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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情境下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研究述評

2023-03-01 05:52孫曉輝李夢霞曾夢淳
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學報 2023年2期
關鍵詞:接受者嬰幼兒敏感性

孫曉輝,李夢霞,曾夢淳,李 敏

(湖州師范學院教師教育學院,浙江湖州 313000)

一、問題提出

公平是目前研究的重點問題也是熱點問題,盡管公平有多種形式,但對物品和資源應該如何分配的關注(即分配公平),是兒童公平研究的主要內容[1]。公平敏感性(equity sensitivity)是指個體對感知到的公平和不公平的穩定而個性化的反應,其表現為個體對公平的不同偏好[2],由于嬰幼兒表現能力有限,國內外研究者通常通過測量公平敏感性來探索兒童對公平的直覺。以往研究發現,在人與人合作交往的過程中,絕大多數人都不是只顧及自身利益,而不考慮其他人需求。相反,在考慮到個體自身利益的同時,也會顧及他人的需求。同樣在資源分配的情境中,絕大多數個體會尋求公平,在保證自身利益的同時,也不會損害其他人的利益,而個體發展的過程中所產生的這種尋求公平的傾向被研究者稱為公平偏好(fairness preference)[3]。公平偏好是公平敏感性的一種表現形式,另一種形式則是對不公平的厭惡[4]。近十幾年來,關于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國外較為豐富,而目前國內尚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為此,本文章擬在梳理國內外大量相關研究的基礎上,總結出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發展的年齡特點、范式以及影響因素,最后對以往研究進行評述,并提出后續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方向,以期為今后研究者提供參考,并進一步推動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進展。

二、文獻采集

關于公平敏感性的概念最早是由國外研究者Huseman 等人于1987 年在公平理論新視角:公平敏感性建構的文章中提出,關于兒童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目前國外也相對比較豐富。2022 年10 月25 日,在Web ofScience 外文數據庫檢索主題fair distribution 或fair allocation 和主題infant 或children 共檢索出4603 條外文文獻,通過精煉其中關于“公平感”“公平偏好”“不平等厭惡”與“公平期望”的文獻共有501 條。

然而,當分別以“兒童公平敏感性”“兒童公平偏好”“兒童不公平厭惡”為主題關鍵詞,在CNKI 進行檢索,共得到183 條檢索結果。中國知網上關于分配情境中兒童公平性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03 年,王曉艷和陳會昌等人[5]探究了5-6歲兒童公平分配玩具行為的心理機制,但文章中未提到公平敏感性。在知網上最早關于公平敏感性的研究是國內學者朱琳(2014)的學術論文,該文獻探討了2-4 歲兒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并且研究結果首次表明2 歲的嬰幼兒已經具有了對公平的敏感性[6],此文章開創了國內研究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先河。2014 年之后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關注分配情境中的嬰幼兒公平意識與行為,嘗試探索兒童公平分配行為的發展特點[7],研究范式[8]以及影響因素[9]。由此可見,對于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中國起步較晚,并且目前研究成果也較少,然嬰幼兒對公平的敏感性及期望引導著自身的行為,對其發展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我國需高度重視該問題,有必要進行深入探究。

圖1 為知網上檢索兒童公平敏感性主題并對所得文獻進行進一步篩選得到的中文文獻年度發表趨勢??傮w而言,近10 年來我國對于兒童公平敏感性的關注度與重視度有所提升,文獻年發表量自2010 年起開始上升,其中在2017 年文獻年發表量達到頂峰,但近 2 年來文獻年發表量有回落趨勢。

圖1 知網可查兒童公平敏感性及期望中文文獻發表年度趨勢

由于關于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結果外文文獻較為豐富,故以外文文獻研究為主,中文文獻為輔。在外文文獻的檢索結果中進行分類匯總,并在篩選結果中再次進行主題相關詞的分類匯總,其中以兒童公平敏感性為主題,以“fair expection”“ fair preference” “inequality aversion”為已有文獻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梳理。

三、嬰幼兒公平敏感性相關研究

(一)一歲嬰幼兒公平敏感性開始萌芽

多數研究者使用違反期望范式來檢測嬰兒對公平的敏感性,此范式中,嬰幼兒作為旁觀者,觀看分配者給其他接受者分配資源。違反期望范式(Violation-of-Expectancy Paradigm,VOE 范式)假定嬰幼兒傾向于對不期望的或意外的事件注視更久[10-11],因此通常是在第三方任務中通過比較被試對分配結果的注視時間,來評估其公平敏感性[12]。使用該范式的研究發現一歲嬰幼兒公平敏感性開始萌芽。Dawkins 等人(2019)讓被試參與三個違反期望的實驗,研究結果發現9 個月的嬰兒期望實驗者在兩個動畫木偶(1:1)之間平均分配兩塊餅干,當分配者不公平地分配餅干(2:0)時,他們觀看不公平的時間比觀看公平的時間要長,但該實驗結果只能在非常簡單的條件下被證明9 個月嬰兒具有公平敏感性[13],當分配資源數量為4 時,研究未發現9 個月大的嬰兒具有公平敏感性。Meristo 等人(2016)的結果[14]同樣發現,10 個月大的嬰兒觀看不平等事件(其中一個接受者收到2 個物品,另一個接受者則未收到任何的物品)的時間明顯長于平等事件(兩個接受者一人收到一個物品)。然當用分配數量為4 個物品(平等結果為2: 2 VS.不平等結果3: 1)的視頻進行測試時,9 個月和6 個月大的嬰兒傾向于同等地看待這兩種結果[2]。一份使用從屬偏好任務的報告也得出了否定的結果,該實驗中通過比較嬰幼兒對公平分配與不公平分配的注視時間與手動選擇(嬰幼兒可以手動選擇其中的一位分配者)來共同測量嬰幼兒對公平的敏感性,注視時間與嬰幼兒的手動選擇共同表明,16 個月大的嬰兒明顯更喜歡公平而不是不公平的分配者,而10 個月大的嬰兒則傾向于隨機選擇[15]。

Meristo 等人(2013)使用獎勵/懲罰任務同樣產生了不一致的結果[16]。該研究中要求10 個月大的嬰兒觀看電腦動畫錄像時(公平分配者和不公平分配者將兩件物品分給兩個接受者),動畫錄像中有四個角色(分配者,兩個接受者以及一位旁觀者),并且旁觀者要么觀察到分配的過程(知情條件),要么被障礙阻止(未知情條件)。接下來,旁觀者會給公平的或不公平的分配者一個獎勵。當旁觀者獎勵不公平的分配者而不是公平的分配者時,在知情條件下的嬰兒看的時間明顯更長,而在不知情條件下的嬰兒看這兩個事件的時間是一樣的,這表明他們明白旁觀者缺乏區分分配者的必要信息。由以上研究可知,一歲嬰幼兒是否具有敏感性,但目前還未出現一致的結果,究其原因可能是受實驗中分配資源數量或是實驗情境的影響。

(二)兩歲之后的幼兒已形成公平敏感性

劉文等人(2015)探究了2-3 歲中國兒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17],采用期望違反范式,考察在第三方情境下,2-3 歲兒童公平敏感性的發展特點。研究結果發現,在VOE 范式下,2-3 的兒童已經具備公平敏感性,并且此階段的兒童公平敏感性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上升,3 歲-3歲3 個月兒童的公平敏感性的發展最為敏感。與此研究結果一致,朱琳(2014)在探究2-4 歲兒童在分配情境下的敏感性時,同樣發現2 歲兒童已經具有了對公平的敏感性[6]。Li Jing 等人(2016)探索了幼兒公平偏好的早期發展[18],使用強制選擇范式來測試當幼兒負責分配資源(兩顆糖果)給自己和他人,以及當他們同時是他人有利分配和自己有利分配的接受者時的行為。結果顯示,當孩子們在兩個朋友之間分配資源時,比在朋友和自己之間分配資源時,表現出更多的公平。在兩種情況下,3 歲的兒童比2 歲的兒童更有可能表現出公平。

賈艷紅等人(2017)[19]要求被試在匿名、不同成本條件(無成本、低成本、高成本)和不同公平程度(低不公平、高不公平)情境下,同時作為資源分配的決定者和接受者,探索4-6 歲兒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研究結果發現4-6 歲兒童的公平敏感性隨年齡增長逐步發展,并且兒童甚至會為避免不平等而扔掉本可以屬于他們自己的資源,Shaw 等人(2012)為了評估兒童是否真的反對不平等,讓3 到8 歲的兒童將資源分配給第三方,結果發現6 到8 歲的兒童寧愿把資源扔進垃圾桶,也不愿不平等地分配資源[20]。由此可知年幼的孩子不僅會表現出對公平的敏感性,還會產生對不平等的厭惡。

(三)嬰幼兒對公平結果的識別引導著之后的行為

Geraci 等人(2011)的研究探討了嬰兒在對分配者行為進行編碼和推理時是否會考慮到分配行為的結果[15]。在實驗1 中,嬰兒首先看到四個動畫事件,其中一個分配者(熊或獅子)向兩個接受者(即一頭牛和一頭驢)進行均等分配,另一個分配者進行不均等分配,而旁觀者(一只雞)觀察所有分配動作。在測試階段,嬰兒會看到旁觀者要么接近平等主義的分配者,要么接近其他代理人,實驗人員記錄嬰兒的預期眼神以及對最終結果的注視時間,并且嬰兒可以手動選擇兩個分配者中的一個,手動選擇揭示對分配公平或不平等分配者的偏好。結果發現嬰兒手動選擇更傾向于公平的分配者,這表明嬰兒可以識別公平的分配并影響著之后的選擇。Burns 和sommervill(2014)調查了15 個月大的嬰兒是否會根據之前的公平與不公平行為來選擇社會伙伴[21],該實驗要求嬰兒在目睹一個成年人公平分配玩具給兩個受贈人(2: 2 分配)和另一個成年人不公平分配玩具給兩個受贈人(1: 3 分配)后選擇自己的社會伙伴,研究發現,當兩個受贈人都是白人時,白人嬰兒選擇公平分配者多于不公平分配者作為自己的社會伙伴[17],這些證據表明嬰兒在選擇社會伙伴時會基于先前的公平分配。

以上研究均表明,在個體發育的早期,嬰幼兒就已具有對公平的敏感性,并且嬰幼兒對公平的敏感性影響著兒童之后的行為,然而這種公平通常是基于平等原則的公平,因為根據兒童公平的發展特點,3 歲以下的孩子通常以平等作為判斷依據,3 歲之后才可根據貢獻原則進行公平分配。并且從上述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兒童公平敏感性受分配情境(卷入情境、有無接受者、分配者數量以及成本等)的影響。既然兒童對公平分配是敏感的,那么是否在個體發育的早期就已存在兒童對公平行為的期望?

四、嬰幼兒公平期望相關研究

大量文獻試圖揭示在資源分配任務中,是什么公平因素引導著兒童的行為。在第三方觀察時間范式中,即使是嬰兒也有關于什么是公平的直覺。他們期望分配者產生平等或公平的分配[22,23]。在平等范式中,15 個月的嬰兒會驚訝于分配者將獎勵不平均地分配給兩個相似的角色[15],并發現16 個月的嬰兒更喜歡公平分配者而不是不公平分配者[22]。在公平范式中,大約21個月大的孩子會驚訝地發現,在不相等的工作量之后,給予同樣的獎勵[24]。并且嬰兒會把贊美和警告與公平的人和不公平的人聯系起來。

(一)一歲嬰幼兒公平期望開始萌芽

Ziv 等人[1]研究調查了6 -15 月嬰幼兒公平期望的發展軌跡。研究結果顯示,在6-12 個月期間,嬰幼兒的公平期望發生了發展轉變,表現為對資源分配事件不公平結果(3: 1)相對于公平結果(2: 2)視覺關注增強。此外,當直接比較不同年齡的VOE 表現時,6 個月的嬰兒與12 個月的嬰兒在看向不公平結果的比例上存在顯著差異,而9 個月與12 個月大的嬰兒在看向不公平結果的比例上沒有顯著差異?;貧w分析進一步證實了年齡趨勢。由此可知,9 個月是嬰兒公平期望的過渡時期。

Schmidt 等人(2015)[25]讓15 個月的嬰兒觀看一部電影,電影中一個成年演員(分配者)和兩個接受者坐在一張桌子旁,每個人面前都放置一個盤子或玻璃杯。分配者擁有一碗餅干(其中一個電影中)或一罐牛奶(另一個電影中)。接受者同時向分配者要一些餅干或牛奶,并把他們的盤子推向分配者。接著,一道黑色的遮擋屏出現,目的是遮住分配者的盤子和碗里的東西。分配者繼續把餅干或牛奶分發給每個接收者。在測試試驗中,嬰兒看到的是去掉黑屏后的靜態結果:在平等結果下,每個參與者都有等量的餅干(或牛奶);在不平等的結果中,一個參與者比另一個參與者有更多的餅干(或牛奶)。在對照組中,只出現結果,沒有分配者以及接受者,以確保嬰兒沒有預先存在的對平等或對稱的商品分配的偏好。研究結果發現,在實驗組,嬰兒對平等的結果表現出明顯的偏好。以上研究表明,9 個月是嬰幼兒公平期望的過渡時期,到15 個月大時,嬰兒已期望資源在資源分配任務中被平均分配[19]。

(二)嬰幼兒對公平的期望取決于接受者的行為

Sloane 等人(2012)在兩個實驗中考察了嬰幼兒對實驗者應該如何分配資源或獎勵給他人的期望[23]。在實驗1 中,19 個月大的嬰兒期望實驗者在兩個人之間平均分配兩件物品,在實驗2中,21 個月大的嬰兒期望實驗人員在兩個人都完成所分配的家務時給每一個人獎勵,但當其中一個人完成了所有的工作而另一個人在玩耍時,這種期望則不存在。

Surian 等人(2017)通過設置“攀登者上山”的情境來測量嬰幼兒對公平的期望[24],視頻描述為一位攀登者在山腳下上下搖晃,試圖爬上山頂,但每次掉到山腳下。在第三次嘗試中,在幫助情境中,攀登者被一個幾何形狀(一個正方形或三角形)通過碰撞到達山頂,即“幫助者”,而在阻礙情境中,攀登者被另一個幾何形狀(阻礙者)撞下山。測試事件是一個第三方將兩塊松餅分給幫助者和阻礙者。研究結果發現,當呈現的兩視頻都為幫助者情境時,嬰幼兒期望第三方將松餅分給兩位幫助者一人一個,而當呈現的兩視頻既有幫助情境又有阻礙者情境,第三方同樣將松餅平等的分給幫助者和阻礙者時,嬰幼兒的注視時間要長于將松餅平均分給兩位幫助者。這些結果提供了一致的證據,嬰幼兒對公平的期望不只是關注平等,還會考慮故事情境中接受者的行為。

五、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研究范式

(一)分配-結果實驗范式

在分配-結果實驗中,分配者在兩個接受者之間平均分配資源或不平等等分配資源。其基本原理是,如果兒童對分配者公平分配敏感,那么當這種期望在不平等事件中被違反時,嬰幼兒的注視事件應該更長。迄今為止,已有四項研究報告了15-19 月嬰兒積極的結果[26-27]。這些研究在多個方面各不相同,如分發者與接受者是人還是木偶,分配的資源數量是2 個還是4 個等,研究均表明,相對于公平分配的結果,兒童對不公平分配的結果觀看時間較長,因此,從嬰幼兒對分配結果的注視時間可以反映出兒童對公平與不公平的分配行為已經具有敏感性。

(二)從屬-偏好實驗范式

在從屬偏好實驗中,一個分配者在兩個接收者之間平均分配資源(公平-分配者),另一個分配者在兩個接收者之間不平均分配資源(不公平-分配者)。接下來,嬰兒被鼓勵在兩個分配者之間進行選擇,或者從分配者提供的兩個相同玩具中選擇一個。其基本原理是,如果嬰兒期待公平的分配,他們可能更喜歡公平的分配者而不是不公平的分配者,就像他們更喜歡做出有幫助行為而不是有害行為的人[28-29]。迄今為止,16 個月大的嬰兒使用2: 0 的不公平分配結果[15],15 個月大的嬰兒使用3:1 的不公平分配結果,13 和17 個月大的嬰兒使用5:1 的不公平分配結果[30],均發現嬰兒明顯更喜歡或支持公平的分配者,而不是不公平的分配者。

(三)獎勵-懲罰實驗范式

在獎勵-懲罰實驗中,嬰兒首先看到公平的分配者和不公平的分配者在兩個接受者之間分配資源,然后分配者的行為受到獎勵或懲罰。Meristo等人(2013)的研究采用獎勵-懲罰實驗范式[16]發現,當旁觀者獎勵不公平分配者而不是公平分配者時,知情條件下的嬰兒觀看時間明顯更長。在另一項實驗中也同樣采用了獎勵懲罰實驗[31],研究者要求15 個月的嬰兒觀看兩名女士分發4 或6 個物品的錄像,一名女士公平分配,另一名以不公平(分配結果為3: 1 或5: 1)的形式分配,接下來,兩位女士照片同時呈現,并配有七段錄音。在獎勵條件下,錄音播出的是贊揚的語句(她是個好女孩);在懲罰條件下,錄音播出的是告誡語句(她是個壞女孩)。研究結果發現在獎勵條件下,嬰兒看不公平分配者的時間明顯更長。以上三種實驗范式是典型測量兒童對公平敏感性的實驗范式,那么兒童是怎樣識別這種公平或不公平的分配行為呢?或是什么因素影響著兒童對公平的敏感性及期望?

六、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影響因素

(一)有無接受者

Sloane 等人(2012)在兩個實驗中考察了嬰兒對實驗者應該如何分配資源和獎勵給他人的期望[23]。在實驗1 中,19 個月大的嬰兒期望實驗者在兩個人之間平均分配兩件物品,而不是不平均分配。當個體被替換為無生命物體時,或者當實驗者只是在個體面前取下蓋子露出物品(而不是分發它們)時,嬰兒們并沒有特別的期望。同樣劉文等人(2015)研究中[17]的實驗2 在探究嬰幼兒公平敏感性的影響因素時,發現分配情境的主效應顯著,兒童對有接受者情境中的注視時間顯著長于無接受者情境中的注視時間。分配情境與分配結果的交互作用顯著,進一步簡單效應分析發現,在有接受者的情境中,分配結果的簡單效應顯著,不公平分配的注視時間顯著長于公平分配下的注視時間;在無接受者情境中,分配結果的簡單效應不顯著,說明分配結果受分配情境的影響,兒童在有接受者情境下,表現出更高的公平敏感性。以上研究均表明有無接受者會影響兒童的公平敏感性及期望。

(二)成本以及公平程度

Williams 等人(2014)的研究[32]通過設置四種類型的試驗:1)無成本,差異較?。?,1 vs.1,2),即兒童選擇公平不需要付出成本,一種選擇是自己與對方每人得1 個,另一種是自己得1 個對方得2個;2)無成本,差異較大(1,1 vs.1,5),即兒童選擇公平不需要付出成本,一種選擇是自己與對方每人得1 個,另一種是自己得1 個對方得5 個;3)有成本,差異較?。?,0 vs.1,2),即兒童選擇公平需要付出成本(1 個),另一種是自己得1 個對方得2 個;4)有成本,差異很大(0,0 vs.1,5),即兒童選擇公平需要付出成本(1 個),另一種是自己得1個對方得5 個,以此來考察成本與差異對4-6 歲的公平敏感性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與有成本的情況相比,當沒有成本時,兒童更喜歡平等。而且成本也影響差異,在有成本的情境下,當差異大而不是小時,兒童更可能選擇平等。

賈艷紅等人(2017)的研究[19]結合不同成本(無成本、低成本、高成本)與不同公平程度(高不公平、低不公平)情境組合成6 種實驗條件:(1)低不公平無成本條件(2,2 vs.2,3);(2)低不公平低成本條件(1,1 vs.2,3);(3)低不公平高成本條件(0,0 vs.2,3);(4)高不公平無成本條件(4,4 vs.4,8),(5)高不公平低成本條件(2,2 vs.4,8);(6)高不公平高成本條件(0,0 vs.4,8),以此來探究4-6 歲兒童的公平敏感性。研究結果發現有無成本、成本大小及不公平程度均對其兒童公平的敏感性存在影響。在低不公平情境下,成本對兒童的公平敏感性有影響。當選擇公平不需要付出成本時,5 歲兒童更傾向于公平分配;當選擇公平需要付出低成本時,4-6 歲兒童對不公平和公平選項沒有偏好,但相比于4 歲,6 歲兒童中有更多的個體選擇公平;當選擇公平需要付出高成本時,4、5 歲兒童則傾向于接受不公平,直到6 歲這種對不公平的偏好才開始消失選擇公平項。在高不公平情境下,成本對兒童選擇公平也有影響。當選擇公平不需要付出成本時,6 歲兒童更傾向于選擇公平;當選擇公平需要付出低成本時,4-6 歲兒童對不公平和公平項沒有偏好;當選擇公平需要付出高成本時,4 歲兒童則偏好接受不公平,5 歲開始有部分個體選擇公平選項。由此可知,成本以及公平程度會影響兒童的公平敏感性。

(三)分配資源數量

Dawkins 等人(2019)分別對9 個月和4 個月幼兒的公平敏感性進行測試[13],研究結果發現嬰幼兒期望實驗者在兩個木偶之間平均(1:1)分配兩塊餅干,當實驗者以不平均結果(2:0)分配餅干時,兒童也能夠意識到不平等行為。然而,當分配4 個而不是2 個餅干時未發現嬰兒的公平敏感性,也就是無論嬰兒看到的是公平(2:2)還是不公平(3:1)的分配,嬰兒的觀看時間無差異。國內學者劉文等人[17]同樣對2-3 歲兒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進行了探索,結果同樣發現,當分配數量為2 時,兒童對分配結果的注視時間顯著高于分配數量為4 時,表明這個年齡階段的兒童數字認知能力已在2 之上,但還未理解數量為4 的含義,因此,當分配數量為4 時,兒童相對陌生,從而出現分配數量為2 時的注視時間要高于分配數量為4 的時間。但這些發現均表明分配資源的數量會影響兒童的公平敏感性及期望。

(四)數字認知能力

數字認知是兒童公平分配行為的重要認知機制。以往研究表明,在第三方情境中,兒童自身的動機不受影響,而數字認知在塑造兒童的公平分配行為中起著關鍵作用[33-36],因此可能是公平分配資源的重要前提[37]。Chernyak 等人(2016)的研究[33]發現擅長計數的兒童比尚未精通計數的兒童更有可能在雙方之間平分貼紙。同樣,即使是在那些沒有平等分享資源的兒童中,熟練的計數者所分配的貼紙也比不熟練的計數者所分配的貼紙更接近平等(例如,熟練的計數者所分配的貼紙為6 個中的4 個,而不是6 個中的1 個),并且已有研究表明,對兒童進行計數干預,可以促進兒童在資源分配任務中更加公平[38]。因此,數字認知能力也是影響兒童公平敏感性的一個重要因素,但目前仍被忽視。

(五)社會距離

對于內群體他人與外群體他人相對于自身的關系遠近,研究者們將其命名為社會距離[39]。Moore(2009)在Fehr 的基礎上把經濟決策的對手劃分為三類:朋友、熟悉但不是朋友、陌生人,用強制選擇方法來評估兒童對特定形式不平等的反應[40]。在游戲中,孩子們必須在有利的分配(兩個糖果給我,一個給你)和平等的分配(一個糖果給我,一個給你)中做出選擇。因此,在選擇平等的選項時,孩子們將不得不犧牲一顆糖果,但在任何一種情況下他們都會得到一些糖果。研究結果發現當接受者是朋友時,3-6 歲的兒童更有可能選擇平等選項。然而,當接受者是同伴而不是朋友或陌生人時,孩子們會選擇有利的選項。肖雪等人(2021)的研究[41]也同樣發現在所有群體條件下,兒童都會分配給貢獻多的接受者更多的資源,但當外群體成員貢獻多且內群體成員貢獻少時,兒童也會分配給貢獻多的接受者相比于其他群體條件更少的資源,Blake 等人(2011)對4-8歲兒童在三種不同條件下的反應進行了測試[42]:公平條件(1:1)、對決策者有利的條件(4:1)和對決策者不利的條件(1:4)。研究結果同樣發現4-8 歲兒童愿意犧牲小的獎勵,以避免與不熟悉的同齡人處于不利的不平等。由此可知,社會距離影響兒童公平的表現。

七、簡要評析

(一)以往研究特點及局限

以往關于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共同之處:首先,大多研究在分配任務中都會選擇對嬰幼兒非常有吸引力的分配資源(如糖果和貼紙)[43],然而目前還未有研究系統探索分配資源的吸引力對嬰幼兒表現出的公平敏感性的影響;其次,在探索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時,也都是圍繞基于平等原則的公平展開,然而除平等原則外,還有貢獻原則和需要原則,截止目前關于貢獻原則的公平敏感性研究只有少數,尚未發現基于需要原則兒童公平敏感性的研究;再次,關于一歲幼兒的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結果好壞參半,但未探討出現不同結果背后的原因;最后,未探討與嬰幼兒公平敏感性有關的認知機制。

(二)研究展望

第一,探究分配資源的吸引力或價值對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影響。公平在資源分配的情境中不僅要求數量平等,而且要求價值平等。研究表明,3-4 歲兒童在資源分配的情境中會區分高價值資源(玩具青蛙)和低價值資源(皺皺的白紙),并且在分配資源時也會考慮資源的價值[44],當研究者要求兒童將四張貼紙(兩張黃色和兩個棕色)分給兩個玩具木偶時,3-5 歲的孩子能夠遵守數量的公平,但卻違反了價值上的公平:把他們喜歡顏色的貼紙都分給了自己喜歡的木偶,將不喜歡顏色的貼紙分給另一個木偶[45]。因此未來研究可以探索當分配資源對嬰幼兒沒有吸引力或價值甚至引起其厭惡時,嬰幼兒會表現出怎樣的公平敏感性,是否同樣會表現出對公平的期望。

第二,探索基于貢獻原則或需要原則以及當不同公平原則相沖突時嬰幼兒公平敏感性的發展特點。研究發現,3 歲兒童能夠推理對勞動貢獻多的人分配更多的獎勵物品[46],由此可知兒童在3 歲時就能夠按貢獻分配資源[47]。并且5 歲學齡前兒童在分配時更加關照有需要的接受者,對給予窮人更多的分配者行為的肯定程度越高,對平均分配資源的分配者行為的抗議程度越高,由此可知,3-5 歲兒童在做出公平的決定時,不僅考慮平等的原則,還會考慮個人的貢獻以及他人的需求[48]。在東方集體主義文化背景下的3-5 歲中國兒童同樣具備了貢獻分配和需要分配的公平意識[49],但基于貢獻或需要原則兒童公平敏感性的研究卻未受到重視。因此,未來研究可以探索基于貢獻原則或需要原則以及當不同公平原則相沖突時兒童的公平敏感性,以此揭示不同原則下兒童公平敏感性發展的特點。

第三,一歲嬰幼兒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研究結果目前尚存爭議,有待進一步澄清。Dawkins等人(2019)的研究[13]發現在9 個月和4 個月的時候,嬰兒期望實驗者在兩個木偶之間平均分配兩塊餅干,當實驗者不平均分配餅干時,兒童能夠意識到不平等行為。然而,當分配4 個(而不是兩個)餅干時未發現嬰兒的公平敏感性,也就是無論嬰兒看到的是公平(2:2)還是不公平(3:1)的分配,嬰兒的觀看時間無差異,嬰兒能識別2:0的違反行為,卻無法識別3: 1 的違規行為原因何在?是否存在這樣一種假設:當違規行為2:0 時,會存在兩個接受者中的其中一個接受者沒收到任務的物品,因此兒童能很快的識別這種不公平的行為,但當違規行為為3:1 時,每一個接受者都會收到不同數量的物品,所以兒童不能識別這種不平等行為,而不僅僅是因為分配4 個資源比分配2 個資源更困難。因此,未來研究可以采用期望違規范式分配4 個物品時,將不平等比較改為4: 0,看是否會產生同樣的實驗結果,或是擴大不平等的比例(當不平等比例為5: 1 時),探索9 個月與4 個月嬰兒的公平敏感性,以尋求其原因。

第四,探索與兒童公平敏感性及期望有關的認知機制。目前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揭示兒童數字認知的發展與公平之間的深層聯系,在公平任務中,兒童會自發地調用數字知識,并且相對于其他語境調用數字頻率更高[50]??缥幕芯堪l現,兒童的計數能力也會影響他們最初決定支持哪一種公平原則。提斯曼是生活在玻利維亞亞馬遜的農業覓食群體,相對于不會數數的兒童,會計數的兒童更有可能做出基于貢獻的分配[51],這表明不會數數的孩子可能不愿意將貢獻納入分配,因為他們缺乏推導和產生適當的基于貢獻分配所需的數字知識,因此默認采用更簡單的平等主義策略。數認知能力及比例理解能力對兒童公平敏感性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以往研究表明兒童3歲可能就已經具有了對比例的最初理解,并且相關研究還發現數字認知與兒童公平分配二者之間存在著強大關聯,但目前數字認知仍處于被忽視的狀態,因此,未來可以深入探究數字認知能力對兒童公平敏感性及期望的影響,從而更好的促進兒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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