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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分析*

2013-02-24 05:57朱潛挺
中國科學院院刊 2013年6期
關鍵詞:配額氣候談判

文 / 吳 靜 韓 鈺 朱潛挺 王 錚,3

1 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 北京 1001902 華東師范大學地理信息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上海 2000623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商管理學院 北京 102249

國際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分析*

文 / 吳 靜1韓 鈺1朱潛挺2王 錚1,3

1 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 北京 100190
2 華東師范大學地理信息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上海 200062
3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商管理學院 北京 102249

隨著國際形勢的持續變化,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也不斷分化重組,是什么因素影響了國家間的結盟或分離?本研究采用聚類統計方法和排放配額的最偏好原則比較對國家集團結盟展開了分析。研究發現:(1)歐盟集團中的東歐和南歐國家在經濟和技術水平上與西歐和北歐國家存在較大差距,不能與西歐和北歐國家形成穩定的關系;(2)“G77+中國”集團是當前氣候談判中最不穩定的國家集團,中國與G77集團成員國家在自然要素、排放要素以及配額原則偏好等方面均存在較大的差別,石油輸出國和熱帶雨林國家也與其他G77國家在經濟條件、排放水平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這將導致“G77+中國”集團的瓦解;(3)中國與美國在自然要素、排放現狀、未來氣候變化預期等方面以及配額原則偏好上存在共同點,或可以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談判中形成新的伙伴關系。

氣候談判,國家結盟,配額原則,G77集團

1 引言

當前氣候變化已經并非只是簡單的環境問題,作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行動,其實質更是一個地緣政治經濟問題[1],是各國家集團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問題上采取的不同立場間的博弈[2]。當前在國際氣候談判中形成了諸多立場和政策不同的國家集團,主要包括歐盟、以美國為首的 傘 形集 團 國家 、“G77+中 國 ”等[3]。 但 氣候 談判陣營在不斷分化與重組,各國扮演的角色也在發生變化[4,5]。

那么,在氣候談判中,是什么共同的因素驅使國家集團的形成與分化?目前對于國家集團參與

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研究,多從歷史進程上分析國家集團政策立場的演進。陳迎(2007)[6]提出影響中國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5 大影響因素。李慧明(2010)[7]總結了西方學術界對歐盟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分析。張海濱(2007)[8]提出減緩成本、生態脆弱性和公平原則是影響中國氣候變化立場的基本要素。雖然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影響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分析方法和影響因素展開了分析,但多是理論層面的探討,且僅集中于對一個國家的立場展開分析。這對于深入了解國際氣候談判中國家間的復雜關系及其結盟行為顯得不足,因此,本文擬在全球層面,就國際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結盟行為展開定量分析。

本文基于全球 117 個國家的經濟、社會、自然、技術等方面的統計資料,定量分析各要素作用下國家集團的形成及變化,分析各要素對國家結盟的影響。從而從科學分析的角度加深對國際氣候談判問題的理解和把握,更加客觀地評價中國在國際氣候談判中的立場和策略。

2 研究方法和數據來源

本文基于世界銀行數據庫,除去部分數據缺失的國家,最終對全球117個國家,分別選取全球氣候保護相關的自然、經濟、排放、人口、風險、技術、預期7方面因素展開分析,共14 個指標(見表1),以 2009 年作為基準年。由于全球主要小島嶼國家統計數據缺失,出于對分析中數據完整性的考慮,本研究未能將小島嶼國家納入研究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風險要素指的世界風險指數來源于聯合國的世界風險報告,該指數由4個方面的數據綜合而得,包括:受災情況(含地震、暴風雨、洪災、旱災、海平面上升)、脆弱性(含公共基礎設施、住房條件、營養狀況、貧困和社會依賴性、經濟能力和收入分布)、應對能力(含政府能力、災害預備和預警、醫藥服務、社會網絡、保險范圍)和適應能力(含教育和研究水平、性別均衡、環境狀態和生態保護、適應性策略、健康投資)。

表1 分析所采用的相關指標

為分析國際氣候談判中國家結盟的可能性,文章從兩方面對各個國家的立場取向展開分析:一方面為要素分析,即基于影響全球各國氣候談判立場的自然、經濟等要素,分析各要素對國家集團的影響;另一方面為配額原則偏好分析,在后京都時代,配額-交易機制將逐步得到推廣,而其中各個國家可獲得的配額大小就成為影響國家立場的一個重要驅動力,因此,結合吳靜(2010)[9],朱潛挺(2012)[10]提出的世襲原則、平等原則、支付能力原則和人均累計原則計算各國未來的配額空間,分析各國在配額分配原則上的偏好。

3 要素影響下的國家集團分析

研究從兩個途徑進行要素分析:一是分別對表1所示的7大類要素進行單獨聚類,分析各要素單獨作用時國家的聚類情況;二是依次將各要素加入到聚類的考察要素中,從而分析在不同要素組合作用下國家集團的變化。

3.1 單要素國家結盟分析

分別基于表1的自然、人口、經濟、排放、風險、技術、預期要素,對117個國家展開聚類分析,得到各要素單獨作用下的國家聚類結果分別如圖1—8所示。

圖1 僅自然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2 僅人口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3 僅經濟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4 僅排放現狀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5 僅歷史排放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6 僅風險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7 僅技術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8 僅預期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1)在自然要素的作用下,尼加拉瓜、菲律賓等國聚為一類,該類的特征為熱帶雨林國家;同時,低緯度的G77主要成員國家以及中高緯度國家分別形成了顯著的聚類類型。但原屬于77國集團的中國在自然要素作用下并未能歸入到該集團中,相反的,中國的自然條件與中高緯度的美國、歐盟等國家具有較高相似性,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與G77集團國家存在差異性。

(2)在人口要素作用下,中國和印度形成的聚類完全獨立于其他國家,這主要是由于中國和印度的人口規模遠遠超出了其他國家,甚至與其他國家的人口規模不在一個數量級上。

(3)在經濟要素作用下,盧森堡由于其超高的人均GDP自成一類,其人均GDP水平的首位度達到1.4;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也由于GDP水平的顯著差異而分離開來。但是,在政治集團上屬于歐盟陣營的波蘭、捷克、愛沙尼亞等東歐南歐國家在經濟要素分析中歸屬于發展中國家,這揭示了東歐國家與西歐國家在經濟水平上還存在較大的差距。

(4)由于排放現狀和歷史排放分別從兩個方面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排放水平,因此,本研究對兩個要素分別進行了分析。一方面,在排放現狀要素作用下,中國和美國由于都具有較高的排放總量水平而表現出相似性成為一類;卡塔爾和科威特為全球人均碳排放水平最高的兩個國家而成為一類;第三類國家由于同屬于石油輸出國在人均排放量上具有相似性。另一方面,在歷史排放要素作用下,全球的歷史排放分布與現狀分析存在顯著差異。其中,美國由于超高的歷史排放而單獨為一類,而中國的歷史排放總量與日本、英國、俄羅斯、德國具有相似性,當然,中國的排放軌跡與日本、英國等較早就開展了工業化進程的國家還存在很大差異。

(5)在風險要素作用下,菲律賓為單獨一類,這主要是由于菲律賓的風險系數為24.32%,位居全球第三,僅次于瓦努阿圖和湯加;而第二類日本、柬埔寨等國家的風險系數均在10%以上,屬于風險較高的區域;剩余的國家風險系數相對較小。

(6)在技術要素作用下,第一類國家集團主要包括冰島、巴拉圭、法國等都具有較高的可替代能源和核能比重的國家,其中冰島和巴拉圭的能源供應主要來自于太陽能和水力發電,兩國的可替代能源核能比重分別高達82%和97%。

(7)在預期要素作用下,基于預期要素的聚類結果與基于自然單要素的聚類結果基本一致,主要分為熱帶雨林國家、低緯度國家和中高緯度國家,表明未來全球降水和溫度的變化基本不會影響歷史的降水和溫度空間差異。

3.2 多要素國家結盟分析

在實際談判中,各國立場受到多要素的共同作用,因此,我們還需要分析多要素共同作用時國家集團的變化情況。研究依次將各素加入到聚類的考察要素中,得到多要素作用的國家聚類結果分別如圖9—14所示。

(1)當加入人口要素時,中國和印度在人口規模的作用下分別從原屬的類型中獨立出來,兩者形成了一個新的國家聚類。其

他國家類型與未考慮自然要素的結果基本一致,主要包括熱帶雨林國家集團、G77國家集團、北美及歐洲亞洲大陸國家。

圖9 自然、人口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10 自然、人口、經濟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11 自然、人口、經濟、排放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12 自然、人口、經濟、排放、風險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圖13 自然、人口、經濟、排放、風險、技術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2)當加入經濟要素時,盧森堡、挪威、瑞士形成了一個新的聚類類型,其原因在于這3個國家經濟水平都較高,且同屬于北歐國家在自然條件方面也較為類似。另外,在經濟要素的作用下,波蘭、捷克、愛沙尼亞等東歐國家與G77國家集團更具有相似性,而與西歐國家陣營分離。

圖14 自然、人口、經濟、排放、風險、技術、預期要素作用下的國家聚類

(3)當加入排放要素時,最顯著的變化是美國獨立為一個類,表明其碳排放水平及歷史排放量從根本上決定了與其他國家存在顯著差別,在全球減排行動中屬于一個特殊的案例,這也解釋了近年來美國作為世界頭號大國卻在全球減排行動中一直扮演相當被動的角色;科威特等石油輸出國由于較高的人均碳排放水平而成為一類;另外,研究發現,在排放要素作用下,意大利、波蘭、西班牙、希臘、葡萄牙等國與 G77 成員國形成一個聚類,排放水平顯著高于西歐、北歐國家。

(4)當加入風險要素時,美國、中國、印度聚為一類,雖然隨著聚類數的增加,美國將單獨為一類,中國和印度為一類,但在較高的聚類層次上,

中美印三國卻是具有相似性的,其原因在于,排放現狀、人口規模、歷史排放水平這3個要素在主成份分析提取得到的因子中獲得了較大的權重,體現了這幾個國家在未來的排放需求方面具有共性。此外,石油輸出國、熱帶雨林國家也都表現出了較好的聚集性。

(5)當加入技術要素時,美國重新獨立為一類,而中國和印度再次聚為一類,這說明中印兩國在技術水平上與美國仍有較大的差別。另外,研究也注意到立陶宛、匈牙利、羅馬尼亞等歐盟國家在加入技術要素時,與G77國家主要成員形成一個聚類,表明這些國家在技術水平上與西歐國家仍存在差距。

(6)當加入預期要素時,在最高層次上,全球可分為兩大類國家,第一類為美國、中國、印度,第二類為剩余所有國家;但隨著國家集團的細分,中國和美國為一個聚類類型,印度為一個類型,主要原因在于中國和美國同屬于中高緯度國家,未來的溫度和降水變化具有非常相似的情況。

3.3 國家的配額分配原則偏好分析

參照丁仲禮 等人(2009)[11]將 2050 年大氣 CO2濃度控制目標設定為 470ppm,而以2009年作為基年。計算得到2010—2050年全球可分配總配額為 319.3GtC。進而依據世襲原則、平等原則、支付能力原則和人均累計原則進行配額分配。最終按各國最偏好的分配原則得到國家的分類,如圖15所示。

圖15 最偏好配額原則下的國家分類

(1)偏好世襲原則的國家有51 個,主要為中國,美國等傘形國家,主要歐盟國家和多數石油輸出國。世襲原則強調以基年排放量為基礎,這使得傘形國家、歐盟國家可以獲得更大的分配額度,而中國由于近年排放量迅速增長,因此也在世襲原則下獲得最大的排放空間。

(2)最偏好平等原則的國家不多,僅有阿根廷、牙買加、拉脫維亞等7個國家。其中大部分國家的第二偏好為人均累計原則,且這兩個原則所得到的配額量十分相近。這些國家由于國家領土面積較小、歷史排放量不大,因此更傾向碳排放權與個體人權平等相結合的配額原則。

(3)偏好支付能力原則的國家共有 24個,主要為印度、尼日利亞等國家。這些國家在世襲原則下獲得的碳排放權配額數最少,而支付能力原則下可獲得較多的排放空間。尤其就印度而言,在世襲原則下印度僅可獲得 19.72GtC 額度,但在支付能力原則下卻可獲得 73.10GtC 額度,究其原因,印度雖為人口大國但其與中國目前的整體經濟實力仍有較大差距,故在分配額度的偏好性上與中國存在較大差異。

(4)偏好人均累計原則的國家有35個,主要以G77成員國為主。其中大部分國家第二偏好為平等原則,平等原則和人均累計原則更強調對個體的保護而與國家經濟發展現狀和實力關系不大,因此丁仲禮等人(2009)[11]認為人均累計原則是最符合“共同而有區別責任”的原則。

(5)另外,基于人均累計原則計算獲得配額數為負數的國家有9個,分別是美國、澳大利亞等經濟發達、歷史排放量大國家。負數結果表明若是基于人均累計原則進行配額分配,這些國家歷史排放已經提前透支了未來的排放量。

整體來看,傘形國家和歐盟發達國家更偏好于世襲原則,不僅可以保護其經濟發展不受阻礙,也可以使其承擔相對較少的減排責任。而G77國家則表現出不同的偏好特點,科威特等石油輸出國與發達國家的利益一致性更為明顯,偏好于世襲原則;而其余G77國家則主要偏好支付能力原則或人均累計原則。中國雖為發展中國家,但其近年來迅猛的經濟發展和碳排放量使其并不像傳統認為的偏好人均累計原則,而表現出對世襲原則的偏好,這使得中國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配額原則偏好上表現出相似性。印度則恰好相反,在支付能力和人均累計原則中可得到更多的分配額度。就配額分配方法來看,中國和印度的趨同性并不明顯,而與發達國家相似度更高。由于不同國家對配額分配原則的偏好存在差異,單一的配額分配原則根本無法滿足所有國家的偏好,這也再次說明了為何要實現統一的全球減排方案是如此之困難。

4 現有國家集團的穩定性分析

基于前文對各要素作用下的國家集團分析,以及各國對配額原則偏好的分析,我們進一步對當前氣候談判中的主要國家集團的穩定性展開了分析。

首先,對于歐盟27國而言,在配額原則偏好上具有較高的一致性,27個國家中有23個國家的第一偏好為世襲原則,然而,在影響要素上卻存在一些不穩定因素,主要包括經濟和技術水平的差異。東歐和南歐國家,包括意大利、希臘、波蘭等國的經濟水平、技術水平顯著低于其他西歐和北歐國家,恐難以在氣候保護行動中達成一致。目前歐盟內部在如何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支持的問題上就已經出現了分歧,部分東歐的國家認為(如波蘭、匈牙利),由于它們的經濟水平較西歐國家有很大的差距,不應該讓它們為發展中國家出資,而應該由相對富裕的西歐國家承擔。

其次,對于傘形國家而言,該集團由于所涉及的國家較少,不論影響要素分析或配額原則分析都具有較好的相似性,總體上較為穩定,但也存在一些潛在的分裂因素,主要包括:(1)該集團中除美國以外的國家在聚類分析中均與歐盟國家具有較好的相似性,而與美國未能形成顯著的聚類關系,表明美國與該集團中其他國家的關系基礎并不牢固;(2)俄羅斯與烏克蘭在經濟水平上與其他傘形國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恐難以保持長期的結盟關系。

再次,對于“G77+中國”而言,該集團是當前氣候談判中規模最大的國家集團,也因此而存在最大的不穩定性,表現為:(1)中國與 G77 國家的差別較大,難以形成共同的利益團體。首先,中國的地理位置及其自然條件與中高緯度的北美、歐洲國家更為相似,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在氣候變化中所受的影響與G77國成員存在差別;其次,近年來中國的排放持續增長,這使得中國在配額分配上更傾向于世襲原則;再次,中國的人口規模遠大于其他G77國家,這使得中國的主要訴求是獲得更多的排放空間以滿足人口生存所需,而不是G77國家所關注的獲得更多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資金;(2)G77 集團中的石油輸出國包括阿曼、沙特阿拉伯等國,由于具有較高的經濟水平和排放水平,而表現為明顯的聚類,且在配額原則上也傾向于世襲原則,而不是多數G77成員國所偏好的支付能力原則;(3)G77 集團中的熱帶雨林國家,在自然條件上與其他G77國存在顯著差別,存在形成獨立集團的可能性,且雨林國家在REDD(Reduced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減少毀壞和林地退化造成的碳排放)方面容易獲得發達國家的資金支持,這也加大了該小集團與其他 G77 國家的分離;(4)國際氣候變化資金援助是G77國家集團的主要共同利益和訴求,但近年來國際經濟危機嚴重影響了發達國家的氣候變化資金支付能力,援助意愿下降,使得發展中國家獲得資金援助難度加大,這也將導致G77集團由于獲益減少而瓦解。

最后,中國作為全球主要的排放大國之一,在國際氣候談判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中國在“G77+中國”集團中與其他國家不具備充分的共性,那么在未來氣候談判中哪些國家是與我們有利益共同點可以形成新的伙伴關系呢?從要素分析看,一方面,中國與印度具有較高的相似性,在要素分析中兩國表現出較為穩定的結盟關系;但是從未來配額原則偏好上,中國與印度又表現為分歧,使得中印兩國在未來談判道路上的伙伴關系蒙上了一層陰影。另一方面,中國與美國也多次聚為一類,在多方面表現出相似性;(1)兩國同屬中高緯度國家,具有相似的自然氣候條件和未來氣候變化預期;(2)兩國的排放現狀水平位列全球前茅,為滿足當前的經濟發展和人口生存需求,兩國未來均需要較多的排放空間;(3)在配額偏好上,中美兩國的第一偏好均為世襲原則,表現了兩國相同的利益訴求。因此,未來中國與美國在國際談判中或可以形成新的伙伴關系,中美兩國分別作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領頭羊,結合自身的經濟和人口發展需求,適當減排,共同推動全球的氣候談判。

5 結論與討論

在國際氣候談判中已經形成如歐盟、傘形國家、G77+中國等主要談判集團,但在社會、經濟、自然等要素的影響下這些氣候談判集團并不具有長期的穩定性,因此,本文從要素分析和配額原則偏好分析兩方面,分析了當前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的結盟情況。研究發現:

(1)歐盟集團中的東歐和南歐國家在經濟和技術水平上與西歐和北歐國家存在較大差距,不能與西歐和北歐國家形成穩定的結盟關系,相反與G77國家集團有較高的相似性;

(2)中國與G77集團成員國家在要素分析及配額原則偏好兩方面均存在較大差別,中國將從“G77+中國”集團中獨立出來;

(3)中國與美國在要素分析以及配額原則偏好上存在共同點,或可以形成新的伙伴關系;

(4)石油輸出國和熱帶雨林國家也分別具有各自鮮明的集團特色,存在強大的從G77集團中獨立的驅動力。

當然,由于氣候變化談判中的國家結盟是涉及自然、經濟、政治、社會等各方面要素的綜合決策,同時各方面要素的水平、狀態也在持續演化,是一個復雜的動態博弈過程。因此,本文也只是基于當前全球各國各要素水平所分析得到的一個當前狀態下的國家集團變化趨勢,更長時間尺度的國家集團的動態分化、重組需要采用動態建模的手段加以分析。最后,如開篇所述,本文是以數據為基礎對氣候談判中國家集團結盟的科學分析,文章的結論僅是科學建議,而不涉及政治問題。

1 莊貴陽.后京都時代國際氣候治理與中國的戰略選擇.世界經濟與政治,20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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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莊貴陽,陳迎.試析國際氣候談判中的國家集團及其影響.太平洋學報,2001,(2):72-78.

4 王毅.全球氣候談判紛爭的原因分析及其展望.環境保護,2001: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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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陳迎.國際氣候制度的演進及對中國談判立場的分析.世界經濟與政治,2007,(2):52-59.

7 李慧明.當代西方學術界對歐盟國際氣候談判立場的研究綜述.歐洲研究,2010,(6):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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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朱潛挺.含碳交易環節的氣候保護集成評估模型研究——一個基于自主體模擬的系統.北京:中國科學院,2012.

11 丁仲禮,段曉男,葛全勝等.2050年大氣 CO2濃度控制:各國排放權計算.中國科學,2009,39(8):1009-1027.

Analysis on Climate Coalitions in Climate Negotiation

Wu Jing1Han Yu1Zhu Qianting2Wang Zheng1,3
(1 Institute of Policy and Management,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190,China 2 Key Laboratory of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cience Ministry of Education,East China NormalUniversity,Shanghai 200062,China 3 School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Beijing102249,China)

In the world climate negotiation,climate coalitions keep splitting and reconstructing.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look into the inner drivers for such splits and reconstructions.This paper develops the analysis on coalitions in climate negotiation based on cluster method and comparison on the national favorite principle for emission quota allocation.It is found that there is a large gap in economy and technology between eastand south Europe and west and north Europe,which would lead to the unstable coalition of EU.The Group of 77(G77 and China)is the most unstable group in climate negotiation,in which China is differentwith other G77 countries in natural factors,emission factors,and preference on emission allocation principle, and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and tropical rainforest countries in G77 group are likely to split from G77 due to their economic and emission differences.Results also show thatChina and the US are similar on naturalfactors,emission factors,anticipation on climate change,and preference on emission allocation principle,which indicates that there may be a potential for theircoalition.

climate negotiation,climate coalition,quota allocation principle,G77 group

10.3969/j.issn.1000-3045.2013.06.006

王 錚 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所研究員,博士。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長期從事計算經濟學、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已發表論文 200 余篇。E-mail:wangzheng@casipm.ac.cn

國家重大研究計劃(973)項目(2012CB955800);中科院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XDAO515090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

目(4117110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科研基金資助(2462013YJRC23)

修改稿收到日期:2013年10月30日

吳 靜 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所副研究員,博士。主要從事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和氣候變化政策模擬研究,已發表論文 20余篇。E-mail:wujing@casip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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