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推動第二波改革
2012年6月20日,由總部位于新加坡的全球會議承辦商管理技術中心舉辦的2012年新緬甸投資峰會在緬甸仰光開幕,來自20個國家政界和商界的300多位代表與會。盡管參會者須要繳納1495美元的高額費用,但近400個座位依然座無虛席。
在會上,緬甸總統吳登盛就國家發展五年計劃發表講話說,政府已把從2011-2012財年開始的未來五年的年均經濟增長率設定為7.7%,緬甸將開始“第二波改革”,而國家經濟建設將是“第二波改革”的中心任務。到2015-2016財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將提升至基礎年的近3倍。吳登盛還稱,政府將考慮降低政府在電信、電力、能源、林業、教育、衛生和金融等幾個主要行業的比重,增加私營部門的比重。他說,貿易和投資將是國家經濟發展的主要引擎。在投資方面,不僅需要政府和國內私營資本投資,還需要外國提供更多資本援助和專業技術,以提振緬甸經濟。
在會上,與會人員聽到最多的兩句話就是“來投資吧”和“這是最好的時機”。幾名緬甸官員都認為,緬甸即將通過的幾部法律將大大增加海外投資者投資緬甸的透明度,為投資者提供更多保障。據了解,新《外國投資法》和《緬甸經濟特區法》將于下月提交緬甸聯邦議會審議。同1988年頒布的《緬甸外商投資法》相比,新《外商投資法》法案主要作了以下幾方面改進:在“投資”的定義中增加“企業的股份、證券和債券”,允許形成合資企業和有限公司。投資者可以從政府或私營部門手中租用土地,首次租期將從30年改為50年。
值得注意的是,新《外商投資法》法案提到了當地雇員在外資企業中所占的比重。根據該法案,5年后,緬甸員工必須占企業雇傭的有技術勞動力的25%以上。企業還要確保對當地員工進行必要的培訓,以使10年后,緬甸員工所占比重提高到50%以上;15年后,當地員工所占比重進一步提高到 75%以上。
(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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