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船級社(CCS)發布了《海上浮動設施入級規范》(2023)。
該規范以《海上浮式裝置入級規范》(2020)及其變更通告為基礎,結合業界實際需求,新增和完善了與以下方向相關的技術要求:
1)海上浮動漁業養殖設施。
2)海上浮動休閑旅游設施。
3)海上浮動發電設施。
4)海上浮動變電站設施。
5)海上浮動停車場設施。
6)海上浮動觀測通信設施。
7)海上浮動補給保障設施。
8)非油氣浮動設施。
《海上浮動設施入級規范》(2023)于2023 年3 月1 日起生效,替代《海上浮動設施入級規范》(2020)以及2021 年第1 次規范變更通告。
來源:中國船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