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荃,鄭立武
2001-06~2006-12行削痂植皮手術治療關節部位燒傷23例。男17例,女6例;年齡11~57歲;燒傷面積1%~55%。其中:腕關節5例,肘關節5例,膝關節8例,踝關節5例。燒傷深度為深Ⅱ度或淺Ⅲ度?;颊呷朐汉笥枰猿R幭鄳委?,創面行暴露、外涂SD-Ag糊劑;手術時間在傷后3~9 d。手術后皮片成活好,僅有2例跟腱部有小片狀皮片壞死,經換藥處理后痊愈。全部23例術后局部外觀滿意,關節活動基本正常。9例患者隨訪0.5~2年,外形、功能恢復均較好,其中2例邊緣刀口有瘢痕增生表現,但不影響功能活動,患者放棄進一步治療。
燒傷后淤血損傷區的組織處于一種瀕死狀態,如處置得當可部分或全部恢復,反之則局部干枯、感染、壞死,并導致創面加深。削痂術是將壞死組織削除,使燒傷創面成為新鮮創傷創面,然后用皮片移植或各種生物敷料覆蓋的方法,達到封閉創面的目的。由于去除了壞死組織,可以減少或避免創面感染的發生、發展,促進創面的愈合。對于深Ⅱ度或淺Ⅲ度燒傷,由于損傷波及部分真皮層組織,因此其自然愈合過程較長,愈合后瘢痕增生攣縮畸形明顯。如創面處置稍有不當,部分創面極易加深或感染導致不能自行愈合,而且對于關節部位的深Ⅱ度或淺Ⅲ度燒傷,因為這牽涉到關節部位皮下脂肪少、長期制動易導致關節僵硬、影響功能活動等情況,臨床上提倡實行手術治療以縮短療程、改善功能。切痂手術削痂更加符合人體生理特點,由于保留了健康的真皮層組織,不會出現關節部位肌腱等組織暴露,皮片愈合后的滑動性、伸展性好,關節活動基本不受影響。關節部位燒傷創面深度的判斷因直接關系到手術過程中手術方式及削痂的深度。如削痂過淺會使壞死組織殘留,容易導致植皮失??;削痂過深則損傷殘留的健康組織,創面加深,而這對于關節部位后期功能恢復產生不良影響。這些都對術者在臨床判斷及手術操作上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筆者認為燒傷創面并不是均勻一致的,應一次完成手術,不用二次削痂延期植皮,解決問題的關鍵還在于提高臨床醫師的技術水平。此外,隨著電動取皮刀逐漸在各醫院得以推廣使用,也使得削痂的深度能夠得到很好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