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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2023-07-17 23:23謝琨徐曉玲
現代管理科學 2023年3期
關鍵詞:全要素生產率制造業

謝琨 徐曉玲

[摘要]當制造業粗放式的發展模式難以為繼,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就成為制造業企業綠色轉型的重要出路。選取2011—2020年滬深A股制造業上市企業數據,以多維固定效應模型和交互效應模型作為實證方法對綠色技術創新和雙重環境規制以及它們之間的交互效應如何影響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進行分析。研究表明:第一,正式環境規制與非正式環境規制作為企業發展的外部約束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具有消極影響,同時綠色技術創新能夠顯著提升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第二,正式環境規制和非正式環境規制能夠配合綠色技術創新,共同激勵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進一步分析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的交互效應發現,三者之間的有效配合能夠有力推動制造業企業綠色轉型,且三者之間的關系存在行業異質性。據此,為環境規制的合理使用以及制造業企業發展策略提供政策建議。

[關鍵詞]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全要素生產率;制造業;交互效應

一、 引言

中國作為世界第一大制造業強國,反觀過去的發展,粗放式的生產模式帶來制造業繁榮發展的華麗表象,而資源浪費與環境壓力驟增的問題卻也逐漸凸顯。并且,“大而不強”的困境使得制造業可能面臨“未強先衰”[1]的風險。2021年3月,“十四五”規劃中指出要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通過完善政策體系和堅持創新驅動,助力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發展1。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推動制造業綠色化發展,即改變以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產出的粗放式發展模式,追求更加低碳、低消耗、低投入、高產出的綠色發展模式2。

在企業發展過程中,若沒有環境規制的外部約束,以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很難會自主進行綠色轉型。而綠色技術創新的出現,成為解決企業轉型難的重要因素。綠色技術創新作為能夠同時兼顧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新型技術創新形式,是企業應對環境規制和提升自身生產率的核心動力。如何利用環境規制與企業綠色技術創新進行協調配合提升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是當前制造業綠色轉型的重要議題?;诖?,本文著重討論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之間的關系,得出的結論對制定和優化環境規制政策和制造業企業發展政策從而助力制造業擺脫轉型困境具有重要意義。

二、 文獻綜述

1. 雙重環境規制與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國內外直接研究雙重環境規制與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文章較少,但研究環境規制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文章相對豐富。一部分研究集中于探究環境規制強度變化對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是否具有影響,此類研究大致分為3種流派:第一種,環境規制能夠提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2-3]。這類觀點的支撐理論是“波特假說”[4],即適當的環境規制使得企業在受到外部壓力時能夠激發企業的內生動力從而提高綠色全要素生產率,也就是指環境規制所產生的“補償效應”[5]。第二種,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發展會受到環境規制的約束。這類觀點受傳統古典經濟學的思想影響,認為環境規制的實施會帶來生產投入減少[6]、非生產性活動增加[7]、生產成本增加[8]等影響,從而導致原有生產率丟失。第三種,環境規制的綠色生產率效應具有不確定性。一開始有學者認為環境規制作用于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效果微乎其微[9],后來有學者通過研究發現環境規制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之間呈現非線性的特征關系[10]。另一部分研究則是從環境規制的不同類型作為切入點,即將環境規制劃分為命令控制型、市場激勵型以及公眾參與型3個類別進行研究。主要結論是環境規制的不同政策工具所產生的綠色生產率效應之間互有不同之處[11-12]。

2. 綠色技術創新與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現有文獻中大多數是從綠色技術創新與企業自身競爭力視角進行研究。從綠色技術創新本質來看,綠色技術創新主要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生產技術的綠色化革新以及產品的綠色化革新,而這兩者都能夠顯著提升企業的競爭力[13],助推企業向著綠色發展方向前進。從綠色技術創新的影響效果來看,綠色技術創新能夠幫助企業壓低生產成本[14]、提升企業績效[15]以及在不降低經濟效益的情況下帶動綠色工業產品的生產[16],即在保證生產率不降低的前提下提升企業的綠色績效。同時,綠色技術創新作為技術創新的一部分,有學者指出,由于企業對于創新研發的投入是有限的,綠色技術創新會對其他技術創新產生擠出效應[17],從而使整體技術創新的發展滯后,進而阻礙企業綠色轉型的腳步[18]。

3. 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在已有的相關文獻里,大多是將綠色技術創新作為環境規制影響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中介路徑來進行分析[19-21],討論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如何配合激勵提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研究較少。從企業自身來說,綠色技術創新能夠增強環境規制的綠色轉型效應[22],適度的環境規制也能有效促進企業自主進行綠色技術創新[23],兩者相輔相成、相互激勵配合,共同促進企業綠色轉型。

梳理以上文獻發現,同時研究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和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研究較少,三者之間的關系尚未有明確定論。并且,現有研究中少有討論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如何協同配合從而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產生影響。為此,本文將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和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納入同一個理論框架中,深入討論三者之間的關系,選取微觀層面的制造業上市企業數據作為研究樣本,并構建多維固定效應模型和交互項模型對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激勵配合影響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進行實證分析。最后,根據所得出的結論為制造業企業綠色轉型發展提出合理建議。

三、 理論分析與假設

1. 雙重環境規制與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以及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環境規制的實施是必然之舉。環境規制本質來說是對企業生產的一種約束。具體而言,一方面,當開始實施環境規制時,企業為了應付環境規制的約束,首先會選擇減少產量從而達到減排的目的,即此時企業更加傾向于“末端治理”。另一方面,即使企業的目的確實是為了降低粗放式生產所帶來的負外部性,但企業的技術研發需要時間,前期的環境治理只能是在末端投入治理非期望產出的資金。此外,在市場消費需求不變的情況下,企業被動的應對環境規制的場景是:企業要在保證產量不變的情況下進行清潔生產,必然要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其結果可能是成本的直線上升。因為清潔能源的成本遠高于非清潔能源的成本,并且利用清潔能源投入生產所需設備和技術遠不如原始生產方式所需技術成熟,故企業生產成本上升的同時生產效率也會下降。

另外,環境規制的實施主體不同對企業的影響也會不同。當環境規制的實施主體是政府時,其規制手段大致為設定企業排污標準或者收取排污費用,這類限制企業排污的制約手段通常被稱為正式環境規制。正式環境規制具有政策性與規制性,是企業必須要達到的硬性規定。為了達到正式環境規制的要求,企業要投入清潔生產的設備和購置綠色型生產原料,即若要保持原有生產率的代價是生產成本的大幅上升。這種情況下,企業利潤與競爭力也會隨著下降,劇增的成本同樣會擠占企業對于技術創新的投入,更加不利于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但若當企業抱有僥幸心理消極應對正式環境規制,不改變原有的生產方式,必然會受到政府的處罰,被責令停產整改,這樣不僅增加了企業的沉沒成本,還會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產生負面影響。當環境規制的實施主體是社會公眾時,其規制手段主要是通過群眾與污染企業談判、上訪、曝光企業非法排污等方式對企業的粗放式生產施加社會輿論壓力,從而對企業產生約束,這類發揮群眾力量的制約手段被稱為非正式環境規制。從非正式環境規制發揮作用的方式來看,污染企業在社會公眾的監督下,必須要投入企業大量人力、物力去處理已經造成的環境污染,并賠償受企業污染困擾的民眾以安撫民眾情緒。此外,在非正式環境規制下,挽回企業受損信譽需要在公關部門加大投入,從而間接導致企業規制成本的上升。非正式環境規制對污染是零容忍的,受損的企業信譽和社會形象必然會降低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與市場份額,最終導致企業效益的下滑,不利于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據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H1a:正式環境規制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具有負面影響。

H1b:非正式環境規制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具有負面影響。

2. 綠色技術創新與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由熊彼特創新理論可知,技術創新作為不斷促進經濟增長的內生因素,同時由于技術創新的先進性對產業結構具有“先破后立”的作用,故而技術創新同樣是產業轉型的內生動力。產業轉型本身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先有企業實現綠色轉型,再到點連成線、線連成片,最終實現整個產業的綠色轉型。隨著國家越來越重視環境治理以及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提出,傳統的技術創新范圍中也逐漸演化出綠色技術創新。當今,制造業企業主要采取的是更新清潔生產設備、更新綠色工藝和引進排污處理機器等生產源頭綠色治理措施,還包括綠色產品生產等進行綠色創新。綠色技術創新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生產所帶來的污染成本,更能幫助企業在原有的市場基礎上爭取到新增的綠色消費市場份額。同時政府在企業綠色創新方面也會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降低企業的邊際成本,促進企業加速向綠色轉型發展。

H2:綠色技術創新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具有促進作用。

3. 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協調配合影響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當企業生產不受環境規制約束時,企業只生產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不考慮其他因素。但當環境規制出現,強制性政策標準以及消費市場發生變化,企業為達到相關標準以及把握市場轉變時機會自主進行綠色技術創新。并且,如果沒有綠色技術創新,那么環境規制的最終效果只能是企業對非期望產出的末端治理,這種情況不僅是非可持續性的,也會阻礙企業綠色轉型的進程。對于正式環境規制來說,規制監管下的企業需要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減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進行清潔生產。對于非正式環境規制來說,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民眾對綠色產品的消費偏好就會增多,企業在做生產決策時就會考慮市場的變化,而這些都離不開綠色技術的創新與使用。相對而言,正是因為企業進行綠色技術革新并將其使用于日常生產中,才在降低企業排污成本的同時幫助企業從綠色消費市場獲利。究其根本,環境規制約束了企業生產只是表象,實現經濟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才是實施環境規制的本質,而綠色技術創新就是能夠幫助環境規制展現本質的“顯性劑”。

由上文分析可知,環境規制主要通過引起企業成本變化從而影響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屬于對企業的外部刺激。而綠色技術創新作為企業綠色轉型的內生因素,其與環境規制影響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機理有所不同。并且環境規制對技術創新的影響是“創新補償”與“遵循成本”之間的博弈,這就使得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可能出現配合不協調的狀態,從而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作用不明顯,甚至會降低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而當兩者不能協調配合時,對企業綠色轉型的影響可能就不顯著甚至產生消極影響。據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H3a:正式環境規制能夠與綠色技術創新激勵配合提高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H3b: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配合不足時,無法促進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升。

H3c:非正式環境規制能夠與綠色技術創新激勵配合提高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H3d: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配合不足時,無法促進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升。

四、 模型設定與變量數據

1. 模型設定

首先,本文借鑒了申爍等[24]的研究思路,通過構建多維面板固定效應模型驗證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模型設定如下:

[GTFPit=β0+β1ERpit+β2INERpit+β3GTit+βnControlit+ηp+ηt+εpit] (1)

式(1)中,GTFPit表示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ERpit與INERpit表示企業在行業(地區)p內各時期所受到的正式環境規制與非正式環境規制。GTit表示各企業的綠色技術創新水平。Controlit代表各個控制變量的合集。[ηp]和[ηt]分別表示行業(地區)效應以及時間效應。?表示隨機擾動項。

其次,為了驗證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協調配合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本文參考孫海波等[22]的研究構建了面板交互效應模型,具體模型形式如下:

[GTFPit=β0+β1ERpit+β2ERpit×GTit+β3GTit+βnControlit+ηp+ηt+εpit] (2)

[GTFPit=α0+α1INERpit+α2INERpit×GTit+α3GTit+ηp+ηt+αnControlit+εpit] (3)

[GTFPit=μ0+μ1CossERpit+μ2GTit+μ3CossERpit×GTit+ηp+ηt+μnControlit+εpit] (4)

上式中,ER[×]GT與INER[×]GT表示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CossER=ER[×]INER表示雙重環境規制[25],CossER[×]GT表示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其他變量含義與式(1)一致。

2. 數據變量與樣本選擇

本文選取2011—2020年滬深A股制造業上市企業作為研究對象,企業層面數據來源于CSMAR數據庫。涉及行業層面以及省級層面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工業統計年鑒》以及各省市統計年鑒??紤]到部分數據有所缺失,故對數據進行以下處理:剔除2011年以后上市的制造業企業,剔除ST、*ST、PT企業,并將其中核心變量大量缺失的企業剔除,最終獲取7730個可觀測樣本數。

(1)被解釋變量: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GTFP)

本文采用SBM-GML模型,選取每個樣本企業作為決策單元,考慮企業產出中的“非期望”部分,從而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進行測算。GTFP的測算主要指標包含投入與產出兩個方面:

投入方面,本文參考李穎等[26]的做法,采用永續盤存法估算每個企業的資本投入。勞動投入因素以企業的員工人數表征。

產出方面,期望產出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作為期望產出的代理指標,為修正數據中價格因素干擾,結合企業所屬行業的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進行平減。非期望產出參考崔興華等[27]的計算調整系數的研究思路,以各制造業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非期望產出的表征變量。相關變量的選取與說明如表1所示。由于SBM-GML模型所測算出的直接結果是綠色全要素增長率,因此本文借鑒雷玉桃等[28]的累乘做法,計算每個年份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2)核心解釋變量:環境規制

本文選取的環境規制從實施主體方面進行分類。即實施主體是政府的正式環境規制(ER),政府對企業施加的環境規制壓力會因為企業所屬不同的行業而產生差異,即相較于輕污染行業,重污染行業所受到的環境規制力度更大[29];此外,根據前文對正式環境規制的闡述,從治污成本的視角選取該行業的“三廢治理設施費用與行業生產總值的比值”[30]作為其代理指標。對于實施主體是群眾的非正式環境規制(INER),通常來說,群眾的人均收入水平越高,人們對品質生活和生活環境要求越高;其次,群眾的受教育程度越高,首先,具備的環境保護意識越強,也更加善于采取相關措施進行環境保護;最后,在人口密度越高的地區,受污染困擾的人數也會越多,抵制污染的情緒也就更為強烈。因此本文在參考Pargal等[31]的研究思路的基礎上,選取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人口密度等三項指標,并運用熵權法將這三項指標合并為一個指標用以表征非正式環境規制變量。

(3)核心解釋變量:綠色技術創新(GT)

現有研究中大多都采用綠色專利反映企業的綠色技術創新水平,這也是官方承認的評判企業綠色創新水平的主要形式。故本文的企業綠色技術創新水平以企業的綠色發明專利的申請數表征。

(4)控制變量

借鑒現有的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相關的研究,選取企業年齡(Age)、企業規模(Size)、資產收益率(Roa)、資產負債率(Lev)、資本投入(Cp)、經營活動現金流(Cfo)、企業所有權性質(Own)、企業成長能力(Growth)作為本文控制變量。

Age以當年減去企業上市年份再作對數表示;Size以企業員工人數的對數表示;Roa以企業利潤總額與總資產的比值表示;Lev以企業總負債與總資本的比值表征;Cp以企業固定資產凈額的對數衡量;Cfo以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與總資產的比值衡量;Own表示企業控股股東為國有取值為1,沒有則為0;Growth以企業營業收入的年增率衡量。

各主要變量的均值、標準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如表2所示。

五、 實證分析

1. 基準回歸分析

為了獲得更加穩健的結果,本文通過控制不同的變量來進行對比分析,表3中模型(1)至模型(4)控制了年份、行業和省份固定效應,模型(5)控制了企業與年份固定效應。觀察表3可以看出,正式環境規制的回歸系數在控制不同的變量時都顯著為負,驗證了H1a的假設。觀察非正式環境規制的回歸結果,發現其在控制行業、省份和年份的固定效應后系數為負但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非正式環境規制主要是當地群眾或社會組織對某個已經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困擾的個別企業進行上訪、談判從而產生約束力,即同樣的企業處于居民生活周邊和處于人煙稀少的城市邊緣地帶所受到的非正式環境規制是不同的。并且在控制企業固定效應后也相當于控制了行業與省份,故可以認為非正式環境規制的負面影響是顯著的,驗證了H1b的假設。觀察綠色技術創新的估計結果的數值與顯著性,無論是加入時間、行業和省份的控制變量還是加入企業控制變量,綠色技術創新前的估計系數都顯著為正,驗證了H2的假設。

2. 穩健性檢驗

(1)改變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測度方法

現階段測算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方法有很多種,本文使用的SBM模型就是非參數法的一種。非參數法還有EBM模型,EBM模型能夠處理徑向與非徑向共存的特征情況,使得測算精度進一步提升。故本文改變測度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方法,用EBM-GML模型重新測算進行結果穩健性檢驗。檢驗結果見表4中模型(1)和模型(2),所得檢驗結果與基準回歸結果基本一致,說明所得結論是可靠的。

(2)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滯后一期

由于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對企業的影響可能存在一定的延遲,因此本文采取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滯后一期進行檢驗。結果如表4模型(3)與模型(4)所示,所得結論與基準回歸結果基本一致。

(3)替換正式環境規制于非正式環境規制的測度指標

前文基于行業的角度,運用“三廢治理設施費用與行業生產總值的比值”測算正式環境規制水平,本節參考原毅軍等[19]的做法,從地區的角度采用“工業污染治理投資與工業總產值的比值除以工業總產值與地區GDP的比值”測算正式環境規制水平,該數值越大則說明當地的正式環境規制強度越大。非正式環境規制的替換指標則是通過借鑒周鵬飛等[21]的思路,選取各省區市當年來自群眾有關于環境問題的信訪數量表示。其中相關的地區數據和測度數據主要來自《中國環境年鑒》和《中國環境統計年鑒》。從表4中的模型(5)和模型(6)能夠看出所得到的估計系數的方向以及顯著性與基準回歸基本一致。

3. 交互效應檢驗

表5為正式與非正式環境規制和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檢驗結果。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項來看,ER[×]GT前的系數都顯著為正,這說明對于企業來說正式環境規制能夠引致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并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對制造業綠色轉型的作用,而企業綠色技術創新水平的提升帶給企業更多的發展機遇,助力企業從污染型制造業企業轉型為清潔型企業,進而受到不同的正式環境規制,最終表現為兩者之間協調發展共同提升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H3a的假設得到了的驗證。從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地交互項來看,控制不同的變量也不會改變INER[×]GT前的回歸系數都能夠顯著為正,說明兩者之間有著較好的協同效應,非正式環境規制能夠激勵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綠色技術水平提升帶來的綠色技術收益也能夠彌補非正式環境規制產生的消極影響,驗證了H3c的假設。

觀察表5中的模型(5)與模型(6),CossER[×]GT的回歸結果顯著為正,表明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在影響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過程中能夠協同配合,雙重環境規制的存在能夠刺激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而綠色技術創新水平的存在也能夠減弱雙重環境規制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抑制作用,甚至逆轉雙重環境規制的作用影響,使得雙重環境規制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具有正向影響。綠色技術水平的提高給企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整體技術水平的提高模糊了原有的行業邊界。隨著綠色技術水平不斷提升,新的行業形成,對環境規制的制定又提出新的要求。

4. 行業異質性分析

在參考生態環境部提出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的基礎上,本文將制造業細分29個行業中的16個行業劃分為重污染行業,其他制造業行業劃分為輕污染行業1。依據各個企業所屬行業劃分為重污染行業企業與輕污染行業企業,最終得到兩組非平衡面板數據并進行分組回歸分析。

從表6中的正式環境規制的估計系數來看,正式環境規制在重污染行業中的影響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效應顯著,重污染行業相較于輕污染行業承受更大的環境規制壓力,故正式環境規制在重污染行業中的消極影響更加明顯。非正式環境規制的影響制造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效應則體現在輕污染行業,表現為抑制輕污染行業的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高。綠色技術創新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促進作用體現在重污染行業的企業中。對于重污染行業的制造業企業,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項系數顯著為正,這說明兩者之間能夠很好地協調發展,共同提升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

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項表現為正向卻并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重污染行業內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配合力度不足,從而無法有效提高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對于輕污染行業的制造業企業,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的交互項均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輕污染行業企業受到的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存在脫節,故而無法對企業的綠色發展產生有效影響。

六、 結論與啟示

1. 研究結論

本文基于微觀企業層面,選取2011—2020年滬深A股制造業上市公司數據,對雙重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和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進行深入分析,并構建交互效應模型對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協同配合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進行檢驗,得出以下的研究結論:第一,正式環境規制與非正式環境規制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具有直接的負面效果,而綠色技術創新能夠顯著提高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第二,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以及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都能夠促進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第三,綠色技術創新與雙重環境規制的協調配合能夠相互促進、相互成就,三者之間激勵配合協同促進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高。第四,在重污染行業中,正式環境規制對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具有顯著消極影響,非正式環境規制的消極影響則體現在輕污染行業中,綠色技術創新的積極作用在重污染行業中表現顯著;正式與非正式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的交互效應能夠推動重污染行業內的制造業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提升。

2. 啟示

基于以上研究結論,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啟示:

第一,合理把握正式環境規制強度,發揮政府在制造業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制定正式環境規制政策,政府要切實加入企業綠色發展中來,不能做旁觀者,而要做帶領企業進行環境保護的參與者。正式環境規制政策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能一味約束企業,而要監管與激勵并存,對積極堅持綠色發展的企業要給予稅收優惠以及綠色補貼。政府倡導鼓勵企業在保持經濟績效的同時也要兼顧環境績效,以最小的經濟損失換取最大的綠色收益,帶動整個產業綠色轉型。

第二,構建完善的公眾參與環境監督治理體系。由于公眾與政府和企業溝通渠道有限并且層級繁多,信息的接收與反饋都具有滯后性,因此要保證公眾反饋信息渠道的順暢,并通過社會媒體的信息傳播優勢,提升環境保護教育的廣泛性,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同時,要提高企業環境信息的透明公開度,將群眾的監督作為督促企業的有力手段,只有當政府、企業和公眾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才能將合理的公眾環保訴求轉化為制造業綠色轉型的動力。

第三,堅定綠色技術創新,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首先,企業要加大對綠色技術創新的投入,在增加研發投入的同時也要注重先進人才的引進,提升自主技術革新能力。其次,利用先進的綠色技術獲取更大的綠色產品市場,借以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最后,地方政府也要針對綠色技術創新制定相應的綠色補貼政策,以鼓勵企業進一步加大對綠色技術創新的投入。

第四,加強雙重環境規制與綠色技術創新之間的激勵配合。適度的雙重環境規制能夠激勵企業不斷進行綠色技術創新,綠色技術創新能帶動產業間融合從而適應新的環境規制。因此,只要它們相互之間協調配合,就能產生“1+1>2”的效果。具體而言,對于正式環境規制的政策制定,要重鼓勵、重引導、合理約束,既要有嚴格的污染紅線,也要有鼓勵企業創新的優惠政策。對于非正式環境規制,要倡導綠色產品主流化,環保意識深入人心,讓市場引導企業進行綠色創新。

參考文獻:

[1] 黃群慧,楊虎濤.中國制造業比重“內外差”現象及其“去工業化”涵義[J].中國工業經濟,2022(3):20-37.

[2] Cheng M, Shao Z, Yang C, et al.Analysis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Energy and Environment in China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unde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 Comparative Study of Sub-Industries[J].Sustainability,2019,11(22):6510.

[3] 徐軍委,劉志華,平婧怡,等.雙重環境規制提升了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嗎?——基于產業結構升級的門檻效應分析[J].調研世界,2022(9):1-9.

[4] Porter M E, Linde C V D.Green and Competitive: Ending the Stalemate[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9,28(6):128-129.

[5] Yuan B L,Zhang Y.Flexible Environmental Polic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dustry: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Environment Regulatory enforcement[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20,243(1):118543.

[6] Conrad K, Wastl D.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Productivity in German Industries[J].Empirical Economics,1995,20(4):615-633.

[7] Hancevic P I.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Productivity: the Case of Electricity Generation under the CAAA-1990[J].Energy Economics,2016(60):131-143.

[8] 崔廣慧,姜英兵.環境規制對企業環境治理行為的影響——基于新《環保法》的準自然實驗[J].經濟管理,2019,41(10):54-72.

[9] Gray W B, Shabegian R J.Pollution Abatement Cost,Regulation and Plant Level Productivity[R].Washington D.C.:NBER Working Paper,1995.

[10] 何凌云,祁曉鳳.環境規制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來自中國工業企業的證據[J].經濟學動態,2022(6):97-114.

[11] 尹禮匯,孟曉倩,吳傳清.環境規制對長江經濟帶制造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J].改革,2022(3):101-113.

[12] 趙立祥,馮凱麗,趙蓉.異質性環境規制、制度質量與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關系[J].科技管理研究,2020,40(22):214-222.

[13] Chen Y S, Lai S B, Wen C T.The Influence of Green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n Corporate Advantage in Taiwan[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6,67(4):331-339.

[14] Ghisetti C,Rennings K.Environmental Innovations and Profitability:How does It Pay to be Green? An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German Innovation Survey[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4,75(14):106-117.

[15] 解學梅,霍佳閣,王宏偉.綠色工藝創新與制造業行業財務績效關系研究[J].科研管理,2019,40(3):63-73.

[16] Sarkar A N. Promoting Eco-innovations to Leverag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industry and Green Growth[J].Journal of Sleep Research,2013,11(1):251-268.

[17] 劉金科,肖翊陽.中國環境保護稅與綠色創新:杠桿效應還是擠出效應?[J].經濟研究,2022,57(1):72-88.

[18] 張莉.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制造業轉型升級路徑[J].稅務與經濟,2020(1):51-55.

[19] 原毅軍,陳喆.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中國制造業轉型升級[J].科學學研究,2019,37(10):1902-1911.

[20] 余東華,燕玉婷.環境規制、技術創新與制造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J].城市與環境研究,2022(2):58-79.

[21] 周鵬飛,沈洋.環境規制、綠色技術創新與工業綠色發展[J].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47(4):100-113.

[22] 孫海波,劉忠璐.環境規制、清潔技術創新與中國工業綠色轉型[J].科研管理,2021,42(11):54-61.

[23] 陶鋒,趙錦瑜,周浩.環境規制實現了綠色技術創新的“增量提質”嗎——來自環保目標責任制的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2021(2):136-154.

[24] 申爍,李雪松,黨琳.融資成本、資源錯配與企業全要素生產率[J].經濟問題探索,2022(9):26-46.

[25] 徐盈之,魏瑞.雙重環境規制、能源貧困與包容性綠色發展[J].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27(2):109-125.

[26] 李穎,許月朦.營改增背景下制造業服務化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J].軟科學,2021,35(9):117-123.

[27] 崔興華,林明裕.FDI如何影響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基于 Malmquist-Luenberger指數和PSM-DID的實證分析[J].經濟管理,2019,41(3):38-55.

[28] 雷玉桃,張淑雯,孫菁靖.環境規制對制造業綠色轉型的影響機制及實證研究[J].科技進步與對策,2020,37(23):63-70.

[29] 傅京燕,李麗莎.環境規制、要素稟賦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實證研究——基于中國制造業的面板數據[J].管理世界,2010(10):87-98.

[30] 袁寶龍.制度與技術雙“解鎖”是否驅動了中國制造業綠色發展?[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8,28(3):117-127.

[31] Pargal S, Wheeler D.Informal Regulation of Industrial Pollu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vidence from Indonesia[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6,104(6):1314-1327.

作者簡介:謝琨(1968-),女,博士,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公司理財、管理會計;徐曉玲(1998-),女,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技術創新管理。

(收稿日期:2023-01-28? 責任編輯:殷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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