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服務好轄區內企業,理想鎮鎮長陳某帶領副鎮長林某某、辦公室主任李某一行 3人前往轄區內友誼發展有限公司進行調研走訪,并與公司負責人蔣某進行座談。
調研走訪結束后,友誼發展有限公司老板蔣某邀請陳某、林某某、李某一行人在公司食堂就餐,還喝了酒。
其后,林某某在開車回家途中被查,發現其酒駕,于是林某某打電話求助鎮派出所所長王某。
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后,林某某打電話給了鎮長陳某,尋求幫助。隨后,陳某、辦公室主任李某與公司老板蔣某一起前往現場“幫忙”。
經過幾人的商議,決定由公司老板蔣某的朋友王某頂替林某某到醫院進行提取血樣。之后,現場執法民警發現林某某可能被“頂包”。在公安機關的督促下,林某某重新進行血樣提取。
經理想縣紀委監委調查,陳某等人無視嚴禁工作日飲酒等規定,明知林某某酒后駕駛已涉嫌違法犯罪,仍參與找人“頂包”,影響惡劣。最終,給予林某某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并降為一級科員,陳某、李某等人也受到了相應處理。
該案反映出部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薄、存有僥幸心理、特權思想嚴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公職人員涉嫌酒駕醉駕的,在司法機關依法辦的同時,要深挖徹查背后的“四風”利益輸送等問題,堅決整治稱兄道弟“小團伙”、任人唯親“小圈子”、拉幫結派“小山頭”。要做深做實“后半篇文章”,建立酒駕醉駕常態化警示教育機制,通過運用綜合通報、個案剖析、拍攝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推動做深做實以案促教、促省、促改、促治、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