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偉
由于一些臨時強制措施的實行,北京奧運會讓首都市民享受到了久違的良好環境,進而在已有些麻木的環境期待中,注入了新的活力與希望。
公眾及政府的環境意識覺醒遠遠早于奧運會,也注定不會止于奧運會。因此,就像人們熱衷于建立解決交通污染問題的長效機制一樣,滿足了基本物質需求的人們,對美好環境的追求也將是恒久的。
在此過程中,政府、學界、NGO,乃至每一個普通公眾都在積極探尋,至少在表達上,共識很容易達成。然而,環保問題的復雜與吊詭之處也正在于此,伴隨著環境日益惡化的全過程,從沒有誰公開否定環境共識——即便是那些顯而易見的環境問題制造者。
與此同時,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共識”也不難尋找,無非是依賴可靠的制度建設與經濟技術手段,其中當然包括庇古稅、環境補貼、環境交易、經濟處罰、公眾參與等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詞。
技術的確是個難題,否則,綠色GDP不至于如此早地擱淺。但是,人們更樂意將環境困局理解成利益博弈,強大的經濟發展內在需求與沖動,令其既得利益代表方在與環境利益代表方的博弈過程中常常處于上風。
表面看,這種博弈是在不同利益群體之間進行的,但細究起來,博弈又何嘗不是在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進行!否則,不能解釋那些污染制造者為什么愿意生活在自己制造的污染之中;也不能解釋為什么一些明顯有利于改善環境的措施,在普通公眾當中依然會引起抵觸情緒。
相比眼前實實在在的利益,對于長遠和不易度量的利益,我們每個人是否會有一種天生的輕視?更有,源于可以理解的自私動機,人們愿意把污染看成是大家的,個人經濟利益當成是自己的。事實上,環境容量在普通人心目中仍然是個無限概念,而個人利益的界限卻異常清晰。
毋庸置疑,完善的制度是可靠的,完善的制度也正應當是公眾利益訴求的表達,有什么樣的公眾心理基礎,就會產生什么樣的制度。當我們每個人都不太樂意為改善環境而支付一份似乎原本屬于自己的費用時,也不易誕生好的制度。
內心的博弈無處不在,也無時不在,令我們常常分不清自己是代表公眾利益(環境利益),還是代表個人利益。以至于在發表意見時,根本不明白自己的意見究竟是什么。
回到交通污染問題,從制度建設的技術層面來說,對于交通限行的規定,自然可以從物權法等方面去探討規定的合法性,也應當采取多種渠道,廣泛征求公眾意見。但如果我們每個人都緊緊抓住自己私車權利不放,一邊開車,一邊罵娘,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達成環境共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