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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

  • 國際法院:美國扣押伊朗資產不合法
    部設在海牙的國際法院周四裁定,美國允許其法院沒收伊朗個人和公司擁有近20億美元的資產行為,違反國際法。同時,國際法院下令美國向伊朗支付賠償金。對此,伊朗外交部30日發表聲明稱:“國際法院這一判決證明了伊朗立場的合法性和美國的非法行為?!蓖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帕特爾稱對裁決感到“失望”。美國聯邦最周法院2016年做出裁決,裁定美國政府可以將凍結的伊朗海外資產用于賠償,支付給在1983年貝魯特爆炸案以及其他恐怖襲擊中遇難的美國公民家屬。同年6月14日,伊朗向

    環球時報 2023-04-012023-04-01

  • “對締約國整體的義務”概念在國際法院的適用*
    義務”概念在國際法院主張訴權,例如2021年亞美尼亞援引“對締約國整體的義務”在國際法院對阿塞拜疆提起訴訟,2019年岡比亞援引“對締約國整體的義務”和“對一切的義務”在國際法院對緬甸提起訴訟,這與傳統上只有受害國能夠主張另一國的國家責任不同。本文首先分析受害國與受害國以外的國家的區別,“對一切的義務(拉丁語ergaomnes)”與“對締約國整體的義務(拉丁語ergaomnespartes)”的區別,接下來試圖厘清“對締約國整體的義務”的含義與范圍,并分析

    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2年5期2022-09-21

  • 國際法院針對俄烏沖突“防止爭端加劇”臨時措施分析
    俄烏沖突 ?國際法院 ?臨時措施 ?防止爭端加劇【中圖分類號】?D813.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568-(2022)04-0114-18【DOI編號】?10.13851/j.cnki.gjzw.202204007在俄烏沖突爆發后,烏克蘭迅速尋求司法救濟途徑,依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9條,以兩國關于《公約》解釋、適用與實施存在爭端為由,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國際法院采取臨時

    國際展望 2022年4期2022-07-15

  • 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放,或可訴諸國際法院
    略是先行請求國際法院發表排污行為違法的咨詢意見。第一,如果能成功向國際法院作出咨詢意見請求,國際法院大概率會發表咨詢意見。從國際法院受理的28起咨詢案來看,除去一起因超出請求機關職權的案件外,國際法院對其他所有咨詢案件全部發表咨詢意見,故提請咨詢意見的成功率非常高。第二,咨詢意見的請求可以降低我國對舉證責任的要求,促進利益相關方合作。請求咨詢意見并非訴訟的對抗制,我國并不需要像提起訴訟或仲裁一樣承擔極為嚴格的舉證責任,且我國可以通過國際法院同韓國、朝鮮、俄

    環球時報 2022-04-122022-04-12

  • 國際法院指示臨時措施研究
    護各當事方在國際法院(法庭)的權利。早在1920年,《常設國際法院規約》第41條便規定了該機制;1946年《國際法院規約》(以下稱《規約》)繼承了該機制,并同樣規定在第41條。1978年4月14日通過、同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法院規則》(以下稱《規則》)第三部分D節“附帶程序”之第一小節“臨時保全”,對臨時措施作了詳細的規定。①《國際法院規則》于2005年4月被修正;后于2019年10月21日再次被修正、并于修正當日生效,主要涉及其中的第22、23、29、

    武大國際法評論 2022年4期2022-01-01

  • 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法院“功能并行”的理解和適用
    為司法機關的國際法院都是為實現該目標而創設并承擔著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職責。在不少案件中,爭端當事國往往將同一爭端同時提交國際法院和安理會處理,面對這種情形,國際法院是否會以相關爭端已經由安理會處理而放棄履行司法職能呢?國內法的體系內存在“訴訟未決期間原則”(doctrine of litispendence),目的是為了避免同一事項被擁有類似管轄權的多個機關行使。這一原則在多大程度上被引入國際法體系尚不清楚,但基于此原則似乎可以得出以下觀點,即就安理會和國

    太原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年4期2020-12-19

  • 國際法中國際組織的隱含權力理論
    祺摘要:常設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在對國際組織的提出的咨詢意見案中,常設國際法院國際法院不得不對國際組織章程進行解釋從而明確國際組織的職權范圍,以此來作為決定是否對咨詢意見作出回復的考慮因素之一,基于此國際司法機構在實踐中發展出了國際組織具有隱含權力這樣的理論,這一理論極大地促進了國際組織和國際組織法的發展。而且國際法院則在進一步的實踐中,具體是在關于一個國家在武裝沖突中使用和武器的合法性問題的咨詢意見案(世界衛生組織,1993-1996)中指出了隱含權力理

    看世界·學術下半月 2020年3期2020-09-10

  • 國際組織“暗含權力”與國際法實踐
    際常設法院、國際法院時期起,通過一系列案件,包括前南斯拉夫法庭的建立依據,明確了“暗含權力”理論在國際法領域的適用。國際組織”暗含權力”理論的應用豐富了條約解釋原則、推動了國際組織法發展和充分發揮了國際法院咨詢管轄作用,但在適用過程中仍有一定爭議,不能濫用?!娟P鍵詞】國際組織 暗含權力 國際法院 咨詢管轄權一、暗含權力理論起源于美國憲法實踐暗含權力這一概念起源于美國憲法實踐,其在國際法上逐步使用和接受是一個不斷演變發展的過程。美國憲法生效施行后,聯邦派和洲

    商情 2020年5期2020-04-07

  • 淺析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競爭與合作關系
    田慧芬摘要: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作為兩個獨立的國際司法機構,共同致力于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7條,這兩個機構都可以被國家選擇來處理有關《公約》解釋和適用的爭端。因此,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不僅在同類案件上存在競爭關系,同時二者之間還存在著不可避免的合作關系。自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以來,這兩個機構的做法表明它們一直都處于不同程度的競爭與合作關系中。但事實上,這種關系并不明顯,因此很少獲得學界關注。本文首先對于國際法

    海外文摘·學術 2020年18期2020-02-22

  • 淺析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競爭與合作關系
    063)1 國際法院國際法院作為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自成立以來,在審理海洋法案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國際法院的判決促進了一些海洋法規則和一般原則的建立,其中許多原則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都有所體現。例如,國際法院在英挪漁業案件中確立的直線基線原則就被納入在《公約》第七條中。盡管國際法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它也因為法官在適用法律上的不公正而備受質疑[1]。此外,甚至有一位學者注意到近年來國際法院的地位正在下降,部分原因是因為它既不能取悅大國,有無法獲得一

    海外文摘·藝術 2020年18期2020-02-21

  • 論國際法的強制保障力
    沈妍摘 要: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司法機構,它的設立不但能夠彰顯法律權威、維護國際和平與穩定,而且在解決國際爭端并建立良好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方面也起到很大的影響。但反觀當今國際社會,因為存在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有些國際法院的判決不能得到完全執行,踐踏了國際法的尊嚴。國際法院判決的執行問題并非只是一個執行或不執行的簡單二分法問題,這是一個介于兩者之間、包含一系列政治決策的復雜問題。由于目前國際上缺乏一個有效完善的執行機制,國際法判決執行力的問題仍然不容忽視。因此

    大東方 2019年9期2019-10-21

  • 論有效控制規則在解決領土爭端的適用路徑
    要 近年來,國際法院在審理國家領土爭端案件時,已將有效控制規則作為判斷主權歸屬的重要依據,并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適用思路。首先,啟動有效控制規則的前提是排除條約信守原則和保持占有規則的適用。其次,審查當事國對爭議領土實施有效控制的意圖和行為,在不違背其他國際法原則的條件下,將領土主權判歸控制更有效的一方。為了推進解決我國領土爭端,應當充分考慮有效控制規則的可適用性,并完善相應的應對策略。關鍵詞 領土爭端 國際法院 有效控制規則作者簡介:張晏寧,吉林大學法學

    法制與社會 2019年14期2019-05-27

  • 關于中國領土爭端解決的思考
    中印邊界 國際法院 國際談判一、中印洞朗對峙事件的背景中國與印度自古相鄰,有著漫長的邊界線。中印邊界錫金段由1890年《中印藏印條約》劃定而成。2017年6月,中旬印度邊防軍以所謂的“中國軍隊越界在印度領土上施工”為由,跨過錫金段進入中國境內阻擾中國邊防部隊在洞朗地區的正?;顒?,并與我軍展開長時間對峙。對此,印度方表示,中國在洞朗地區開展公路建設違背了2012年中印和不丹三國簽訂的交界處問題處理諒解文件。中國政府認為,印方必須遵守1890年《中英藏印條約

    中國校外教育(上旬) 2019年3期2019-04-08

  • 國際法中爭端的界定 ——停止核軍備競賽和核裁軍談判的義務案(馬紹爾群島訴英國)評析
    共和國政府向國際法院提起對英國的訴訟,主張英國違反條約和習慣法上關于停止核軍備競賽和核裁軍談判的義務,同時主張國際法院依據英國2004年7月5日對《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的作出管轄權聲明取得強制管轄權。國際法院依據《國際法院規約》第40條第2款將馬紹爾群島的申請傳達給英國,并根據該條第3款,通知了其他可出庭的國家。2014年6月16日,國際法院告知馬紹爾群島提交書面訴狀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16日,英國提交答辯狀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16日

    福建質量管理 2019年4期2019-03-27

  • 國際法院在領土爭端裁判中作用的有限性探究
    □馬雪婷國際法院屬于《聯合國憲章》專業成立的重要司法機關,《聯合國憲章》建立和施行對于處理國際糾紛有著重要影響,可以通過法律對各個國家行為進行約束。需要特別注重的是國際領土爭端問題不僅情況過于復雜化,同時該問題的敏感性較強,國際法院在對該類問題進行處理的過程中也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實踐期間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領土爭端問題關系到我國的利益以及我國在國際上地位,針對我國的領土問題是否需要通過國際法院來排除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筆者希望通過典型案例來對國際法院在領

    產業與科技論壇 2019年15期2019-03-20

  • 伊朗要求國際法院叫停美制裁
    針對伊朗要求國際法院裁決美國需解除對德黑蘭的制裁,28日,美國告訴聯合國法官,他們對此議題沒有管轄權。據報道,伊朗向荷蘭海牙國際法院提告,華府在首個法律響應中援引國安疑慮反駁。5月,美國總統特朗普退出伊核協議,3周前,美國對伊朗恢復實施一波嚴厲單邊制裁,使伊朗經濟情勢日益混亂。據報道,華府接下來可能于11月再祭出另一波制裁。伊朗認為,特朗普恢復實施制裁的決定違反1955年兩國簽署的條約,7月底向荷蘭海牙國際法院提告,要求國際法院裁決美國必需立即解除制裁。但

    祖國 2018年17期2018-10-30

  • 新馬島嶼爭端案復核分析及其啟示
    5月23日,國際法院就新馬島嶼爭端案作出判決,從而結束了兩國間近30年的島嶼主權之爭。2017年2月,馬來西亞聲稱新發現了3份關鍵性文件,并以此為依據向國際法院提出了復核申請。2018年5月30日,馬來西亞總檢察署發表文告表示馬方決定終止復核申請,國際法院隨后撤銷了馬方之前提出的復核申請。由于法院規定的申請復核十年期限已過,這也意味著白礁島主權歸屬新加坡已塵埃落定。一、新馬島嶼爭端案的歷史回顧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島嶼爭端主要涉及白礁島、中巖礁以及南礁。白礁島

    唯實 2018年9期2018-10-16

  • 淺談國際法院中的專家證據
    特征之一。而國際法院是國際爭端最主要的裁斷者,其與專家證據的關系是錯綜復雜的。本文將以國際法院中的專家證據為切入點,分析專家資格,國際法院該如何行使咨詢專家意見的權力以及如何處理專家證據等問題,并對未來國際法院如何更好地利用和應對專家證據提出建議。關鍵詞 專家證據 國際法院 國際法作者簡介:鄧紫恂,華東政法大學。中圖分類號:D916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118在國際爭端裁判的早期,國際

    法制與社會 2018年11期2018-09-19

  • 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的理論拓展與國際實踐
    遠【摘 要】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在維護國際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國際法院的司法管轄主要是訴訟管轄和咨詢管轄,咨詢管轄權作為訴訟管轄權的補充,在通過司法途徑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以“科索沃獨立咨詢意見案”為例,闡述國際法院在該案中就程序法律問題和實體法律問題的論述與分析。然后,對“科索沃獨立咨詢意見案”進行檢視與反思,指出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對國際法的影響與發展?!娟P鍵詞】國際法院;資訊管轄權;科索沃案;民族自決權一

    成長·讀寫月刊 2018年3期2018-03-24

  • 國際法院對于民族自決權問題的咨詢意見法理分析及實證研究*
    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的淵源,不難發現,國際法院有權在授權主體的申請下針對任何法律問題,包括民族是否遭遇奴役與壓迫、行使民族自決權是否正當等,行使咨詢管轄權并發表咨詢意見。相對于國際法院的訴訟管轄權,國際法院的咨詢管轄權相對寬泛,甚至突破了國家同意的原則,彰顯其咨詢意見這一軟法的影響力,更易促進民族自決權爭端的和平解決。迄今,國際法院曾多次針對民族自決權問題發表咨詢意見,較有爭議的是“科索沃獨立案”。最引人注意的是,國際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決定受

    政治與法律 2018年4期2018-02-07

  • “不可或缺第三方原則”研究及對我國解決南海爭端的啟示
    端解決機制 國際法院 不可或缺第三方 南海爭端在當今國際爭端解決過程中,有三個以上國家參加的多國爭端(multilateral dispute)屢見不鮮。國際爭端解決機構在當事國間進行定分止爭的同時,會將裁判所產生的影響盡可能地限于爭端當事方之間。然而,由于爭端本身的性質所致,第三方的利益往往會牽涉其中。在利益相關的第三國缺失的情況下,爭端解決機構并不一定能保證該裁判不影響第三國的利益。不可或缺第三方原則基于保障第三國的利益不被肆意侵害的目的而產生。195

    北方法學 2017年4期2017-11-25

  • 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存在的問題與完善
    管轄權是現代國際法院的兩大管轄權。大多數情況下,咨詢管轄權是作為訴訟管轄權的補充而存在,在國際法實踐中,半個世紀以來,國際法院的咨詢管轄權程序在推動國際法發展和解決國際爭端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到它的咨詢管轄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尚有改進的余地。本文旨在指出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存在的相關問題,并為其更好地服務于國際社會尋求解決策略。關鍵詞: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約束力一、引言咨詢管轄權的出現對國際社會和國際法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咨詢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9期2017-08-25

  • 國際法院對人權案件管轄權的局限性
    摘 要 國際法院作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一大平臺,在其過去的六十多年里始終推動著國際法的完善和發展,但國際法院由于不受理個人和國家之間的訴訟而在人權領域的作用大打折扣。2011年4月1日,國際法院對格魯吉亞針對俄羅斯聯邦提出的關于其在格魯吉亞領土及其周圍實施了違反1965年12月21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CERD)的行動一案做出“國際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的判決,使得國際法院對人權爭端案件的管轄范圍進一步縮減,從而為人權的落實蒙上一層陰影。關鍵詞 國

    法制與社會 2017年10期2017-04-18

  • 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再爭南海白礁島
    新證據不符合國際法院的復核條件。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日報道,國際法院2008年裁決白礁主權屬于新加坡,結束了新馬兩國長達30年的爭執。不過,馬來西亞日前又拿出新證據,要求重新復核白礁島主權裁決。報道稱,白礁島是個足球場大小的無人島,但戰略位置極其重要,身處全球最繁忙的海上航道的咽喉之地。馬來西亞方面稱,其新發現的3份英國解密文件,足以推翻國際法院2008年的判決。不過也有人對馬來西亞此時提出南海白礁島主權復議分析稱,馬來西亞即將舉行大選,政府可能是想利用

    環球時報 2017-03-032017-03-03

  • 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存在的問題與完善
    大學 上海)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存在的問題與完善周夢甜(200042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訴訟管轄權和咨詢管轄權是現代國際法院的兩大管轄權。大多數情況下,咨詢管轄權是作為訴訟管轄權的補充而存在,在國際法實踐中,半個世紀以來,國際法院的咨詢管轄權程序在推動國際法發展和解決國際爭端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到它的咨詢管轄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尚有改進的余地。本文旨在指出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存在的相關問題,并為其更好地服務于國際社會尋求解決策略。國際

    職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國際法院/仲裁庭判決裁決的解釋初探* ——以2013年柏威夏寺解釋案為例
    0024)?國際法院/仲裁庭判決裁決的解釋初探* ——以2013年柏威夏寺解釋案為例王麗麗(太原理工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山西太原030024)[摘要]作為輔助的爭端解決模式,國際法院或仲裁庭判決裁決的解釋是對當事國提供的救濟途徑之一。然而,我國學術界對此鮮有研究。文章以2013年柬埔寨請求國際法院對1962年柏威夏寺案判決予以解釋案為例,初步探討判決裁決解釋的概念、性質、類型和案件受理條件。[關鍵詞]國際法院;解釋;柏威夏寺解釋案;柬埔寨;泰國[DOI]

    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2016年3期2016-04-13

  • 1985年美國退出國際法院始末
    查莫洛后來在國際法院上作證時說,真相是他在港口布雷一事中什么都沒做,但卻被要求攬到自己頭上。 事實上,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的是美國中情局,這項行動于當年1月開始,在國際法中這相當于封鎖,是一種戰爭行為。此后3個月內,尼加拉瓜的科林托、桑提諾等地都被布下各種水雷,多數據稱由位于弗吉尼亞州的中情局武器組織生產,且得到美國海軍水面作戰中心的支持,最具破壞力的水雷有3米長,裝滿了300磅的C4塑膠炸藥。 到3月底,水雷已破壞或摧毀9艘船只,打亂了尼加拉瓜的出口,

    環球時報 2016-03-082016-03-08

  • 國際法院評估與采納證據的自由裁量模式 ——以判例為中心展開
    進路近年來,國際法院的案例時常會涉及證據的評估與采納問題?!?〕關于admissible evidence,《元照英美法詞典》譯為“可采納的/可采信的/可接受的證據”,本文統一譯為“證據的采納”;而關于weight of evidence,《元照英美法詞典》譯為“證據的更大的分量”,再借鑒廈門大學韓秀麗老師對于鄭斌教授《國際法院與法庭適用的一般法律原則》中“weight of evidence”的譯法,本文統一譯為“證據的評估”。由于缺少統一的證據規則,實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 2016年4期2016-02-11

  • 國際法庭有哪些?
    庭有哪些?“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常設仲裁法院”等國際法庭經常見諸報端。這些機構之間有何區別?荷蘭海牙設有多個國際法庭,包括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塞拉利昂問題特別法庭等。但從規模和影響力來看,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刑事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最大。不過,四者間并無隸屬關系。1946年成立的國際法院又稱海牙國際法庭。國際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轄權的普遍性國際法院。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候選人需在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大

    共產黨員(遼寧) 2015年13期2015-12-06

  • 國際法庭有哪些?(答讀者問)
    編輯同志:“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常設仲裁法院”等國際法庭經常見諸報端。請問這些機構是否都隸屬于聯合國?若不是,它們之間有什么區別?青海讀者孫杰荷蘭海牙設有多個國際法庭,包括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塞拉利昂問題特別法庭等。但從規模和影響力來看,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刑事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最大。不過,四者間并無隸屬關系。1946年成立的國際法院又稱海牙國際法庭。作為聯合國六大機構之一,國際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轄權的普遍

    環球時報 2015-06-172015-06-17

  • 國際法院與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的實施
    的其他機制。國際法院在其所受理的案件中曾屢次涉及核心人權公約的解釋和適用問題,本文旨在分析國際法院在促進核心人權公約實施方面做出的貢獻和受到的限制,人權公約實施相關案件對國際法院自身裁判活動造成的影響,以及國際法院與其他人權公約實施監督機構的關系。關鍵詞:國際法院;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實施中圖分類號:DF982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5.02.07一.導言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指的是在聯合國主持下通過的9項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2015年2期2015-04-29

  • 案例教學法在國際法教學中的運用——國際法院有關民族自決權的案例評析
    因為,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第一款(卯)的規定,“司法判例”作為“確定法律原則之補助資料者”,是國際法的輔助淵源之一。判例中針對當事國請求解決的特定問題的判詞雖然“除對當事國及本案外無拘束力”,但是其中某些法律原則原理方面的判斷,往往仍可能被援引[1]。而國際法院在其60多年的歷史間,已經做出了近百個判例,其中蘊藏著豐富的國際法資源、極大地發展了國際法的理論和實踐。國際法院對民族自決權問題極為關注,它是在非殖民化的背景中來處理民族自決權問題的,并為聯

    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 2013年8期2013-03-27

  • 韓拒將獨島問題提交聯合國
    題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ICJ)的照會,并稱日本政府圍繞獨島的相關主張是損害韓國主權的行為。 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當天表示對韓國政府的做法極其失望,并稱會繼續研究單獨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等各種合適的方法。共同社30日分析認為,就算日本政府單方面起訴,國際法院開庭仍需韓國政府的同意,預計屆時韓方也將拒絕。日方此舉意在向國際社會強調韓國拒絕通過審判解決此事的姿態,讓竹島主權問題打上爭議的符號。

    環球時報 2012-08-312012-08-31

  • 論對聯合國安理會權力的限制
    國際實踐1.國際法院對安理會的司法審查《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中均沒有直接涉及國際法院是否有權對安理會進行司法審查的規定,有的學者據此認定聯合國的創始者拒絕賦予國際法院這種權力。[3]盡管缺少明確的授權,但這并不意味著國際法院無權進行司法審查。審查安理會決議合法性的權力產生于如下推理:安理會權力受《憲章》以及國際法的限制,《憲章》效力高于安理會決議,如果國際法院需要在安理會決議和《憲章》之間進行選擇時,必須選擇適用《憲章》規則。③Dapo Akan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2年6期2012-08-15

  • 相關情況規則中的實際控制效力研究——從國際法院司法判例角度
    ;而且,由于國際法院在裁判劃界案件的過程中一度表現的過度靈活性更是提高了持“等距離原則”主張的反對者批評的聲音。但實際上,國際法院一直努力使得公平原則向著確定性方向演進。尤其在2001年卡塔爾訴巴林海洋劃界與領土爭議案中,國際法院正式提出了“公平原則及相關情況規則”(equitable principles/relevant circumstances rule)。[1]111此后,在2002年喀麥隆訴尼日利亞陸地與海洋劃界案[2]441、2007年尼加拉

    常熟理工學院學報 2010年5期2010-08-15

  • WTO爭端解決機構管轄權的性質
    。筆者通過與國際法院的管轄權的比較,以求對WTO爭端解決機構的管轄權性質有個清晰的認識。關鍵詞 管轄權 強制管轄權中圖分類號: DF96文獻標識碼:A一、WTO爭端解決機構的管轄權概述根據WTO的全身GATT的決策規則,為解決履約爭議而設立的專家組要經過協商一致作出,即有一方反對,專家組就不能成立,GATT就無法行使對締約方的爭議行使管轄權了。而在WTO框架內,則采取"反向一致"或稱"倒協商一致"的做法,只要不是各方一致反對,則有關決策就可獲得通過,這樣僅

    決策與信息·下旬刊 2009年11期2009-06-24

  • 國際刑事法院和國際法院有什么區別?
    際刑事法院和國際法院。請問兩者是什么關系,國際刑事法院是國際法院的下屬機構嗎?廣東讀者 王灣國際刑事法院和國際法院的總部均設在荷蘭海牙,接受聯合國領導,但是二者之間沒有任何隸屬關系。國際刑事法院是由各締約國于1998年共同簽署《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最后在2002年成立的國際司法機構。而國際法院則根據聯合國《國際法院公約》于1946年2月成立,為聯合國6個主要機構之一。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管轄范圍的不同。國際法院主要是對各國提交的法律爭端根

    環球時報 2009-04-082009-04-08

  • 聯合國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的法律問題解析
    王明睿摘要: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在維護國際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是國際法院的兩項權能之一,在以國際法院改革為背景,在保證國際法院審理案件的公正性與效率性的前提下,探討加強國際法院作用的現實途徑,即擴大國際法院的咨詢管轄權的范圍有一定的借鑒作用。關鍵詞:國際法院;聯合國;咨詢管轄權;訴訟管轄權中圖分類號:F3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02-0095-02一、國際法院的成立與發展國際法院

    經濟研究導刊 2009年2期2009-04-02

  • 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研究》評介
    博士撰寫的《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研究》一書(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以國際法治、國家利益和國際司法制度三者之間的互動關系為主線,從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全面、系統研究了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的有關問題。該書在許多方面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是我國研究國際司法機制的一部佳作。該書的主要特點如下:第一,理論與實踐、歷史與現實結合緊密。該書在全面研究咨詢管轄權申請主體和程序、咨詢管轄權行使原則和作用及咨詢管轄權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的基礎上.對咨詢管轄權在國聯和聯合國時期

    江漢論壇 2009年2期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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