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標準發展歷程探尋國際管理經驗之美國篇:鉛(Pb):濃度限值怎么收緊?
鉛最初并未出現在1971年發布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美國于1978年首次制定鉛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僅于2008年進行過一次修訂.”武雪芳(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標準研究所所長)表示.
據武雪芳介紹,美國1970年修訂《清潔空氣法》時,認為環境空氣中的鉛主要來自含鉛汽油和有色金屬冶煉等污染源,只要有效控制這些污染源的鉛排放,就可以顯著降低環境空氣中鉛的濃度水平,保護公眾健康.1977年,美國修訂《清潔空氣法》時,采納了有關方面的建議,將鉛列入基準空氣污染物.
美國于1978年制定實施鉛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僅規定季平均濃度限值,為1.5μg/m3,一級標準與二級標準相同.
“1978年后,由于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美國環境空氣中鉛的濃度水平很快就下降至標準以下.但后來的研究發現,即使在較低的血鉛濃度水平下,仍然存在健康效應.”武雪芳說,“為進一步保護公眾健康,2008年,美國環保局將鉛的濃度限值收緊為原標準的1/10,規定3個月滑動平均濃度限值為0.15 μg/m3.”
摘自《中國環境報》
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