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 文
全國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首次等級評估工作已經完成,它標志著中國出版企業評估制度已經正式建立,對我國出版業的發展、改革和管理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新聞出版總署等級評估辦公室于2008年6月正式啟動首次評估工作,委托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國編輯學會和中國版協科技委員會等3家中介機構。對全國500家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2006年至2007年度出版綜合情況和整體水平進行等級評估。評估指標體系由“圖書出版能力”、“基礎建設能力”、“資產運營能力”等25項指標組成。經營性出版單位按照社科、科技、教育、少兒、文藝、美術、古籍、大學分成8個類別,分別評估。根據分類評估排隊結果。將參評圖書出版單位分為4個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全國500家經營性出版社共評出一級出版單位100家,占20%;二級出版單位175家,占35%三級出版單位200家,占40%;四級出版單位25家。占5%。通過這次評估。出版管理機構將逐步完善分級管理制度,探索出版單位的退出機制。對100家一級出版單位。將授予“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的榮譽稱號,并作為重點支持的圖書出版單位群體,在資源配置等相關政策上給予傾斜和支持。鼓勵其做強做大,充分發揮示范作用;對被評為四級的出版單位給予警示,要求他們認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過后還達不到辦社條件的。要對其采取關、停、并、轉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