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
1946年至1948年,胡適在北大任校長。當年,29歲的沈善炯在北大生物學系任助教。不久,沈善炯收到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的入學通知書。
臨行前,胡適找沈善炯談話,提醒他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你在談到加州理工的導師比德爾時,說他即將獲得諾貝爾獎,在成為事實之前,這樣說是不嚴謹的;另外,你在表達自己的意見時經常說某某人也是這樣的想法,這也是不妥當的,自己要說或做的事為什么要搬別人出來?”最后,胡適還叮囑沈善炯說:“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只可說七分話,不可說八分話,更不可說十分話?!?/p>
朱權利摘自《文摘報》
素材點撥:說話做事前,一定要經過思考,未成真的事情不可輕易下結論。本文適用于謹慎方面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