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 煒 扈玉璞 尚 華 高珍珍
〔巴州檢驗檢測中心纖維檢驗所,新疆庫爾勒 841000〕
由于棉花分級室的照明質量是棉花顏色級感官評定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因此實驗室光源的要求特別嚴格,對棉花分級室的光照要求也越來越高。棉花分級室模擬晝光照明要盡可能符合接近理想日光條件下的光譜功率分布、色溫、顯色性等技術指標條件,并且均勻穩定。GB/T 13786—2022《棉花分級室的模擬晝光照明》于2023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但在組織實施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需進行探討及商榷。
《棉花分級室的模擬晝光照明》規定,“7.2.3每行照明單元中心線之間相距2.0 m?!?/p>
目前大部分實驗室都有吊頂,而吊頂的間距一般為60 cm,按照上述要求如果將照明單元做得既與吊頂平齊又保證每行照明單元中心線之間相距2.0 m且首尾相連,必須截掉大量主龍骨,造成安全隱患,不符合我國棉花分級室的實際情況。建議將7.2.3改為“每行照明單元中心線之間相距1.8 m”。
《棉花分級室的模擬晝光照明》規定,“7.2.3照明單元底部的漫射玻璃(或有機玻璃)應在地面以上3 m”“7.2.6根據分級臺的長度情況,分級臺可以和照明單元的方向平行或垂直放置,照明單元底部的漫射玻璃(或有機玻璃)到分級臺臺面的距離為2 m”。這兩項條件沒有充分考慮到人員工作的舒適高度和分級室的層高設計。
一是目前很多棉花收購加工企業的辦公用房屋是按照GB 50096—2011《住宅設計規范》進行設計,根據該規范“5.5.1住宅層高宜為2.80 m”,分級室達不到層高3 m但能夠滿足“照明單元底部的漫射玻璃(或有機玻璃)到分級臺臺面的距離為2 m”的要求,使得兩款要求出現矛盾情況。
二是如非特別定制,標準實驗臺的高度一般為760 mm~840 mm,中央實驗臺高度一般為800 mm~850 mm。這是符合人體學設計的高度,如果要滿足上述要求,分級臺的高度將不低于1 m,這將給檢驗人員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
建議將7.2.3和7.2.6中關于高度要求合并改為“照明單元底部的漫射玻璃(或有機玻璃)到分級臺臺面的距離為不小于2 m,且分級臺面照明質量和光照強度符合本標準要求”。
標準7.2.4中兩段話的表述會讓具體實施單位產生疑惑。第一段話說可根據分析室面積大小增加照明單元的行數,有效利用棉花分級室的空間。第二段話又對棉花分級室做出了生硬的要求,完全把前面推翻,沒有充分考慮實際情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試行)》中規定“分級室、試軋室、儀器檢驗室面積須分別在12 m2及以上,留樣室面積、配備樣品架應滿足企業留樣需求”。按7.2.4小型分級室安裝要求,新疆有的棉花加工企業的分級室無法滿足12 m2的要求,給企業造成資金壓力。
建議將7.2.4改為“根據棉花分級室的面積大小增加照明單元的行數,有效利用棉花分級室的空間;分級臺面照明質量和光照強度符合本標準要求”。
根據標準中要求,是不是只要滿足相關色溫、光照強度、符合CLE標準D75光源等條件,普通燈箱也可以作為照明單元?這也是筆者疑惑的一個問題。
以上是筆者在GB/T 13786—2022《棉花分級室的模擬晝光照明》實施后進行的一些思考和建議,與同行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