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數字作分層或分組標志時,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或數值不連續。例如:共60例患者,<10歲者40例,>10歲者11例,>20歲者9例,應明確整10歲者屬于哪一組;>10歲與>20歲有重疊,前者包含了后者,應予以明確區分。
2.附帶長度單位的數值相乘,每個數值后單位不能省略。例如:5 cm×8 cm×10 cm,不能寫成5×8×10 cm或5×8×10 cm3。
3.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使用時間概念不明確的詞或時間的代名詞,而應寫出具體年、月、日。例如:“隨訪至今病情穩定”,“至今”的“今”為何時并不明確,應改為“隨訪至××××年×月”;“會議于今年召開”,應改為“會議于××××年召開”。文稿中提及2000年以前的年代時,應說明是哪個世紀的具體年代。例如:20世紀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