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雯麗 曹 慧 張照新
發展家庭農場是在我國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時期提出的重要命題。進入新世紀以來,培育規?;?、專業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成為一個急迫的任務。發展以適度規模為特征的家庭農場,既堅持了我國以家庭承包為核心的基本經營制度,又能夠提高農業的標準化、專業化和集約化水平,保障農產品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成為一個現實的選擇。
從其概念來看,家庭農場大致有四個主要特征:
1.1.1 適度規模經營。這是我國家庭農場的典型特征。一方面,我國人多地少,還有大量農村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這決定了我國家庭農場的規模不可能太大。另一方面,家庭農場的規模超過一定程度,盡管勞動生產率會繼續提高,但土地產出率將出現下降。因此適度規模經營將是我國家庭農場區別于發達國家大農場的一個重要特征。
1.1.2 長期專業化從事農業生產,且農業生產經營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這是家庭農場與傳統小規模農戶最本質區別。家庭農場通過擴大經營規模,能夠實現農戶的充分就業,為其提供不低于農村平均收入水平的收入,使其能夠專業化從事農業生產。
1.1.3 家庭農場集約化、商品化水平相對較高。這是家庭農場的目標性特征。家庭農場的收入主要依賴于農業生產,其對增加農業生產投入、采用新品種、新技術有較高的積極性,資源要素利用的集約化水平將明顯提升,土地產出率提高,商品化水平必將大幅度提高。
1.1.4 主要利用農戶自身的勞動力。家庭農場沒有長期雇工或者長期雇工數量少于家庭勞動力數量,在農忙季節可以有少量的季節性雇工。如果農場規模過大,雇傭大量工人,就會出現勞動監督問題,喪失了家庭經營的優勢。
1.2.1 家庭農場是我國現代農業建設的基本主體,與大量的兼業農戶共同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礎力量。未來家庭農場將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的基本主體。但同時,相當比例的中老年農民仍然將從事農業生產,在我國農業生產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因此未來家庭農場和兼業農戶將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力量。
1.2.2 家庭農場是農產品商品化生產、保障重點農產品供給的主要力量。盡管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也是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但農民合作社更多是為農戶和家庭農場提供社會化服務、引導農戶進入市場的重要載體,龍頭企業更多從事農產品的產后流通和加工,與家庭農場的職能有明顯的區別。從這個角度來說,家庭農場的發展對于保障我國農產品商品化供給具有重要意義。
應明晰農民土地權益,通過土地確權頒證穩定農民土地預期。加強土地流轉服務和管理,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環境和平臺;研究解決農業生產性建設用地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允許一定比例的耕地用于建設生產性設施,如糧食倉庫、烘干機房等。
國家應出臺專門政策、拿出專項資金,支持家庭農場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產后儲藏烘干設施設備和農機具購置。
和傳統小規模農戶相比,家庭農場的流動資金投入明顯增大,資金借貸需求增多。國家應出臺針對家庭農場的信貸政策,通過提高小額信貸的上限或者建立農業信貸擔保等方式,為農戶提供10~100萬元的信貸資金,緩解家庭農產品生產經營面臨的資金困境。
和傳統農戶收入來源多元化相比,家庭農場收入主要依賴農業生產經營收入,其對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更為敏感。這就要求政府健全農業政策性保險,需要國家進一步加大投入,擴大品種范圍,特別是糧食品種應逐步實現全覆蓋,提高保障水平,為家庭農場構建風險保障機制。
國家應加大對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專業性強、效率高的專業服務公司,形成多元化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為家庭農場生產經營創造更好的外部條件。
國家應建立針對專業化大戶和家庭農場的人才培訓計劃,對有意專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進行系統性的技能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術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家庭農場的形成和發展以及其適宜的規模,都是市場自發選擇的結果,而不是由行政認定的。但從政策支持的角度看,優先扶持從事糧食生產,能夠經營規模適度、土地產出率相對較高的家庭農場,符合滿足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宏觀目標。因此,各地政府應該根據本地主要作物和勞均耕地規模,制定一個示范家庭農場的標準,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示范家庭農場的發展,示范帶動當地家庭農場的發展。