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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對烏江流域的治理方略與民族政策調整

2011-08-15 00:43張世友
關鍵詞:烏江流域土官土司

張世友

(重慶師范大學政治學院,重慶400047)

明朝對烏江流域的治理方略與民族政策調整

張世友

(重慶師范大學政治學院,重慶400047)

明朝為促成烏江流域等西南邊地的全面統治,總的指導策略是遣親信率重兵守之,主要通過平疆固土、改置機構、駐軍屯墾、筑路通驛等改進性運作模式,極力強化當地的嚴格控制與治理。至于面對各民族之間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客觀現實,明朝政府則主要采用的是土官獨治、土流參治、改土歸流等調整性的民族政策,努力地維系著當地復雜的民族關系。

明朝;烏江流域;治理方略;民族政策

烏江流域,跨越貴州、云南、湖北、重慶四省市,幅員8萬多平方公里,世代雜居著土家、苗、侗、彝、白、布依、哈尼等30余個少數民族。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繼承了元朝大一統的局面,統治時間長達277年。在明朝的統治下,包括烏江流域在內的西南邊疆地區有了很大的發展。明朝中央政府為了促成烏江流域等西南邊疆地區的政治控制、經濟發展和文化滲透,持續強化該地區的全面統治,一方面通過平疆固土、改置機構、駐軍屯墾、筑路通驛等改進性運作模式極力地維護著烏江流域地區的嚴格治理,另一方面又通過土官獨治、土流參治、改土歸流等調整性民族政策努力地維系著烏江流域地區的復雜民族關系,體現出了一種適時的國家治理邊疆地區的新思路。

一 明朝對烏江流域治理方略的改進

明朝建立以后,朝廷治理邊務的重點一直放在北方,即重點防守退守漠北的蒙元后裔韃靼、瓦剌諸部。據《明史》記載:明代韃靼、瓦剌諸部十分活躍,屢為明朝邊害?!绊^靼地,東至兀良哈,西至瓦剌。當洪、永、宣世,國家全盛,頗受戎索,然畔服亦靡常。正統后,邊備廢弛,聲靈不振。諸部長多以雄杰之姿,恃其暴強,迭出與中夏抗。邊境之禍,遂與明終始云?!保?]而對于西南邊疆的烏江流域,明朝中央政府在采取軍事手段平定的同時,總的指導策略則是遣親信率重兵守之,主要通過對烏江流域各地的平疆固土、改置機構、駐軍屯墾、筑路通驛等改進性運作模式,強化當地的嚴格控制與治理。

(一)平疆固土

元順帝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朱元璋的部下進入湖南,思南宣慰使田仁智及思州宣撫使田仁厚首先歸附朱元璋,朱元璋以原官授之,命世守其地。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在消滅元朝的殘余勢力后,又派大將湯和領兵南下,占有重慶,明升投降,明玉珍建立的大夏滅亡。播州(今遵義)少數民族上層隨即歸附。同年,水西(今畢節、大方一帶)宣慰使靄翠投明。第二年,元貴州宣慰靄翠(后賜姓安)與宋蒙古歹(后賜名宋欽)、普定府女總管適爾等相繼歸附,明均授以原官并準世襲。時《明史·貴州土司列傳》有載:“貴州,古羅施鬼國。漢西南夷牂牁、武陵諸傍郡地。元置八番、順元諸軍民宣慰使司,以羈縻之。明太祖既克陳友諒,兵威遠振,思南宣慰、思州宣撫率先歸附,即令以故官世守之,時至正二十五年也。及洪武五年(1372年),貴州宣慰靄翠與宋蒙古歹及普定府女總管適爾等先后來歸,皆予以原官世襲。帝方北伐中原,未遑經理南荒。又田仁智等歲修職員,最恭順,乃以衛指揮僉事顧成筑以守,賦稅聽自輸納,未置郡縣?!?/p>

同時,朱元璋為了徹底消滅元朝在烏江流域等西南邊疆的殘余勢力,進而統一全國。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繼續派遣穎川侯傅友德、永昌侯藍玉、西平侯沐英帶領30萬大軍收降苗族諸部,統一今貴州大部分地區。次年八月,明廷再派傅友德為征南將軍,藍玉、沐英為左、右副將軍,率兵30萬取道烏江流域地帶遠征云南。朱元璋對平定云南相當重視,出兵前夕曾指示傅友德等說:“取之之計,當自永寧先遣曉將別率一軍以向烏撒,大軍繼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據要害,乃進兵曲靖。曲靖,云南之喉襟,彼必并力于此,以拒我師。審察形勢,出奇制勝,正在于此。既下曲靖,只將軍以一人提勁兵趨烏撒應永寧之師,大軍直搗云南,彼此牽制。彼疲于奔命,破之必矣?!保?]明軍按此部署,一路由郭英等率兵5萬由四川永寧趨烏撒,吸引住黔西、滇東北一帶烏撒(今貴州威寧、赫章一帶)、烏蒙(今滇東北)、茫部(今會澤、東川一帶)、東川(今云南鎮雄)等地的彝族土司力量;另一路主力25萬人由傅友德等率領,自辰、沅入貴州,克普定,下普安,直抵云南曲靖。鎮守云南的梁王把匝剌瓦爾密派司徒達里麻率兵10萬屯拒曲靖白石江。明軍倍道兼行,沐英另遣一軍暗渡于敵后兩面夾擊,大敗元軍并生擒達里麻。遂破曲靖。其后明軍兵分兩路,傅友德率數萬兵擊烏撒以聲援郭英,藍玉、沐英則率主力直趨中慶(今昆明)。梁王聞達里麻敗,率其妻子及親信200余人奔晉寧忽納寨,投滇池自殺。右丞相音保開城納降。傅友德遂與郭英會師烏撒,攻下七星關和畢節,東川、烏蒙、茫部諸部望風歸附[3]。

(二)改置機構

明承元制,在中央設中書省,由左、右丞相總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事務;在地方設行中書省,統管各省軍政事務。明朝建立之初,烏江流域地區分別隸屬于湖廣、四川、云南三個行省。從朱元璋起就從穩定和鞏固西南邊疆的戰略大局著眼,來經營和治理這一地帶。洪武四年(1371年),明軍先后攻占重慶、成都等地,川南故元馬湖路總管安濟派其子安仁歸附,朱元璋詔設馬湖路為府(治今四川屏山)。后又增設茫部軍民府(嘉靖時改為鎮雄府,治今云南鎮雄)、烏蒙軍民府(治今云南昭通)、烏撒軍民府(治今貴州威寧)、播州宣慰司(治今貴州遵義),以及酉陽宣撫司(治今重慶酉陽)等。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初平,朱元璋即向平定云南的傅友德等將領指出控制烏江流域主體貴州的重要性:“至如靄翠輩不盡服之,雖有云南,亦難守也?!保?]為此,當年正月明中央便在貴陽置設貴州都指揮使司,首次建立了省一級的軍事統治機構?!睹魇贰け径份d:“貴州都司,(轄)貴州衛、永寧衛、普定衛、平越衛、烏撒衛、普安衛、赤水衛、威清衛、興隆衛、新添衛、清平衛、平壩衛、安莊衛、龍里衛、安南衛、都勻衛、畢節衛、貴州前衛、黃平千戶所、普市千戶所、重安千戶所、安龍千戶所、白撒干戶所、摩泥千戶所、關索嶺千戶所、阿落密千戶所、平夷千戶所、安南千戶所、樂民千戶所、七星關千戶所?!保?]貴州都司所領18衛12所絕大多數分布于烏江流域,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轄地軍事指揮事務,民事、行政事務仍由湖廣、四川與云南3省分管。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前后,流域上游原屬云南布政司的烏撒、烏蒙、鎮雄和東川軍民府又改屬四川布政司。普安、普定等黔西地區原隸于云南布政司,后來亦改歸貴州布政司統轄。

明成祖永樂十一年(1413年),流域中下游的思南宣慰使田宗鼎與思州宣慰使田琛,因爭奪朱砂產地,發生爭執,明中央政府正式決定以解決二田氏的爭端為契機,盡快推進烏江流域主體貴州的設省計劃?!睹魇贰べF州土司傳》載:“永樂十一年,思南、思州相仇殺,始命成以兵五萬執之,送京師。乃分其地為八府四州,設貴州布政使司,而以長官司七十五分隸焉,屬戶部?!卑殡S著思南、思州兩宣慰司被廢除,明在思州地區分設思州、新化、黎平和石阡4府,在思南地區分置思南、鎮遠、銅仁與烏羅4府,并歸貴州布政司管轄。十五年明設貴州等處提刑按察司,省級以下統治機構的設置與各省相同。至此貴州單獨建為一個省,進入全國十三布政司之列。在有明一代,貴州行省的設置前后略有調整,據《明史·地理志七》載:“貴州,《禹貢》荊、梁二州徼外。元為湖廣、四川、云南三行中書省地。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置貴州都指揮使司(治貴州宣慰司)。其民職有司仍屬湖廣、四川、云南三布政司。永樂十一年(1413年)置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與都指揮司同治),領府八,州一,縣一,宣慰司一,長官司三十九。后領府十,州九,縣十四,宣慰司一,長官司七十六。北至銅仁(與湖廣、重慶界),南至鎮寧(與廣西、云南界),東至黎平(與湖廣、廣西界),西至普安(與云南、四川界)?!?/p>

(三)駐軍屯墾

有明一代,東至遼東,北抵宣、大,西至甘肅,南盡滇、蜀,極于交趾,中原則大河南北,“在在興屯矣”[6]。烏江流域亦不例外。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傅友德、藍玉、沐英等率30萬大軍經貴州入云南,不久云南大部分地區平定。次年傅友德上奏:經云南布政司核實,云南、臨安、曲靖、普安、普定和烏撒等衛及沾益等千戶所,“見儲糧數僅一十八萬二千(石)有奇”[7]。軍糧不足成為當時的一個大問題。而占據流域主體的貴州情況更為嚴重,同年貴州都司文書上報京師,“兼說目下并無升合口糧”[8],以致朱元璋命令駐守云貴地區的軍隊,攻打當地尚未歸附的少數民族首領奪其糧食以供軍用。但權宜之策也只能解決燃眉之急,作為徹底解決糧食問題的措施,則必須是廣泛利用駐守官兵開展屯墾,以求自給自足。

作為一項國家高度的邊疆治理策略,烏江流域的駐軍屯墾其實很早就已經開始推行。大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中央首先在鎮遠地區建立了清浪、梅溪、相見與柳塘4堡,隨后便設立了軍屯;四年(1371年),朝廷又命永寧衛設置屯田;十五年(1382年),明置貴州都司衛所,遂將屯田擴展到其他地區。到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朱元璋完全采納了西平侯沐英“土地甚廣,而荒蕪居多,宜置屯,令軍士開耕,以備儲借”的建議,并對戶部大臣說:“屯田之政,可以纖民力,足兵食。邊防之計,莫善于此?!庇终f“宜如所言。然邊地久荒,榛莽蔽翳,用力實難,宜緩其歲輸之粟,使彼樂于耕作,數年之后,征之可也?!保?]以后所有鎮戍的明軍均在原基礎上進行了大規模的屯田墾殖。如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因“川民饋運艱苦,故有是命”[10],明太祖就直接詔令畢節衛開屯耕種以自給。同時,明朝還規定駐守邊地的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種。由于投入屯田墾殖的軍士為數眾多,在較短的時間就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效。

尤其烏江流域的主體地帶貴州最為典型。自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貴州單獨建省開始,原屬四川、湖廣與云南的一些地區陸續劃給貴州,駐軍的數量因此而不斷增加,據記載到明憲宗成化時(1465~1487年)貴州已置有20衛、駐軍145400余人[11]。由于貴州地少山多、土地貧瘠,軍士可耕之地較少,但各地建立的軍屯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正統六年(1441年)據王驥報告,貴州20衛所屯田面積有95萬余畝,“所收子粒足給軍實”[12]。以后,由于土地被隱占、軍士逃亡等原因,屯田數有所減少,萬歷三十年(1602年),貴州屯田的面積降為63萬余畝[13]。但總體而論,明朝在西南地區的烏江流域等地開展大規模屯田墾殖是成功的。自開展駐軍屯墾以后,烏江流域地區基本上是“人有定額,故田不拋荒,糧無缺乏”,一度實現了軍糧的完全自給。

(四)筑路通驛

明王朝建立后不久,為方便投遞公文、飛報軍情和轉運軍需,加強西南邊地與外界的聯系,中央政府隨即著手烏江流域等地的道路修整和驛站置設。史料記載,早在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就曾諭水西、烏撒、烏蒙、東川、芒部及沾益諸地酋長曰:“今遣人置驛通云南,宜率土人隨其疆界遠邇開筑道路,其廣十丈,準古法,以六十里為一驛,符至奉行?!保?4]可見,明兵經由烏江流域入滇之際,便已受命于占領地區征發當地百姓開筑道路,設置郵驛。

據侯紹莊先生統計,有明一代僅在烏江流域的貴州地區拓修驛道就多達30條,共設陸站69處及水站28處。其中干線驛道主要有以下4條:其一,以貴州驛(今貴陽)為中心,經扎佐驛、養龍坑驛、烏江驛、湘川驛(今遵義)、播川驛(今桐梓)、松壩驛,北達四川重慶。其二,為經威清驛(今清鎮)、平壩驛、普利驛、安莊驛、關嶺驛、尾灑驛、新興驛、亦資孔驛、平夷驛進入云南。其三,為經龍里驛、新添驛、平越驛、清平驛、興隆站、偏橋驛、鎮遠驛、清浪驛、平溪驛東達湖廣。其四,是經龍里驛、新添驛、平越驛、都鎮驛、獨山州南抵廣西[15]。

另據方鐵先生的研究[16],明廷統治者于烏江流域在整治元代舊道基礎上還開辟了一些新的驛路。譬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廷就曾增置湖廣、四川地區馬驛14處;其中湖廣9驛中思州的平溪、思南的梅溪和相見3驛,以及四川5驛中的播州柳塘、地松、上塘、貴州平壩衛、新溪諸驛,以后均劃歸貴州管轄。同年,明朝又復開關索嶺古道接通普定路。關索嶺地勢險要,清人陳鼎《黔游記》云:關索嶺,“為黔山峻險第一,路如‘之’字,盤折而上”。朱元璋命平定云南的傅友德、藍玉所率明軍,于行軍沿途修治道路,水深則構建橋梁,水淺則壘石以成大路,烏撒、東川、芒部之地,“亦皆治之”。十七年(1384年),水西土官奢香又開偏橋、水東,以達烏蒙、烏撒及容山、草塘諸境,立龍場九驛。龍場九驛指龍場、六廣、谷里、水西、奢香、金雞、閣鴉、歸化、畢節九驛,所經路線是從貴陽西北通往畢節,從畢節北上至永寧入四川,成為貴州通達外地的重要通道。二十四年(1391年),又遣官修治湖廣至云南的通道,并置永寧府至沾益州郵傳48處。后一路經過貴州赤水、畢節一帶,應貴州都指揮同知馬燁之請,以謫戍軍士為郵卒,每10鋪置百戶l人總之,“就屯田自給”。在此前后,又命景川侯曹震往四川修治道路,其中一道至貴州、保寧后通往陜西,“由是往來者便之”[17]。三十年(1397年),明廷再命楚王楨、湘王柏率兵30萬,由湖廣沅州“伐山開路”200余里,直至黔南洪州永從諸洞寨,以便攻打“古州蠻”[18]。由此,整個烏江流域地區的陸上交通四通八達,迄至近代依然不衰。

與此同時,明王朝在烏江流域除陸路整修而外,還重點進行了一些重要水路的整修。一是烏江水路。烏江古稱“黔江”。作為長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戰國時黔江即有通航的記載,宋元時仍可通行,明代航道一度中斷。明嘉靖十八年(1539年),四川按察使田秋上疏說:貴州自開設以來,江流阻塞,“鹽利不得入貴,官民兩病”;建議疏浚烏江以恢復川貴間的水上交通。明廷乃命川貴兩臺使整治烏江航道,并傳檄商賈,貨鹽入貴者有賞;結果“民皆樂趨,往來不絕,歲獲千百之稅”[19]。以后川鹽及各種物資經由烏江源源不斷輸入貴州,時有“思、石(石阡府)之間,水則烏江”,“陸與水相出入,此川貴商賈貿易之咽喉”的說法[20]。二是鎮陽江水路。鎮陽江又名舞陽河、無陽河、牂牁河、武溪、舞水、舞溪,是古代著名的“五溪”之一。發源于烏江流域地區貴州甕安的垛丁山麓,流經貴州黃平、施秉、鎮遠、岑鞏、玉屏縣境,進入湖南新晃、芷江。到黔陽現清水江匯合后稱沅江,注入洞庭湖。鎮陽江所流經的黔東要地鎮遠府,乃“滇貨所出,水陸之會”[21]。府西偏橋衛(今貴州施秉)有大小兩江環城而過,東十里有翁蓬等3洞,兩江之水經此匯入,明貴州按察副使馮俊等人曾先后疏鑿開通,但河道仍有巨石阻礙。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貴州巡撫郭子章命都司錢中選等負責疏鑿,歷時四月3洞盡疏;以后在鎮遠、偏橋間的河段,“鎮舟挽而上,偏舟放而下”,與上游黃平河也“舟始大通”[22]。若從鎮遠舟行,往下可入沅州達湖廣,往上可遠至黃平,從黃平陸行則可經開州(今開陽),進抵烏江流域的貴州省城貴陽。

二 明朝對烏江流域民族政策的調整

伴隨大明王朝平南重兵的先期推進,各種中原漢族移民紛紛涌進,加上元代陸續入遷的蒙古族、回族、白族等少數民族,明朝時期的烏江流域一時變成了一個集漢族和眾多少數民族于一體的和諧共生的民族集散地。在面對當地民族構成逐漸從“夷多漢少”向“漢多夷少”的演變、各民族之間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復雜現實面前,明朝中央政府為了有效促成烏江流域地區的政治控制、經濟發展和文化滲透,大膽調整和采用了具有不同針對性質的民族政策。

(一)夷人聚居區的土官獨治

明朝建立以后,由于烏江流域的民族分布出現了新情況,尤其漢族移民多,分布廣,“夷漢雜居”的狀況打亂了原先少數民族的分布序列,把他們分隔為若干部分,形成若干大小不等的聚居區。面對這些被分隔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域,明王朝統治者繼承了歷代漢民族政權“以夷治夷”的羈縻政策,吸取了元代的土司制度經驗并加以改進完善,大膽地放手在這些地方推行土官獨治的民族政策。據《明史·土司傳序》云:“西南諸蠻,有虞氏之苗,商之鬼方,西漢之夜郎、靡莫、邛、笮、僰、爨之屬皆是也。自巴、夔以東及湖、湘、嶺嶠,盤踞數千里,種類殊別。歷代以來,自相君長。原其為王朝役使,自周武王時孟津大會,而庸、蜀、羌、髳、微、廬、彭、濮諸蠻皆與焉。及楚莊蹻王滇,而秦開五尺道,置吏,沿及漢武,置都尉縣屬,仍令自保,此即土官、土吏之所始歟?!逼溆衷?“迨有明踵元故事,大為恢拓,分別司郡州縣,額以賦役,聽我驅調,而法始備矣。然其道在于羈縻。彼大姓相擅,世積威約,而必假我爵祿,寵之名號,乃易為統攝,故奔走惟命。然調遣日繁,急而生變,恃功怙過,侵擾益深,故歷朝征發,利害各半。其要在于撫綏得人,恩威兼濟,則得其死力而不足為患?!?/p>

較前朝而言,明朝的土官獨治打破了元代土司制度未專設土職,土官擔任之職流官也可擔任的規定,明確將土流官吏截然分開,并確定了相應的職銜品級。如宣慰使從三品,宣撫使從四品,安撫使、招討使從五品,長官司長官及各級衙門中的同知、副使、金事、經歷和吏目等又各有品級;在一些地區,還設立蠻夷官、苗民官及千夫長、副千夫長等職。據記載,明初西南邊疆設有宣慰司11處、宣撫司10處、安撫司79處、招討司1處和長官司173處。而在土職數量最多時,僅四川、云南、貴州3省,即設有宣慰使31員、安撫使39員及長官司長官202員[23]。由土官擔任的知府、知州和知縣,級別如同流官,但冠以“土”字以示區別。明朝土官土司的品級略低于元朝,如元代宣慰使秩從二品,明代為從三品;元代宣慰司為省與郡縣之間的一級機構,明代則僅設于一部分少數民族地區。明代的土官土司雖有品級,卻不似流官按官秩取俸,而多是“自食其土”,即從所領轄區內收取一部分租賦以充薪體,此與元代相似。明代土官土司職銜的確立,標志著作為一項規范統治制度的土司制度已臻完善[24]。

有明一代,在烏江流域設置的獨治土司土官以貴州宣慰司最大,其余各府、州都遍布大大小小的土司土官。四川南部有播州宣慰司(今貴州小遵義地區及貴州甕安、福泉等地)、鎮雄府(今云南鎮雄縣)、烏撒府(今貴州威寧縣)、烏蒙府(今云南昭通市昭陽區),貴州地區有貴州宣慰司(今貴陽、黔西、大方、水城一帶,治所在今貴陽)、安順軍民府(今安順、普定、鎮寧等地)、永寧州(今關嶺縣)、敷勇衛本劄佐長官司(今息烽、修文等地)、都勻府本都勻安撫司(今都勻、福泉、凱里等地)、石阡府(今石阡、龍泉等地)、龍里衛軍民指揮使司(今龍里縣)、新添衛軍民指揮使司(今貴定縣)、思南宣慰司(今黔東北思南、德江、松桃、鎮遠、銅仁等地)、思州宣慰司(今黔東湄潭、鳳岡、岑鞏、石阡等地),湖北西部有施州衛軍民指揮使司(今恩施地區)、施南宣撫司(今恩施市)、忠建宣撫司(今宣恩縣)、木冊長官司(今宣恩縣)、鎮南長官司(今來鳳縣)、唐崖長官司(今咸豐縣),重慶東南部有酉陽宣慰司(今酉陽、秀山、黔江、彭水等地)、石砫宣慰司(今石柱縣)。據近人研究[25],明代僅烏江流域中的貴州一地共設有土司228處,其中土指揮使1處、宣慰使4處、安撫使7處、長官120處、土知府2處、土知州1處、土知縣2處和土巡檢8處。

(二)夷漢雜居區的土流參治

土司土官獨治制度的推行,把社會發展極不平衡的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統一在中國版圖內,在保留他們內部的政治、經濟結構暫時不變的情況下,又從政治、經濟、文化的各個方面來給少數民族以影響。對于社會發展一般落后于漢族地區的各少數民族來說,這種政治上的統一對他們的社會發展是有利的。但是,土司土官制度的最終目的并非在于維護少數民族中原有的政治、經濟結構永遠不變,而是要在各少數民族地區穩定下來之后,積極創造條件改變它們。土流參治便是改變的一部分[26]。

對于烏江流域而言,眾多的盆地和交通條件好的地區,長期以來少數民族與漢族雜居,互相影響,早就為土流參治提供了客觀外在的有利條件。加之明朝政府完善土司土官制度后,一改了前朝懷遠、安撫的土官駕馭策略,表現出了明確的加強土司土官控制和牢固掌握邊疆地區統治權的政治企圖。于是,明朝中央政府首先在這些地區設立了府、州、縣,其中的一些府、州、縣由明中央直接委派流官進行管理;但同時鑒于許多地區全部改為流官統治還有困難,便只好利用世襲土司土官進行管理,實行一種“土流參治”的過渡政策。具言之,就是在土司土官勢力較強的地方以土司土官為主,任命當地原有的土司土官為土知府、土知州和土知縣等,另由政府派出流官任副職,起輔佐和監督作用。反之,在土司土官勢力較弱的地方,由政府派流官任正職,任命原有土司土官任同知、通判等副職。土司土官無論正副皆可世襲,流官與一般州縣一樣有一定的任職期限。時《明史·職官志五》有明確記載:“其府州縣正貳屬官,或土或流,大率宣慰等司經歷皆流官,府州縣佐貳多流官。皆因其俗,使之附輯諸蠻,謹守疆土,修職貢,供征調,無相攜貳?!?/p>

從實質上看,明朝政府在烏江流域實行的“土流參治”,其實是針對土司土官必須接受地方文武長官的約束進行的制度性規定,“以府州縣等官隸驗封,宣慰、招討等官隸武選。隸驗封者,布政司領之;隸武選者,都指揮領之?!保?7]意即屬文職者如土知府等,由地方行政長官約束;屬武職者,如宣慰使、安撫使等,則由地方軍職長官約束。這樣就把土司土官的自主權壓縮得很小。加之在政府土司土官衙門安插流官,本身又是中央政府設在土司土官身邊的耳目,他們可以隨時將土司土官的情況向地方長官匯報,由此也達到了對土司土官進行監視、制約的目的。除此而外,明王朝還在土流參治的府、州、縣貫徹與內地一般地區相同的賦稅制度,政府根據戶口、人丁和田地的多寡,直接征收賦稅和派差役,作為國家地方財政的常年收入。土司土官所擁有的莊園也被列入國家規定的“民田”之中,承擔著國家的賦稅。同時,明中央政府又在土司土官的轄區內設立軍事衛所,派進大量的軍屯和民屯戶。礦場工人、手工業者和商人也隨之大量進入這些地區。這樣一來,削弱了土司土官的勢力,加強了中央集權,相應地也促進了這些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28]。

(三)條件成熟區的改土歸流

土司土官制度的建立,是封建王朝根據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政治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特點,通過對當地少數民族首領實施有效控制,對邊疆各民族進行間接但相對穩定的統治,從而避免了由于外部強制干預可能引發的社會動蕩與沖突,以達到保有疆土和逐漸加深統治的目的。土司土官制度的推行,使邊疆各少數民族原有政治、經濟結構大體上保持不變,而中央政府通過一系列治理措施,從政治、經濟和文化諸方面逐漸對少數民族施加影響。土司土官制度的施行,對促進邊疆社會的發展總體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這些地區社會整體的進步,土司土官制度隱藏的弊病也先后暴露出來,并在所產生的影響中逐漸占據主導地位[29]。因此,明王朝中央政府便在某些條件成熟的地區,醞釀廢除土司土官制度代之以流官統治,由此也就拉開了西南邊疆地區改土歸流的序幕。

烏江流域最早的改土歸流開始于中上游的貴州地區。據《明史·貴州土司傳》:“永樂十一年(1413年),思南、思州相仇殺,始命成以兵五萬執之,送京師。乃分其地為八府四州,設貴州布政使司,而以長官司七十五分隸焉,屬戶部。府以下參用土官。其土官之朝貢符信屬禮部,承襲屬吏部,領土兵者屬兵部。其后府并為六,州并為四,長官司或分或合,厘革不一?!旆制涞貫榘烁闹?,貴州為內地,自是始。兩宣慰廢,田氏遂亡?!庇罉肥?1414年),明中央政府將思南地設置思南、鎮遠、銅仁、烏羅四府;思州地設思州、石阡、新化、黎平四府,原來的思南、思州兩宣慰司改流。于是,貴州有大影響的大土司土官田氏被廢。其后,明中央又設置了普安、永寧、鎮寧、安順四州,以及普定、新添、平越、龍里、都勻、畢節、安莊、清平、平坪、安南、赤水、永寧、興隆、烏撒、威清十五衛。思南、思州的改土歸流,使明朝在烏江流域少數民族地區打開了一個新的政治局面[30]。接下來按年代順序的改土歸流主要有:

永樂十三年(1415年),廢普安安撫司,改普安州,設流官管轄,隸貴州布政司。正統三年(1438年),廢烏羅府及所屬的治右、答意二長官司,并入銅仁府,歸流官管轄。正統九年(1444年),廢施秉蠻夷長官司,改置施秉縣,屬鎮遠府。弘治十年(1497年),改鎮遠金容金達蠻夷長官司為鎮遠縣,設流官。萬歷十四年(1586年),因貴竹長官所轄“皆流寓子孫,與夷民不同”,遂連同平伐長官司一起改設新貴縣,置流官。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廢銅仁長官司改置銅仁縣,設流官[31]。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播州宣慰司楊應龍反,二月官軍分兵八路攻楊應龍。六月六日破海龍囤,楊應龍自焚。三年后余逆吳洪、盧文秀等叛,總兵李應祥等討平之?!胺植サ貫槎?,屬蜀者曰遵義府,屬黔者為平越府,改置流官?!保?2]萬歷四十年(1612年),“金筑安撫土舍金大章乞改土為流,設官建治,欽定州名,鑄給印信,改州判為流官。授大章土知州,予四品服色,不許管事。子孫承襲,隸州于貴陽府?!保?3]天啟三年(1623年),水西宣慰同知安邦彥反于貴州,奢崇明遙倚為聲援。川師復遵義,進攻永寧,遇奢寅于土地坎,率兵搏戰。大兵奮擊,敗之?!翱偠街燠圃堃猿嗨訛榻?,河東龍場屬黔,河西赤水、永寧屬蜀。永寧設道、府,改置流官?!保?4]崇禎元年(1628年),前助安邦彥的故貴州宣慰宋萬化之子宋嗣殷亦被剿滅,“乃以宋氏洪邊十二馬頭地置開州(今開陽),建城設官?!保?5]

從政治的角度看,有明一代的改土歸流雖然是一種統治制度代替另外一種統治制度,但它畢竟是邊疆地區政治和經濟方面的一項重大變革,是一種符合社會發展潮流的進步現象,因為它打破了土司土官制度下民族、地區間的壁壘,加強了各民族間的交流,對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對促進改流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都有重要意義。當然,明代的改土歸流也有其不足之處,如改上不改下,改大不改小,通常是只解決與政府對抗的勢力,那些處在下層的小土司仍然長期存在;此外,許多流官不愿親臨邊遠地區任職,流官等于虛設,土官依然如故;有的地區雖然設立府、州、縣,派了流官,但是這些流官仍然依靠當地原有土司征收賦稅,調發差役,因此也根本沒有觸動土司的勢力,乃至流官無力行使其職權[36]。所以,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改土歸流則是到了清代以后的事情。

注:

[1][清]張廷玉:《明史》卷327《外國傳八·韃靼》,中華書局,1974年版。

[2]《明太祖實錄》卷139,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3][16][24][25][29]方鐵.《西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87、641-643、651-652、657、658頁。

[4]《明太祖實錄》卷141,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5][6][清]張廷玉:《明史》卷90《兵志二》,中華書局,1974年版。卷77《食貨志一》,中華書局,1974年版。

[7]《明太祖實錄》卷143,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8][明]劉文征:[天啟]《滇志》卷18《藝文志》,明天啟五年(1625)刻本。

[9]《明太祖實錄》卷179,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0]《明太祖實錄》卷195,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1]《明憲宗實錄》卷82,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2]《明英宗實錄》卷80,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3][22][明]郭子章:《黔記》卷19《貢賦志上》,明萬歷(1573-1620)刻本。卷12《山水志中》,明萬歷(1573-1620)刻本。

[14]《明太祖實錄》卷142,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5]參見侯紹莊等:《貴州古代民族關系史》,貴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311頁。

[17]《明太祖實錄》卷142、卷149、卷209、卷211、卷214,上海書店出版社,1990年版。

[18][清]鄂爾泰等:[乾?。荨顿F州通志》卷19《秩官·名宦》,清乾隆六年(1741)刻本。

[19]參見黎世貴《烏江航道思南段整治始末》,載《貴州地方志通訊》,1987年第5期。

[20][21][明]王世性:《廣志繹》卷5《西南諸省·貴州》,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刻本。

[23]參見龔蔭《中國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58頁。

[26][30]王文光等:《中國西南民族關系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402、403-404頁。

[27][32][34][清]張廷玉:《明史》卷310《土司傳序》,中華書局,1974年版。卷312《四川土司傳二》,中華書局,1974年版。

[28][36]翁獨健:《中國民族關系史綱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642、644頁。

[31][33][35][清]張廷玉:《明史》卷316《貴州土司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

K901

A

1004-342(2011)06-65-06

2011-06-02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烏江流域歷代移民與民族關系研究”(06XMZ005)。

張世友(1969-),男,重慶師范大學政治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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