現,出現56次之多,“德”也因此成為西周人文理性的標志性概念。

由此觀之,武王早期是以“保民―配天”或“以民配天”為政治立說的,還未形成“敬德―配天”或“以德配天”思想。武王去世后,周公在武王的“保民―配天”基礎上發展出“敬德”思想,形成了新的政權合法性理論。因此,從整個思想史來看,“保民”要先于“敬德”,“敬德”由“保民”所孕育①此也說明《詩經》中用“德”表述先周王季、文王、武王、古公亶父、后稷等的保民、愛民品質,實是周初在形成“敬德”以“配天”思想后對先周歷史的書寫和修飾,從而使這種思想從后稷處一以貫之。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易經》中共出現5個“德”字,分別為:《小畜》上九“尚德載”、《訟》六三“食舊德”、《恒》九三“不恒其德”、《恒》六五“恒其德”、《益》九五“有孚惠我德”。關于這些“德”,楊慶中經過多層面的分析認為《易經》卦爻辭中所體現出來的宗教信仰、“德”性意識、政治理念等與周公的思想觀念比較一致,并據此推測,《易經》卦爻辭的編纂與周公有關,“雖然未必周公親手所作,但周公曾居‘主編’之位,似不無可能”。廖名春認為爻辭“經過周公的改編、加工”。何益鑫認為爻辭經過周公的整理,時間在周公還政成王之后,因為此時“他才有時間對文王的遺稿作出整理”。從思想上看也是如此,這幾處“德”字,“舊德”為“舊祿”,另外四個也均不在王者“保民”“配天”意義上而言“德”,其描述的是一般個體行為。周公“敬德”說是從政治意義而言,其主體為君王或諸侯王,而這里的“德”已經脫離這樣的語境,走向抽象個人。因此,從思想史角度看,其形成時間當晚于“敬德”說,是周公“敬德”說形成后“德”的另一條發展路線。參見:楊慶中.《易經》中的鬼神信仰與“德”性意識:兼及《易經》成書的年代[G]// 張濤.周易文化研究:第五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1,11。廖名春.《易經》經傳十五講[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181。何益鑫.《易經》卦爻辭歷史敘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64。。

四、結 語

“敬德”“保民”是西周政治的核心思想,對于兩者的關系,一般認為“保民”由“敬德”所孕育。從《尚書》《詩經》《逸周書》等相關篇章來看,“保民”是武王時期乃至先周時期已有的思想,武王便是以君王能否“保民”批判紂王,樹立周革殷命的合法性,而“敬德”則是周公在平定“三監”叛亂后才形成的新思想。周公將早期先王愛民、惠民的應當作為提煉為“德”,“敬德”思想才得以真正形成,“德”才包含了與“保民”相關的一系列作為,“敬德―保民―配天”思想也由此產生。從此演進歷程看,“敬德”為“保民”所孕育,是周公對“保民”思想的進一步推進和深化,從而使“保民”具有了一個道德的、超越性的維度和約束力量。

從此,先周文化與殷商文化得到了高度的融合,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重心也于此發生了一個重大轉變:由關注外在神靈(殷商文化之重心)、民眾(武王思想的重心,也是先周文化的重心)轉向關注人的道德主體力量,人的主體性由此走向覺醒。這一轉變為殷周之際的文化發展帶來了新氣象,開辟出一條不同于以往的新道路,而后的諸子百家賡續了這一方向,將其推向另一個高度,成就了中國文化的“軸心時代”。然而,這一轉變雖然由周公完成,但先周“保民”文化和武王“保民―配天”思想在這一轉變過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不能忽視,否則周初思想史便會不完整,“保民”與“敬德”思想的內在演進關系也會被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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