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治理共同體與平安鄉村建設

2023-09-27 15:33趙祥云趙曉峰王春凱
關鍵詞:三治融合數字技術

趙祥云 趙曉峰 王春凱

摘 要: 平安鄉村建設是持續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前提與關鍵,而平安鄉村綜合治理能力提升需要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谄桨侧l村治理共同體的視角,依據全國11個?。▍^)農戶問卷調查數據,考察了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研究發現,總體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有效改善了鄉村平安狀況,減少了鄉村糾紛和犯罪現象。其中,鄉村數字技術應用發揮著調節作用,數字技術應用程度越高,社會治理共同體對鄉村平安狀況的影響效應越顯著。 機制分析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主要通過糾紛調解機制、協同共治機制和三治融合機制,提升群防群治能力,改善平安鄉村狀況。進一步研究發現,社會治理共同體對不同類型村莊的平安鄉村建設存在顯著差異,社會治理共同體對高社會信任度村莊、宗族型村莊和東部地區村莊的平安建設影響效應更為明顯。為此,需要進一步推動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加強數字技術與共同體的有機結合;強化糾紛調解、協同治理和三治融合機制。

關鍵詞: 社會治理共同體;平安鄉村建設;數字技術;三治融合

中圖分類號:D422.6;F046.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23)05-0001-11

收稿日期:2023-02-14 ?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23.05.01

基金項目: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22ZDA101)

作者簡介: ?趙祥云,女,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村社會治理。

*通信作者

引 言

平安鄉村建設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是黨的群眾路線和以人民為中心的重要體現。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和蓄水池,加強對平安鄉村建設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目前已有關于平安鄉村建設的研究多集中在平安鄉村的內涵討論上,認為平安鄉村建設是以人民需求為導向,建立社會信任的過程[1],是將經濟、社會、文化、資源、生態等都納入其中的總體安全建設[2]。有研究發現數字技術引入鄉村后可以打破壁壘,整合資源,全時空服務群眾,精準守護鄉村平安[3]。這些研究多是從法學等學科視角著眼,缺乏對平安鄉村建設的社會學視野關懷。平安鄉村建設本質上是為鄉村提供“安全”這種公共品的過程,是村莊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鄉村社會分化嚴重、農村居民需求多樣化、差異化明顯的背景下,依靠原有的政府供給“安全”的模式必然存在精準性不強,效率不高的問題。新時代需要以多元化的群防群治工作,提升平安鄉村綜合治理能力,這就需要發揮并綜合協調黨組織、政府、社會力量及群眾等多元主體的力量,統籌安排多樣化資源,建設平安鄉村治理共同體。

鑒于此,本文在系統透視社會治理共同體與平安鄉村建設內在邏輯基礎上,利用全國11個?。ㄗ灾螀^)的調查數據,采用有序Probit模型實證檢驗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效應與內在機制,并對 提升平安鄉村建設水平提出相關建議。

一、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說

(一)社會治理共同體與平安鄉村

隨著科學技術和工業時代的發展,人類已經進入風險社會。貝克最早提出風險社會理論,認為風險已經成為當代社會的基本特征,人為風險已經超過自然風險成為主導因素,由于科技進步而產生的災難性風險已經變得更加普遍。吉登斯也強調了風險的現代性。風險社會帶來的影響在區域安全和社區治理中不斷顯現,其治理難度主要體現在不確定性和系統性風險因素的放大上[4]。因此當前“平安”的內涵和外延持續豐富拓展,不僅指狹義上的身心和財產的安全,更意味著在面對風險社會時充足的安全感。平安建設蘊含著“預防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規則治理、契約治理、智能治理的理念,包括維護政治安全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社會糾紛解決體系、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社會德治德育體系、社會應急管理體系等”[5],其治理任務和治理責任更重。這就對治理主體、治理資源和治理手段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事實上,當社會呈現出高度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特征時,傳統的管理以及社會治理中的控制導向往往變得不再可用,需要以合作制組織形式來替代既有組織,促進信息、物質和能量的溝通和流動[6],構建應急治理共同體[7]。培育安全治理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有別于傳統的簡單化、粗線條和單邊性等特點,強調多元主體的高效互動、權責交互嵌套以及信息溝通共享[8]。平安鄉村建設涉及到糾紛調解、治安維穩、風險防范等工作,治理任務細碎繁雜地分散在農民的日常生活中,而形成社會治理共同體后可以充分發揮多元主體的組織優勢和資源優勢,推進村莊高質量安全建設。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是一項涉及農村治理全過程、全環節的系統工程,涉及民主政治、技術治理、基層建設等問題[9],需要考慮綜合治理層面的各種要素。因此,本文從村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撐七個方面,結合農村社會的熟人社會屬性及村莊的政治結構、文化資源等特殊要素,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指標體系,研究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的影響。由于不同主體的組織邊界和功能邊界存在差異[10],需要綜合考慮其互動關系如何影響平安鄉村建設。

(二)研究假說

“共同體”這一概念最早由滕尼斯提出,強調“由同質化個體所構成的‘關系親密、休戚與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具有共同意識、情感和愿景的社會生活集體”[11]。中國的傳統鄉村社會最突出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以親情、家族、血緣和地緣為內核的社區共同體[12]。鮑曼認為“共同體”可以“像家一樣的溫馨和相互依賴,可以在不確定的世界中尋找一種安全感”,因此,共同體最核心的要素就是共識和協同[13]。對于社會治理共同體來說,多元主體為了達到提供“平安”這種公共品的共識而協同處理各種問題。由于當前面臨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和多樣性,治理主體間的關系結構以及其所處的法治環境、科技條件都會綜合作用于平安鄉村建設的具體形式和實施狀況。緊密的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往往能夠提升不同主體間的協作能力,及時緩解村民間的矛盾和糾紛,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同時能夠提升村莊安全治理能力,減少外來風險對村莊安全的沖擊。

在“數字下鄉”的背景下,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可能受到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狀況的影響。一方面,數字技術應用能夠提升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網絡技術能夠賦能鄉村治理數字化轉型,破除村莊日漸“空心化”所造成的鄉村治理場域中農民“主體性缺場”的局面,形成鄉村治理多元主體協商共治的民主化鄉村治理結構,提升治理效能[14]。農村居民的數字技術應用能力越強,越能夠促進多元主體參與,從而促進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形成與協同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數字技術應用能夠提升居民平安感,便利的數字技術不僅能夠強化村民之間的聯系與信任的建構,減少矛盾糾紛,而且能夠提升居民的維權渠道和應急溝通聯系能力,強化對社會不安全因素的監督和反映,提升村莊治理水平。一般而言,數字技術應用程度越高的村莊,其安全程度越高。

就社會治理共同體影響平安鄉村的作用機制而言,結合既有文獻和理論邏輯,本文認為社會治理共同體可以通過糾紛調解機制、協同治理機制、三治融合機制影響平安鄉村建設水平。

一是糾紛調解。村莊中的糾紛主要是在農民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因利益分配不公、觀念認識不同而導致的各類矛盾和沖突事件,例如耕地邊界、房屋高低與采光、言語行為等瑣碎問題引起的糾紛。隨著市場化的加深和流動性的增強,農民在村莊場域之外的糾紛問題也日益增多,因此當前村民糾紛存在內生型和外生型兩種[15]。當前轉型期農民的流動性增強,受市場思維和現代觀念的影響,其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發生明顯變化。他們更加關注個人權利和利益,當其無法采用有效手段維護個人利益時會導致矛盾糾紛積聚發酵,進而造成村莊社會失序,影響平安鄉村建設。在發揮政府和黨組織作用的同時,引入社會力量和公眾力量,通過社會治理共同體創新基層糾紛調解制度和組織建設,可以有效修復村民關系,有利于創造平安穩定的村莊社會環境[16]。傳統的依靠自上而下的“綜合治理”存在治安防控的信息不對稱與資源依賴問題,而防控體系的立體化、信息化建設是解決當前社會治安體系內生困境和諸多實踐問題的重要突破口[17]。社會治理共同體充分利用多元主體的資源和信息,通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以及“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糾紛化解機制[18],可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解決農民急、愁、難、盼等問題,創建平安和諧新農村。

二是協同治理。協同治理理論是自然科學中的協同論與社會科學中的治理理論的交叉理論,它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治理權威的多樣性、主體間的協作性以及治理目標的共識性[19]。協同治理理論是以系統角度對復雜社會的動態性、多樣性進行清楚認識,在分化與整合的路徑間實現治理效能的優化[20]。村莊社會是村民日常交往互動的場所,也是觀念認知碰撞的場域,在穩定和秩序之外也存在矛盾的集中性和事務的復雜性。村民間的部分糾紛往往隱藏著多年的恩怨,需要用系統思維厘清背后的脈絡。社會治理多元主體合作的直接路徑就是行動協同,通過利益激勵解決共同體建構的動力問題,通過黨建引領解決共同體的維系問題[21]。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村集體、基層黨組織、村莊社會力量、村民等多元主體共同追求鄉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得以形成治理目標的統一,具備主動尋求協同合作的心理基礎,那么基于價值共識就可以實現資源整合、知識共創、信息共享、聯合決策,獲得單個主體無法達到的治理效果[22]。在此基礎上,可以全面布局村莊安防網絡,分工處理各類矛盾糾紛,維護村莊秩序與穩定,滿足村民對確定性和預期性的需求,進而提高平安鄉村建設水平。

三是“三治”融合。鄉村治理的主要方式包括自治、法治和德治。自治強調村民自治組織的行動能力和組織能力;法治要求在完備的法律制度供給背景下,農民能夠有效利用法治資源維護個人權利;德治強調共同道德規范的約束和規制作用。在鄉村社會發生深刻變遷、傳統規范影響式微、農民法律意識仍待提高的背景下,“三治”融合成為鄉村治理模式的必然選擇[23]?!叭巍比诤仙婕爸卫碇黧w、治理規范和治理工具三個方面,強調當前鄉村治理體系應是在多元規范約束和專業化治理工具下,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新型鄉村治理體系[24],也就是要求三種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在結構、功能和作用方面的有機結合與協同。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本身存在價值共同體、組織共同體和行動共同體的耦合,這在有效推動基層黨組織、村集體組織、社會力量、村民縱向和橫向聯系的基礎上,為“三治”融合提供了條件[25]?!叭巍比诤显谧灾蔚幕A上,一方面可以通過法治對擾亂村莊治安環境、影響村莊秩序穩定的行為形成懲罰和威懾的“硬約束”機制,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德治培育村莊道德文化共識,對違反村莊規范的行為形成輿論譴責和交往避開的“軟約束”機制。在村莊的半熟人社會中,“三治”融合可以低成本、高質量地解決村莊矛盾糾紛,維護村莊秩序和穩定。

二、數據來源、變量設置與模型構建

(一)數據介紹

本文所用的數據來源于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社會治理課題組2022年8月對江蘇、浙江、廣東、山東、福建、 河南、陜西、甘肅、四川、寧夏、云南11個?。▍^)的問卷調查。調研對象整體采用多階段分層抽樣方法,具體抽樣過程如下:首先,依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理狀況,從東部地區抽取江蘇、浙江、廣東、山東、福建五省,中西部抽取河南、寧夏、陜西、甘肅、四川、云南六?。▍^)作為初級抽樣單位;其次,每個?。▍^)抽取2~4個地點,其中一個地點為該?。▍^)首府下轄區縣,其他地點為該?。▍^)其他地區下轄區縣;最后,挑選每個區縣3~5個鄉村社區展開調研,依據村莊的人口數量和分布結構,每個村隨機抽取20~30個家庭,在每個家庭選擇一名熟悉家庭和村莊情況的成員進行面對面的問卷訪談。問卷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社會治理中的“共建共治共享”狀況、平安鄉村狀況及社會治理效能和個人認知等內容。通過對問卷進行有效性檢驗,并剔除問卷信息缺失太多、存在異常值、前后答案不一等劣質問題。最后獲取農村社區居民有效問卷2 279份。

(二)變量設置與描述性統計

1.被解釋變量:平安鄉村建設。平安鄉村建設水平主要表現為鄉村治安狀況,因此本文采用農村治安狀況來測量平安鄉村建設情況。農村治安狀況采用問卷中“我身邊違法犯罪情況少,治安狀況良好?”進行衡量,賦值1~5,由“非常不認同”到“非常認同”。

2.核心解釋變量: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強調內部治理與社會化治理、聯動治理與融合發展,農村社會治理生態域情的復雜性要求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而村莊熟人社會的特征也為黨組織、政府、社會力量等的聯動式治理提供了條件[26]。本文從農村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撐7個方面進行社會治理共同體指標體系的構建。黨委領導關鍵是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采用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示范帶頭作用進行衡量。村委會是政府在農村社會治理的代理人,負責村莊日常事務的組織與管理,采用村干部工作態度情況來指代政府負責。民主協商是讓治理主體能夠充分對話、溝通,讓各治理主體能夠充分表達意見和偏好[27],采用村莊事務是否經常由村干部與村民協商決定來指代民主協商。社會協同的關鍵在于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采用社會力量參與村莊事務進行衡量。公眾參與主要表現為村民參與村莊事務的程度。法治保障采用村莊進行社會治理整頓和掃黑除惡等活動進行衡量??萍贾沃饕谟跀底种卫韺餐w構建的作用,采用數字網絡發展狀況進行衡量。由于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最終目標是提高治理效能感知水平,因此采用主觀層面對社會治理共同體多方面的認知來構建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具體指標體系見表1。

3.控制變量。已有文獻研究表明農村居民的個體特征、家庭特征、村莊特征以及區域特征等對平安鄉村感知有顯著影響[28]。借鑒已有研究,本文將可能影響平安鄉村建設的控制變量分為四類:一是受訪者個體特征和認知變量,如受訪者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政治身份等;二是家庭特征變量,如家庭年收入;三是村莊特征,如網絡通訊是否便利、村莊宗族文化以及村莊信任;四是農村所處區域位置,如位于東部發達地區還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相關變量的定義、賦值及描述性統計見表2。

4.調節變量。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能力不同,則居民平安感知存在差異性,本文選擇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作為調節變量,考察其在影響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效果時的強化效應。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狀況,從數字技術的生活應用、政務應用和村莊公共事務參與三個方面進行衡量。其中數字技術的生活應用采用問卷中“您有使用手機、自助平臺線上辦理相關生活事務嗎?(如繳納社保、電費、登記身份信息等)”測量,將回答“使用過”賦值為1,“沒有使用過”賦值為0,“不清楚”按照缺失值進行處理。數字技術的政務應用采用問卷中“您有使用過基層政務平臺線上辦理過相關政務事務?(比如辦理戶籍登記、身份證在線辦理等)”,“使用過”賦值為1,“沒有使用過”賦值為0,“不清楚”按缺失值進行處理。數字技術的公共事務參與通過問卷中“您有沒有在村務微信群發過言或在智慧村務平臺閱讀村務信息”來測量,“有”賦值為1,“沒有”賦值為0。將數字技術應用的三個方面進行加總,以此來衡量農村居民的數字技術應用程度。相關變量定義、賦值與描述性統計見表2。

(三)實證方法

1.基準回歸。由于平安鄉村狀況為有序變量,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進行估計分析,模型具體形式如下:

P i=α 0+α 1C i+α ??2T i+σ i ?(1)

其中:P i為有序分類因變量,取值為0、1、2、3、4、5;C i表示第i個樣本的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狀況;T i為控制變量,表明受訪者的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政治身份、家庭收入狀況、村莊網絡信號等個體、家庭或村莊特征;α 0、α 1和α 2為模型系數;σ i為隨機擾動項。由于部分個體可能同屬一個村莊樣本,本文在回歸分析中采用聚類到村莊層面的聚類穩健標準誤進行估計。

2.調節效應模型設定。由于所處地區數字技術治理水平的發展差異,致使不同地區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效能存在差異性,進而影響到平安鄉村建設。為考察數字技術應用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本文在式(1)的基礎上加入社會治理共同體與數字技術應用的交互項C i×D i作為解釋變量,將式(1)擴展為:

P i=α 0+α 1C i+α 2D i+α 3C i×D i+α ??4T i+ε i ?(2)

其中:D i為有序變量,取值為0~3,數字越大,代表數字技術應用程度越強;α 0、α 1、α 2、α 3、α 4為模型系數,其中交互項的系數α 3 表示數字技術應用對社會治理共同體影響平安鄉村的調節效應;ε i為隨機擾動項。估計方法與式(1)一致。

三、實證結果分析

(一)基準回歸分析

1.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基準回歸如表3所示。 本文在此采用逐步回歸法進行回歸,以檢驗模型的穩健性。其中列(1)~(3)為運用Oprobit模型的回歸結果,列(4)~(6)為運用OLS模型回歸結果。從回歸結果來看,所有回歸模型的核心變量均顯著且系數相差不大,回歸結果穩健。Oprobit模型的回歸系數沒有實際意義,只能反映顯著性與符號方向。根據表3的估計結果,社會治理共同體在1%的統計水平上顯著正向影響平安鄉村建設,表明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程度越高,村莊平安建設越好,即社會治理共同體有助于提升平安鄉村建設。

2.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的調節效應分析。由上文可知,社會治理共同體對鄉村建設的影響關鍵在于形成多元主體互動、信息溝通共享的治理單元,因此存在其他因素致使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效能發生變化。特別是在數字時代,數字技術賦能治理共同體能夠促進治理共同體治理效能的提升[29],降低鄉村治理成本,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30]。表4顯示,社會治理共同體與數字技術應用的交互項系數顯著且為正,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受到了鄉村數字技術應用水平的調節。當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水平較高時,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較強;相反,當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水平較低時,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較弱。具體而言,由于中國不同地區的數字技術應用水平存在顯著的差異性,導致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效能轉化存在差異,因而平安鄉村建設有賴于推進社會治理共同體與數字鄉村建設的協同發展。

(二)內生性討論

本文可能存在因反向因果或者遺漏變量而存在潛在的內生性問題。由于內生變量社會治理共同體是一個有序變量,而Ivoprobit模型只能解決內生變量為連續變量的情形。因此,本文采用條件混合估計方法(CMP)進行估計。Ivprobit_CMP估計對內生解釋變量的要求比較寬松,既可以是連續變量,也可以是非連續變量。因此本文運用Ivprobit_CMP估計方法進行回歸,以進一步檢驗回歸結果的穩健性。

1.工具變量選擇。工具變量需要滿足兩個條件,與內生變量高度相關,且與隨機誤差項不相關。充足的村莊公共空間能夠有效提升村莊不同治理主體間互動與溝通,拓展村莊的社會資本和社會信任,促進村莊治 理共同體的形成與提高。因此,村莊公共空間與社會治理共同體村莊高度的相關性。同時,村莊公共空間并不會直接影響平安鄉村建設,而是通過村莊治理主體來影響平安鄉村建設。本文選擇“村莊公共空間滿意度”作為模型的工具變量進行CMP估計。

對工具變量依次進行弱工具變量檢驗以及內生性檢驗以判斷其有效性。首先,由第一階段回歸結果可知,村莊公共空間與社會治理共同體在1%的統計水平上顯著相關,表明工具變量滿足與內生變量相關的要求。聯合顯著性檢驗 F 值均大于1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變量問題。因此,村莊公共空間滿足工具變量的基本要求。

2.內生性檢驗。表5報告了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再估計結果。根據估計結果,回歸方程的核心解釋變量并無明顯變化,說明考慮內生性之后,社會治理共同體顯著正向影響平安鄉村建設。

(三)穩健性檢驗

1.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治安滿意度的影響。通過替換被解釋變量進行穩健性檢驗,采用“您對您所在村莊治安水平的滿意度如何”來衡量平安鄉村建設,賦值1~5,由“非常不滿意”到“非常滿意”。采用逐步回歸法結果如表6所示,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村莊治安滿意度的影響在1%顯著水平上為正,表明較高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能夠提升農村居民的治安滿意度。穩健性檢驗與基準回歸模型較一致,因此基準模型是穩健的。

2.不同社會治理主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社會治理共同體由不同的治理主體構成,采用不同治理主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進行穩健性檢驗。表7回歸結果表明,從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各個治理主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來看,除法治保障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和科技支撐皆顯著促進了平安鄉村建設,與基準回歸結果一致,說明基準回歸結果是穩健的。

四、拓展分析

(一)作用機制檢驗

本文采用中介效應模型來進行機制檢驗。中介效應的檢驗步驟為:首先,將糾紛處理、協同共治和三治融合等中介變量分別作為被解釋變量,社會治理共同體作為解釋變量進行回歸;其次,將社會治理共同體和中介變量同時納入回歸模型,觀察二者對居民數字治理參與的影響。式(3)~(4)中, M為中介變量,μ i和η i為隨機擾動項,其他符號含義與式(1)相同。式(3)中β 1表示社會治理共同體對中介變量的影響效應。式(4)中γ 2表示中介變量對平安鄉村建設的直接效應。若β 1和γ 2都顯著,則表示中介效應存在。

M i=β 0+β 1C i+β 2T i+μ i ?(3)

P i=γ 0+γ 1C i+γ 2M i+γ 3T i+η i ??(4)

其中機制變量糾紛調解采用問卷中“您或您周邊的矛盾糾紛事件能否及時得到調解?”來衡量,選項“能”賦值為1,“不能”賦值為0,“不清楚”按缺失值處理。村莊協同治理機制的衡量,采用問卷中“整體來說,您對村莊內組織參與治理的效果認可度如何?”衡量,賦值1~5分,由“非常不認可”到“非常認可”。三治融合機制采用“您對您所在村莊自治、法治、德治的滿意度如何?”來衡量,回答選項為“非常不滿意”到“非常滿意”,賦值1~5。

1.糾紛調解機制?;貧w結果如表8中第(1)~(2)列所示。第(1)列回歸結果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村莊矛盾糾紛的解決呈顯著的正相關,即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越緊密,越有助于重塑村莊社會秩序,提高基層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能力,減少村莊矛盾糾紛。第(2)列回歸結果表明村莊社會矛盾的解決顯著促進了平安鄉村建設,通過矛盾化解,可以有效減少村莊糾紛和矛盾向上轉移,助力平安鄉村建設。

2.協同治理機制?;貧w結果如表8中第(3)~(4)列所示。第(3)列回歸結果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村莊協同治理呈顯著的正相關。主要原因在于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程度越高,村莊多元主體的整合與協作能力越強,從而能夠有效提升對村莊復雜社會的動態性和多樣性進行協同治理。第(4)列回歸結果表明村莊協同治理能夠有效提升平安鄉村建設。協同治理能夠有效實現村莊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獲得單個主體無法達到的治理效果,提高分工處理各類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村莊的秩序與穩定,提高平安鄉村建設水平。

3.“三治”融合機制?;貧w結果如表8中第(5)~(6)列所示。第(5)列回歸結果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與“三治”融合呈顯著的正相關,主要原因在于社會治理共同體與“三治”融合在治理手段的結果、功能和作用方面相協同,社會治理共同體為“三治”融合提供了條件,能夠提升“三治”融合的發展。第(6)列回歸結果表明“三治”融合能夠提升平安鄉村建設,主要在于“三治”融合不僅可以在法治層面對擾亂治安的現象形成威懾,還可以通過德治的軟約束重塑村莊輿論,低成本地解決村莊矛盾糾紛,提高平安鄉村建設。

(二)異質性分析

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總體上顯著影響了平安鄉村建設,但由于不同村莊的社會基礎存在差異,不同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發揮的治理效能可能并不一致。因此,本文從村莊異質性角度出發,分析社會治理共同體對不同社會基礎的村莊平安建設異質性影響效應,具體從不同社會信任程度的村莊、不同宗族類型的村莊以及不同區域村莊三個方面考察社會治理共同體對不同社會基礎的村莊在平安鄉村方面的差異性影響。其中,不同村莊社會信任程度按照村民對其他村民的信任程度分為低社會信任度村莊和高社會信任度村莊,不同宗族類型村莊按照有無大姓宗族分為無宗族型村莊和有宗族型村莊,不同區域村莊按照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劃分為東部地區村莊和中西部地區村莊。

1.不同社會信任程度的村莊。不同社會信任程度村莊的回歸結果如表9中列(1)~(2)所示,相對于低社會信任度的村莊,在高社會信任度的村莊中,社會治理共同體對村莊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效應更明顯。主要原因是在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中涉及到不同治理主體之間的互動與協作,而村莊社會信任往往發揮著“潤滑劑”的作用,能夠強化不同治理主體之間的協作與行動[31],提高其治理效能的發揮,推動平安鄉村建設。

2.不同宗族類型的村莊。不同宗族類型的村莊的回歸結果如表9中列(3)~(4)所示,相比沒有大姓宗族的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宗族型村莊的平安鄉村建設影響效應更為顯著。主要在于宗族型村莊行動能力更強,宗族網絡規模越大,村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意愿就越強[32],從而能夠更好地形塑社會治理共同體,提高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治理效能,推動平安鄉村建設。

3.不同區域村莊。不同區域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如表9中列(5)~(6)所示,相比于中西部地區,東部地區的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效應更為明顯。主要原因在于東部地區經濟較為發達,數字技術應用水平更高,社會治理水平走向全國前列,社會治理共同體可以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對平安鄉村建設產生了更加顯著的影響。

五、結論與政策啟示

本文通過11個?。ㄗ灾螀^)的調查數據,研究了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實證分析發現:總體來看,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產生了顯著的正向影響,較高水平的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有助于提升村莊平安狀況。進一步研究發現,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發揮著調節作用,農村居民數字技術應用能力越強,社會治理共同體對平安鄉村建設的影響越顯著。通過工具變量CMP控制可能存在的估計偏誤后,結論依然穩健。機制分析表明,社會治理共同體通過減少村莊糾紛、提升協同治理和實現三治融合的機制路徑顯著促進了平安鄉村建設。異質性分析發現,相較于低社會信任度村莊、無宗族型村莊和中西部地區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對高社會信任度村莊、宗族型村莊和東部地區村莊的平安鄉村建設影響效應更為明顯。

上述研究結論的政策含義在于:第一,推動村莊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提高平安鄉村建設水平。在村莊整體環境發生深刻變遷、村莊治安治理內容更加豐富的背景下,需要發揮多元主體力量,借助多樣化的治理資源和治理手段,提高平安鄉村建設水平。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構建平安社會治理共同體時要考慮鄉村特性,借助鄉村傳統資源,尊重鄉村慣習規范去協調各主體間的關系。第二,推動數字下鄉,加強數字技術與共同體的有機結合。數字技術應用能夠強化社會治理共同體在平安鄉村建設上的作用,因此要從加強鄉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民數字素養、彌合數字鴻溝等方面推動數字下鄉,為平安鄉村建設提供有效的技術環境。第三,強化糾紛調解、協同治理和“三治”融合機制。這三種機制在平安鄉村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三種機制的建設離不開有效的村莊基礎,需要充分激活村莊公共性,借助鄉土社會特有的鄉規民約、人情面子、宗族文化等提高鄉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進而提升平安鄉村治理效能。

參考文獻:

[1] ?姜曉萍,董家鳴.平安中國的社區表達:如何營造高質量的人民安全感[J].上海行政學院學報,2021,22(01):4-12.

[2] 胡登良.新時代平安中國建設的成功經驗[J].理論視野,2022(05):58-63.

[3] 趙秀玲.數字鄉村治理的觀念變革與有效路徑[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05):1-9.

[4] 白銳,蘇琳,BRASOVAN N S.治理態理論視域下的風險社會治理[J].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38(05):123-130.

[5] 黃文藝.“平安中國”的政法哲學闡釋[J].法制與社會發展,2022,28(04):21-40.

[6] 張康之,李淑英.合作制組織:面向風險社會的組織形式構想[J].南京社會科學,2022(11):86-97.

[7] 詹國輝,戴芬園.應急治理共同體:風險社會中突發公共事件治理的新議題[J].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24(06):75-82.

[8] 韓志明.邁向多元良性互動的治理轉型——破解建構社會治理新格局的密碼[J].南京社會科學,2022(11):78-85.

[9] 李祖佩.村級治理視域中的農民參與——兼議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實現[J].求索,2022(6):131-138.

[10] ?趙曉峰,馬銳,趙祥云.農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社會基礎及經驗適用性研究[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22(05):75-84.

[11] 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M].林榮遠,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53.

[12] 李遠行,楊勇,余聆溪.中國鄉村感性秩序崩解及其重構[J].中國農村觀察,2016(04):32-39.

[13] 齊格蒙特·鮑曼.共同體——在一個不確定的世界中尋找安全[M].歐陽景根,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2.

[14] 鄔家峰.鄉村治理共同體的網絡化重構與鄉村治理的數字化轉型[J].江蘇社會科學,2022(03):81-89.

[15] 趙天寶.糾紛解決、信號傳遞與鄉土正義——來自興安村的田野實踐[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16,37(09):81-90.

[16] 李亞雄,向雷.鄉村民間糾紛解決與有效治理研究[J].河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22(03):90-98.

[17] 汪廣龍.治安防控體系演化的組織機制——基于“打防并舉”到“管理服務”變遷歷程的研究[J].公共管理學報,2020,17(02):128-140.

[18] 王杰,曹茲綱.鄉村善治可持續的路徑探索與理論啟示:來自“楓橋經驗”的思考[J].農業經濟問題,2021(01):121-131.

[19] 高強,周麗.協同治理視閾下鄉村建設實踐樣態解析——基于江蘇常熟“千村美居”工程的案例觀察[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22(06):22-33.

[20] 李漢卿.協同治理理論探析[J].理論月刊,2014(01):138-142.

[21] 陳榮卓,車一頔.利益聚合與行動協同:新時代鄉村治理共同體何以建構?——來自武漢市星光村的經驗觀察[J].中國行政管理,2022(10):65-73.

[22] 張偉坤.協同共生:基層社會治理理念的傳承邏輯與時代趨向[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04):123-134.

[23] 鐘海,任育瑤.“三治融合”鄉村治理體系研究回顧與展望[J].西安財經大學學報,2020,33(04):53-63.

[24] 王小華,楊玉琪,程露.新發展階段農村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問題與解決方案[J].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47(06):41-50.

[25] 李玲玲,楊歡,趙曉峰.“三治融合”中鄉村治理共同體生成機制研究——以陜西省留壩縣為例[J].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48(03):100-109.

[26] 章曉樂,任嘉威.治理共同體視域下社會組織參與農村社會治理的困境和出路[J].南京社會科學,2021(10):62-67.

[27] 郁建興.社會治理共同體及其建設路徑[J].公共管理評論,2019(01):50-65.

[28] 青連斌.中國民眾的安全感來自哪里[J].人民論壇,2018(10):15-17.

[29] 丁波.數字賦能還是數字負擔:數字鄉村治理的實踐邏輯及治理反思[J].電子政務,2022(08):32-40.

[30] 王亞華,李星光.數字技術賦能鄉村治理的制度分析與理論啟示[J].中國農村經濟,2022(08):132-144.

[31] 張誠.培育社會資本: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方向與路徑[J].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23(05):47-53.

[32] 李榮彬.農村居民公共事務參與的治理之道——來自宗族網絡的證據與解釋[J].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21(05):129-138.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and Safe Rural Constructio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Villages in 11 Provinces Across the Country

ZHAO Xiangyun,ZHAO Xiaofeng,WANG Chunkai*

(College of Humanities & Social Development,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 712100,China)

Abstract: Safe rural construction is the premise and key to continue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and the improvement of comprehensive governance capacity of safe rural areas requires the coordinated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afe rural governance community and the data from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farmers in 11 provinces across the country,this paper examines the impact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rural areas.The study found that,on the whole,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has effectively improved the rural security situation and reduced rural disputes and crime.Among them,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in rural areas plays a regulatory role.The higher degree of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is,the more significant impact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is on rural peace.The mechanism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mainly improves the ability of mass prevention and governance and improves the situation of safe rural areas through the dispute mediation mechanism,the coordination and co-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the three-governance integration mechanism.Further research found that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h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villages in different types of villages,and the impact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villages in villages with high social trust,clan-based villages and villages in the eastern region is more obvious.To this end,we need to continue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strengthen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strengthen the social foundation of villages,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safe rural construction.

Key words: community of social governance;safe rural construction;digital technology;the combination of “self-governance”“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責任編輯:楊峰)

猜你喜歡
三治融合數字技術
“三治融合”推進基層社會治理
以“三治融合”創新鄉村治理
“三治融合”視域下城市社區公共空間的構建
“三治融合”創新優化基層治理
數字化技術在高校博物館中的應用
舞蹈創作技術的運用與研究
淺析產業化模式對中國動畫發展的重要性
數字媒體藝術在虛擬展示空間中的應用探究
數字技術在工業電氣自動化中的研究應用
工業自動化中數字技術創新應用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