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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報道可上黨報頭版頭條

2014-04-24 23:02
南方周末 2014-04-24
關鍵詞:廣東省委總編輯都市報

范以錦

2014年3月20日,《南方周末》發表了廣東省委宣傳部原副部長鄒啟宇寫的《省委給媒體松綁》一文,其中提到《南方日報》頭版頭條的兩篇批評報道。當時我擔任總編輯,這兩篇稿件的處理過程和產生的影響我至今記憶猶新。

這兩篇批評報道,其中一篇講的是民警下鄉協助當地政府征收糧款時開槍打傷了農民;另一篇講的是發生海難,海監船根據上級的要求“先交錢后救人”,使本可以及 時脫險的一些漁民未得到及時拯救。批評報道總編輯必須親自過問,這是南方日報多年來的慣例,我審完稿件之后,寫上了“安排頭版頭條”幾個字。我當時覺得,對這樣的性質惡劣的事件進行披露,誰敢否定?我有這樣的信心。消息發表后,在廣東不僅沒有人說三道四,而且引發強烈反響,并得到了領導的肯定和支持。前一個事件,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過問了,推動了類似問題的解決;后一個事件,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謝非作了批示,加快了查處力度,相關責任人受到了黨紀政紀和法紀的制裁。

并非我當時有多么高明和擔當,我只是黨報優良傳統作風的繼承者,我的幾位前任都非常重視輿論監督。在我當記者的時候就曾經發過兩篇頭版頭條的批評稿。1983年9月22日,我采寫了廣州一位老干部、老黨員挺身而出維護財經紀律的稿件,稿中涉及有人采取偷龍轉鳳的手法,利用開會之機動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問題。時任南方日報總編輯的陳培看了稿件之后,立即閱改,于第二天即9月23日在《南方日報》頭版頭條見報。之前,時任廣州市委書記許士杰就關注過此事,我與他交談時說到要在報上公開見報,許士杰表示支持。見報后的第二天,超標的款已由相關人員退回。

批評報道大家都說很難搞,但并非沒有拓展的空間。出于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任的態度,既講勇氣和擔當,又注重報道的技巧、藝術,批評報道就沒理由不得到理解和支持。1999年11月2日,我參加一個聯誼活動,當時南方都市報的記者劉慶就坐在我旁邊,我問她最近寫了什么稿,她說與楊斌、鄒衛寫了一條批評稿。稿中談到廣東吳川市有一村子共六百多戶人家,6個以上小孩的有一百多戶,有些村民未結扎也領了結扎證,其實是造假上報充數。這樣的超生村的黨支部竟連年被評為優秀黨支部。我對這個題材非常感興趣,當晚我從南方都市報電腦稿庫中調來這篇稿,審完后配了“編后”,安排《南方日報》第二天在頭版頭條與《南方都市報》同時見報。有人問過我,那個年代計劃生育問題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計生的手段和虛假數字都不敢去碰,為什么有膽量放頭版頭條?我當時的判斷是,我們的報道與省委、省政府的決策是吻合的,是“幫忙”不是“添亂”。按當時的要求,超生突出的單位領導是要“一票否決”的,那么嚴重的超生不僅未查處還被評先,非常離譜。更為重要的是,在見報的前幾天,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曾提到計劃生育中的“弄虛作假”問題,他認為現在報來的計劃生育的數字是有水分的。這說明他看到了這一問題,也想解決這一問題。我們的這篇批評報道,正好印證了他的看法,對省委、省政府解決這一問題是個推動,省領導沒有理由責難我們。果然,批評報道發出后,李長春作了批示,廣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和當地政府派人調查,相關單位和人員得到查處。各地也引以為戒,推動了廣東的計劃生育工作。

有些地方政府動輒把批評報道當作“負面報道”來看待,明確要求媒體不能在重要位置刊登,甚至不允許搞批評報道。其實,這是與中央的精神相違背的。

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早就寫進了中央的文件中。我們倒沒有看到哪一個中央文件、哪一個中央領導說過“批評報道不能上頭條”?!

(作者為暨南大學新聞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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