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典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經驗及啟示

2010-02-15 06:35邱鵬
中國科技論壇 2010年12期
關鍵詞:瑞典文明目標

邱鵬

(四川大學經濟學院,四川 成都 610064)

瑞典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經驗及啟示

邱鵬

(四川大學經濟學院,四川 成都 610064)

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任務之一,生態文明建設已經進入了一個極其關鍵的新時期。在總結和歸納瑞典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提出了“瑞典經驗”給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帶來的幾點啟示,即在建設中培育出新的經濟增長點、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構建綜合管理機制、健全法制體系、豐富建設手段以及調動地方建設的積極性。

生態文明建設;瑞典;經驗;啟示

1 研究綜述

自1994年我國實踐可持續發展戰略以來,學術界從經濟學、社會學、人口學、環境學等多個角度出發,對國外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經驗進行了相關研究,大致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①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經驗介紹,王紅續從戰略的制定和更新、教育、戰略推進三方面總結英國實踐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驗,并就中英兩國關于可持續發展的雙邊合作情況進行了介紹;②亦冬則從法律和行政手段、政策機制、經濟手段、公眾意識和國際合作五方面介紹了挪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經驗。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經驗介紹。宋玉麗和王建民、李曉梅、陳士軍等分別總結了法國、日本、美國等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經驗及其啟示;李包相等對美國發展生態旅游的經驗及其對浙江的啟示進行了研究。③節能減排經驗的介紹。萬國華和歐陽偉、呂健華分別對德國和加拿大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的做法進行了歸納,并提出了相應的啟示和建議。④改善生態環境的經驗介紹。劉助仁、江華鋒等分別介紹了德國和日本改善生態環境的實踐經驗及其啟示意義。

本文以瑞典為例,對其在推進區域可持續發展中的一系列先進做法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歸納,并結合我國國情,從中探討出具可操作性的生態文明建設思路、方法和途徑,推進我國生態文明發展戰略的區域實現進程。

2 瑞典可持續發展之路中的成功經驗

作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最早的國際先驅之一,瑞典一直致力于促進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的良性互動協調式發展,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科學且行之有效的可持續發展體系,并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2008年,根據美國耶魯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共同制定的環境執行標準,在美國《新聞周刊》評出的全球最環保國家排行榜中,瑞典僅次于瑞士,排名第二[1]。

2.1 制定和完善環境質量目標體系

1999年4月,瑞典議會首次頒布了國家環境目標體系 《瑞典環境質量目標——可持續瑞典的環境政策》,這也是國際社會首部國家環境目標體系[2];隨后,瑞典又通過更新、修改和補充等方式,始終保持該體系與時俱進。作為瑞典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性文件,《瑞典環境質量目標》共設立了16個環境質量目標(即減弱的氣候影響、清潔的空氣、僅有自然的酸化、無毒的環境、具有保護作用的臭氧層、安全的輻射環境、零富營養化、生機盎然的湖泊與河流、優質的地下水、和諧的海洋環境,欣欣向榮的海濱和群島、繁榮的濕地、可持續的森林、多樣化的農業景觀、秀美的山川、良好的建成區環境和豐富的生物多樣性[3]),并對每個目標所必須達到的環境狀態分別進行了闡述,且要求到2020年最終實現這些目標。為加強目標的可操作性,瑞典議會還分別為每個環境質量目標制定了多個中期目標和具體目標。

每年,瑞典環境質量目標委員會都會出臺關于各個目標可實現性的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對影響每個目標實現前景的關鍵因素的分析、對每個目標所涉及環境的發展趨勢的判斷和每個目標到目標年(2020年)最終能否實現的結論。除此之外,在報告中,對于實現前景良好、中期目標已順利或即將完成的相關環境質量目標,委員會將提出新的要求,鼓勵其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對于實現前景堪憂、中期目標也未能順利完成的相關環境質量目標,委員會則通過分析現狀,找出目標難以實現的原因,從而提出相應的補救措施或實現途徑。

為了加快實現環境質量目標,瑞典還制定了三大行動策略,即高效的能源利用和交通策略;無毒的資源節約型的環境生命周期策略;土地、水與建成區環境管理策略[3]。在每個策略中都明確指出了該策略重點涉及的環境質量目標和實現這些目標所需要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2.2 打造“分工明確,通力合作”的管理模式

在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過程中,除瑞典環保署外,幾乎所有的瑞典政府部門都參與了促進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工作,其中包括能源署、化學品管理局、輻射安全局、林業局、農業委員會、國家衛生與福利委員會以及國家住房、建筑與規劃委員會等。正是由于這種協同推進可持續發展的決心和熱情,瑞典逐步形成了由環境保護署總體負責、各部門積極推進和環境目標委員會評估監督的管理模式和良好局面。

作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總指揮,環保署承擔了大部分日常工作,并重點負責實現諸如減弱的氣候影響、清潔的空氣、只有自然的酸化等10個環境質量目標;對于剩余的6個環境質量目標,瑞典政府則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及其所涉及的領域,進行了相應的工作分配。例如,瑞典輻射安全局主要負責目標“安全的輻射環境”相關工作的開展與實施;國家住房、建筑與規劃委員會主要負責實現目標“良好的建成區環境”。在目標任務分工明確的基礎上,對于一些多個目標都涉及的環境議題,政府也規定了相應的政府機構來協調各部門關于某一目標的相關工作。例如,國家衛生與福利委員會主管與人類健康聯系緊密的相關目標的協調工作[3]。環境目標委員會主要行使審查和評估實現環境質量目標工作的整體進度、提交工作分析報告、保存工作相關信息、分配監管工作的資金等職能。為確保監管工作的客觀性,其成員由來自中央政府部門、省政府、地方政府、環保非政府組織和商界的代表共同組成。

2.3 建立健全環保法律體系

20世紀50年代以前,瑞典關于環境保護的立法僅是關于解決某一方面環境問題的單項立法,如《水法》;60年代以后,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瑞典立法工作不再局限于某一方面,而是試圖通過頒布多項法律,構建起完備的保障生態環境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環保法律體系。1998年,在重新審視面臨的新形勢后,瑞典政府將歷年制定的15部涉及不同領域的環保法進行合并、修改和補充,頒布了一部更加現代化、更加嚴格、綜合性更強、旨在更好地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法典——《瑞典環境法典》。該法典由總則、自然保護、監管、處罰等七個方面的基本環保條例組成,共有33章、462節[4]。同時,關于噪聲、振動、燈光、輻射或其他類似環境影響的相關質量標準也包含在這部法典之中。在此之后,為了更好地保證環境法典的有效施行,瑞典政府又出臺了多條環保法令,對法典中的基本條例進行了更加詳盡的闡釋。

2.4 配套使用多種政策工具

除法律手段外,瑞典政府還結合經濟、信息、空間規劃等多種手段,鼓勵企業和個人采取無害環境的綠色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例如,在經濟手段方面,從20世紀90年代初起,瑞典政府通過打出“組合拳”,為可持續發展向縱深推進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保障:1992年,為鼓勵工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減少污染物排放,瑞典開始對排放氮氧化物的工廠收費,并逐步擴大了收費范圍。根據各工廠在氮氧化物排放和能源生產方面的表現,瑞典政府每年按一定比例向其進行費用返還;1996年,為促進瑞典城市向生態城市轉變,瑞典政府決定開始資助包含從能源有效利用和能源轉換到旨在創造更舒適的人居環境、處理水和空氣中的污染排放物以及提高生物多樣性等項目的地方投資計劃[5]。在1998—2002年間,瑞典政府共資助了地方投資計劃中的1814個投資項目,資助金額近62億瑞典克朗,資金主要運用于水管理、交通、可再生能源開發、能源有效利用等方面[5];2002年,瑞典政府成立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氣候投資計劃,并在2003—2008年間,為其中的900多個投資項目提供了18億瑞典克朗的資金,減少了等價于6600萬噸二氧化碳的溫室氣體排放,節約了相當于72億千瓦小時的能源[6]。

2.5 各地積極參與可持續瑞典的建設

在地方投資計劃和氣候投資計劃的刺激下,瑞典各地方以環保項目為切入點,積極參與到可持續瑞典的建設中來。在認清本地的經濟運行狀況、存在的環境問題與影響的基礎上,各地方開展了涉及能源節約、可再生能源生產與使用、廢物處理及其再利用、環保技術開發等方面的多個環保項目,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

例如,在地方投資計劃的資助下,從2001年開始,地處瑞典南部的林雪平市(Link?ping)開始利用餐廳和學校食堂的食物垃圾來生產沼氣,并將其作為燃料提供給當地的公交車。該項目就取得了顯著的收效:林雪平市的年垃圾焚燒量減少了3422噸,每年產出的沼氣等價于1265萬千瓦小時的汽車燃料[7]。此外,該項目消除了食物垃圾可能會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也節約了食物垃圾的管理成本;食物垃圾的再利用減少了浪費,降低了城市公共交通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度;與化石燃料相比,沼氣價格更加低廉,且它的生產不會與其他生產活動產生沖突。如今,林雪平市的出租車和私家車也逐漸開始使用沼氣,整個城市交通對環境的影響大大降低。

1968年,位于瑞典南部城市特拉奧斯(Tran?s)的特拉奧斯能源公司與當地政府合作,開始著力建設區域供熱系統。1982年,特拉奧斯能源公司在其熱電廠安裝了第一臺以木屑為燃料的蒸汽鍋爐,開始逐步淘汰以石油為燃料的蒸汽鍋爐。在開展該項目的過程中,特拉奧斯市也獲得了地方投資計劃的資金支持。2002年,隨著最后一臺以石油為燃料的蒸汽鍋爐被取代,區域供熱的范圍進一步擴大,超過95%的城鎮用熱需求由使用生物燃料的區域供熱系統來滿足。到2007年,熱電廠的發電量由350萬千瓦小時上升至930萬千瓦小時;全年只使用了約23立方米的石油,從而使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由每年約3000噸降至幾乎為零[8]。除了節約能源之外,區域供熱系統也解決了分散供熱造成的能源浪費問題。

3 啟示

與瑞典成熟的可持續發展體系相比,我國生態文明的建設體系還不夠完善,生態文明的建設思路與實現途徑還有待進一步多樣化;我國在政治體制、經濟發展水平、公眾意識、環保技術等方面與瑞典還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但在辯證地認識瑞典經驗的特性和共性后,也為我國大力開展并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帶來的一些重要啟示。

3.1 應努力孕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經濟增長點

通過成功的轉型,環保產業已經成為了瑞典經濟增長的新支柱點,其年產值也已超過了汽車工業的銷售總額。以可持續發展作為出發點的生態文明建設,不僅能夠實現人與自然一體化,還能帶來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機遇?;诖?,為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國家應抓住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契機,加大綠色經濟的培養力度,提升其對國民經濟的直接貢獻能力。首先,應通過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降低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度,以新能源產業促進經濟發展成功轉型;其次,應大力推進技術創新,廣泛推廣環保高新技術,尤其是節能減排、污染處理、新能源產品等方面的技術;再者,應大力發展和推廣低碳技術,率先在城市發展中形成以碳排放較低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體系,切實減輕人類活動對氣候產生的不利影響;第四,應加強廢物的回收利用,發揮廢物創造經濟效益的潛力,真正做到變廢為寶;第五,應繼續發展生態農業、生態工業和生態旅游業,并加緊其配套基礎服務設施的建設,力求構建起無害環境的綠色產業體系。

3.2 應盡快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

目前,我國在進行生態文明建設時,由于缺乏一個統一的建設理念進行指導,各地方都分別按照自身對生態文明的理解和認識進行建設,使得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方法不夠明確,建設成果也不明顯。我國應盡快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國內外有關專家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對地方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給予科學的指導。

在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時,應著重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要充分認識和把握生態文明的內涵及其建設理念和內容;第二,要制定科學可行的建設總體目標,并以此為依據,制定出階段性目標或中期目標來促成總體目標的最終實現;第三,要以能源節約利用與能源轉換、廢物回收利用、環保新技術研發、公眾生態文明意識培養等為突破口,配套選擇建設目標的實現途徑;第四,要將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內容納入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五年規劃,并注重生態文明建設規劃與國家其他規劃如城鄉建設規劃的合理銜接和有效疊合。此外,還要制定一套覆蓋組織、政策、技術、法律和監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

3.3 應加快構建生態文明建設的綜合管理機制

自十七大以來,“建設生態文明”多次在國家重要文件中出現,但國家并沒有明確一個總體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的機構和領導,生態文明的建設工作只是由國家環保部、林業局、水利部等部門分別去開展和完成,部門間缺乏必要的交流和合作,無法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進行科學的統籌和協調。因而,立足我國政治體制,結合瑞典管理模式,國家應將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管理職能賦予環保部,并明確其他部門建設生態文明的職責,建立起由環保部牽頭、各部門合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綜合管理機制。

環保部作為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部門,應承擔起以下工作:①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②按照各部門的職能,對生態文明的建設工作進行合理的分工,并對各部門進行必要的指導;③統籌管理生態文明建設的專項資金;④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工具;⑤監督、評估和報告各部門生態文明建設的進展情況;⑥組建生態文明建設的專家顧問團;⑦與其他國家展開生態文明建設的雙邊合作。

在積極服從環保部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的同時,其他政府部門如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還應主動支持和配合環保部的相關工作,并加強彼此之間的溝通和協作。

3.4 應繼續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制體系

自19世紀開始,瑞典一直都把法制建設作為建設可持續瑞典的基本前提;反觀我國,雖然也在法制方面下了一定的功夫,先后頒布實施了《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等多項法律法規,并出臺了《水環境保護標準》、《大氣環境保護標準》等一系列環境保護標準,但是隨著新問題、新任務的出現,現今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等亟待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以更好地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為其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在此過程中,應著力完成以下幾個任務:第一,必須系統地對現有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同時根據新的環境影響,及時填補其中的空白,并對相關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尤其要加快完善保護水、森林、濕地、大氣、海洋等生態環境資源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合理配置生態環境資源;同時,應通過人大立法或者其他方式,賦予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必要的法律效力,使其成為決策者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可以效仿瑞典的做法,通過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責任制,促使政府各部門有序推進生態文明的建設工作,以保證建設目標的如期實現。

3.5 應逐步豐富建設生態文明的措施和手段

在可持續發展進程中,法律、經濟、信息等多種手段已經成為了瑞典生態環境建設的強心針。由此,除了進一步采取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繼續推進“生態省、生態市、生態縣”建設等措施和手段來建設生態文明之外,國家還應在資金籌措、意識培養、規劃編制等方面出臺更多的措施。

在資金籌措方面,政府必須拓寬籌資渠道,多方籌集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第一,加大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第二,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增強企業和公眾的主體地位,將社會資金吸引到生態文明的建設中來;第三,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如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的優惠貸款來資助生態文明建設。

在意識培養方面,首先,應將地方各級領導干部和企業管理人員作為生態文明意識的重點培養人群,深化他們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解,充分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其次,應通過新聞媒體以多種形式向公眾宣講生態文明的內涵和建設意義,讓公眾充分了解并認識到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性;另外,還應將生態文明理念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下一代對生態環境的認知能力。

在規劃編制方面,政府在進行土地利用、交通建設、資源開發與利用、城鄉統籌、災后重建等重大規劃時,必須將生態文明理念貫穿于整個規劃之中,力求建設活動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最小化。

3.6 應不斷調動地方建設生態文明的積極性

瑞典的可持續發展之所以能夠取得今天的成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全國各地的廣泛參與。我國許多地方政府主要還是以本地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壯大為工作核心,始終未能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為重要的位置,認為生態文明建設僅僅是環保部門的工作,倘若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的力度,一方面,財政上會有較大的剛性支出,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的修建;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會給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約束和限制,如環境容量指標的控制。因此,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提升地方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視度,充分調動各地建設生態文明的積極性:第一,應把加大對地方生態文明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放在首位,化解資金不足的難題;第二,應將生態文明建設的完成情況逐漸納入地方領導的政績考核體系,使其將生態文明建設放在與經濟社會建設同等重要的高度;第三,對于生態文明建設成績突出的地區,國家應給予適當的獎勵,并向全國推廣其先進經驗和做法;第四,應鼓勵地方根據自身需要開展各種環保項目,并為地方與相關企業或組織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如稅收減免、補貼等;最后,通過設立監督電話、舉行聽證會與民意調查、成立公眾監督委員會等多種方式,最大限度發揮公眾對地方生態文明建設的監督作用。

[1]中國電力網.瑞典在全球最環保國家排行榜中居第二位[EB/OL].http://www.chinapower.com.cn/article/1133/art1133466.asp.

[2]丁言強.瑞典環境保護的政策與目標[J].生態經濟,2007,(6):45-49.

[3]Swedish Environmental Objectives Council.Sweden’s environmental objectives in brief[R].2009.11-32.

[4]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Swedish environmental code[S].1999.

[5]Swedis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Local Investment Programmes-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for Export[R].2004.10-14.

[6]Swedis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Climate Investment Programmes in Sweden——An Important Step towards Achieving Sweden’s Climate Targets[R].2009,3.

[7]Swedis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Digested Food Waste Powers Link?ping’s Buses[R].2009,1.

[8]Swedis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Tran?s Close to Zero Emissions[R].2009,5.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Sweden’s Advanced Experiences and Its Enlightenments to China

Qiu Peng
(School of Economics,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610064,China)

At present,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s one of important tasks to accelerate transformation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Studying and researching the “bright spots”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me foreign countries rationally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and promotionalimpact fo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Based on the summary of Sweden’s advanced experience i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combined with China’s basic situation,this article proposes several enlightenments,namely to foster new economic growth points during the construction,to prepare the pla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to build an integrated management system,to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to enrich the building means and to mobilize the initiative of local construction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Sweden;experience;enlightenment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我國生態文明發展戰略及其區域實現研究”(07&ZD019)。

2010-06-21

邱鵬(1984-),男,四川宜賓人,四川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區域經濟發展。

F205

A

(責任編輯 遲鳳玲)

猜你喜歡
瑞典文明目標
瑞典沒有“剩宴”
請文明演繹
漫說文明
對不文明說“不”
文明歌
古老的瑞典
深不見底
中學英語之友·上(2008年2期)2008-04-01
中學英語之友·上(2008年2期)2008-04-01
中學英語之友·上(2008年1期)2008-03-20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